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社區衛生中心兒童保健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兒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擔本社區0-7歲兒童保健工作,按上級要求做好社區內集體兒童、散居兒童保健管理工作;
2、建立社區0-7歲兒童保健檔案,掌握兒童基本情況,對0-7歲兒童進行系統管理;
3、有條件的社區要做好兒童保健門診工作,定時對兒童健康情況進行五項指標測量,體格檢查,生長發育評估,指導家長正確使用監測圖,對影響因素提出干預措施;
4、做好體弱兒篩查管理工作,對篩查的體弱兒童轉向上級醫療機構管理,作好雙向轉診記錄;
5、加強3歲前兒童的隨訪工作,提高兒童系統管理率;
6、做好兒童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7、在社區內積極開展兒童保健的健康教育,加強合理喂養,早期教育,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
8、做好兒童保健各項資料的登記、統計工作,匯總會析,按時上報各類數據;
9、積極參與市縣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學習和培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第2篇 x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社區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工作負責人每月組織委員、衛生員學習愛國衛生法律、法規,傳達上級要求,總結部署工作。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宣傳普及健康教育,利用多種形式宣傳自我保護和衛生防病知識,使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衛生工作主要負責人包全面,委員包片,組長包樓門,衛生工作做到經常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每月定期檢查街巷和樓門的衛生,檢查保潔的工作質量,每季度將所在樓門檢查一次,進行評比。
四、堅持開展“城市清潔日”和“周末衛生日”制度,及時清除小廣告、垃圾、渣土,撿拾綠地廢棄物。
五、開展“除四害”活動,消滅蚊蠅、蟑螂和老鼠,5月―10月每周對重點部位打藥滅蠅,按上級要求開展滅鼠、滅蟑工作。
六、6月和12月組織兩次評選“衛生之家”、“衛生樓門”活動。
七、年末根據上級要求開展衛生評選活動。
第3篇 社區衛生中心查對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查對制度
(一)臨床科室
1、開醫囑處方進行治療時,應查對病員姓名、性別、年齡、床號、住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要進行'三查八對五不執行'。三查:擺藥時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后查。八對:對床號、姓名和服用藥的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效期。五不執行:口頭醫囑不執行(緊急情況除外),醫囑不全不執行,醫囑不清不執行,用藥的時間劑量不當不執行,自備藥無醫囑不執行。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簽、失效期、批號、密封情況,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
5、無菌技術操作前,查對所有物品滅菌時間、滅菌效果和包裝密封情況。
5、輸血前,需要兩人查對,無誤后,方可輸入;輸血時注意觀察,保證安全。輸血完畢,保留血瓶(袋),以備必要時檢驗。
6、醫囑必須查對后才可執行,各班護士執行醫囑時,填寫執行時間并簽名。
(二)手術室
1、接病員時,要查科別、床號、姓名、性別、診斷、手術名稱、術前用藥。
2、手術前,必須查對姓名、診斷、手術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
3、凡進行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要在術前與縫合前清點所有敷料和器械數。
(三)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
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標簽(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期;查對姓名、年齡,并交代用法與注意事項。
(四)血庫
1、血庫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兩人工作時要'雙查雙簽',一人工作時要重作一次。
2、發血時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床號、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試驗結果,血袋號、采血日期、血液質量。
(五)檢驗科
1、采取標本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檢驗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姓名、性別、聯號、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時,查對試劑、項目及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
4、檢驗時,查對目的、結果。
5、發報告時,查對科別、床號。
(六)病理科
1、收集標本時,查對單位、姓名、性別、聯號、標本、固定液。
2、制片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切片數量和質量。
3、診斷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臨床診斷、病理診斷。,
4、發報告時,查對單位。
(七)放射科
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年齡、片號、部位、目的。
2、治療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部位、條件、時間、角度、劑量。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床號。
(八)理療、針灸室
1、各種治療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部位、種類、劑量、時間、皮膚。
2、低頻治療時,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
3、高頻治療時,檢查體表,體內有無金屬異常。
4、針灸治療前,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取針時,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
(九)供應室
1、準備器械包時,查對品名、數量、質量、清潔度。
2、發器械包時,查對名稱、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時,查對數量、質量、清潔處理情況。
(十)特殊檢查室(心電圖、腦電圖、超聲波)
