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監理人員工作守則上墻制度
監理上墻制度:監理人員工作守則
一、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二、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三、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四、不以個人名義承攬監理業務。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設備的生產供應等單位兼職。
五、不為所監理項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和施工方法。
六、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七、不泄露所監里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八、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2篇 監理人員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訓制度
根據工程的特點,對每位上崗的監理人員及新入職員工進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訓,其內容為:
一、安全監理的任務
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規定的安全標準順利進行,盡量減少工程事故的發生,按時間向施工單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費用,安全監理應進行以下監督:
1、機械設備、安全設施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
為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安全可靠;在施工過程中應搭設必要的安全設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進度控制
施工單位應根據合同規定進行工期安排,當出現需增加施工機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時,須提交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批因加班加點所應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費用監督
安全監理應按合同要求對需用的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
二、安全監理的依據與范圍
1、監理的依據
1)監理委托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安全監理的范圍
根據國務院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三、安全管理原則
1、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實施監理。
3、嚴格執行(中建字【2004】20號文件)《中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損傷規程的制定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難處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實施:
1)(深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裝工程;
4)腳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國務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4、審查施工單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的情況。
5、協助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檢查制度、教育制度、例會制度、統計分析與報告制度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審查對施工現場一線工人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情況。
6、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7、對聲音指揮和聲音作業的現象及時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為為控制核心,重點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針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參與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9、采用檢查評分表對安全管理、外腳手架、“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龍門架與井字架施工機具等項目進行檢查評分。
10、嚴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組成安全施工檢查小組,定期對各個檢查項目進行嚴格檢查。
11、監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有關安全規范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按公司規定配戴安全帽、衣著整齊、佩戴工牌、穿著硬底鞋等。
第3篇 監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制度
為確保長江***工程一標段安全責任目標的落實,樹立各級監理人員“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思想,加強安全生產監理工作,提高監理部各級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切實維護和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及信謄,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小組人員組成
1、公司總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總工辦、綜合辦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監理部總監理工程擔任考核小組副組長,負責對本部人員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目標的考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時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考核方式
1、總監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8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
安全監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7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
其他監理人員安:對法律、法規、制度熟悉、了解情況、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遵守安全制度情況、現場監管情況等考核4項。
三、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目標考核細則
1、總監理工程師:共考核16項,總分100分。
1.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8項,分值45分。其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對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及時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10分;其余做好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學習,并檢查督促執行等各項均5分。
1.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分值55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確保各類安全文明工地計劃創建目標的實現等各項均5分。
2、安全監理工程師:共考核14項,總分100分。
2.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0分;以上級及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為依據,檢查與督促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規定的落實10分;參加項目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整改措施。對各工種和班組要勤檢查、勤督促,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章作業要堅決制止,有權進行整改和處罰,并記錄和處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項均5分。
2.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進場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等各項均5分。
3、其它監理人員:安全崗位工作職責共考核四項,總分100分。
3.1法律、法規、制度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不參加學習一次扣5分;考試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規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2對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日常工作常規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違章用電一次扣3分;施工現場違反有關安全規定一次扣3~5分。
