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公司業主回訪制度
一、為確保業主利益,規范服務程序,提高服務標準,特制定如下制度:
1、對業主提出的各類咨詢應做好記錄,并予以答復。
2、對業主的誤解,物管人員應進行必要的耐心解釋。
3、物管經理及相關職能部門應定期對小區業主進行回訪。
4、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做好回訪記錄。
5、回訪中,對業主的詢問、意見,不能當即答復的,應告知預約時間答復。
6、回訪后遇到的重大問題,應上報例會討論,找出解決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7、對業主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由物業公司進行登記,并以'工作聯系單'的方式,一式三份,物業公司存一份,交工程部一份,交客服中心一份,由工程部聯系施工單位進行維修并承諾修復時限,反饋給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負責向客戶解釋。
由客戶服務中心督促工程部在規定的時間內維修完,并讓業主進行驗收。
8、對業主提出的各類在本物業服務范圍之內的問題,應承諾解決的方法和時限,并做好記錄,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回復。
9、對已解決的問題按性質及需要在不超過三日或一周內回訪業主,征求意見。
10、對回訪情況要做好完整地記錄,且須由業主簽字為證。
二、回訪時間及形式
1、物管經理/主任每年登門回訪2-5次,了解情況,解決問題、溝通關系。
2、小區物管員工按區域范圍分工,每季回訪1次。
3、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區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4、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5、小區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物管經理/主任及時處理。
6、作好回訪登記。
(一)投訴事件的回訪:
1、重大投訴由物管經理組織進行,一般投訴由物管員進行處理;2、回訪率應該達到100%;3、應在投訴處理完畢后的三日內進行。
(二)維修工程的回訪:
1、由小區物管員進行;2、回訪率應該達到30%;3、應在維修完成以后的一個月以后兩個月以內進行。
(三)業戶報修的回訪:
1、由物管管理員進行;2、回訪率應該達到30%;3、應在維修完成以后三天以內進行。
回訪人員領取《回訪記錄表》,通過與住戶面談、現場查看的方式進行回訪,回訪的內容包括質量評價、服務效果的評價、住戶的滿意程度評價、缺點和不足的評價、住戶意見的征集,將回訪的內容簡明扼要地記錄在《回訪記錄表》上,并請住戶簽名確認。
管理員每月末對回訪的結果進行統計和分析,對發現的回訪不合格、連續就同一事項投訴兩次以上、同一種維修三次以上的現象,寫成統計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上報物管經理審閱,并做出解決方案。
第2篇 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物業管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財務管理,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監督,保障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經濟效益,進一步完善財務為中心的財務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公司法》、《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法規制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浙江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條 公司按照相關法規做好會計工作,按期出具財務報告,并經執業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意見。
第五條 公司要發揮財務計劃、財務決策、財務控制職能,加強籌資、投資、利潤分配工作,及時完成財務分析供經營管理決策參考,控制成本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章 財務計劃
第一條 加強計劃管理是為了使資金運作更加規范,加速資金周轉,控制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 財務計劃主要有預算報告,包括營業收入計劃、營業成本計劃、資金收支計劃、投資及收益計劃、經營管理費用計劃、貸款和還貸計劃、財務費用計劃、利潤及利潤分配計劃、員工分配計劃等,財務計劃須按月度和年度分別編制并納入預算報告。
第三條 月度財務計劃
1、營業收入計劃、營業成本計劃、資金收支計劃、投資及收益計劃、經營管理費用計劃、財務費用計劃由各相關部門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計劃報財務部,經財務部平衡后匯編入月度預算。
2、月度利潤計劃,根據董事會確定的經營目標和上述相關計劃編制,財務部對月度執行情況進行預測、檢查、分析。
3、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員工分配計劃,編入月度計劃分月發放。
4、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由使用部門提出,根據制度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后,由財務部匯編入月度預算。
5、月度預算報告由財務部編制,報主營公司審批執行。
第四條 年度財務計劃的要求
1、對公司內外部經營環境進行預測分析;
2、提供上年度經營概況和本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說明;
3、應提供經營指標實現的可能性分析(包括技術上、營銷上、資金上、管理上的支持);
4、對各項經營指標進行按月分解,并確定責任人,以利于考核。
5、應提供符合要求的報表,對各項指標的構成與編制依據解釋說明;
6、應注意保密性。
第五條 年度財務計劃的內容和編制程序
1、確定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編制年度營業收入計劃、營業成本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對外投資計劃、員工分配方案;
3、根據年度投資政策、投資計劃、經營工作計劃及費用開支標準編制經營管理費用計劃;
4、編制貸款計劃、償貸及財務費用計劃;
5、根據投資計劃及預期收益率編制投資收益計劃;
6、根據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計劃編制利潤計劃;
7、根據稅收法規及政策編制稅收計劃;
8、根據利潤分配政策編制利潤分配計劃;
9、編制資產運營計劃及現金流計劃;
10、編制現金收支預算及預期資產負債表;
11、編制當期財務預算報告。
第六條 年度財務計劃的批準
1、年度預算報告由財務部編制,經董事會審核;
2、根據董事會的審核意見,對年度預算修訂后再上報股東會審定;
3、董事會在每年12月底前召集股東大會審議年度預算,(如未通過,則根據股東大會意見修訂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已獲批準的年度預算報告報送執行董事(或董事長)和監事長。
第三章 籌資管理
第一條 資金來源包括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第二條 公司可運用負債方式滿足資金需要,負債包括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是指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業信用(包括應付帳款、應付票據、預收帳款等)等;長期負債是指期限超過一年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和債券等。
第三條 優先充分運用商業信用手段增加流動資金,在向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借款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后辦理借款。
第四條 借款相關費用的處理:
1、流動負債性質的借款費用或雖然是長期借款性質但不是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債券發行費是指與債券發行直接有關的費用,包括債券承銷費、印刷費、律師費、發行手續費以及其他直接費用。不是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債券發行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3、購建固定資產發生的債券發行費和借款費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計入財務費用,具體可根據額度和使用期限確定可采用一次性計入財務費用或分期攤銷。
4、籌建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5、清算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清算損益。
第五條 所有者權益是保證公司穩定經營的重要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股本、資本公積、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吸收社會法人、外國資本和職員投資等方式不斷增加資本總額,以增強公司實力。
第六條 股票發行費是與股票發行直接有關的費用,包括股票承銷費、注冊登記費、律師費、公關及廣告費、印刷費及其他直接費用。股票按面值發行,發行費計入當期費用;股票按溢價發行,發行費先從本次股票發行的溢價中扣除,其余溢價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發行費用大于本次股票溢價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財務費用。
第七條 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由董事會制定相關方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實施。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條 流動資產主要包括現金、應收帳款和存貨等。流動資產管理的目標是以最低的成本滿足經營周轉的需要。