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查目的。
2、診斷時,查對姓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
4、其他科室也應建立健全相應的查對制度。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依照《全國醫院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特制定本院《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死亡病例應在患者死亡一周內組織討論。
2、討論死亡病例前,負責主治的科室或經治醫師需積極作好準備,并通知本科及相關科室參加。
3、討論時,由主治科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醫師主持,負責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病例由經治醫師報告),會議結束時由主持人作出總結。
4、死亡病例討論由經治醫師記錄,并將討論的綜合意見載入病歷中。
第5篇 社區衛生中心供應室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供應室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供應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三區劃分清楚,人流、物流由污到潔,強行通過,不得逆行。室內環境清潔、無污染。
二、醫務人員著裝規范。
三、壓力蒸汽滅菌鍋、干熱滅菌鍋每鍋做工藝監測;每包做化學監測;每月做生物監測。滅菌后物品定期做無菌實驗。
四、滅菌前應將物品徹底清洗干凈,物品洗滌后應干燥并及時包裝,包布要清潔干燥,無破損,不得少于二層。
五、滅菌物品與非滅菌物品要分開放置,已滅菌物品必須標明有效日期。滅菌物品放在無菌儲存柜內,每日檢查,夏季超過7天,冬季超過10天,一律重新滅菌。
六、作好一次性醫療用品儲存、發放、回收工作。
七、醫院感染科每月對供應室空氣、物表,醫務人員手進行監測。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社區衛生檔案及信息對指導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規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運作起著重要作用,是開展好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重要保證,是建設社區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根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社區衛生檔案的內容:建立統一的社區衛生調查表、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家庭病床病歷、殘疾人及精神病人防治資料等社區衛生服務臺賬資料。
2、社區衛生檔案的內容必須登記詳細、真實,項目齊全,編寫清楚規范,隨工作開展及時收集、整理,并按類型歸檔。
3、社區衛生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管理,確定專(兼)職衛生檔案管理人員,專柜保存,對衛生檔案的編寫、收集、歸檔實行專人負責制。
4、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衛生檔案、文件的管理規定,對社區衛生檔案進行管理和利用。在社區衛生檔案的利用上,本著充分保護患者隱私的原則,嚴格檔案的借入借出,對借出時間期限做出明確規定,責任者的簽章手續必須齊全。
5、對收集的社區衛生檔案必須實行定期審查制度,要求收集齊全、完整,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責任人進行改正、補齊,問題嚴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驗收歸檔。
6、社區衛生檔案資料必須真實地反映情況,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資料必須完整、準確、系統,責任者的簽章手續必須齊全。
7、對社區衛生檔案資料涂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因此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造成損害患者權益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承擔。
8、配有社區衛生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中心要有專兼職專業人員作為系統的維護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工作,并有相關的管理制度。
9、各系統工作點,必須有明確的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人員必須熟知有關事項,切實掌握使用要領。
10、根據上級要求及時、準確、規范上報有關信息。
第7篇 社區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社區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為確保社區居民擁有一個清潔衛生、整潔優美、居住舒適的環境,根據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十不”規范,并結合社區的實際情況,特制訂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維護社區內外環境,清潔衛生,人人有責。
2、社區內公共環境、各樓的公用部位和門前三包部位的清潔衛生均由社區物業公司的清掃保潔人員將做到區內道路、綠化帶及樓前樓后一日清掃二次,垃圾日產日清,實行一天12個小時保潔。
3、任何人都應尊重清掃人員的勞動成果,不準隨地亂扔皮果殼、紙屑和其他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蒂、亂倒垃圾、亂潑污水。
4、生活垃圾應實行袋裝垃圾化。每位居民應把袋裝垃圾投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袋,不得從空中向地面拋棄任何物品。
5、保證居民安定、清潔的環境衛生,減少疾病發生,社區內禁養一切家禽、家畜。
6、為了使公用部位暢通、平坦,任何單位、住戶不得在走廊、頂層及一切共用場所占用、堆放、吊掛物品,禁止在道路、路邊和它公共場所涼曬、堆放物品。
7、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經許可的公用場所張貼、懸掛任何廣告牌、標語或物品,禁止在任何場所亂寫、亂畫、亂刻。
8、進入社區運送物品的車輛,應裝卸完好,不得將車上的東西撒落在社區內,違者除主清掃外,還將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
第8篇 社區衛生中心社區實踐基地管理制度
