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東小學門衛管理制度
漢東小學門衛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門衛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并填寫登記。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相關部門或行政人員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衛檢查。
7、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8、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9、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后,方能離校。
10、門衛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執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后,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衛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確保安全。
13、每次巡邏檢查后,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采取什么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閑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4、門衛保證學校報警系統處于正常狀態,規范使用,做好記錄。
15、認真履行門衛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衛工作無關的事。
18、住宿班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