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監理工作總結制度
1、合同項目竣工后,均需進行書面監理總結。
2、監理總結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
3、監理總結報告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除工程一般情況外,還應有投資情況、業主情況、施工隊伍情況等);
(2)監理情況(監理過程描述:組織機構,監理內容范圍,監理時間);
(3)取得的成績;
(4)存在的問題;
(5)經驗和教訓。
4、監理總結報告由總工程師審定簽章后送業主。
5、監理總結報告應按規定存檔。
第2篇 工程監理施工現場旁站工作制度
工程監理施工現場旁站制度
為保證工程質量,根據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監理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公司施工旁站監理制度。
1、總監在組織編寫監理規劃時,要根據工程實際編寫旁站監理的內容,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編寫的監理實施細則中應明確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旁站監理人員的職責,并將旁站方案交施工承包單位一份。以便施工承包單位通知旁站監理人員及時到位實施旁站。
2、監理組接到承包單位的需旁站的工程施工通知后,安排旁站監理人員按旁站監理實施細則進行監理。
3、房屋建筑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需要旁站。
1)基礎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樁澆筑、地下連續墻、土釘墻、后澆帶及其他結構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澆筑、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處理、鋼結構安裝。
主體結構工程方面:梁柱節點鋼筋隱蔽過程、混凝土澆筑、預應力張拉、裝配式結構安裝、鋼結構安裝、網架結構安裝、索膜安裝、
安裝工程方面包括:
供電設備、大型變壓器、大型冷凍設備的吊裝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電、冷凍機組沖洗調試。
3)、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在工程中應用。
5、針對承包單位的素質、工程特點,對易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施工工序實行旁站。
6、旁站監理人員的職責
1)檢查承包單位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程人員持證上崗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報告等;
4)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查或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復驗;
5)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第3篇 監理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為加強履行監理安全責任意識,不斷提高監理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1、 公司工程監理部和總師室負責對項目監理機構履行安全監理責任和安全監理工作的檢查,公司總經理室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2、 項目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對監理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對監理人員履行監理安全責任的工作和管理水平進行檢查。
3、 公司負責安全監理工作檢查部門應每季度分別不少于一次組織對監理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并與年度考核掛鉤。
4、 監理機構監理員每天應不少于二次、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天應不少于一次、總監理工程師每周應不少于四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巡視檢查;同時總監理工程師每二周要組織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專項安全檢查。
5、 總監理工程師對專項安全檢查所發現的問題要組織專題會議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
蘇州市正建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8日
第4篇 監理人員工作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過考核保證監理工作質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調資等重要依據。
二、考核
1. 項目管理部考核項目監理機構;
2. 總工辦檢查項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總工辦抽查項目監理機構,抽查情況反饋項目管理部。
三、時間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當月二十八號前報公司總工辦;
6. 總工辦根據抽查考核情況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考核原則
7. 考核實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計扣分;
9. 績效考核系數=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層次劃分為: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項目總監;
11. 考核得分為負值時,按零分計;
12. 總監代表的考核執行項目總監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況公開,被考核人可以向項目管理部或總工辦申訴。
五、考核范圍
14. 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監督檢查、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總監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5. 項目總監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上級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6. 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情況,考核內容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17. 調整的考核內容,須事先經總工辦審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監理機構人員受到不廉潔投訴時,公司責成項目管理部迅速組織調查。投訴情況屬實的,當事人當月考核零分,總監和其他人員有包庇行為的,當月考核零分;
19.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監理人員未曾發出預控監理函件,相關人員、項目總監當月考核零分;
20. 執法大檢查中由于監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順利通過,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1. 質檢、安檢或政府其他部門的專項檢查中,監理工作被批評的,全部人員當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約定監理費未收回,項目總監當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員當月考核扣5分;
23.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批評,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4.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表揚,按照《員工創新獎勵制度》進行獎勵;
25. 監理人員的工作和行為受到業主投訴或要求撤換,當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規定提交工作總結,相關人員當月考核扣10分。
第5篇 監理工作報告制度
1、項目監理部每月五日前向業主,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和公司報送上月《監理月報》。
2、《監理月報》報送責任劃分:
(1)常規《監理月報》由項目監理部直接報送。
(2)屬區站監督的項目:質監、安監月報由項目監理部直接報送。
(3)屬總站監督的項目:質監月報由項目監理部直接報送,安監月報由公司工程部報送。
(4)監理周報、快報等其它形式的報告由項目監理部直接報送。
3、《監理月報》是反映工程實際運行的重要資料,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完成,并完成后加蓋總監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各類重大問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及時向業主、監督部門和公司報告。
5、總監理工程師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項目監理工作情況。
6、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總監理工程師必須不超時限地向公司領導報告。
7、對于監理的單位工程達到竣工條件時,在建設單位組織正式驗收前,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初驗,并提出相應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供工程正式驗收時參考。
8、《監理月報》等其它報告必須使用深圳市統一表式。
