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人民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1、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和永恒的主題,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是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過程,要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
2、醫院要建立健全醫療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職責明確,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2.1 醫院設置的質量管理與改進組織(例如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 藥事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輸血管理委員會)要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人員組成合理,職責與權限范圍清晰,能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為醫院質量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2.2 院長作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應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與改進的領導與決策職能;其它醫院領導干部應切實參與制定、監控質量管理與改進過程;
2.3 醫療、護理、醫技職能管理部門行使指導、檢查、考核、評價和監督職能。
2.4 臨床、醫技等科室部門主任全面負責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2.5 各級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的職權和崗位職責,并應具備相應的質量管理與分析技能。
3、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3.1 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方案是全面、系統的書面計劃,能夠監督各部門,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科室的日常質量管理與質量的危機管理,
3.2 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加強醫療質量關鍵環節、重點部門和重要崗位的管理。
4、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術準入制度等。
4.2 對病歷質量管理要重點加強運行病歷的實時監控與管理
5、加強全員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和常規;醫務人員“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必須人人達標。
6、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并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通過檢查、分析、評價、反饋等措施,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將質量與安全的評價結果納入對醫院、科室、員工的績效評價評估。
7、建立與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制度、形成醫療質量管可追溯與質量危機預警管理的運行機制。
8、加強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管理,要用《診療常規》指導對患者診療工作,有條件的醫院要逐步用《臨床路徑》規范對患者診療行為。
9、逐步建立不以處罰為目標的,是針對醫院質量管理系統持續改進為對象的不良事件報告系統,能夠把發現的缺陷,用于對醫療質量管理制度、運行機制與程序的改進工作。
10、建立與完善目前質量管理常用的結果性指標體系基礎上,逐步形成結果性指標、結構性指標、過程性指標的監控與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