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實踐基地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中心社區實踐教學工作,強化社區實踐培訓,保證實踐教學質量,完善培訓基地管理制度,便于醫院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習學員應明確實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把全科醫學理論與臨床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要求工作主動,責任心強,操作認真。認真完成病歷書寫,自覺遵守培訓站和實習醫院的規章制度。尊敬師長,互相友愛,尊重病人,關心體貼病人。培訓學員實習目的不明確、實態度不端正、不尊重醫院領導和職工,不講禮貌,不參加學習和勞動,不注意清潔衛生,工作馬虎,不虛心,醫療作風差等情節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者,給予從嚴處理,社區培訓中心可做出停止實習的處理。
二、實習成績主要依照實習學員全科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診療技術,政治思想表現等多方面綜合評定,實習成績評定有大于等于一個科室不合格或醫院鑒定不合格,實習成績記零。
三、實習學員必須認真履行《實習生職責試行規定》,實習學員填寫的處方、檢驗單、證明單等必須先簽字帶習教師審閱簽章后生效。男實習學員在給女病人做體格檢查時,應有第三者在場。
四、實習學員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上班。生病、有事請假須經全科醫學培訓實踐教學管理小組同意,并履行請假手續。實習學員上班考勤由社區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實習全過程中,累計曠習超過一周者,病事假累計超過5周,該實習學員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補足實習時間,并將實習鑒定意見交回學培訓站管理辦公室。否則實習成績記零。
五、實習學員在實習期間,經查實犯有賭博、打架、酗酒,出現醫療差錯事故或有其它重大問題,影響培訓站聲譽和擾亂社會治安,可停止學員實習。培訓基地將依照情節輕重,給予從嚴處理。
六、愛護培訓基地公物,做到正確使用,不損壞,不遺失。實習學員若有損壞、遺失藥品器械等,應及報告,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學員不得隨意使用社區服務中心醫護人員的工作服,口罩、帽子等。
2022-6-12
屠甸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實踐基地教育工作制度
根據《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要求,保障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順利展開,提高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社區實踐工作及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能力,并結合我中心社區實踐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辦負責醫院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工作。
2.院辦成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社區實踐基地領導小組,負責住院醫師培訓社區實踐的教育和考核。
3.醫院設立用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專項經費。
4. 醫院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社區實踐教育的目標、內容、方式及考核規定參照《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暫行規定》執行。
5.醫學院校應屆畢業的本科生、大專生以及新調入院內的住院醫師必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及社區實踐教育。
6.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社區實踐教育階段根據培訓要求為4個月,總共595個學時,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社區實踐基地領導小組組織的考核后,根據考核結果,進入相應培訓階段。
7.住院醫師第一年末須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未能通過考試的住院醫師,原則上退出培訓教育。
8.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社區實踐領導小組對參加培訓人員完成教育培訓任務后進行考核。
9.住院醫師所在單位須建立住院醫師檔案,個人檔案作為住院醫師完成培訓情況和考核的依據,各類考核結果及材料由住院醫師所在單位負責收集管理。
10.住院醫師完成培訓內容,取得住院醫師培訓合格證書,方可申報主治醫師職稱。
11.住院醫師培訓采取淘汰制度,凡培訓過程中,本階段考核不合格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仍不合格者,退出本次培訓。
12.住院醫師培訓社區實踐教育期間的待遇參照同級人員的標準執行。
第9篇 z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1、醫院麻醉、精神藥品庫必須配備保險柜,門、窗有防盜設施,安裝報警裝置,夜間配備保安人員值班。
門診、住院等藥房設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周轉柜的,配備保險柜,藥房調配窗口、各病區、手術室存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設施。
2、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儲存各環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交接班應當有記錄。
3、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購入、儲存、發放、調配、使用實行批號管理和追蹤,必要時可以及時查找或者追回。
4、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統一編號,計數管理,建立處方保管、領取、使用、退回、銷毀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或者貼劑的,再次調配時,應當要求患者將原批號的空安瓿或者用過的貼劑交回,并記錄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廢貼數量。
6、換取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或者貼劑時,由醫、護人員持病員處方和等同處方支數的空安瓿到藥房換取同量藥品。
7、院內各病區、手術室等調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時應收回空安瓿,核對批號和數量,并作記錄。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應辦理退庫手續。
8、收回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空安瓿、廢貼由專人負責計數、監督銷毀,并作記錄。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當要求患者將剩余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無償交回醫院,由醫院按照規定銷毀處理。
