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火舞私秘?奶头大屁股小说,永久免费看啪啪网址入口,国产在线精品无码av不卡顿,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久妇女迅雷,色综合久久久无码网中文,日韩新无码精品毛片,强睡邻居人妻中文字幕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制度大全 > 規章制度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8-11 13:18:01 查看人數:57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第1篇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聘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及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招聘員工本著以用人所長容人所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主要采取公開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由股東會聘用;其他部門人員由總經理聘用,報股東會備案。

      第二章聘用及試用期

      第四條聘用員工應根據公司機構設置及業務發展需要,在定崗定職的基礎上編制用人計劃報股東會通過。

      第五條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以錄用。

      第六條所以員工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員工資料,以旦又所變化(住址聯系電話)應及時至人事部更改。

      第七條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又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

      第八條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公司不雇傭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或予以解聘。

      第二章工作時間與考勤

      第十條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其中包括1小時的午餐,時間為12.00-1.00)店面按營業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并進行綜合工時制。

      第十一條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或簽到),店面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后換工作服。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第十二條上班遲到十五分鐘支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上班遲到三十分鐘或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論。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并講述遲到的原因。遇有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一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并扣除半日工資。

      第十四條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第十五條店面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以上級負責人批準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須換班須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店面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范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沒有上級主管的批準,不可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員工需填“外出申請單”,經上級主管簽字后并經人事部批準后,方可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需打卡或簽到。

      第十八條若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必須及時向主管說明,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并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店面員工一各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受到口頭警告處分。店面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得通道,上班時需正確穿著制服并佩戴胸卡。

      第十九條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得工作表現和發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第二十條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簽合同。

      第二十一條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第五章辭職與解聘

      第二十二條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復并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若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利不辦理相關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辭職程序如下:

      1辭職書(員工)2接受辭職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上)3審批4清辦離職事項(員工/相關部門)5準備資料/結帳(人力資源部)6簽發離職證明(總經理或店長)7離職(員工)

      第二十五條公司與員工解聘程序如下:

      1解聘報告(部門負責人)2商討/審批3簽發解雇書(總經理或店長)4清辦解聘事項(員工/相關部門)5準本資料/結帳(人力資源部)6解雇(員工)

      第六張工資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是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定期參加行業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漏,否則后果自負。

      第二十八條業績評估后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公司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并做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九條公司于每月十五日發放上月工資。

      第三十條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七章假期

      第三十一條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則,得到部門主管和經理或店長核準后方可請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準。事假作為無薪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修養時,必須持病例卡和正規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后,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前申請,但遇有疾病或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二天上午10點以前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發生的三天內將病例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并做書面警告。

      第八章培訓與發展

      第三十四條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展的培訓。培訓的范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

      第三十五條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社會培訓。在不影響工作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并非立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著眼以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第三十六條為讓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業績和需要改進地方,員工應當定期對工作進行回顧,同時公司負責人也應當定期對屬下員工工作表現進行評估。若員工對評估結果持不同看法,應當將評估結果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并以此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直接依據。

      第三十七條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展。由于員工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員工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第九章勞動保護

      第三十八條公司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等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公司得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2一旦發現所使用得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由公司配置的勞動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通,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送更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并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準則適用與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十一條本準則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由公司總經理制定實施細則報公司股東會備案。

      第四十二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二)

      1、學習、了解、掌握上級的有關勞動和工資工作的政策、規定。

      2、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和職工傳達、宣傳、解釋有關勞動和工資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的文件精神。

      3、按照要求做好工資改革工作,完成職工工資的晉級、進檔和因職務變動、轉正定級等帶來的工資變動工作。

      4、依據職工考勤,完成職工每月工資和其他福利的造冊及發放工作、獨子費的管理發放工作。

      5、完成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收入所得稅等基數的變更審批、賬戶的管理審核、費用的代扣代繳、公積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

      6、做好工資信息管理庫的完善、職工考勤表的備案、黨費的測算、工會費的測算、單職工房租的扣繳、勞務費的發放等工作。

      7、做好退休人員工資的管理工作。

      8、做好年度工資的預算工作。

      9、崗位工作所涉的資料注意保存留檔,做到賬卡齊全、準確無誤、及時入檔。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2篇 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員工工號: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 公司勞動規章制度范本