第二條 流動資金是指投放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流動資金控制權屬總經理,由財務經理掌握使用。
1、員工因公需要可允許領用適量現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領款。
2、員工報銷費用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費用主管部門負責人、主管財務的副總裁(或其授權人)、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審核后方可報銷。
3、對外部單位贊助費、資助費等社會性支出,由執行董事(或董事長)審批。
4、未按第1、2、3款規定辦理的,出納人員應拒絕支付。
第三條 做好現金收支管理工作。
1、現金使用范圍按國家有關部門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出納必須對每筆經濟業務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每日對庫存現金進行結帳、盤點,做到帳款相符,每月終了,現金日記帳與現金總帳科目的余額核對相符。
3、支付外單位的業務往來款項,現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內,無特殊情況不得突破,超過限額應以轉帳方式支付。
4、庫存金額最高限額為6000元,超過限額部分應及時交存銀行。
5、不得坐支現金和以白條抵庫。
6、不準出借帳戶和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套取現金。
第四條 有外幣收支時,應分人民幣現金、外幣現金的幣種設置帳戶進行明細核算,加強對外幣業務的管理。
第五條 流動資金的使用實行計劃管理,主要通過預算管理來實現,具體根據預算管理制度辦理。
1、各部門需根據年度預算總額,分月填報月度用款計劃,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計劃報財務管理部。
2、用款時由經辦人填寫用款申請單,經所在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3、對流動資金占用相關責任人應制訂考核獎懲辦法。
第六條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等,公司根據《壞賬及存貨報損的處理規定》做好壞帳的確認工作,壞帳損失采用備抵法核算,壞帳準備金按應收款項期末余額4‰的比例提取。
第七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購入物資應辦理入庫手續,由倉庫統一驗收、管理。領用材料時,應由經辦人填寫領料單,經相關程序批準才可領用。特種商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領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資的領用,由使用人填寫領料單,經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記,由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倉庫才可發貨。
3、應以舊調新的物料或低價財產,應以廢品物料抵交后領新。
4、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采用加權平均法核算。
5、存貨的盤盈、盤虧、毀損的按相應報損程序報損后的凈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五章 投資管理
第一條 按變現能力和投資目的可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長期投資指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
第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可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外投資。對外投資批準權屬董事會。
第三條 短期投資成本和損益確認
1、短期投資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資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短期投資時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2、短期投資取得時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3、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息,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帳面價值。
4、短期投資處置時,按處置收入與短期投資帳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四條 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短期投資在期末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價值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另設'短期投資跌價損失準備'科目進行核算。處置短期投資時,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一并進行調整。
第五條 長期債權投資成本是指取得長期債權投資時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利息作應收利息。
第六條 長期債權投資利息
1、分期付息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期計提的利息計入當期投資收益,同時作為應收利息單獨核算,收到利息時相應沖減已計的應收利息。
2、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當期投資收益,同時增加長期債權投資,收到利息時相應沖減長期債權投資。
3、長期債券投資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購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與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同時進行,調整各期的投資損益。
4、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處置收入與長期債權投資帳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七條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支付的全部價款、或放棄非現金資產(實物、無形資產等)的公允價值、或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按評估價值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價值),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為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發生的評估、審計、咨詢等費用,也不包括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第八條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1、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或不準備長期持有的、或受限制條件下經營的情況應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帳面價值不隨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變化而發生增減;
2、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實際控制權、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根據其投資比例分攤其凈資產的增減數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增加或減少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
3、在以成本法核算長期投資的情況下,從被投資單位所分回的利潤、股利或利息,計入投資收益;
4、在以權益法核算長期投資的情況下,隨著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動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被投資單位所分回的利潤、股利或利息,應沖減長期投資帳面價值;
5、在權益法核算情況下,長期投資股權成本差額應按一定期限(按合同規定的投資期限,或按不低于10年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投資損益。
6、收回長期投資與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投資損益。
第九條 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計提,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條 公司可以全額資本金對外進行投資。
第十一條 長期投資的程序性政策規定與管理標準根據投資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需要對新項目投資進行評價和可行性分析,計算有關項目預計收益,預測投資項目現金流量。
第十二條 對已經投資項目或正在實施的項目,采取系統網絡管理,對各投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進行全方位監督,保證投資項目正常運行。
第六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一條 經營活動各項耗費根據各項財務制度計入成本費用。主要包括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第二條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
1、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
2、購建無形資產的支出;
3、對外投資的支出;
4、被沒收的財物;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
