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工作制度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醫院護理管理規范》,明確各類護理人員職責,提高護理質量;
2、新病人入院后每天測體溫、脈搏、呼吸三次,連續三天,體溫在37.5℃以上或危重病員每天測體溫、脈搏、呼吸一次,觀察生命體征、大小便情況每天一次,新入院病員測血壓、體重一次,其它按護理常規和醫囑執行(小兒酌情免測血壓)
3、病員入院后,由醫師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實行分級護理,護士要根據醫囑作出標記,嚴格實施并有記錄。
第2篇 社區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社區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為確保社區居民擁有一個清潔衛生、整潔優美、居住舒適的環境,根據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十不”規范,并結合社區的實際情況,特制訂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維護社區內外環境,清潔衛生,人人有責。
2、社區內公共環境、各樓的公用部位和門前三包部位的清潔衛生均由社區物業公司的清掃保潔人員將做到區內道路、綠化帶及樓前樓后一日清掃二次,垃圾日產日清,實行一天12個小時保潔。
3、任何人都應尊重清掃人員的勞動成果,不準隨地亂扔皮果殼、紙屑和其他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蒂、亂倒垃圾、亂潑污水。
4、生活垃圾應實行袋裝垃圾化。每位居民應把袋裝垃圾投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袋,不得從空中向地面拋棄任何物品。
5、保證居民安定、清潔的環境衛生,減少疾病發生,社區內禁養一切家禽、家畜。
6、為了使公用部位暢通、平坦,任何單位、住戶不得在走廊、頂層及一切共用場所占用、堆放、吊掛物品,禁止在道路、路邊和它公共場所涼曬、堆放物品。
7、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在任何未經許可的公用場所張貼、懸掛任何廣告牌、標語或物品,禁止在任何場所亂寫、亂畫、亂刻。
8、進入社區運送物品的車輛,應裝卸完好,不得將車上的東西撒落在社區內,違者除主清掃外,還將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
第3篇 社區衛生中心病房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總護士長領導下負責落實所規定的服務范圍內的門診、住院病人的護理、治療及病房管理工作;
(二)認真檢查執行《醫院護理管理規范》和各種護理技術操作常規及消毒制度,完成所規定的各項指標任務;
(三)按護理工作制度要求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按規定對住院病人測體溫、呼吸、脈搏、血壓并做好記錄,對危重病人密切觀察生命體征和大小便情況,并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報請值班醫師,共同妥善處理;
(四)認真執行護理常規,分級護理規定,嚴格執行醫囑和毒麻限藥品管理制度;
(五)督促、檢查本科人員執行查對制度、交接班制度、病房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消毒隔離制度、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等情況,并對遵守勞動紀律、醫德醫風、表格記錄等進行檢查考核。
(六)組織學習各種護理常規、制度,經常了解群眾反映和醫生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意識。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1.開展社區居民及托幼園所、中小學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將篩查人員的口腔基本情況,認真地記載在健康檔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傳工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診治三次不能確診者,要及時請上級醫師診視,減少復診率,提高治愈率。對疑難病三次不能確診的,及時轉往上級醫院。
4.口腔治療需注射麻醉劑時應首先詢問病人有無過敏史,按照常規做藥敏試驗,備常規急救藥品。
5.嚴格無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內紫外線空氣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對器械清點、加油保養。
第5篇 街道社區環境衛生委員會工作制度職責
街道社區環境衛生委員會工作制度及職責
1.積極宣傳黨和政府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教育社區成員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2.組織發動群眾,搞好社區環境衛生,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保持樓院內外的環境整潔,采取綜合防治手段,除害防病。
3.組織居民開展各類綠化活動,帶領居民植樹養花,綠化社區環境。
4.加強居民開展各類綠化活動,帶領居民環保觀念,防治環境污染。配合專業管理人員督促社區居民按位停放機動和非機動車輛。
5.經常檢查居民區衛生,協助專業部門整治社區環境,搞好社區內永久性公益設施的維護工作,保持其清潔美觀。
6.配合駐社區醫療單位的工作,保證社區醫療保健場所為社區居民提供就醫服務,使社區居民一般性醫療不出社區。
7.加強與物業公司的溝通聯系,及時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臨終關懷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臨終關懷工作制度
1、以改善臨終前患者的自我感覺,減輕各種痛苦,提高臨終前的生命質量為目的。
2、加強對病人臨床癥狀的護理,從生理、心理、社會學各個角度解決病人的需求。
3、設立安寧病房,同時可為臨終前病人提供上門服務。
4、病房安排應以滿足病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心理需要為原則,為病人提供方便、安靜、輕松、家庭氣氛比較濃的空間,減輕不良心理對病人情緒的影響。
5、從事臨終關懷的護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應有高度的職業道德,并具備勇于奉獻的精神。
6、通過對病人的準確評估,找到影響病人的主要心理和身體不適等問題,與病人和家屬多進行有效的溝通,了解病人臨終前的愿望和要求,努力緩解病人的痛苦。
第7篇 社區衛生獎懲制度范本
每一個單位設立員工獎懲制度,其目的都是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約束員工的不當行為。以下是某社區衛生獎懲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一線工人上崗作業必須穿戴整齊的環衛工作服,否則一經發現每次扣罰3元。
在日常巡檢中,發現有浮掃的扣5元,發現有漏掃的扣罰當班工資。
每次衛生檢查評比,所保潔的路段及車輛不合格的,扣罰當月浮動工資30元。
按制度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發現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罰5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扣罰10元。
無故不請假脫崗的,扣罰當班工資的兩倍及當月的出勤獎。
到崗不履行崗位職責的(上崗不作業或忙于揀廢品等影響路段保潔),扣罰當班工資及當月的出勤獎。
組織經常性的路段巡檢,表現好的一次獎勵30元,當月兌現。
全年出滿勤的,年底一次性發給250元出勤獎。
沒有安全作業的,沒有遵守規章制度的,參加工作不滿一年的一律不參加當年度的評優獎。
綜合平時表現(參考區督導隊平時的巡檢記錄),年終實行評優獎勵辦法,根據評優情況給予等級獎勵。
第8篇 社區衛生中心急診急救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急診急救工作制度
