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門衛管理工作制度
為規范門衛管理,確保安全第一,根據實際,制定門衛管理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要24小時值班,確保通訊暢通。
2、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開鎖大門,保證學生出入暢通。
3、嚴禁小商小販以及陌生人員隨便進入校園。
4、春、秋、冬季晚5:00鎖門,夏季晚6:30鎖門,大門每次放學鈴響后即開,半小時后鎖大門。
5、禁止一切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須校長室批準,外來摩托車、自行車一律放在大門外。
6、禁止學生在課間出校門購買零食。
7、夜晚、假日要定期對校園內進行安全巡邏,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
8、門衛人員要做好詳細記錄。
9、及時發現并處理不安全事故,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害。
10、下一班人員在規定時間后半小時以內與上班人員交接完畢,如果因交接不及時,出現問題由下一班人員負責。
11、上一班人員如有未盡事宜,要主動交接下一班。
12、對發生重大事故者,由學校校委會研究對其做出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