5、歸還固定資產投資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幣折算差額;
6、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的福利費;
7、向股東發放的股利;
8、 償還債務本金;
9、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 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分別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經營業務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
第四條 員工工資由綜合部造冊,相關負責人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五條 福利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4%的比例計提、工會經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養老金等按有關規定計繳。
第六條 經營活動當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不計入成本內,營業費用直接從營業收入中扣除,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營業費用包括業務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差旅費、經營業務費等。
2、管理費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費、折舊、工會經費、業務招待費、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壞帳損失、辦公用品、水電費、物料消耗、房租費、會議費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費用等。
3、財務費用包括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銀行手續費等。
第七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等;不屬于經營活動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二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范圍為符合上述條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的購置、轉讓和報損應按規定程序報批。綜合服務部和財務部應分別設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和明細帳登記,妥善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按以下方法計價:
1、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2、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交納的稅金等計價。
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價差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3、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合同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利息支出等計價。
4、股東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5、擴建、改建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擴建、改建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擴建、改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發票或驗收清單所列金額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根據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7、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計價。
8、接受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抵債部分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計價。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手續的固定資產,應先按估價記帳,并計提折舊,待確定實際價值后,予以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四條 固定資產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資產效用或延長其使用壽命的修理、改裝和改建支出等。
1、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固定資產經常性修理支出作為收益性支出處理;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且數額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攤銷或者預提的辦法,但須報經相關部門同意。
2、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列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成本;
3、經營租賃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內攤銷,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賃期限,則應在租賃年限內攤銷。
第四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殘值率為3%,一般情況下折舊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轉入的固定資產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本月轉出的固定資產本月照提折舊。
3、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按照工程的預算或協議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
第五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妥善使用財產,使用不當或無故損壞者應予以賠償,對愛護財產、避免重大損失者應給予獎勵。
第八章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管理
第一條 無形資產是公司的重要資源,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二條 自行創造或外部購入的無形資產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審批后,可向外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公司商標權歸屬公司。
第三條 無形資產計價: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記帳;接受投資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約定的價格記帳;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的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第四條 無形資產的攤銷
1、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預計使用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2、若預計使用期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的,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按以下方法確定:
1、法律、合同或者申請書分別規定了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與合同或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中較短者作為上限。
2、法律中規定了有效年限,合同或者申請書中未規定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為準。
3、法律中未規定有效年限,合同或申請書中規定受益年限的,以合同或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作為上限。
4、法律、合同或者申請書均未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10年作為上限。
5、攤銷年限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
第五條無形資產可使公司在競爭中處于特殊的有利地位,可得到額外經濟利益,應對無形資產進行維護和提高。
1、專利權或商標權到期前,應辦理相應法定手續得以延期使用;
2、非專利技術應有相應的保密措施,嚴防非專利技術泄密給公司造成損失;
3、專利權、著作權或商標權受到侵犯,應及時加以制止;制止無效,應進行法律訴訟,以維護無形資產不受侵犯。
第六條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
第七條 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應當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計入損益。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一條 利潤分配的項目包括提取公積金和分配股利二部分。
第二條 公積金主要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經營和轉增為股本。公積金根據股東決定按一定在當年稅后利潤中提取。
第三條 股利是指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原則上應從累計盈利中分派股利。