3.4現場監管情況,分值40分。評分標準:未及時發現現場安全問題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監管標準一次扣5分;應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單位未執行領導指示不報告每次扣10分;監管現場出現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現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監理的工程項目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監理部所有人員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四、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目標考評等級
對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及其他監理人員的考核結論根據監理人員評分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級。
(1)優秀: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監理工程未發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以下。
五、 獎罰規定
1、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由公司考核小組評考評定級,連續兩次達到“優秀”等級者獎勵10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5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監理部安全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兩次達到“優秀”等級者獎勵5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監理部其他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兩次達到“優秀”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2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4、工程監理項目出現安全事故者,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進行處罰。
六、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公司總工辦。
七、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監理人員考核評分表附后)
***監理公司項目監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4篇 監理人員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過考核保證監理工作質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調資等重要依據。
二、考核
1. 項目管理部考核項目監理機構;
2. 總工辦檢查項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總工辦抽查項目監理機構,抽查情況反饋項目管理部。
三、時間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當月二十八號前報公司總工辦;
6. 總工辦根據抽查考核情況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考核原則
7. 考核實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計扣分;
9. 績效考核系數=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層次劃分為: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項目總監;
11. 考核得分為負值時,按零分計;
12. 總監代表的考核執行項目總監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況公開,被考核人可以向項目管理部或總工辦申訴。
五、考核范圍
14. 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監督檢查、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總監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5. 項目總監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上級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6. 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情況,考核內容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17. 調整的考核內容,須事先經總工辦審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監理機構人員受到不廉潔投訴時,公司責成項目管理部迅速組織調查。投訴情況屬實的,當事人當月考核零分,總監和其他人員有包庇行為的,當月考核零分;
19.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監理人員未曾發出預控監理函件,相關人員、項目總監當月考核零分;
20. 執法大檢查中由于監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順利通過,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1. 質檢、安檢或政府其他部門的專項檢查中,監理工作被批評的,全部人員當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約定監理費未收回,項目總監當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員當月考核扣5分;
23.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批評,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4.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表揚,按照《員工創新獎勵制度》進行獎勵;
25. 監理人員的工作和行為受到業主投訴或要求撤換,當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規定提交工作總結,相關人員當月考核扣10分。
第5篇 現場監理人員職責上墻制度
監理上墻制度:現場監理人員職責
1.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
2.負責整個工程關鍵工序的現場旁站和全部工程質量抽檢工作。
3.工程開工前制定嚴密的工程質量抽檢制度。
4.施工原材料進場與使用前監督項目部做好質量試驗檢測工作,杜絕不合格材料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5.做好施工工序的控制。要求項目部按照規范施工,嚴格遵守施工工藝和操作規程;做好工序質量檢驗,自檢人員要對每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項目質量或產品質量,根據設計要求、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度量、比較、處理和記錄。
6.協助試驗監理人員建立必要的實驗管理制度和規定嚴格的規程,執行試驗標準。
7.時刻注意加強成品保護、做好保養等工作。
8.在工程監理中應按監理規范、質量評定標準的要求及時收集,提交完整、齊全、真實和系統的質量抽檢保證資料。
9.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事故情況。提出處理事故的初步方案,監督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執行情況。
10.做好質量改進工作,積極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等以降低成本,提高質量。
11.監理工作中及時總結工程監理經驗。
第6篇 監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分配制度
為深化績效管理,強化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激發職工積極性、體現多勞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則,促進項目監理工作,公司決定在實行員工履職考核的同時,在項目監理人員中實行月度績效考核分配制度。實施辦法如下:
一、適用范圍
工程項目現場監理人員(不包括試用期內的人員和實習生)。
二、分配資金組成和限額
用于月度績效考核分配的資金由兩部分組成:
1. 現場監理人員每人每月從崗位工資中預扣100元。
2. 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預提。
兩項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績效考核分配的限額為300元,實際分配額度依據考核結果確定。
三、考核分配辦法
1. 對考核對象月度工作績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評分。評分項目構成為:
思想品德:包括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其它表現;
崗位技能:包括與崗位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從事本崗位監理實務的能力、在職責范圍內處理疑難、突發問題的能力、業務學習自覺性。
工作態度:包括工作責任心、主動性積極性、勤奮務實吃苦耐勞作風、服從調度協作配合精神、業主滿意度幾個方面;
