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桃小學監控室管理制度
新桃中心小學監控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值班制度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完成學校賦予的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二、值班人員(傳達室)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征得主管領導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監控室內不允許打外線電話;不允許用監控設施聽音樂或看視頻。
三、對監控到的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情況應立即聯系上級領導,并馬上報警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確保校園的治安穩定。
四、對監控到校園學生的打架、斗毆、破壞公物等各類違紀行為立即聯系綜治辦人員或者值班老師;晚間學生就寢熄燈后,發現有人進出宿舍,要立即通知生活老師;進出教學樓、綜合樓要立即通知綜治辦老師或值班老師;監控到有人從圍墻外邊爬進或從里面向外爬要立即通知值周領導辦,并在能力范圍內進行勸阻和跟蹤。
五、對相關異常情況進行及時登記,并上報主管領導。
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一、監控人員必須服從領導管理,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三、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觀訪者必須經上級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四、不準在監控室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五、教育局或公安消防系統領導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熱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給予積極配合。
六、必須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監控錄相資料,不得泄露學校安全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發現網絡使用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登記存檔制度
一、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價值案件線索及時另存入u盤保留,并作好標記,為公安部門破案提供有效線索。
二、監控人員對校園的打架、斗毆及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錄像進行另存入u盤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三、對上級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進行另存入u盤,制作光盤長期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設備維修制度
一、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應及時向別管領導報告。
二、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三、保持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半個月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