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科部門培訓管理制度
質監科本部門培訓管理辦法
接收部門
生效日期
操作標準---人員
制定人
制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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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審核日期
文件頁數
批準人
批準日期
分發部門
目的:熟悉和掌握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加強質量意識、提高職業道德和責任心。
范圍:質監科。
責任:質監科、辦公室有關人員。
內容:
4.1培訓計劃的制定:
4.1.1質監科根據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在掌握對有關人員素質要求的基礎上,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報廠辦公室。
4.1.2培訓的內容,應以滿足產品質量特性檢驗需要為原則,加強質量監督檢驗人員的質量意識的教育,提高其檢驗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并根據本企業生產品種的需要和人員素質的不同情況,有計劃地安排質量檢驗方面的業務教育。
4.1.3培訓的基本內容應包括:有關法規、規定、制度的培訓,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GMP、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操作規程等。
4.2培訓的要求:
4.2.1通過培訓使他們認識到藥品是特殊商品,藥品的質量問題是一個嚴肅的原則問題。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是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宗旨。
4.2.2使其懂得實施GMP的有關知識、方法和評價的基本原則。
4.2.3進行藥品監督檢驗專業知識的培訓和本科室各崗位的SOP、崗位責任制的學習,使之了解本崗位的質量責任。
4.3培訓的方式:
4.3.1廠外培訓:有計劃的選派有關人員參加廠外相關的學習班、培訓班,使他們成為本科室的業務骨干力量。
4.3.2廠內培訓:采用集中或個別培訓,請廠內質量技術負責人講課或請教授、專家來廠授課。
4.4培訓的管理:
定期進行考核和考評工作,以示培訓的成效和各人員的素質水平。并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