第1篇 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證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同時防止環保設施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各車間負責環保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的管理。
行政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環保設施運行。
3、要求
臺帳建立
1)各車間建立運行臺帳
2)各車間建立檢(維)修臺帳
檢(維)修計劃
1)各車間在每年11月制定下年度設備、設施檢(維)修、費用、備品備件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檢(維)修期間監督
1)各車間在檢(維)修期間前要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安全設備、設施檢查、現場安全監管人員落實。
2)辦公室要督促檢查檢(維)修現場安全措施落實狀況。
環保設備、設施的使用
1)各車間在環保設施投入使用前,組織相關人員制定設備設施操作規程。
2)設備、設施操作人員操作前,由設備所在部門對其進行設備操作規程的培訓。
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點檢
1)各車間做好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點檢,并保存點檢記錄。
2)環保設備點檢內容:
(1)環保設備、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行;
(2)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正常;
(3)環保設備、設施潤滑、清潔情況;
(4)其他需要點檢的項目。
環保設備、設施的定期保養
1)環保設備、設施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做好日常的清潔、潤滑等工作。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監督。
2)環保設備、設施保養過程中發現異常,必須馬上查明原因;報各車間維修。
環保設備、設施的維修
1)環保設備、設施維修人員按年度檢修計劃或在設備發生故障時,對環保設備、設施進行檢修,并保存檢修記錄。檢修完成應由設備使用人簽字確認。
2)正在修理的環保設備、設施在環保設備、設施顯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標志標牌。并在設備開關處設置“禁止合閘”等標識牌。有必要時拉出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檢測環保設備、設施的定期檢驗、校正
1)各車間負責按規定的周期實施檢測環保設備、設施的檢驗、校正。
2)各車間保管好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測報告,并將檢驗合格的標簽張貼在檢測設備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3)年度檢驗情況必須記錄在《檢測設備臺帳》中。
各車間按照備件的磨損和需求情況,購買必要的備件,每月對設備的備品、備件進行盤點。
第2篇 環保設施運行與管理制度
一、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4、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節能減排工作當作硬任務,搞好清潔生產,做好三廢排放綜合治理,引進和利用先進技術,綜合回收利用資源。
5、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級政府有關環保的法規、制度和標準。
二、環保管理職責
公司成立公司、部門、班組三級環保管理網,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的環保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工作。
1、根據《環境保護法》要求,公司設置專門的環保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保管理部門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4、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⑴ 在公司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⑵ 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⑶ 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⑷ 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⑸ 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5、公司設立環境監督員1名,以強化環境監管,落實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環境監督員的職責。
⑴ 協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環保計劃、規章制度。
⑵ 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入網、運行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
⑶ 負責監督企業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廠界噪聲排放的打標情況。
⑷ 負責對企業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掌握企業污染減排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和污染減排臺賬。
⑸ 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減排情況。
⑹ 協助企業進行清潔生產、節能節水、污染減排等工作。
⑺ 協助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對企業突發性污染事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并參與處理。
⑻ 負責組織對本企業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
⑼ 負責按規定要求記錄各級環保部門人員來企業檢查臺賬。
第三章? 基本原則
1、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2、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3、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4、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5、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6、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7、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廢水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水排放標準執行國家標準《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公司應加強對產生的生產生活污水的治理與監測,確保廢水治理達標排放。
2、公司必須在廢水排放總口處安裝污水流量和水質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污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控。
3、公司應努力開發利用水循環利用技術,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4、公司應做好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檢查,做好運行記錄。
第五章?? 廢氣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氣排放標準執行《石家莊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841-2007),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產生的大氣污染物的治理和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鍋爐必須安裝除塵和so2治理設施,并做好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做好運行記錄。
3、公司應積極采用廢氣回收利用、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減少環境污染。
4、公司應盡可能地選用低硫煤,以減少so2的產生。
第六章? 固體廢物處置管理
1、公司生產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鍋爐爐渣、造氣爐爐渣、脫硫崗位除硫生成的硫磺等。
2、公司應做好廢渣的回收利用。造氣爐爐渣、鍋爐爐渣、硫磺均回收自用,或按合理價格售與磚廠。
3、公司應有專人負責對爐渣進行清理和銷售,保持場地道路的暢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第七章? ?污染事故管理
1、針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事故,公司應制定完善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
2、 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隊伍職責,對信息報送、出警、現場處置、污染跟蹤、調查取證、后勤保障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3、公司《環境污染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做好演練記錄,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補充和完善預案。
4、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上報環保部門與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將污染突發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
5、公司發生污染事故后,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協助環保部門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第八章 新建項目環保管理
1、新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保設施“三同時”,即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新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前開展環評,并逐級上報環保部門批復。
3、新建設項目試運行后,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第九章 環保臺帳與報表管理
1、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管理和保管環保臺帳,及時填寫環保各項數據,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2、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向環保部門報送環統報表,并做好數據的分析。遲報、漏報、錯報一次,扣主管人員20元。
3、公司環保臺帳或報表保管年期為三年。外單位人員借閱,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第十章??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照《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賠款、行政處分、開除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 附 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
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環保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環保職能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