      第1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權利。

      第一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4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全體管理人員及計時制工人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打卡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每月底統計匯總考勤后交由員工簽字確認;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計件制工人考勤可由部門管理人員用考勤表負責登記,員工簽字確認后于工資結算日一起送交財務科審核;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并附上相關證明,在情勢緊急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爾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請病假期限審批權限規定:病假兩日內報請部門主管同意;病假三日以上五日以內報請廠長同意;請病假五日以上報請總經理同意;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5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的正常調動和合理的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話、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報告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通暢,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章獎勵與懲罰

      第7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足為其他員工做出楷模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彰、嘉獎、記功、晉升、發獎金五種。

      第8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晉升,并發給獎金元。

      (1)組織管理能力強、技術特有者。

      (2)開發新客戶,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3)致使公司利潤增加確有突出貢獻者。

      (4)累計記功三次,及有其他應予以升級之特殊貢獻者。

      第9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記功,并發給獎金元。

      (1)主動檢舉不法行為者。

      (2)遇到意外事件或災害時奮不顧身、減少公司損失者。

      (3)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并證明行之有效者。

      (4)勇于負責,妥善處理緊急事宜者。

      (5)節約公司原材料和財物,愛護公物,為公司增加收益有具體事例者。

      (6)品行良好,能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上級指示模范者。

      (7)嘉獎三次,及有其他應予以記功者。

      第10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嘉獎,并發給獎金元。

      (1)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克盡所職,有具體事例者。

      (2)能主動舉報偷閑、怠工等不良現象或維護公司利益者,并有具體事例者。

      (3)能主動排除同事糾紛,關心他人生活,搞好團結者。

      (4)在社會上遵守公德,見義勇為或經常從事社會公益者。

      (5)表彰三次,及其他應予以嘉獎,并有具體事例者。

      第11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表彰,并發給獎金元。

      (1)對不安全因素、質量事故高度警惕者。

      (2)能主動維護環境衛生,保護公司綠化者。

      (3)能主動幫助同事,并熱心教導其技術操作者。

      (4)其他應予以表彰,并有具體事例者。

      第12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紀廠規,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13條員工有下列輕度違規違紀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次,并罰款至元;每警告次記過次;一個月內被記過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次以上的,屬嚴重違紀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或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車輛或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內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內,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在計算機上玩游戲或瀏覽無關網站的;

      (20)私自啟用他人電腦或翻動他人物品的;

      (21)不按照規定對未打卡考勤進行說明的;

      (22)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或辦公用品擺放凌亂的;

      (23)偽造病假、事假事由的;

      (24)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14條員工有下列中度違規違紀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記過次,并罰款至***元;一個月內被記過*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次以上的,屬嚴重違紀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合法調動、主管的合理指導或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或滋事生非,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未經允許擅自將公司內部文件、賬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的;

      (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15條員工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紀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扣罰金額元,罰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月工資的20%,并予以辭退:

      (1)無故連續曠工日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損壞公司或同事財物,造成公司或同事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打架斗毆或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的;

      (8)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經濟損失元以上),且拒不認錯的;

      (9)偽造公司文件、公函或利用公司名義對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和經濟受到損失的;

      (10)觸犯國家法律,被國家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行政拘留的;

      (11)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16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員工不主動繳納的,公司則從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或經濟補償金等各種收入中進行適當的扣除,不夠扣除的,公司仍有權就剩余部分向員工追償。員工認為公司處罰不當,可以向總經理或工會提起書面申訴。

      第三章保密和競業限制

      第17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18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19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20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21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22條嚴格遵守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23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24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25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26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27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28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四章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29條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30條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31條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32條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33條晚上時前必須回到宿舍,并且按規定及時熄燈。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與異性同宿。

      第34條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35條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36條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37條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38條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39條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五章附則

      第40條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

      第41條本規章制度已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42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時,通過通告的形式另行補充或更新。

      第43條本規章制度自年月日施行。

      全體員工閱讀后認可并保證遵守(簽名)

      第4篇 勞動保健站規章制度

      勞動保健站規章制度

      1、在街道勞動保障所的領導下,開展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咨詢服務工作。

      2、負責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掌握就業、失業人員就業狀況,并及時更新信息,建立基礎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3、收集、發布就業信息,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了解、掌握培訓需求,收集、發布培訓信息,掌握有培訓意向人員的信息并及時上報,組織推薦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4、做好就業援助對象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受理就業援助申請,建立管理臺賬和及時更新信息庫,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為就業援助對象提供各種再就業援助服務。