10、發現下列情況,應當立即向縣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在儲存、保管過程中發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的;
(2)發現騙取或者冒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
第10篇 社區衛生中心會診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會診制度
為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依據《醫院工作條例》及《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特制定我院會診制度。
一、院內會診
1、邀請和被邀請會診的科室均應填寫會診登記本,會診醫師應認真書寫會診記錄,會診時經治醫師在場陪同。
2、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3、科間普通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申請單。應邀醫師24小時內完成會診并寫出會診記錄。
4、科間急診會診:被邀請的醫師,必須在10分鐘內到達。會診后補填登記本。
5、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6、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確定會診時間,召集有關人員參加。由申請科室主任主持。
二、外出會診
1、醫師外出會診是指醫師經所在醫療機構批準,為其他醫療機構特定的患者開展執業范圍內的診療活動。醫師未經醫務科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會診。
2、診療過程中,根據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請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時,經治科室應當向患者說明會診、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并簽字后,報醫務科批準。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或監護人同意。
3、邀請其他醫療機構的醫師會診時,需向會診醫療機構發出書面會診邀請函。內容包括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的專業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會診的目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情況,并加蓋醫院公章;用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會診邀請的,應當及時補辦書面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會診邀請:
(1)會診邀請超出本院診療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2)我院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不能為會診提供必要的醫療安全保障的;
(3)會診邀請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的;
(4)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5、接到會診邀請后,在不影響我院正常業務工作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醫務科應當及時安排醫師外出會診。會診影響我院正常業務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應當經院長批準。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派出醫師外出會診:
(1)會診邀請超出我院診療科目或者本院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2)會診邀請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的;
(3)我院不具備相應醫療救治條件的;
(4)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7、我院不能派出會診醫師時,應當及時告知邀請醫療機構。
8、醫師接受會診任務后,應當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并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
9、醫師在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范、常規。
10、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療機構,并終止會診。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邀請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者難以保障會診質量和安全的,應當建議將該患者轉往其他具備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診治。
11、會診結束后,邀請醫療機構應當將會診情況通報會診醫療機構。醫師應當在返回我院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的有關情況報告科主任和醫務科。
12、醫師在外出會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事故爭議,由邀請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必要時,會診醫療機構應當協助處理。
13、會診中涉及的會診費用按照邀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差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不得重復收費。屬醫療機構根據診療需要邀請的,差旅費由醫療機構承擔;屬患者主動要求邀請的差旅費由患者承擔,收費方應當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費票據。會診中涉及的治療、手術等收費按照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邀請醫療機構支付會診費應當統一支付給我院,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我院由于會診產生的收入,應當納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核算。
14、我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付會診醫師合理報酬。醫師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完成會診任務的,我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高會診醫師的報酬標準。