第四條 利潤分配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支付到期債務本金。
3、按股東會決定提取相應的公積金。
4、向股東支付股利。
第十章報表管理
第一條 報表管理是指對外的財務及有關經濟指標報表的管理,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經濟指標匯總表、決算報告等。
第二條 編制報表必須以國家財務、統計等制度法規為依據,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正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已報出報表中發現有誤,應及時予以更正。
第三條 會計報表的月結期為月末,年報為12月31日。
第四條 報表編制日期如下: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內。
下月的綜合工作匯編、預算報告在當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計劃執行情況、決算報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報的報表按照送達部門要求及時報送。
第五條 在報送報表的同時,應編寫財務分析,說明在經營期間、生產經營、資金周轉、利潤與分配、稅金交納、存貨變動,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發生重大影響等事項。
第六條 財務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章和公司蓋章后有效。
第七條 財務報表反映著公司綜合經濟實力和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外報表一律由財務管理部提供、報送,任何部門不得隨意向外提供,需要財務報表的,需有公司總經理同意對外提供的批件,財務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報表的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隨意堆放、應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對公司帶來損失的,按損失大小給予處罰。
第十一章發票管理
第一條 發票管理是指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工商企業統一發票、工商企業統一收款收據的管理。
第二條 財務管理部應指定專人管理、領購、保管發票,發票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發放、調換等工作。
第三條 對外經濟往來中,凡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所需支付款項,都必須取得對方發票或收據(屬于增值稅項目的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對外供應貨物、提供勞務等可取得收入的都必須開具發票(或收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公司財務專用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四條不得轉借、代開發票,不得將發票帶往公司所在行政區域以外開具。
第五條 發票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發票管理人員應將原發票存根清點,如有違反規定的,不予調換。
第六條 無特殊情況,不得開紅字發票,不得作廢,確需開紅字發票的,須經財務部經理簽字同意。
第十二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一條 會計檔案管理根據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實際,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組卷、歸檔工作。平時逐月做好記帳憑證、報表的裝訂工作并加蓋有關人員的印章。按照檔案標準要求,年度終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報表、帳簿的立卷、裝訂工作,按報表、帳簿、憑證順序排列,編好案卷號,抄寫案卷目錄一式三份,一份會計部門保存,一份存入檔案箱,一份隨同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
第三條 會計檔案由財務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移交時,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明確責任。
第四條 會計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好移接交手續后才能離職。
第五條 會計檔案應做到科學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條 非財務人員查閱檔案,須經財務部及檔案管理人員同意;財務部人員查閱,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外單位查閱應憑該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應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可提供復印件。
第七條 會計檔案保管到期,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審查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將需永久保存的有關憑證抽出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條 銷毀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檔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參加,參加人員應對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經理。銷毀清冊列入會計檔案作永久保存。
第十三章 財務分析
第九條 財務分析是指以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為依據和起點,采用專門法,系統分析和評價企業過去和現在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其變動,主要為投資人、債權人、企業經營管理的決策參考。
第十條 財務分析主要有償債分析、利潤分析、報表分析、發展分析、風險分析、投資可行性分析、資信分析等。
1、償債分析。反映償債能力指標包括:速動比率、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已獲利息倍數等。
2、利潤分析。反映利潤能力的指標包括:資產報酬率、凈資產報酬率等。
3、發展分析。發展分析指標一般包括:利潤增長率、成本費用下降率、平均投資收益增長率、資本增值率等。
4、報表分析。報表分析內容一般包括:資產結構分析與利潤分析,同時可將償債分析與經營能力分析綜合反映。
5、風險分析。風險分析是指對因各種原因的存在使控制公司效益發生不確定變化的可能性分析,包括財務風險分析、投資風險分析、外匯風險分析等。
6、投資可行性分析。投資可行性分析內容包括:投資支出的分析、籌資分析、現金流量分析、收益分析、風險性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主要使用以下幾種方法:投資回收期法、獲利性指數法。
第十一條 資信分析。與外單位發生重大經濟業務時,一般應進行資信分析。資信分析包括:合作單位的資產結構是否符合其經營情況、該單位的償債能力、該單位的盈利能力、該單位的資產經營能力、該單位的相關業務合同履行情況等。
第十四章 清算業務
第一條 清算是指公司及所投資公司破產、解散和被撤銷,正常經營活動終止,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的行為。
第二條 公司及所投資公司破產、解散和撤銷應當成立清算機構,具體清算程序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清算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第四條 清算的會計期間、財產清償順序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條 清算會計期間的開始,應編制可實現凈值為基礎的清算開始日的清算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清算財產表、清算財產分配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應于年度終了時編制相關報表。
第六條清算會計期間終了之前,清算組編制財產分配表,在清算程序中多次進行債務清償或財產分配的,還應于每次清償債務或分配財產后編制財產分配表。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3篇 物業公司培訓管理制度-11
物業公司培訓管理制度(十一)
1.目的
通過有效的培訓,實現對人力資源的開發,使工作效能達到最優化,為未來發展提供戰略性的高層次人才儲備,以適應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
2.適用范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范疇內所有培訓計劃的編制、匯總督導工作,督導落實培訓管理工作的落實和檢查。
3.2 項目部根據公司制訂的年度培訓計劃編制本項目部的年度計劃。
3.3 各項目部的行政管理辦公室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有培訓計劃的編制、匯總督導工作,督導落實培訓管理工作的落實和檢查。
3.4 各級主管領導對培訓工作的執行負責。
3.5 公司質量檢查經理對培訓工作所有質量記錄負有檢查責任。
4.術語
4.1培訓教程:指公司按行政級別/專業/性質所制定的不同系列培訓課程
4.2崗位資格培訓證書:指員工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和具備某種任職資格的證明。
4.3培訓考核率:指培訓后進行考試的次數比例。
4.4培訓出勤率:指應參加培訓人數與實際參加培訓人數的比例。
5.程序
5.1需求調查
5.1.1項目部定期征求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員工工作現狀分析,認真填寫《培訓需求調查表》,每月25日前報人力資源部。
5.1.2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報行政總監并備案.
