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信息技術裝備管理制度
中小學信息技術裝備管理制度
學生上機操作守則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和《常州市中小學校園網用戶守則》等法律法規。對于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人員有權立即取消其上機資格,并視情節嚴重予以相應處理。
2.進入機房不攜帶食物、口香糖和飲料等,必須換上干凈鞋套。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攜帶各類存儲設備進入機房。
4.按老師指定的座位上機,不得高聲喧嘩,四處走動。對網絡教室里的設備必須愛惜,遵守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嚴禁在座位和計算機外殼上亂刻亂畫。
5.上機前要檢查座位及計算機。發現損壞要向老師報告。自己損壞,則應照價賠償。
6.操作計算機應按照學習規定內容進行,不得隨意進行非學習內容的操作。
7.計算機使用中,如發現冒煙,異響等異常情況,應及時關機,并向老師報告,等待處理。
8.下課時要再次檢查座位和計算機,并認真填寫上機登記簿。按次序退出機房,不無故滯留機房。
校園網用戶守則
1.必須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常州市教育系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連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俗的信息。
3.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4.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違者將嚴肅處理。
5.校園網上的信息和資源屬于這些信息和資源的所有者。其他用戶只有取得了這些信息和資源所有者的允許后,才能使用這些信息和資源。軟件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規定。
6.未經許可,用戶不得在公用計算機上自行安裝軟件。
7.用戶有義務向網絡管理員報告任何違反用戶守則的行為。
8.校園網主要服務對象是全校的教師和學生。未經網絡管理員許可,嚴禁任何非本校人員(包括教職員工家屬)使用校園網。
9.對于違反《校園網用戶守則》的用戶,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其實施處罰。
計算機網絡教室管理制度
1.計算機網絡教室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
2.應按資產登記制度對設備分類編號,貼上標簽,定位放置。
3.使用計算機網絡教室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嚴禁在網絡教室內進行非法活動和聯機游戲。使用外來存儲設備前應先對其查殺病毒,管理人員要定期做好防毒殺毒工作。
4.任課教師應及時填寫計算機網絡教室使用登記表,并指導學生正確填寫上機登記簿。管理人員要定期查看,如遇故障應及時維修。
5.管理人員應保障電源、計算機和網絡等設備正常運行。下班前應及時關閉電源總閘。
6.計算機網絡教室應定期打掃,保持清潔,做到無積灰、無垃圾。要做好防盜、防雷、防火、防塵和防水等工作。
校園網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管理中心的所有設備必須有專職網絡管理員負責維護。應按資產登記制度對設備分類編號,貼上標簽,定位放置。
2.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常州市教育系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3.網絡管理員應做好校園網運行情況監控工作,每日記載工作日志。遇到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有關主管領導,并做好記錄。
4.網絡管理員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各項檢測和清潔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5.網絡管理員應做好上網行為管理并定期備份數據。實行上網實名制,記錄并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絡地址、內部網絡地址對應關系,日志內容保存60天。
6.未經網絡管理員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中心機房。網絡管理員和主管人員不得擅自透露設備配置和口令。
7.嚴禁使用來源不明的存儲設備。嚴禁擅自拆卸、挪用校園網絡設施設備。
8.校園網絡管理中心應保持清潔,禁止在機房內吸煙、吃食物。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腐和防雷等相關工作。
校園網絡設備管理細則
1.校園網絡設備均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應按資產登記制度對設備分類編號,貼上標簽,定位放置。
2.校園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維護記錄。
3.校園網絡各結構節點設備由設備所在的辦公室(或教室)指定專人協助網絡管理員,做好簡單的除灰除塵等清潔工作。
4.網絡設備到貨后,應于規定時間內驗收完畢,并盡快投入試運行。在保修期內,滿負荷運轉,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任何人不得私自變動所有已入網的設備和線路。如確需變動,必須經校園網絡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行。重要更改必須報校主管領導批準。
6.校園網絡設備因正常使用損壞或到達淘汰年限,應及時報廢。報廢要嚴格按審批程序進行,未經上級審批,不可私自處理。
多媒體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按資產登記制度對設備分類編號,貼上標簽,定位放置。
2.管理和使用多媒體教室的教師,均應熟悉各類設施設備的性能、使用和簡易維護方法。
3.教師使用該室前,應仔細檢查設備完好情況。使用完畢,認真填寫使用登記簿。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維修。
4.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使用電教設備,嚴禁超負荷運行。如因操作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要追究具體責任人,并照價賠償。
5.管理人員應每周對多媒體設備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定時對投影設備做好除灰除塵工作。及時做好相關記錄,妥善處理偶發事故。
6.各類設施設備專物專用,未經許可嚴禁外借或移作他用。嚴禁將大功率電器接入電路或將危險品帶進教室。
7.隨時保持室內干凈、整潔。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雷及電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智能錄播教室管理制度
1.智能錄播教室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應按資產登記制度對設備分類編號,貼上標簽,定位放置。
2.任課教師必須經過學習培訓方可使用本教室。必須嚴格按照規范使用。如遇機器故障,應及時聯系管理人員處理解決。不可隨意調節各項設施設備。
3.課程完畢后,任課教師應認真檢查、關閉電源,及時填寫使用記錄。
4.學生進入本教室應服從管理人員和任課教師的安排。不得在教室中大聲喧嘩和追逐打鬧。保持教室衛生。嚴禁帶入各類食物,不得隨意丟棄紙屑雜物。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
5.錄播的課程資源做好定期備份,備份資源交學校信息技術組或教科室保管。
6.隨時保持室內干凈、整潔。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雷及電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校園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校園安全監控系統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校園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江蘇省中小學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規定(試行)》規定。
3.值勤人員應定期對設備運行情況例行檢查,包括對攝像頭的牢固情況、有無漏雨情況、編碼器的運行情況、網絡寬帶的運行情況等。杜絕設備停止工作現象的出現。檢查完畢及時填寫例行檢查日志。
4.必須保證監控設備持續供電。如有意外情況應及時聯系相關部門盡快解決。
5.監控服務器數據必須保留30天以上。管理人員應及時導出有價值的錄像文件并保存到計算機。對一些重要的、可以作為執法依據的錄像信息,要用刻錄機進行刻錄保存,刻錄的光盤應編號存檔。
6.在重要場所的監控要采用紅外攝像頭或加強光源,以保證其圖像清晰。
7.所有視頻監控錄像信息均為學校內部資料。責任人必須嚴格依法遵守保密條款,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義務,嚴禁資料外傳。
8.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雷及電路安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