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機關事務管理局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理工作制度
機關事務管理局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理工作制度
一、來信處理工作
(一)登記。收到群眾來信后加蓋收件日期編號印章,然后按照《群眾來信登記薄》上的項目逐項登記。
(二)處理。對一般群眾來信反映的問題,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轉至有關科室辦理,對重要來信,送分管局長或局長簽批,承辦科室應按領導批示及時辦理,需要幾個科室聯辦的,由主管科室負責牽頭共同協調答復。
(三)回復。其方式包括函復、電話復、當面復三種。一般由誰承辦,誰答復。但函復的文稿應送辦公室核稿,再呈分管領導審簽后方可回復。
(四)統計。按照統計表欄目要求,據實填寫,及時上報。
二、來訪接待工作
(一)單個來訪接待
1、登記。憑來訪人員身份證明按照《群眾來訪登記薄》上的欄目逐項登記清楚,并注明來訪日期,如屬重訪,應在登記欄前記錄重訪日期、人數。
2、聽取記錄來訪內容。聽取來訪人陳述要耐心細致,內容記錄要清楚詳細,對來訪反映問題的事發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事發經過,原處理情況和來訪要求應如實記載。
3、對來訪問題的辦理:
(1)解答。對按現行政策能夠解決或不能解決的來訪,應嚴格按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寓意解釋,按“分級歸口”的原則,轉有關科室辦理。
(2)轉辦。對反映問題真實可信,按政策應予以解決,一般來訪“按分級歸口”的原則,轉有關科室辦理。
(3)重要、急難來訪的處理。對反映問題重大,帶傾向性、普遍性、苗頭性和政策性強的來訪及急難來訪,應迅速與有關科室聯系初步核實情況,向領導匯報并按領導的指示,自辦、聯系、發函交辦。
(4)對精神病來訪和無理纏訪的處理。發現精神病來訪,應與民政、衛生部門聯系,如屬無理取鬧者,交轄區派出所或110巡特警處理。
4、資料歸檔
做好立案、結案等文書材料的歸檔工作,年終應整理檔案、資料收集齊全后存檔。
(二)集體來訪接待
1、憑集體代表身份證明按照《群眾來訪登記薄》上的檔案分部門、地區逐項登記清楚,記載來訪人數,對來訪人數陳述內容要記錄清楚、詳細。
2、集體來訪的接待處理:
(1)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做好集體*的組織與接訪工作,依法維護信訪秩序,要求*群眾派出3――5名代表接洽。
(2)認真聽取集體*代表反映的問題,按“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積極組織協調有關科室及時處理,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如遇重大集體來訪,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向案發地通報,核實情況。
(4)對規模大,自流時間長的集體*,應作妥然安排,及時與公安部門聯系,做好值班及治安工作,并通知案發地部門和單位前來進行疏導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