      5、配合市、區勞動監察部門對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及時采集和維護用人單位在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動標準、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6、負責指導本轄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簽訂旅行情況報告備案工作,協助做好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7、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督促本轄區應參保企業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辦理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參保、續保手續;為轄區內服務對象查詢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申報工作。

      8、做好本轄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了解本轄區內退休人員基本情況,并建立基本信息庫,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指導建立退休人員自管組織,開展日常文體娛樂、定期走訪慰問、醫療保健等方面活動;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各類人員進行資格認證和體檢預約。

      9、完成街道勞動保障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5篇 企業勞動權益規章制度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三、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章:會議制度

      為有效地實行經理負責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訂各種會議制度。

      一、經理辦公會議

      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管理層次人員參加,必要時請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和貫徹政府有關建設工作政策;

      2、討論年(季)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3、討論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針、人事勞資與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項。

      二、工作會議

      每周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項目總工作工程師參加。會議內容:

      1、各部室負責人匯報工作的執行和完成情況;

      2、傳達上級有關的重要規定和內部的工作措施或決定;

      3、聽取各種加強管理和改進工作的會議;

      4、討論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三、職工大會

      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全體職工參加。也可有外聘人員參加。會議主要內容是向職工報告生產經營的完成情況,年(季)度的工作計劃、行政總結以及表彰先進等。

      四、業務會議

      按各職能部門所規定的業務職責,根據待討論的具體事項,不定期的有總經理、總工程師或部門負責人分別召開,要求對某事項達到同一認識、協調配合和解決問題的目的。

      各種會議的召開,務須做到事前有準備、事后有記錄,凡總經理召開和主持的會議,其會議工作由綜合部負責;其他各種會議由會議主持人的所在部門負責。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調動全體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公司以工程工作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工的使用、考核與晉升

      (一)職工的聘用原則

      公司對所屬人員的調配使用按照學用一致和用其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調配、雙向選擇,擇優聘用。

      (二)職工的考核、考核標準、依據及原則

      職工的考核制度是實行崗位責任制的關鍵,考核職工以德才兼備為標準,以執行各類人員崗位制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際的原則。

      1、考核時間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隨年度工作總結一起進行。

      2、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

      3、考核組織

      在年度考核時,設立非常設性的考核委員會或考核小組,負責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4、考核方法

      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第三章:檔案管理制度

      為執行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和加強檔案的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公司各部門和項目工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盤片、錄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均應作為檔案材料。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2、嚴格檔案材料的接收手續,仔細檢點移交的歸檔材料并履行移交簽字手續;

      3、檔案材料的立卷及編制總目錄;

      4、檔案材料的檢查工具,制定借閱辦法,重視機密文件,要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借出;

      5、做好檔案匯編和利用的統計;

      6定期清點檔案,經組織鑒定后銷毀無保存價值的材料。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1、行政文書類材料,在完成該項目活動后由專職人員于半月內整理歸檔。

      2、工程項目工作類的管理和技術性材料,在完成項目合同任務,后項目工作組一個月內整理歸檔。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范圍見附件一。項目工作類材料的歸檔范圍見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設備類檔案材料的范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信息。

      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對上做好經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項目,對下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充分創造出最大的積極效益。

      二、部屬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工作政策、法規、維護國家利益。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設計、施工規范、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三、各專業人員間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

      四、要積極、熱情、主動、誠懇,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正當合理利益。

      五、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六、努力學習工作業務,按時參加每周一次的工作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業務水平。

      七、認真執行工作服務協議,不得從事授權范圍外的工作。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一、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一、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二、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三、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六、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十八、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民法典》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十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二、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三、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民法典》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五、合同糾紛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六、處理合同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怕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活動,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對監理組及項目部職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并經常對工地安全員進行

      二、負責制定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改造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經費,并認真組織實施,保證安全技改經費的及時落實。

      四、組織創建“安全企業”活動,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五、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的檢查管理,及交通復雜的施工現場管理。

      六、安全員上崗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嚴格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試生產,堅持交接班時必須交清安全情況。