工作實績:包括工作負荷、履職成效。
各項目分值分配、評分要點等詳見附表。
2. 對考核結果根據得分值劃分等級:
6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
60~70分評為基本合格;
71~80分評為合格;
81~90分評為良好;
91~100分評為優秀。
3. 按照考核結果分檔進行績效分配:
優秀:分配額度為250~350元;
良好:分配額度為150~250元;
合格:分配額度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額度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額度為0元。
對考核達到優秀或良好且對公司經營有特殊貢獻或受到業主管理層、政府主管部門特別表彰的人員,在上述分配額度以外可由總經理給予特別獎勵。
四、工作組織
1. 監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總經理按照專業分管范圍分別主持。分配額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 項目總監負責本項目監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項目監理部所有人員(試用期內的人員和實習生除外)對上月工作績效自評記分(每月5日前完成)。
2. 項目總監對本項目監理人員考核評分、劃分檔次,并提出月度績效分配額度,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每月8日前上報)。
3. 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必要時提出調整意見。分配額度匯總后報總經理批準。
4. 資源開發部編制工資單時將上月績效分配額度計入本月應發工資,財務科發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監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分配表”進行。
六、其它
1. 實行月度績效考核分配的人員,不再參加季度評先,年終評先仍然進行,評先比例從嚴控制。
2. 本辦法自2023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專業在監項目中試行,其它工程項目何時實行另行通知。暫未實行月度績效分配的項目監理部和本部職能部門季度評先照常進行。
3.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除取消當月月度績效分配外,由項目總監和公司分管領導進行誡勉,以觀后效。年度內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計達到3次,在編員工作待崗處理,外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對月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人員,由項目總監督促整改。
第7篇 安全監理人員工作實績考核制度
1.考核是指在一定量的工作中,對其進行質量定性的一個核定,一般情況下對他
在本職的崗位中應做的工作是否得到肯定和否定的一種認定,它可以優、良、差或從用分數的形式加以確定。
2.實績考核的工作范圍
涉及到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的自身資料文本,施工單位有關的審報資料文本,
施工外場中的各種動態形式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類文件執行落實的內容。
3.安全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 助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條款,并監督實施;
2、)? 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的安全負責人對現場施工全過程的
監督管理。
3、)? 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掌握其職能部門具體人員的落實及通過外審發證情況;
41? 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 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持有效上崗證情況及安全員配備數量;
6)? 查施工總包單位推薦的分包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項目負責人、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上崗證;
7)? 與編寫監理規劃中安全監理方案和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8、l? 與對施工單位報審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轉向方案的審查;
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轉向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巡視檢查,并記好安全監理日記和跟蹤記錄;
(1 0)負責編制安全監理月報,每月上報安監站;
(11)參與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12)對本工程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建立安全監理工作臺賬。
第8篇 監理人員駐現場廉政制度措施
駐現場監理人員廉政制度與措施
1、廉政制度
1)堅決執行建設監理工作規則,即:
(1)正確執行國家及地方建設法規、規范、標準,守法、公正、誠信、科學地維護國家利益。
(2)不得與承包單位、設備制造和材料供應單位發生經營性隸屬關系,也不得是這些單位的合伙經營者。
(3)監理單位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須專職從事本單位的監理業務不得在政府機關、被監理的施工單位、設備制造和材料供應單位任職。
(4)獨立承擔受委托的監理業務,不得轉讓,也不允許其它單位假借監理單位名議執行監理業務,不從事超越監理合同規定權限的活動。
(5)接受建設單位主管機關的管理與監督,定期向建設單位報告監理情況。
(6)因監理過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應按合同規定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并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警告、記過,直至吊銷監理工程師執照的處分。
2)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廉政制度
(1)項目監理組進場必須進行廉政教育,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監理人員工作守則》。
(2)征得建設單位的配合和支持,避免與承包單位同食宿及合署辦公,只能與建設單位代表合署。
(3)嚴格執行有關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本公司和建設單位未公開的資料、文件、會議決議等。
(4)監理工程師不得接受承包單位組織的邀請、旅游、娛樂、禮品、紅包及其它財物。
(5)監理工程師不得向承包單位提出與施工無關的其它要求,不得以權謀私,刁難施工單位。
(6)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工程簽證程序和簽證制度,不得違反制度或越級進行簽證,尤其是合同外工程量,一定在建設單位認可和有關會議確認后方可簽付,不得虛報。
(7)嚴格按制度辦事,相互監督,舉報者獎,違反者罰,嚴重的除名。
2、監理工作廉政措施
1)組織監理人員認真學習《建筑法》、《建設監理工作守則》及有關廉政文件,要求全體員工,嚴格執行公司的廉政制度。
2)搞好職工后勤工作,讓全體人員工作上無后顧之憂,愛崗敬業,努力工作。
3)在與承包單位接觸中不得個人單獨洽談業務工作,必須2人以上,并將有關事宜隨時向總監或總監代表匯報。
4)除必要的業務應酬,監理人員不得單獨和隨意與承包單位吃、喝、玩、樂,不得接受施工單位在節假日贈送的禮品、紅包及其它財物。
5)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工程簽證,有問題隨時向總監或總監代表匯報,并及時通報建設單位,嚴格控制合同外簽證,在沒有建設單位認可的情況下不得簽證合同外工程量。
6)監理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按規定辦事,在參與材料設備訂貨時只負責監控質量,評價價格,不準推薦產品。
7)在每道工序驗收時都應嚴格,不得放松,如有失職嚴肅處理。
8)公司將不定期全方位進行檢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要求全體監理人員互相監督,有功者獎,有錯者罰。
10)公司每年按《監理工作人員工作考核評價標準》進行考核。
第9篇 監理人員工作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過考核保證監理工作質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調資等重要依據。
二、考核
1. 項目管理部考核項目監理機構;
2. 總工辦檢查項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總工辦抽查項目監理機構,抽查情況反饋項目管理部。
三、時間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當月二十八號前報公司總工辦;
6. 總工辦根據抽查考核情況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考核原則
7. 考核實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計扣分;
9. 績效考核系數=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層次劃分為: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項目總監;
11. 考核得分為負值時,按零分計;
12. 總監代表的考核執行項目總監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況公開,被考核人可以向項目管理部或總工辦申訴。
五、考核范圍