15、醫師在外出會診時不得違反規定接受會診費用,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錢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16、醫務科建立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檔案,并將醫師外出會診情況與其年度考核相結合。
17、醫師違反規定擅自外出會診或者在會診中違反第15條規定的,由醫院計記入醫師考核檔案,經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醫師外出會診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的,按照《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處理。
18、醫師受衛生行政部門調遣到其他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11篇 社區衛生中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保管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保管制度
1、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藥品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至少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驗收記錄雙人簽字。入庫驗收應當采用專簿記錄,內容包括:日期、憑證號、品名、劑型、規格、單位、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單位、供貨單位、質量情況、驗收結論、驗收和保管人員簽字。
2、在驗收中發現缺少、缺損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應當雙人清點登記,報醫院負責人批準并加蓋公章后向供貨單位查詢、處理。
3、儲存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柜)加鎖。對進出專庫(柜)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建立專用帳冊,進出逐筆記錄,內容包括:日期、憑證號、領用部門、品名、劑型、規格、單位、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單位、發藥人、復核人和領用簽字,做到帳、物、批號相符。
4、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并安裝報警裝置。
5、專柜應當使用保險柜。
6、專庫和專柜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7、藥品入庫雙人驗收,出庫雙人復核,做到賬物相符。
8、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麻醉藥品管理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麻醉藥品管理制度
(一)根據《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制定醫院麻醉藥品管理制度。
(二)具有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務人員必須具有主治醫師以上技術職稱(含主治醫師),并經考核能正確使用麻醉藥品,本院醫務人員的麻醉藥品處方權需經醫務科負責批準,并將醫師簽字式樣送藥劑科備查。
(三)藥品必須使用紅色專用處方。
(四)麻醉藥品的每張處方:注射劑(鹽酸*注射劑,鹽酸哌替啶注射劑/度冷丁,枸櫞酸芬太尼注射劑)不得超過2日常用量;片劑(鹽酸*緩釋片/美菲康,磷酸可待因片,芬太尼貼片/多瑞吉)不超過3日常用量;連續使用不超過7日(癌癥病人憑專業卡供應除外)。
(五)癌癥病人憑'晚期癌癥病人麻醉使用卡'(有效期2個月)按下列兩種情況開具麻醉藥品處方。
(1)醫師開具麻醉藥品處方一次應不超過5日常用量(使用注射劑的病人領藥時須由醫、護人員交回空安瓿)。
(2)醫師開麻醉藥品控、緩釋制劑(鹽酸*緩釋片/美菲康)時,每張處方量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其中癌癥病人鎮痛使用*應由醫師根據病情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即使用*不受藥典中極量的限制)。
(六)*注射劑按麻醉藥品管理。
(七)麻醉藥品處方書寫要求:處方書寫工整,字跡清晰,寫明病情,醫師簽全名,劃價、配方、發藥及核對人員均應簽全名,并進行麻醉藥品處方登記,醫務人員不得為自已開方使用麻醉藥品。
(十三)醫院藥劑科應根據國務院對麻醉藥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和監督本院麻醉藥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儲存、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對違反規定濫用麻醉藥品者,藥劑科有權拒絕發藥,并及時向院領導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十四)臨床科室搶救病人時,急需麻醉藥品者,可先動用備用基數發放該病例一次性使用劑量之后補辦手續。
(十五)藥劑科要嚴格執行《麻醉藥品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嚴格保管,合理應用,杜絕濫用,防止流失,嚴格實行麻醉藥品的'五專制度';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處方,專用帳冊,專冊登記。
(十六)麻醉藥品處方應完整保存三年備查
(十七)藥劑科各班組麻醉藥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班班交接、認真填寫麻醉藥品交班本及處方登記本。
(十八)藥劑人員在調配麻醉藥品時,要嚴格審查處方,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藥品處方,拒絕調配。
(十九)藥劑科質控小組定期檢查本院的麻醉藥品管理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二十)嚴格執行麻醉藥品的報銷制度對霉變破損的麻醉藥品,每年報銷一次。藥劑科對準備銷毀的麻醉藥品登記造冊,報醫院領導審核批準,并向當地藥監部門報告就地監督銷毀,做好銷毀記錄。
(二十一)麻醉藥品注射劑的使用管理措施:
1、藥房和臨床使用科室固定一定基本備用數量供各科使用,不再由病員到藥房取藥。
2、藥房和使用科室要加強空安瓿回收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藥劑科定期進行檢查。各科室未用藥品數量+空安瓿數量=固定藥品數量
3、換取藥品時,由醫、護人員持病員處方和等同處方支數的空安瓿到藥房換取同量藥品。藥房以空安瓿到藥庫領取同數藥品。
4、各部門要妥善分類保管好麻醉藥品空安瓿,藥庫定期報請醫院,組織對空安瓿的處理。
5、臨床科室要嚴格空安瓿回收管理,無空安瓿,藥房不得換取麻醉藥品。因特殊情況需換取時,應由科室書面說明,并經所在科室科主任和藥劑科主任簽字同意后方可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