      八、遵守勞動制度,認真執行安全員工作制度,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九、按時檢查,發現問題能自己處理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領導,以防事故發生。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6篇 公司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聘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聘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 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8條? 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9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條?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1條? 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被勞動教養的;(5)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6)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7)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

      第14條? 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15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16條? 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17條? 單位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18條? 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根據季節時間相應調整)

      第19條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第7篇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一、為嚴肅公司紀律,規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制定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二、員工除遵守本條例外,還應主動遵守***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守則以下簡稱守則,違反守則相關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比照本制度給予處罰。

      三、處罰分類: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解除勞動合同”、“記大過”、“記過”、“警告”。

      四、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1. 假借、濫用權力營私舞弊或者利用職權吃、拿、卡、要者。

      2. 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 有危及或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行為的。

      4. 擅自在外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財、物為兼職工作提供便利的。

      5. 泄漏公司機密或泄露本崗位規定應當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 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或者其他直接導致公司在新聞媒體出現負面報道的。

      7. 偽造公司印鑒、管理人員簽字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8. 故意為自己或他人設置工作障礙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9. 與客戶直接接觸的崗位工作人員對待客戶態度惡劣,辱罵客戶或與客戶發生肢體沖突的。

      10.嚴重瀆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多次(兩次以上含兩次)嚴重瀆職的。

      11.月份內遲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13.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三個月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或六個月曠工累計達8個工作日者。

      14.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又拒絕公司培訓或崗位調整的。

      15.嚴重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或多次違反本崗位工作規程的。

      16.嚴重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當又拒絕上級主管的批評的。

      17.設計人員“做私單”,或相關監督、管理類人員發現設計人員“做私單”隱瞞不報的。

      18.其他在相應崗位合同或崗位責任說明中列明屬于嚴重違紀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記大過”處分

      1. 管理人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 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較大損者。

      3. 故意違抗上級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節較輕者。

      4. 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5. 品行不端有損公司聲譽者。

      6. 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7. 六個月內曠工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休假累計3個工作日以上者。

      8. 有探聽與本職崗位職權無關公司機密的行為的。

      9. 監督、管理人員對所監督、管理的對象違紀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隱瞞不報的。

      10.客戶服務人員因工作態度問題被客戶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重大差錯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輕度違反勞動紀律,應以予“記過”處分

      1. 疏忽過失致使公物損壞造成較大損失者。

      2. 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進入公司辦公場所參觀者。

      3. 月份內遲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 曠工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休假者。

      5. 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報表、工作文件等出現差錯的。

      七、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屬輕微違反勞動紀律,予以“警告”處分

      1. 遇突發事件,故意規避者。

      2. 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及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 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為者。

      4. 辦公時間,私自外出不超過30分鐘者。

      第8篇 公司勞動規章制度范本怎么寫

      第1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 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權利。

      第一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4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全體管理人員及計時制工人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打卡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每月底統計匯總考勤后交由員工簽字確認;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計件制工人考勤可由部門管理人員用考勤表負責登記,員工簽字確認后于工資結算日一起送交財務科審核;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并附上相關證明,在情勢緊急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爾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請病假期限審批權限規定:病假兩日內報請部門主管同意;

      病假三日以上五日以內報請廠長同意;

      請病假五日以上報請總經理同意;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5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的正常調動和合理的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

      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話、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報告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通暢,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 電源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二章獎勵與懲罰

      第7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

      足為其他員工做出楷模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彰、嘉獎、記功、晉升、發獎金五種。

      第8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晉升,并發給獎 。

      (1)組織管理能力強、技術特有者。

      (2)開發新客戶,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3)致使公司利潤增加確有突出貢獻者。

      (4)累計記功三次,及有其他應予以升級之特殊貢獻者。

      第9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記功,并發給獎 。

      (1)主動檢舉不法行為者。

      (2)遇到意外事件或災害時奮不顧身、減少公司損失者。

      (3)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并證明行之有效者。

      (4)勇于負責,妥善處理緊急事宜者。

      (5)節約公司原材料和財物,愛護公物,為公司增加收益有具體事例者。

      (6)品行良好,能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上級指示模范者。

      (7)嘉獎三次,及有其他應予以記功者。

      第10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嘉獎,并發給獎 。

      (1)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克盡所職,有具體事例者。

      (2)能主動舉報偷閑、怠工等不良現象或維護公司利益者,并有具體事例者。

      (3)能主動排除同事糾紛,關心他人生活,搞好團結者。

      (4)在社會上遵守公德,見義勇為或經常從事社會公益者。

      (5)表彰三次,及其他應予以嘉獎,并有具體事例者。

      第11條有下列情形者將予以表彰,并發給獎 。

      (1)對不安全因素、質量事故高度警惕者。

      (2)能主動維護環境衛生,保護公司綠化者。

      (3)能主動幫助同事,并熱心教導其技術操作者。

      (4)其他應予以表彰,并有具體事例者。

      第12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紀廠規,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13條員工有下列輕度違規違紀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次,并罰款至元;