1.選派有一定臨床經驗和技術水平的醫師、護士承擔急診急救工作。
2.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堅持'先搶救后收費'原則,杜絕見死不救等違法違規行為。
3.嚴密觀察急診病人的病情變化,做好各項記錄。認真執行急診技術操作規程。
4.院前搶救急救病人時,醫務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救護,并迅速與120聯系救援,待病情允許情況下,及時轉院。轉院病人必須由醫務人員護送,做好與轉診醫院交接工作。
5.遇重大搶救,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應親臨現場指揮搶救。
6.急診搶救藥品準備齊全,搶救器材保證完好狀態,由專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經常檢查,進行補充、更新、及時消毒維護。
第9篇 社區衛生中心處方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處方管理制度
根據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處方管理辦法(試行)》,制定醫院《處方管理制度》。本院處方的開具、審核、調劑、保管必須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第一條處方是由注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并作為發藥憑證的醫療用藥的醫療文書。
第二條本院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具有的處方權。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須經執業醫師簽字后才有效。
醫師被責令暫停執業,被責令離崗培訓期間,其處方權被取消。
醫師處方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應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并注意保護患者的隱私權。
第三條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范、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證、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相關規定。
第四條處方為開具當日有效。特別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天。
第五條處方格式由三部分組成:
(一)前記:包括本院名稱、處方編號、費別、患者姓名、年齡、門診或住院號、科別和床位號、臨床診斷、開具日期。
(二)正文:以rp標示,分列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
(三)后記:醫師簽名,藥品金額以及審核、調配、核對、發藥的藥學人員簽名。
第六條處方為四色格式:麻醉藥品處方為淡紅色、急診處方為淡黃色、兒科處方淡綠色、普通處方白色。并在處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第七條處方書寫必須符合下列規則:
(一)處方記載的患者一般項目應清晰、完整,并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二)處方字跡應當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三)處方一律用規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不得使用藥名縮寫或代號。書寫藥品名稱、劑量、用法、用量要準確規范,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四)年齡必須寫實足年齡,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注明體重)。西藥、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須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
(五)中藥飲片處方的書寫,按君、臣、佐、使的順序排列;藥物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藥名后上方,并加括號(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對藥物的產地、炮制有特殊要求,應在藥名之前寫出。
(六)用量一般按照藥品說明書中的常用劑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超劑量使用時,應注明原因并再次簽名。
(七)為便于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處方,醫師開具處方時,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注明臨床診斷。
(八)開具處方后的空白處應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九)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必須與在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第八條藥品名稱以《藥典》收載或藥典委員會公布的《中國藥品名稱》或經批準的專利藥品為準。如無收載,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藥名簡寫或縮寫必須為國內通用寫法。中成藥書寫應與正式批準的名稱一致。
第九條藥品劑量與數量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劑量應當使用公制單位。
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納克(ng)為單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為單位;國際單位(iu),單位(u)計算。
片劑:丸劑、膠囊劑、沖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
溶液劑:以支、瓶為單位。
軟膏及霜劑:以支、盒為單位。
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注明含量。
飲片:以劑或付為單位。
第十條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用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開具麻醉藥品處方時應有病歷記錄。
第十一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按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
第十二條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調配工作。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處方調劑調配工作。藥學專業技術簽名式樣在藥劑科留樣備查。
第十四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并確認處方的合法性,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包括下列內容:
(一)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注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二)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三)劑量、用法;
(四)劑型與給藥途徑;
(五)是否有重復給藥現象;
(六)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第十五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經處方審核后,認為存在用藥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并記錄在處方調劑問題專用記錄表上,經辦藥學專業人員應當簽名,同時注明時間。
