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人員現場入井管理制度
1、調度主任、副主任按照礦相關規定按時入井帶(跟)班,服從礦領導臨時安排入井要求,對井下現場情況及時反饋相關領導。調度員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
2、早、中班須有一人到井下或工作現場(包括地面各廠房等運輸環節);夜班領導臨時安排入井的無條件服從執行;
3、調度員入井后向調度臺匯報所到地點,根據現場情況匯報情況,升井后及時填寫調度員入井記錄;
4、記錄中反映工作面(巷道)文明生產情況,出現的各種影響生產因素需及時向班組成員交流必要時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以期最短時間內解決問題;
5、調度員入井時間不超過3小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并及時反饋到相關單位及領導進行限時整改);
6、入井地點根據近期礦工作重點為主,堅決服從領導臨時安排入井要求;
7、調度員入井記錄必須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時間、地點記錄清晰;
入井考核辦法
1、未按要求入井的一次扣10分;
2、入井記錄填寫不規范的一次扣3分;
3、不服從領導安排入井的扣10分;
4、反映情況失真的按照情況扣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