第6篇 安全監理的工作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2.安全監理巡查制度
公司對項目部安全監理行為和安全監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巡視和檢查,并為項目部提供人力和技術支持。對巡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工程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負責督促承包商及時進行整改,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項目部安全監理責任制度:
實行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為項目部安全監理第一責任人,總監理工程師需根據項目部監理人員組成進行安全監理職責分工,并具體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到人。
4.危險源識別制度:
項目部需根據項目工程的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工程特點進行危險源的識別,并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5.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審核制度:(監理a2表頭(不含b1表施工技術文件報審表)附表: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表2-12(施工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時應編制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表2-13)
項目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需組織項目部監理人員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認真審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施工過程中,項目部監理人
員需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6.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制度:(含專家論證方案:基坑、模板、腳手架、預應力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以下簡稱“建設部87號文件”)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我省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論證專家及開展論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號),
附件一、附件二所屬范圍)
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項目部需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核簽認后方能予以實施,并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經批準的專項方案進行施工。
7.安全交底監督制度;達標手冊:安全技術交底表7-1至7-26及分包管理安全管理協議及安全交底。
項目部需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監督,并要求施工單位提交項目部一份安全技術交底文件(復印件)留存備查。
8.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設施投入和經費的檢查;達標手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預算表表3-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統計表,3-2表)
項目部需建立安全監理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制度(如每周、每月、每季、節前、節后等),檢查要有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需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整改驗收合格后要有回復單,及時復查整改情況。情況嚴重的,征得業主方同意后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情況緊急的,需立即下達工程暫停令,并事后向業主方書面報告。
9.安全監理旁站制度:
項目部需根據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的事項進行旁站監理,如深基坑的開挖和支護、塔吊的安拆、外腳手架的拆除等,并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10.安全監理日志制度:
(對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狀態逐項檢查記錄、針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技術措施及安全專項安全方案監理實施巡視檢查旁站見證,主要包括:措施及方案的實施情況,安全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特殊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安全實施設備檢查驗收情況,監理機構安全指令性文件簽發整改回復復查驗收情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經費投入審查情況。監理機構定期安全檢查情況,監理人員參加施工建設政府部門專項檢查情況,安全專題會議安全活動情況,且記錄閉環)
項目部需對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查情況進行記錄,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11.安全驗收制度:《武漢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手冊執行》表8-1至8-13
監理工程師簽認(《施工機具驗收單》、《接地電阻測驗記錄》、不超過10㎡、高度5m《落地式操作平臺驗收單》、《懸挑式鋼平臺驗收單》移動1次驗收1次,面積控制;總監簽認《臨時施工用電驗收單》、《吊籃安裝驗收單》、《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落地式腳手架驗收單》、《整體提升腳手架驗收表》、《塔式起重機驗收表》、《物料提升機驗收表》、《施工升降機驗收表》、《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和《起重機械驗收核查表》;
施工單位報送的安全檢查驗收記錄表,項目部必須逐一認真對照現場實際情況予以檢查,合格后方可予以簽認,否則不得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步的施工。
12.安全評價制度:(8層以下砌體施工前,高層或超高層主體一半,砌體施工前)
按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要求,對工程的不同施工階段,項目部需進行安全評價,寫出監理單位的安全評價意見報告。如基礎分部工程完工后,項目部需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主體分部工程按樓層的不同分一次或兩次進行安全評價,工程完工后需進行一次安全評價等。
13.會議制度:
每周的監理例會上,項目部需向業主方匯報一周來的安全監理工作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對施工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及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必要時組織相關方召開專題安全會議。
13.安全報告制度:
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和發生的安全事故,項目監理人員需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需第一時間向公司工程部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緩報。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總監理工程師尚需第一時間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4.安全事故調查制度:
項目部可應業主方的要求,組織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并參與政府部門組織的調查。監理單位有責任時,應予以回避,但必須配合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
15.安全資料歸檔制度:
制定專人負責監理內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按照安全責任主體所分類的安全資料分類整理組卷)
第7篇 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8
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八)
為順利完成施工階段監理任務,實現監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本項工程監理將采用以下制度。
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度。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建監[1994]737號文的有關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受公司總經理授權和委托,行使監理合同賦予監理單位權限,全面負責受委托的監理工作。
2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