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并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
對于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第十六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發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
發出藥品時應按藥品說明書或處方醫囑,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第十七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處方調劑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名。
第十八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對于不規范處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不得調劑。
第十九條處方應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保存1年,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戒毒藥品處方保留2年,麻醉藥品處方保留3年。
處方保存期滿后,經醫院領導批準,登記備案,方可銷毀。
第10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傳染病登記報告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傳染病登記報告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
2、責任疫情報告人必須熟悉國家規定的法定傳染病病種和報告辦法。發現法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時,要立即按規定的程序進行網絡直報,特殊疫情根據要求立即電話報告,不遲報、不漏報、不錯報,并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人員配備及要求
(1)有一名分管主任具體抓傳染病報告工作。建立中心傳染病報告自查小組,每月定期對中心該項工作進行檢查和質量控制。
(2)設有至少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該項工作。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集、審核、登記、報告及相關傳染病管理工作;并專冊登記傳報的病例,督促有關科室做好傳報工作。
(3)定期組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學習傳染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新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上崗之前,必須進行傳染病報告工作的培訓。
(4)對不執行本制度或因違反規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進行處理。
4、傳染病報告卡填報要求
(1)做好門診登記工作,定期檢查填寫門診工作日志,凡發現確診為傳染病時,要在門診工作日志表上登記患者的詳細家庭地址和病名。
(2)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完整的合格的傳染病紙質報告卡,包括發病卡、專歸卡、死亡卡的報告。
(3)傳報卡要求填寫準確、完整,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
(4)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單位,按要求進行網絡直報工作;無直報條件的單位疫情管理人員收到報告卡后,按報告病種和報告時限的要求先將卡片內容電話報告所在轄市(區)疾控中心,再將傳染病報告卡寄出。
(5)卡片的保存。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5、報告病種和報告時限
(1)責任報告單位對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的乙類傳染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疑似病人,城鎮應于2小時內、農村應于6小時內進行報告。
(2)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如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應于6小時內,農村應于12小時內進行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報告。
(4)一旦出現甲類及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疑似病人、或罕見疾病、新發疾病及其它屬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疾病的傳染病疫情,需立即電話告知所在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5)個別病種的確認須由相關單位認可后方能上報。
①脊髓灰質炎,要由國家確認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②甲類傳染病及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須由有確認權限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③艾滋病應由省級有確認權限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6)每月5日前檢查追蹤上月已報病例卡片的診斷變化和轉歸情況,如疑似病例改為確診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為已分型、死亡等,要對原報告卡進行訂正報告。
(7)在傳染病漏報檢查和暴發調查中發生的未報告病例,要及時補充錄入。
第11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文書書寫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文書書寫制度
1.護理文書包括:體溫單、醫囑單、護理記錄單、出入量記錄、病房交班報告、手術護理記錄單、護理病歷、護理出診記錄等。
2.護理文書除特殊規定外,一律采用鋼筆書寫。表達內容真實,文字工整、字跡清晰、語句通順、標點正確,使用規范醫學術語,及時記錄,并簽全名。
3.眉欄項目、頁數應逐項、逐頁填全,不得空項、漏項。
4.護理文書書寫出現錯字時,應用雙橫線畫在錯字上,進行修改并簽名。
5.度量衡單位一律使用國家統一擬定的名稱和標準,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6.護理文書納入病案資料一并保存。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1.健康檔案包括家庭健康檔案、個人健康檔案。家庭健康檔案每戶一份,個人健康檔案每人一份,以家庭為單位成冊。
2.應為轄區內重點人群(老年、婦女、兒童)、弱勢人群(孤寡、殘疾、低保)、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檔案。
3.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腫瘤的病人,應在健康檔案袋上用紅、綠、橙、藍、黑色標識區分。
4.健康檔案由全科醫師負責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晰、表述準確、不得隨意涂改。診療記錄按soap(主觀治療、客觀檢查、評價、計劃)要求書寫。
5.健康檔案每年至少隨訪記錄四次,進行動態管理。
6.健康檔案應及時收集、及時記錄、統一編號、歸檔保管。個人健康檔案分散存放的,應在家庭健康檔案中標明其存放地。
7.健康檔案管理應責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實、管理達標,逐步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