5.2計劃的編制
5.2.1各級培訓計劃的編制均須根據培訓需求、上年度的培訓總結分析結果以及當年度的公司、項目部的年度計劃要求編制。
5.2.2計劃編制須按統一的文本格式撰寫,作為年度工作計劃的構成部分,并附《培訓計劃表》。
5.2.3必要時可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召開計劃編制專題會做預案布置研討。
5.2.4總部人力資源部的計劃是全公司范疇的整體安排,同時應包含總部和項目部的培訓內容。
5.2.5總部各職能部室的專項培訓計劃應自行編制。
5.2.6總部、項目部因工作需要進行臨時培訓,按照《臨時培訓制度》、《臨時培訓作業指導書》執行。
5.3計劃審批
5.3.1公司年度計劃須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總經理簽批。
5.3.2項目部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和單項培訓計劃由各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并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5.3.3培訓中的其它需審批的重大事宜由行政總監批準。
5.4計劃執行
5.4.1人力資源部負責總部培訓計劃的落實工作。
5.4.2項目部培訓計劃審批核準后可自行分解為月計劃表,除特別要求外可自行調整安排,無須總部審批,但須每月底前將下月培訓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5.5. 組織實施
5.5.1課程設置
5.5.1.1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各主管部門配合進行培訓課程設置方案的設計。
5.5.1.2培訓課程設置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匯總經行政總監審核后總經理簽批(參見培訓課程匯總表)。
5.5.1.3培訓課程將根據需要不定期的進行增減,每年終審核一次。
5.5.2教師選配
5.5.2.1按照《培訓教師管理規定》執行。
5.5.3教材選用
5.5.3.1為節省人力物力,部分專業基礎理論利用社會現有教材,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購買.
5.5.3.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課程由主講老師按照課程要求制訂教學提綱、考核標準,送人力資源部備案,經行政總監簽批后,認真做好試講準備工作。經過培訓試講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制成錄像、光盤作為正式教材使用。
5.5.3.3部門經理以下人員通用教材由公司提供,應知應會知識由各項目部授課教師制定教學提綱、考核標準送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對經過培訓授課效果好的,由人力資源部制成錄像光盤作為正式教材。
5.5.3.4新入職員工培訓教材由公司統一制作下發。
5.5.3.5培訓教材的實施細則參見《培訓教材管理規定》。
5.5.4培訓的管理
5.5.4.1培訓的運行按《各類培訓管理程序》執行。
5.5.4.2各項目部組織的培訓出勤率不得低于90%。
5.5.4.3新員工入職培訓按照《新員工入職培訓作業指導書》執行。
5.5.4.4外派取證培訓按照《外派取證班管理規定》執行.
5.5.4.5臨時培訓按照《臨時培訓制度》執行
5.5.4.6崗位資格培訓按照《崗位資格培訓管理規定》執行。
5.5.4.7項目部執總主抓培訓工作,并設專人(兼職)負責日常培訓管理工作。
5.5.4.8 各項目部于每月2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本月培訓記錄和下月培訓計劃。
5.5.4.9公司總部各部室舉辦的專業培訓計劃應于實施前5天報人力資源部。
5.5.4.10人力資源部按各項目部上報的計劃,每月定期進行檢查,填寫《培訓工作月檢記錄》。
5.5.4.11人力資源部將培訓計劃執行情況上報行政總監,并做為考核各項目部培訓工作的依據。
5.6培訓考核
5.6.1 對培訓內容學習程度要求分為了解、熟悉、掌握,其中熟悉和掌握的內容必須經過考核,培訓考核率達90%以上。根據培訓檢查的需要,人力資源部按10%比例對培訓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詳見《培訓考核辦法》。
5.6.2 新入職員工培訓考試不合格的按《新員工入職培訓作業指導書》執行。
5.6.3崗位資格培訓不合格按《崗位資格培訓管理規定》執行。
5.6.4因工作原因未參加規定教程培訓及考核的人員一律安排時間補課并進行考課;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規定教程培訓及考核的人員按《公司獎懲管理制度》予以相應處罰。
5.7培訓效果評估
5.7.1為了提高培訓質量,每次培訓結束后,培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對效果進行量化打分,填寫《培訓學員評估表》,《培訓教師課程評估表》,由培訓負責人根據評分結果做出評估報告。
5.7.2《培訓學員評估表》及《培訓教師課程評估表》的填寫,應充分體現客觀、公正原則,培訓活動負責人在組織活動評估前,應做反復強調,并現場解答填寫
人員提出的有關問題,但不得指導填寫人員填寫或提前灌輸個人意見、施加個人影響。
5.7.3《培訓學員評估表》評分結果在評估報告形成后,應與被評估人員及其直接主管人員、部門負責人見面,《培訓學員評估表》的正本及副本分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所屬部門保管留存。
5.7.4《培訓教師培訓課程評估表》的得分結果在評估報告形成后,應告之被評估人員。并告知其直接的上級和部門負責人員。《培訓教師培訓課程評估表》僅供人力資源部查閱;
5.7.5評估報告各類評估表應嚴格遵循逐級呈報的原則,上報人力資源部,如屬重大培訓活動需上報行政總監。
5.8培訓登記
5.8.1 所有培訓必須認真填寫《培訓工作記錄表》,并于當月隨月報一同報送總部人力資源部。虛假表報將追究填報人的責任。
5.8.2 總部人力資源培訓部、項目部依據記錄內容在《崗位資格培訓證書》上做正式記錄。詳見《崗位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5.9培訓備案
5.9.1人力資源部、項目部應及時將員工培訓情況備案待查,其備案情況應與員工所持《崗位資格培訓證書》登記內容相符。
5.10材料歸檔
5.10.1人力資源部、項目部根據培訓分類做好材料的歸檔整理工作,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5.11培訓統計