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協助組織施工圖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工作。圖紙會審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必須認真熟悉、審核圖紙,并作好記錄。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負責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研究解決圖紙會審中提出的有關問題。
3 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3.1 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查。
3.2 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審查批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
4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凡單項工程開工及停工后工程復工,均應遵照規定的管理流程辦理審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及設備質檢制度
5.1 施工單位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結構工程和影響工程觀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報驗工作,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原材料、購配件及設備,施工單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5.2 監理單位對影響工程觀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實行質量預控。
5.2.1 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提出預控項目。
5.2.2 監理單位參加實行預控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選樣、選廠家和質量簽認工作。
6 隱蔽工程、分項(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6.1質量驗收按程序要求執行。
6.2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6.3監理單位簽認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級為評定工程竣工質量等級的依據。
6.4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隱蔽,工程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7工序交接檢查制度
堅持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檢、專職檢,認為合格后書面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到現場會同檢驗。認可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8 技術經濟簽證制度
8.1監理單位核驗、量測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設單位用作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的依據。
8.2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8.3施工單位每月將'月度工程量統計報表'連同'月工作量申報表'報監理單位。
8.4經監理工程師核驗、量測的工程量為已完工程量。
8.5由多個工序組合成一個分項工程的工程量的簽認原則是:只簽認經過監理單位質量驗收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關規定折算。
8.6對其他跨月施工或暫不能評定質量等級工序的工程量的簽認,按該工序暫定合格認可其工程量的簽認,不超過工程量的40%。
9 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處理
9.1工程洽商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發現圖紙難以施工或有差錯時,可以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與設計單位辦理工程洽商。
9.2工程設計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提出設計變更要求,應征得建設單位的同意,由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辦理工程設計變更。
9.3監理單位在審核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的技術問題時,應重點是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是否違反施工規范、驗評標準和其他技術文件,是否影響工程使用功能和觀感。
9.4監理單位負責簽發'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單位變更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設計項目,其工程量不計入已完工程量。
10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質量事故原因、責任的分析;質量事故處理措施的商定;批準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技術措施或方案;處理措施效果的檢查。
11工程款支付簽審制度
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申請,必須有質檢方面的認證意見,這既是質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資控制的需要。
12分包單位資質審查制度
12.1總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單位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
12.2監理單位應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經驗、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
12.3未經監理單位認可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單位不得讓其進入現場施工。
13監理會議制度:監理例會、專題會議形成制度
14監理日志制度:監理日記的編寫內容和要求
15監理月報制度:監理月報編寫說明與要求
16施工階段監理旁站制度
17我公司發布的《工程安全施工控制實施辦法》
18我公司發布的《檢驗、測量器具管理辦法》
第8篇 安全監理檢查工作制度
㈠總監辦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月度檢查,由總監辦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所管轄工區的檢查,主要內容為檢查安全隱患和不安全行為,學習安全法規,各種安全事故經驗教訓,必須有書面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加以制止和改正,并發出整改通知書。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辦公室。
㈡總監辦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由總監辦總監帶隊,對總監辦所屬各項目工區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主要對總監辦所管各安全責任單位所管轄工程范圍內各個項目設備車輛維護,駐地消防、治安、用火、用電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還要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隱患,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四個落實”,即: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落實整改。
㈢針對不同情況和季節,不同的施工期,堅持開展各種專項安全檢查,如:雨季防洪、防雷、防危險路段滑、塌;夏季防暑降溫和火災;冬季防凍保暖檢查等。
㈣對涉及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設備和公共人群聚集場所,除在綜合性大檢查時檢查外,還要定期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有關專業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
㈤堅持節假日的安全值班,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半月半月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監理員每天上工地時對安全隱患進行巡視。
各種檢查均要作好檢查記錄,檢查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并納入各部的年終績效考核。
第9篇 項目工程監理工作總結制度
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總結制度
1、監理工作總結由各項目監理辦負責人編寫;
2、按項目的進展謂況,須分別編寫階段性監理工作總結和工程竣工監理工作總結:
3、項目監理工作總結的內容應包括:
(1)工程概述
(2)工程實施情況
(3)監理工作開展情況
(4)資料及信息管理工作
(5)經驗、教訓與建議
4、階段性監理工作總結內容相對簡明扼要;工程竣工監理工作總結要求編寫詳盡,采用數據必須準確,內容必須真實。充分展示監理辦的工作業績與工作水平;
5、階段性監理工作總結要求在該階段驗收時提交,作為辦理中間驗收的監理資料。工程竣工監理工作總結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時完成,作為向業主和質監站的文字匯報材料;
6、監理工作總結作為公司考核項目監理辦及項目監理負責人的重要依據。
第10篇 安全監理巡視和旁站監理工作制度
為了搞好施工全過程的監理工作,尤其是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重點部位的監控,監理部應安排監理人員進行巡視監理和旁站監理,確保工程質量滿足用戶要求,不發生因工程質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現場監理主要內容:
