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檢驗科檢驗質量管理制度
醫院檢驗科檢驗質量管理制度
一.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覺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臨床檢驗中心的要求,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醫學實驗室質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組)二級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適當安排兼職人員負責檢驗科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管理內容包括:制訂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實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定期向上級報告。
三.各專業實驗室要制訂質控制度,開展室內質控,做到日有操作記錄,月有小結、分析,年有總結。發現失控要及時糾正,未糾正前停發檢驗報告,糾正后再重檢、報告。
四.加強儀器、試劑的管理,建立大型儀器檔案。新引進或維修后的儀器須經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檢測標本。
五.及時掌握業務動態,統一調度人員、設備,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檢驗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七.做好新技術的開發和業務技術的保密工作。
八.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評水平。
九.制訂技術發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