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噴煤車間職業衛生警示標識管理制度
為更好落實集團安環部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噴煤車間職業衛生警示標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規定適用于我車間職業衛生警示標識的管理。
一、組織實施
噴煤車間根據本制度制定本車間職業衛生警示管理規定,并嚴格落實本制度。警示標識的設置由車間安全科具體負責。
二、實施要求
1、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要求供貨方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適當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
3、警示標識的設置應符合gbz158的要求。
噴煤車間
2023年1月1日
第2篇 噴煤車間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
為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結合本車間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工作環境及危害因素,從事工種可能受到的職業危害。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職業衛生事故。
二、培訓對象與內容
(一)上崗前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上崗前必須人人接受就業前的職業衛生教育。
2、就業前職業衛生教育內容包括:職業衛生一般知識、職業衛生法規常識、本崗位職業衛生防護知識。
3、就業前職業衛生教育不合格,不能上崗作業.
(二)在崗期間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在就業過程中,必須人人定期接受本崗位職業衛生教育。
2、就業中職業衛生教育內容包括:本崗位主要有害因素種類、濃(強)度、本崗位的主要職業危害及其防護技術、本崗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原理及其防護技術。
三、教育周期
1、重點有害作業每月不少于4小時。
2、一般有害作業崗位每季不少于8小時。
3、從事有害作業職工就業中教育考試不合格,限期一次補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職學習直至補考合格。
四、提高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及至廠(礦)長,必須接受職業衛生提高教育。
2、提高教育內容包括:特種崗位職業衛生教育、職業衛生預防技術教育、職業衛生法規教育。
3、教育周期:每年40小時。
五、組織實施部門
職業衛生教育由車間安全科負責教育材料、教案及教育工作實施的監督與檢查。
六、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噴煤車間
2023年1月1日
第3篇 噴煤車間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范本
為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結合本車間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工作環境及危害因素,從事工種可能受到的職業危害。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職業衛生事故。
二、培訓對象與內容
(一)上崗前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上崗前必須人人接受就業前的職業衛生教育。
2、就業前職業衛生教育內容包括:職業衛生一般知識、職業衛生法規常識、本崗位職業衛生防護知識。
3、就業前職業衛生教育不合格,不能上崗作業.
(二)在崗期間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在就業過程中,必須人人定期接受本崗位職業衛生教育。
2、就業中職業衛生教育內容包括:本崗位主要有害因素種類、濃(強)度、本崗位的主要職業危害及其防護技術、本崗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原理及其防護技術。
三、教育周期
1、重點有害作業每月不少于4小時。
2、一般有害作業崗位每季不少于8小時。
3、從事有害作業職工就業中教育考試不合格,限期一次補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職學習直至補考合格。
四、提高教育
1、從事有害作業的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及至廠(礦)長,必須接受職業衛生提高教育。
2、提高教育內容包括:特種崗位職業衛生教育、職業衛生預防技術教育、職業衛生法規教育。
3、教育周期:每年40小時。
五、組織實施部門
職業衛生教育由車間安全科負責教育材料、教案及教育工作實施的監督與檢查。
六、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噴煤車間
2023年1月1日
第4篇 噴煤車間職業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冶金車間職業衛生管理規程》等法規,提高噴煤車間的職業衛生管理水平,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檢查層次及時間
2、車間每月組織一次職業危害檢查。
3、安全科要每周進行一次職業危害檢查。
4、車間及班組要對本車間及班組作業范圍內經常性進行檢查。
二、主要檢查內容包括:
1、檢查車間是否有人負責本車間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檢查車間是否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檢查車間是否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檢查車間是否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及各種職業危害體檢臺帳。
5、檢查車間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臺帳。
6、檢查車間是否采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7、檢查車間是否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8、檢查車間職業衛生情況。
9、檢查車間是否把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車間和個人。
10、檢查車間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是否與主體設備同時運行、同時檢修、同時維護。
三、落實隱患整改情況
四、懲處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0—10000元罰款。
1、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沒有臺賬及公布的。
2、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或未對勞動者職業病防護采取指導措施的。
3、未按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護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的。
4、未按規定及時申報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的。
5、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
6、未提供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
7、未按規定安排職業病人進行體檢診治的和未登記職業病體檢臺帳的。
8、未按規定在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的。
9、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沒有職業病防護條件的車間和個人的。
10、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的。
五、獎勵
1、每季度評為先進車間的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
2、被評為年度職業衛生先進的車間和個人給予1000-3000元的獎勵。
3、職工作業環境有害因素濃(強)度有明顯改善的車間給予5000元的獎勵。
4、職業病發病趨勢有所控制,職業病發病工齡及職業病死亡年齡明顯延長的車間給予獎勵。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