1、巡視監理就是指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礎開挖、填筑作業過程、導地線展放過程中等重要項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2、旁站監理就是指監理人員對施工過程安全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重要及危險作業項目(如對大件吊裝、腳手架搭設、危石及塌方處理、臨近帶電體作業等)的施工全過程現場跟班檢查監督的控制活動。
二、現場監理人員職責:
對施工項目部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應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由現場監理人員(安全專責監理工程師或經過培訓的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安全監理人員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作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到崗和履職情況;
2、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班前會、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護、安全評價等)在現場的落實情況;
3、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
4、檢查投入現場的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安全設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護措施(裝置)等的安全管理;
5、檢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6、檢查施工現場的孔洞,高處作業等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現場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墜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電,以及消防設施等管理;
7、檢查夏季防暑降溫、防事物中毒、防訊、防強風,冬季防凍、防冰、防滑的災害,防煤氣中毒及其它災害的安全措施;
8、檢查安全措施補助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9、監督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違章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責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監理意見。
10、監理人員在現場實施安全監理控制過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隨時注意施工人員操作情況,機械設備狀態,工器具配備是否符合安規要求,施工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過程中遇到威脅安全和質量的重大問題時,監理人員應及時提出“暫停通知”,并按有關程序上報,督促施工項目部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三、旁站監理內容:
變電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理:
1.土建工程:高邊坡及深坑基礎開挖,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澆筑,大型構件吊裝,腳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
2.電氣安裝工程: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吊裝,變壓器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電氣設備送電試驗等。
3.起重作業:兩臺及以上起重機聯合抬吊,移動式起重機臨近帶電體作業等。
輸電線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理:
1.基礎階段:高邊坡開挖,深坑基礎掏挖(超過3 米時),易坍塌等特殊基礎開挖、支護。
2.組塔階段:高塔組立,臨近帶電體施工,或特殊地形鐵塔組立。
3.架線階段:帶電搭設跨越架(平齊帶電線路至封頂階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導引繩,導引繩通過不停電跨越架等。
4、監理部及監理人員還應對施工項目部、材料站、臨時電源布設、跨越架的搭設以及起重機械、設備等設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項目部專業部門自檢,并有書面驗收記錄。同時由監理人員檢查驗收,并填寫“安全檢查簽證記錄表”。
5、巡視和旁站監理工作結束后,監理人員應將完整的巡視和旁站監理記錄交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歸檔。
四:填寫說明:
1、監理人員應按“記錄表”的具體要求并按分部分項工程中的項目內
容認真填寫;
2、表格編號應按檢查時的順序依次填寫,如:001;
3、內容要簡明扼要,書寫清楚,語句通順,字跡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筆填寫。
4、檢查后的記錄應做到監理人員和現場施工負責人雙方簽名,并確認;
5、檢查記錄表應由監理人員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第11篇 工程項目監理細則編寫工作制度
工程項目《監理細則》編寫制度
1、監理細則是在監理規劃的基礎上,結合各專業工程具體情況和掌握的工程信息制定的指導具體監理業務實施的文件,監理細則僅適用于施工階段。
2、監理細則以設計圖紙、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及相應的規范、標準、法規為依據。
3、監理細則應在相應工程開始前,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監理細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專業工程的特點。
(2)監理工作的流程。
(3)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
(4)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監理細則應以質量控制內容作為編寫重點,質量控制中又以工序質量和物料質量檢查最為關鍵,應成為監理細則的核心內容。
6、項目總監組織監理人員實施監理細則,在實施過程中,監理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第12篇 工程監理部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為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監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2、堅持責權相統一的原則。
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二、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指令。
2、聽取現場監理人員匯報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監理人員。
3、對本工程項目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責任和嚴重違章人的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檢查總結前次安全工作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責任。
三、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1、安全工作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現場各監理人員參加,施工單位安全專責出席安全工作例會。
2、監理部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總監理工程師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四、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安全專責工程師確定,各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可提前向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2、凡提交現場監理部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安全專責監理工程師審查,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會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對在安全工作例會上研究的事項意見不能統一時,一般性問題可緩議,如涉及時間性較強的緊迫問題,可由總監理工程師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現場監理人員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情況。
五、 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監理部文員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相關單位、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監理人員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3、各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監理人員原則上必須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需向總監理工程師請假,無故不參加者上報公司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