      每警告次記過次;

      一個月內被記過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次以上的,屬嚴重違紀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或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車輛或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內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內,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在計算機上玩游戲或瀏覽無關網站的;

      (20)私自啟用他人電腦或翻動他人物品的;

      (21)不按照規定對未打卡考勤進行說明的;

      (22)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或辦公用品擺放凌亂的;

      (23)偽造病假、事假事由的;

      (24)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14條員工有下列中度違規違紀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每次記過次,并罰款至______元;

      一個月內被記過__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次以上的,屬嚴重違紀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合法調動、主管的合理指導或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或滋事生非,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未經允許擅自將公司內部文件、賬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的;

      (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15條員工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紀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扣罰金額元,罰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月工資的20%,并予以辭退:

      (1)無故連續曠工日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損壞公司或同事財物,造成公司或同事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打架斗毆或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的;

      (8)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經濟損失元以上),且拒不認錯的;

      (9)偽造公司文件、公函或利用公司名義對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和經濟受到損失的;

      (10)觸犯國家法律,被國家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拘留的;

      (11)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16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員工不主動繳納的,公司則從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或經濟補償金等各種收入中進行適當的扣除,不夠扣除的,公司仍有權就剩余部分向員工追償。

      員工認為公司處罰不當,可以向總經理或工會提起書面申訴。

      第三章保密和競業限制

      第17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18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19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20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21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22條嚴格遵守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23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

      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24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25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26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27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28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

      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四章宿舍與食堂管理

      a第29條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a第30條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31條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32條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33條晚上時前必須回到宿舍,并且按規定及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

      嚴禁與異性同宿。

      第34條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35條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36條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37條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38條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39條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五章附則第40條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

      第41條本規章制度已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42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時,通過通告的形式另行補充或更新。

      第43條本規章制度自 日施行。

      全體員工閱讀后認可并保證遵守(簽名)

      第9篇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范本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市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我市所有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制定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在程序上必須事先征求工會和職工意見,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民主討論通過(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參加,過半數通過),并在用人單位內部長期公示。

      第四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應當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的條件和方法,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各環節的具體規定和經濟補償賠償辦法。

      (二)工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含獎金分配辦法)等基本工資制度及加班加點、病假、產假等特殊情況下的職工工資支付辦法。

      (三)職工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規定。

      (四)工時及休假制度,主要包括考勤辦法、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

      (五)職工獎懲制度,主要包括對職工的獎勵和違紀處理辦法。

      (六)職工培訓制度,主要包括對職工進行在崗、轉崗、晉升以及對新錄用人員上崗前培訓的辦法,建立培訓、考核和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

      (七)其他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制定的內容。

      第五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制定的依據:

      (一)制定勞動合同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我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制定工資管理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寧波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實施意見(試行)》等。

      (三)制定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寧波市《關于印發〈關于調整和完善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寧波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寧波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寧波市區全民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女職工生養基金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等。

      (四)制定工時及休假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浙江省勞動廳關于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寧波市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及實施細則等。

      (五)制定職工獎懲制度的依據,主要是《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條款解釋問題的復函等。

      (六)制定職工培訓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勞動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培訓規定》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寧波市職工教育條例》等。

      第六條 我市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必須落實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和備案工作提供免費服務。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市工商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備案工作。

      各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本縣(市)、區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備案工作。

      第七條 我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原則上實行自愿備案。

      (一)2003年1月1日后新開辦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應在正式開業后半年內將制定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對2003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單位,報送備案時間不受限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有要求對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進行審查的,用人單位必須按要求上報備案。

      第八條 用人單位上報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備案時,須統一裝訂成冊正式行文(一式五份),行文主要說明該規章制度所具備的程序性規定及內容的合法性。