14. 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監督檢查、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總監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5. 項目總監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上級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6. 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情況,考核內容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17. 調整的考核內容,須事先經總工辦審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監理機構人員受到不廉潔投訴時,公司責成項目管理部迅速組織調查。投訴情況屬實的,當事人當月考核零分,總監和其他人員有包庇行為的,當月考核零分;
19.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監理人員未曾發出預控監理函件,相關人員、項目總監當月考核零分;
20. 執法大檢查中由于監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順利通過,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1. 質檢、安檢或政府其他部門的專項檢查中,監理工作被批評的,全部人員當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約定監理費未收回,項目總監當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員當月考核扣5分;
23.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批評,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4.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表揚,按照《員工創新獎勵制度》進行獎勵;
25. 監理人員的工作和行為受到業主投訴或要求撤換,當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規定提交工作總結,相關人員當月考核扣10分。
第10篇 監理公司監理人員執業守則上墻制度
監理公司上墻制度:監理人員執業守則
一、熱愛祖國,熱愛企業,忠于職守,敬崗愛業,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二、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的義務和職責。
三、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四、維護國家和顧客的榮譽及利益,堅持科學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公正、公平地做好監理服務工作。
五、不以個人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六、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單位注冊和從事監理活動,不在施工、材料、設備的生產供應單位兼職。
七、不為所監理項目指定承建商、分包商和材料設備生產供應商,不向被監理單位推銷任何建筑材料。
八、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九、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不準與承包商、供應商單獨就餐。
十、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不泄漏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11篇 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及作業人員審查監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指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試,審查合格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作業的工種,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安全員;焊工、爆破工、壓接工、測工、高空作業人員、吊車司機、專職安全員、質量員等。
2、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將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或操作人員相關證書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備案。
3、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審查符合要求后,批準其上崗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4、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巡視檢查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是否與報審備案的人員相符,施工管理、策劃、操作質量情況是否滿足要求,發現問題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時整改。對產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監理有權提出撤換。
5 、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嚴禁無證上崗。
第12篇 監理人員安全交底安全培訓制度
根據工程的特點,對每位上崗的監理人員及新入職員工進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訓,其內容為:
一、安全監理的任務
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規定的安全標準順利進行,盡量減少工程事故的發生,按時間向施工單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費用,安全監理應進行以下監督:
1、機械設備、安全設施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
為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安全可靠;在施工過程中應搭設必要的安全設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進度控制
施工單位應根據合同規定進行工期安排,當出現需增加施工機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時,須提交安全監理工程師審批因加班加點所應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費用監督
安全監理應按合同要求對需用的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
二、安全監理的依據與范圍
1、監理的依據
1)監理委托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安全監理的范圍
根據國務院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三、安全管理原則
1、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實施監理。
3、嚴格執行(中建字【2004】20號文件)《中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損傷規程的制定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難處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實施:
1)(深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裝工程;
4)腳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國務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4、審查施工單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的情況。
5、協助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檢查制度、教育制度、例會制度、統計分析與報告制度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審查對施工現場一線工人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情況。
6、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7、對聲音指揮和聲音作業的現象及時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為為控制核心,重點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針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參與組織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9、采用檢查評分表對安全管理、外腳手架、“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龍門架與井字架施工機具等項目進行檢查評分。
10、嚴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組成安全施工檢查小組,定期對各個檢查項目進行嚴格檢查。
11、監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有關安全規范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按公司規定配戴安全帽、衣著整齊、佩戴工牌、穿著硬底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