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礦屬各單位。
二、 術語與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 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煤監局魯西分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職業病危害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職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并向煤監局備案,防護設施由礦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煤監局備案。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煤監局審核;防護設施竣工后,有煤監局組織驗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預評價報告報煤監局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報煤監局審查,防護設施竣工后,由煤監局足足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各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從事與禁忌有關的有害作業。
6、上報煤監局備案或審核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的審查意見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7、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8、施工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第2篇 煤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