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小學現代教育技術裝備管理制度
一、學校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均為集體財產,專為教育教學服務,不得挪作它用。
二、根據現代教育技術裝備的不同要求(如清潔衛生、適宜的溫度與濕度等),保持與設備相宜的環境和條件,每臺儀器與設備均應有保護罩,防止落灰、暴曬、淋雨。并設專人管理與維護設備,以保證現代教育技術裝備正常運轉,延長使用期限,保證裝備的工作質量和安全可靠。
三、大型、精密、貴重設備應指定專門技術人員,經過培訓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較貴的儀器、設備、工具,需經過主管領導同意,按手續登記,方可領用,但要按有關規定按期歸還。
五、一般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含硬、軟件)的使用必須履行借還登記手續。設備使用人員必須進行設備保潔、填寫日常使用記錄和按時歸還設備。現代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人員需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使用記錄,并對設備進行維護,確保教師能夠正常使用。
六、一般小型儀器、工具應根據工作的需要發放給有關人員(如萬用表、鉗子、電烙鐵等),并在固定資產登記表上注明。
七、材料和其他物品(如膠卷、一般電池等)應憑主管領導簽字、持領料單領用。膠卷、空白錄像帶、錄音帶等要嚴加管理,領出和交回資料室的數量要相符。
八、本制度適用于合肥市門南小學的一切現代教育技術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