      第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新開辦用人單位報備文書后,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到用人單位實地查看并公告單位職工。用人單位必須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公告。

      2003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辦理時限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須在接到新開辦用人單位報備文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程序上和內容上都合法的,應出具同意備案意見書。

      2003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辦理時間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一條 同意備案后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應與相關政策法規保持一致,并隨政策法規的立、改、廢作相應修改。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制定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0篇 勞動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這其中要雙方都要有合法權益,同時公司與員工間也要有勞動的規章制度。以下是勞動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目錄

      一、總則

      二、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

      三、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

      四、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五、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六、員工培訓

      七、勞動定額管理

      八、勞動用工(合同)管理

      九、勞動紀律

      十、獎懲

      十一、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員工。(勞務派遣員工規章制度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司有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

      第五條公司招用勞動者時,需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新員工報到時需提供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及前工作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公司人力資源部驗原件留復印件;無相關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員工應提供相關證明。

      第七條接到公司的錄取通知后,新員工即可與人力資源部聯系體檢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領取體檢表格并在一周內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公司將隨時決定終止錄用,因個人故意拖延體檢時間或隱瞞體檢不合格結果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隨時終止錄用。

      第八條新員工報到時應交3張1寸照片及身份證原件,用于辦理工作證、醫療保險病歷本、開工資帳戶。

      第九條體檢等錄用條件符合后,企業予以錄用。錄用后員工應在10個工作日內調檔,調檔同時轉入社保關系;檔案調入公司的員工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開始時間從用工之日起計算,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期限設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未經公司同意員工不得做兼職工作。

      第十條公司不得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三章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含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津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十三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174小時。

      第十四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在六個月內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五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十六條公司每月10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2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八條員工病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但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九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6)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7)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8)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二十一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二十二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二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二十五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最長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二十六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負責人安排或經本人申請,填寫《安排加班表》或《申請加班表》后,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午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第二十八條員工的其他假期: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十年者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5天。

      (2)婚假:員工結婚,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男職工配偶產假期間給予看護假3天。對晚育的,延長女職工產假三十天,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給予探親假。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6)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員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九條公司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三十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三條公司錄用新員工,應在一周內對新錄用人員開展有關公司制度、安全、崗位技能及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訓。

      第三十四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三十五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雙方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三十六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

      第七章勞動定額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采用科學的測算方法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

      第三十八條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崗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有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

      第三十九條公司確定或變更勞動定額標準需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后實行。

      第八章勞動用工(合同)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管理。

      第四十一條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篇 勞動規章制度-參考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一)勞動規章制度對員工具有約束效力成立的條件

      從《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規章制度都具有勞動法律意義上的規章制度,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所規定的事項的制度才是勞動規章制度,也只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的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制度,才能對員工具有約束力。

      一個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約束員工,這要從三個方面來加以衡量:

      1、要看規章制度的內容是否合法。即規章制度的內容不能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等相違背。

      2、要看規章制度是否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對經過了民主程序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還要注意保留相關履行民主程序的證據。

      3、要看規章制度是否已經向員工公示告知。在向員工公示和告知時,還要注意保留已公示和告知的證據。

      (二)用人單位在制定和公示勞動規章制度時常見的問題

      勞動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法律”,無疑是由用人單位所掌握管理的。然而,許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和管理中卻存在以下常見的問題:

      1、未經平等協商程序確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規章制度制定應該經過平等協商程序,即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然后由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經過平等協商確定。由此可見,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不應該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行為。在實踐中,很多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未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這樣的規章制度實際上沒有法律效力。一些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雖然已經通過平等協商程序,但由于未保留書面記錄作證據,結果在發生爭議糾紛時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機構的質疑。

      2、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規章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規保護的主體條件上,勞動規章的內容、標準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抵觸。例如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這只是一個最高限定,并不是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長,只要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就是合法的。單位制定勞動規章時,涉及到試用期問題時,就不能籠統的規定6個月的試用期,更不能讓員工先試用后再簽勞動合同。在仲裁和訴訟過程中,由于用人單位對試用期的約定無法找到法律法規和政策作依據,也就是不能提供出可以被仲裁、司法機構采信的證據,就必然會得到敗訴的結果。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但是,不少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都是處于秘密狀態,鎖在人力資源部管理工作者的抽屜里,只有到員工違反了規章制度的規定時,才拿出來告知員工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于這種現象,只要勞動者提出異議,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就無法產生法律效力。一些單位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勞動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當,導致證據材料沒有保留,無法向仲裁庭或法庭舉證,同樣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給用人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包括內容違法、制定程序違法、公示程序違法。不合法的勞動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在仲裁或訴訟中不能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規章制度必須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個條件,才可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不合法的勞動規章制度,在仲裁或訴訟中不能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要承擔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規章制度舉證的技巧和方法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有一個舉證責任的問題。那么,怎樣來做好勞動規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的證據保留工作呢這里提一些建議供大家參考:

