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業單位公文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公文管理制度
本局行文
1、本局行文由發文科室擬稿,要求用字準確,標點符號正確,格式規范,使用鋼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2、要填寫發文卡。
3、分管局長審稿,局長簽字后,辦公室簽發,并統一登記、編號。
4、初稿應由發文科室認真校對內容、數字,辦公室負責格式審核,經審核無誤后,才可正式出文。
5、出文后,將原始文稿和文件(三份),遞交辦公室存檔。
6、及時發文,嚴禁出現丟失和積壓現象,該發文的單位必須發到。
上級來文
1、嚴格履行公文處理程序,提高公文處理質量。
2、來文做到及時簽收、登記、不積壓、不誤傳,來一件辦一件,防止漏辦和延誤。
3、嚴格傳閱層次和手續,一般文件傳閱不過夜,緊急公文做到及時呈報有關領導,對急辦事項,可以先通知有關領導和科室辦理后傳閱。
4、對傳閱的公文要跟蹤催辦,重要公文重點催辦,按期收回存檔。
5、做好公文的歸檔、保管工作,嚴禁出現丟失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