5.11.1人力資源部、項目部根據培訓情況及時做好各項數據的統計工作。見《培訓工作統計表》
5.12培訓總結
5.12.1通過員工直接上級來了解員工培訓后各方面所發生的變化,了解員工對培訓的需求從培訓角度加以分析解決。
5.12.2通過員工本人介紹自己培訓后的感受,并以此來收集改進建議。
5.12.3總結成功經驗,找出不足之處,并在今后培訓工作中加以改進并將情況反饋給各有關領導或部門。
5.12.4根據公司或行業最新發展信息以及公司經營管理最新動態提出對原計劃進行調整和修正意見。
5.12.5每月各項目部要對當月的培訓工作,做出總結與分析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便調整培訓內容。
5.13管理指標評審
5.13.1各項目部每月要將培訓工作管理指標完成情況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根據《培訓工作指標月檢記錄》進行匯總,填寫《培訓工作管理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報行政總監。
5.14年度評審
5.14.1人力資源部結合檢查情況進行年度匯總,填寫《培訓工作管理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報行政總監進行評審。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對公司的培訓和效果負管理責任。
7.相關性文件
《臨時培訓制度》
《臨時培訓作業指導書》
《各類培訓管理程序》
《培訓教材管理規定》
《新員工入職培訓作業指導書》
《外派取證班管理規定》
《崗位資格培訓管理規定》
《培訓考核辦法》
《崗位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獎懲管理制度》
8.質量記錄及表格
《培訓需求調查表》
《培訓計劃表》
《培訓課程匯總表》
《培訓工作記錄表》
《崗位資格培訓證書》
《培訓工作統計表》
《培訓工作管理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
《培訓學員評估表》
《培訓教師課程評估表》
第4篇 物業公司財務發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制度之發票管理
第一條 發票管理是指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工商企業統一發票、工商企業統一收款收據的管理。
第二條 財務管理部應指定專人管理、領購、保管發票,發票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發放、調換等工作。
第三條 對外經濟往來中,凡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所需支付款項,都必須取得對方發票或收據(屬于增值稅項目的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對外供應貨物、提供勞務等可取得收入的都必須開具發票(或收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公司財務專用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四條不得轉借、代開發票,不得將發票帶往公司所在行政區域以外開具。
第五條 發票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發票管理人員應將原發票存根清點,如有違反規定的,不予調換。
第六條 無特殊情況,不得開紅字發票,不得作廢,確需開紅字發票的,須經財務部經理簽字同意。
第5篇 物業公司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定
物業公司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了切實貫徹消防工作方針,防患于未然,**中心物業有限公司特制訂此《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并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2.保安巡查發現問題,職權范圍內可以處理的,立即予以指正或處理,并作好記錄;不能及時處理的,報告當值領班予以核實處理或上報上級領導跟進;
3.大廈公共重點部位由工程部指定的責任人定時巡查并作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上報相關上級跟進;公司安全主任抽查落實情況,發現存在隱患立即予以整改并上報相關領導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對予大廈二次裝修工程,按照相關消防《規范》及市消防局對該裝修報建的《審批意見》進行嚴格監管,發現有違規施工,立即給予限時整改;否則,采可取停電、停工等措施強制整改或報告市消防部門查處;
5.裝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報深圳嘉里中心物業管理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方面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現場諸項進行檢查,核實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予以整改;
6.施工單位完成整改事項后,報經管理處復檢合格后方可申報市消防局進行竣工驗收;未經市消防局驗收并合格的單元一概不得投入使用;
7.管理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業戶單元防火檢查,對每個單元防火工作落實情況及是否存在火險隱患等,做詳細檢查并記錄,對存在火險隱患的簽發《整改通知書》,并限期復查整改完成情況。
第6篇 物業公司博客管理制度
關于物業公司博客的管理制度
各單位各部門:
公司博客作為**公司進行宣傳的重要輿論工具,是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司實行信息化網絡化管理的重要途徑和補充.在公司的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為了更好的建設公司博客,提高各單位的思想意識,落實公司制度,切實發揮博客的作用,應公司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單位必須重視博客建設,將博客建設提高到與經濟建設同等高度,堅持兩條腿走路.