      1、勞動規章制度制定和修改應嚴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協商的相關書面證據。

      從法律規定看,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為: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公示告知。為此,用人單位在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時,必須進行平等協商程序,并務必要留好記錄,保存好相關證據,如會議紀要、討論情況和經過、張貼公告的記錄等。因為一旦勞資雙方在勞動規章制度效力問題上發生爭議,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證明其規章制度是經過平等協商程序且曾向勞動者公示、告知,如果用人單位不事先保留相應證據,就無法證明相應的內容。

      2、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規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時選擇易于舉證的公示或告知方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書面證據。

      規章制度是否向勞動者公示直接決定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勝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規章制度只有向勞動者公示才對勞動者產生約束力。司法實踐中勞動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規章制度的內容為由主張規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單位也往往無法提供已經公示的證據,很多單位本應該勝訴的案件最終敗訴問題往往就出在這里,員工的違紀行為本已經達到了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但是員工稱不知道有這個制度,單位也無法證明曾向員工公示的證據,最終導致案件敗訴。

      規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舉證

      規章制度公示與告知的方法與技巧:

      (1)員工手冊發放(要有員工簽領確認);

      (2)內部培訓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培訓內容、與會人員簽到);

      (3)勞動合同約定法;

      (4)考試法(開卷或閉卷,保留試卷);

      (5)傳閱法(保留員工簽名);

      (6)入職登記表聲明條款(保存有員工簽名的登記表);

      (7)意見征詢法(保留員工意見的簽名和書面資料)。

      盡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1)網站公布;

      (2)電子郵件告知;

      (3)公告欄,宣傳欄張貼。

      從舉證角度考慮,不推薦網站公布法、電子郵件通知法、公告欄張貼法,因為這三種公示方式都不易于舉證。

      3、對于已經存在的勞動規章制度進行合法性審查,從內容和程序兩個方面加以補正。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進行修訂或刪除,甚至推倒重來,并重新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第12篇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范本通用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健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原則上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但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后,可對部分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工,作為職工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的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十八條、企業可以按照不同崗位實行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企業可以安排職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下一個工資發放日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處理,并可按規定幅度從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實行打卡考勤的,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報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同意,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5、職工辭職應當經用人單位批準,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5、愛護公物,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6、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間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不做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9、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二節、獎勵與懲戒

      第二十五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可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可視情給予表揚、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4、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二十七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三種。

      第二十八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自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為嚴重違反紀律,可視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賬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________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________日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6、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7、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______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視做嚴重違反紀律。

      9、其他程度相當的情形。

      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給予警告、解除勞動合同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十二篇)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一)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聘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及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招聘員工本著以用人所長容人所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主要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勞動信息

      • 企業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十二篇)
      • 企業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十二篇)98人關注

        第一章總則第1條為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本規章制 ...[更多]

      •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七篇)
      •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七篇)98人關注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更多]

      • 勞動規章制度(十二篇)
      • 勞動規章制度(十二篇)93人關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這其中要雙方都要有合法權益,同時公司與員工間也要有勞動的規章制度。以下是勞動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目錄一、總則二、員工 ...[更多]

      •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十二篇)
      •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十二篇)84人關注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更多]

      • 公司勞動規章制度范本怎么寫(四篇)
      • 公司勞動規章制度范本怎么寫(四篇)72人關注

        第1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 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 ...[更多]

      • 公司勞動規章制度范本(四篇)
      • 公司勞動規章制度范本(四篇)70人關注

        第1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 ...[更多]

      •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十二篇)
      •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十二篇)57人關注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一)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聘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及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招聘員工本著以用人所長容人所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 ...[更多]

      •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范本通用版(七篇)
      • 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范本通用版(七篇)34人關注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