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管理技術人員現場匯報制度
1、 為使地測部門領導及時掌握現場工作情況,有效指導工作,特制定現場管理人員匯報制度。鉆探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必須于開工前和完工后及時向部門值人員匯報,如遇特殊情況隨軍時匯報。
2、 地質、水文、測量技術人員上井后要及時匯報工作面的地測情況。
3、匯報內容:鉆探開工前,現場管理技術人員或班長需向部門匯報現場作業環境、設備運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無問題等情況;完工需向部門值班人員匯本班工作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和下班需要平衡解決的問題;地測技術人員要在上井后及時填寫工作面情況及現場地測問題處理意見。
4、對無故不堅持匯報制度的管理技術人員,要進行教育或經濟處罰。
5、地測部門要設立匯報紙本,并由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