2.各單位經理是本單位博客更新情況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督促本單位的宣傳員做好單位的博客更新.
3.各單位宣傳員要做好本職工作,對自己單位負責,對領導負責.
4.博客更新的主要內容方面為各單位的例會情況、工作中涌現的好人好事、先進的管理經驗、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等對公司整體發展或其他單位的發展有借鑒意義的文章或圖片資料.
5.上傳文章或照片要遵循《憲法》、《網絡信息安全法》、《知識產權法》、《著作權保護法》等法律要求。同時要遵守公司的輿論制度.
6.嚴禁上傳與公司建設無關的文章或圖片資料;嚴禁在博客內利用言論進行人身攻擊;嚴禁擅自刪除博客內的文章和照片等資料;嚴禁在博客上發表違反國家法律,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利益的言論;嚴禁詆毀公司實行的政策方針;嚴禁在博客內發表虛假、浮夸的失實言論信息.
7.發現博客上有與公司博客制度相抵觸的文章或圖片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或人事部報告,由人事部進行處理.若上傳的文章不符合為公司健康有序發展服務的宗旨的,博客管理員將予以刪除。
8.各單位宣傳員必須認真執行公司已制定的各項制度,上傳文章必須在博客內自己單位的模塊內,各單位、部門發表文章及上傳圖片的數量將作為本單位、部門年終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成績的重要方面。
9.公司將定期對各單位的博客上傳情況作出點評,對上傳情況最好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和獎勵,對情況較差的進行批評和處罰。
10.以上制度為暫行規定,公司將視實行的實際情況進行完善.
11、以上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望公司各單位、部門認真執行。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第7篇 物業公司傳真機復印機計算機電腦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傳真機、復印機、計算機(電腦)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辦公設備的正常運行和使用,必須指定專人保管、操作使用。
二、非操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使用。
三、為節約紙張和能源,嚴格控制復印和傳真數量,非必要不予復印和傳真。
四、一般不承接外單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復印、傳真,特殊情況須經領導同意,并辦理付款手續后,方可操作使用。
五、嚴格控制計算機外部軟件流入管理,嚴禁安裝游戲軟件(盤)和使用,以防電腦病毒感染。
六、計算機內存資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機要文件資料須加密碼保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提取(閱)電腦內存信息、數據資料。
七、凡內部常用業務資料、數據,必須進行備份處理,以免丟失。
八、下班工作結束后,應做好辦公設備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并及時處理廢棄稿件,切斷電源。
第8篇 z物業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為保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實行獎勤罰懶的用人機機制,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種類
(1) 頒發獎狀
(2)通報表揚
(3)物質獎勵
(4)晉升工資或晉級
(5)發放獎金
2、獎勵條件
(1) 對改進公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用戶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用戶表揚者。
(3)在發明創造、技術改進、節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在各類報紙、雜志或學術研討會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6)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8)見義勇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10)敬業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者。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并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處分
甲類過失,有不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2)儀表、儀容不整
(3)不按公司規定佩戴員工證
(4)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5)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6)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
(7)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過3分鐘
(8)在當值崗位上吸煙
(9)丟失公司財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
(11)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辦任務
(12)工作時間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
(15)一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
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鐘卡
(2)當班時間睡覺
(3)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一周達3次)
(4)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
(5)在大廈內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6)未經批準私自配制大廈內房間鑰匙
(7)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資料
(9)故意損壞公司或業主財物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12)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以權謀私,敲詐勒索用戶或下屬
(2)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鬧事
(3)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各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一年累計被用戶投訴達3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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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6)偷竊公司或用戶財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損失
(9)連續曠工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
(10)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
(11)私自在外兼職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國家法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3)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三)處罰種類及執行方法
(1)口頭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部門主管簽字并報人事部審核備案
(2)書面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書面警告,并扣除當月浮動工資的20%
(3)最后書面警告: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給予最后書面警告處分,扣當月浮動工資的20%并下調工資一級
(4)降級、撤職、罰款:員工違規給予書面警告外,還可以給予降級、撤職、罰款外分
(5)辭退或開除:員工觸犯丙類過失,公司有權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公司也有權對重復觸犯乙類過失、情節嚴重的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6)經公司領導批準,人事部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簽發“警告通知書”。
(四)處罰程序
(1)員工有違紀事實,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違紀警告書》,列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后,送人事部。
(2)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人事部經理審批。
(3)主任級以上員工(含主任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五)處罰的取消
員工從收到“警告通知書”后一年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連續兩次考評為“優”,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取消警告處分。
(六)申訴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電話管理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電話管理制度(七)
第一條 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前臺接外線電話至分機時,一般電話鈴聲響五次無人接聽,即掛線。
第四條 公司不允許員工在公司掛私人長途電話。行政、管理部門因工作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需至前臺親自填寫長途電話登記單,注明部門(人)、對方單位、因何業務通話等。
