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藥業人員健康體檢管理制度
醫院藥業人員健康體檢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
二、本醫院組織藥品從業人員每年到指定體檢單位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及時調離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和藥業人員體檢匯總表,及時將健康檢查資料歸檔,并填入匯總表。
五、藥業人員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健康證上崗。
六、本制度責任人為藥庫主任,健康檔案和體檢匯總表由質量負責人落實。
七、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