第五條 前臺負責打印電話清單,月末并報辦公室主任。
第10篇 物業管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5
物業管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五)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國家、地方法規及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假期主要有:
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工傷假。
第三條法定休假: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指雙方結婚時年齡超出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3周歲以上)可再增加10天假期。婚假要一次性連續使用。
第四條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可享受3天喪假。
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受1天的喪假。
員工的去世親屬在外地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的,可享受產假90天(包括假日),難產可延長15天,一律按時上班。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后假2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一胎絕育享受假期30天,二胎絕育享受假期15天,男工絕育可休假7天。
男員工配偶分娩,享受護理假1天。
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六條探親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遠地員工(500公里外),與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在合理安排工作前提下,可批準享受一定探親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探望配偶一年一次20天。
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離家1000公里以上,可給予2天的路程延期,2000公里以上可給予3天的路程延期。
員工請探親假必須由公司統籌安排,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服務部門審核,報總裁批準。員工探親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法定休假期間(如春節、五一、十一等),如果休假期較短的,可由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天數。
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探親假:
一年內一次性病假超過30天或累計病假超過40天;
一年內一次性請事假超過20天或累計事假超過30天;
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35天;
一年內休產假超過30天;
已享受了婚假。
如在探親假后,再請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定時間的,則在下一年度取消探親假。如果已享受探親假,再請婚假,則取消下一個年度探親假。
第七條年休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數為:
公司總裁、副總裁15天/年,各部門經理、副經理10天/年,職員5天/年。
年休假按工作日連續計算,包括公眾假期。
年休假僅限當年使用,不累積。
員工個人全年請各類假(包括婚、喪、產、病、事假等)累計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員工請事(病)假可沖減年休假,每請一天事(病)假沖減一天年休假。
第八條病假
員工請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供醫生開具的病休診斷證明,同時,開具病休診斷證明的醫療機構應是公司認可或指定的醫療機構。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事,經公司批準,在一定的時間不在公司內工作的,稱為事假。
第十條工傷假
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請假手續
1、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屬于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服務部經理、公司總裁批準后享受(婚假、探親假、年休假應提前一周申請);
2、請事假、病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3天的,由分管副總裁批準;3天以上的,由執行總裁批準;
3、總裁、執行總裁、副總裁休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十一條請假期間薪資待遇
1、員工請福利假期間,全額享受月度崗位保障收入,月度崗位考核收入不享受(國家法定假日以及公司規定的假期不計算在內)。
女職工在享受法定產假期間,工資水平按其本人休息前12個月的平均實得工資的70%確定。相關費用按公司醫療制度報銷;若參加了生育保險,按國家和當地生育保險條例執行。
2、員工請事假,每缺勤1-10天者,按缺勤天數扣減實際崗位日收入;缺勤10天以上者不享受當月崗位考核收入,并按缺勤天數扣減崗位日保障收入;季度累計缺勤12天以上,年累計缺勤35天以上,不再享受該季度、年度內公司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按請事假標準扣減工資,最低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員工因工(公)負傷或死亡,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曠工及相關待遇
員工每曠工1天,扣減當月崗位考核收入的50%,曠工2天不享受當月崗位考核收入,曠工3天以上不享受該季度或該年度內公司給予員工的獎金,并按曠工天數扣減當月崗位保障收入。
因曠工而被公司除名、辭退或開除的,不再享受當月的崗位保障收入及今后可能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或福利。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強制休假制度,休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1篇 物業公司費用報批制度程序
物業公司費用報批制度與程序
一、各部門在每月二十三日前報下個月的用款計劃,將用款內容(含單價、數量、說明)及金額等填寫后送財務部匯總,上報審批后,再由財務部將審批情況下發至相關部門,各部門嚴格按審批的資金當月的預算情況執行。未納入當月預算的將不予在當月支付,原則上禁止使用計劃外資金。
二、預計將發生的預算外3000元以上支出的,必須提前填寫《資金使用審批單》上報,經批準后方可使用,3000元以內以公函的形式申報即可。
三、費用支出,根據內容填寫《支出憑單》,經辦人在支出憑單上簽字,經部門經理、財務部審核,由經辦人報總經理審批后,再到財務部報帳,絕不允許公司以外人員直接報帳。支出費用超出3000元的,填寫《資金使用審批單》進行單項、專題報批。
簽署人: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12篇 物業公司請假管理制度-11
物業公司請假管理制度11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院就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次數只限一次。
2、員工按請假手續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員工休病假天數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1、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
3、事假工資計發辦法:(每月累計事假天數為d)(全額工資/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員工在本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者(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年假應以連續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報請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取,年假不準累計及預提。公司有權因業務工作更改申請者之日期及天數。
2、年休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年休假可沖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積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來的半數。
4、年休假的計算以自然年度為單位。
四、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符合結婚年齡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獲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定的員工(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獎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員工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公司有權根據業務工作情況決定休假日期。
五、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女員工,可享受三個月有薪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
六、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員工必須出示有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須當時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傷
員工因工受傷,經公司指定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部門出具工傷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按工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