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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7-19 08:42:01 查看人數:71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第1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一、根據公司不同業務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圍。為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杜絕失誤發生,特規定如下印章使用辦法。

      二、 印章刻制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總經辦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附表1) ,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三、 總經理通過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辦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各部門在使用印章時應嚴格遵守印章授權使用范圍、期限等規定。

      四、 公司印章使用范圍、保管人、使用印章審批人等規定見下表:序號 印章名稱 使用范圍 保管部門 使用審批人 使用規定 備注1公章 公司對外所有正式文件,對內通知等正式行文 總經辦總經理或授權人2財務專用章公司正式財務文件、報告、證明、票據等財務會計部財務會計部經理財務報表使用時,由財務會計部經理審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3合同專用章公司各類合同總經辦參見<<合同管理規定>>參見《合同管理規定》財務合同需總經理核準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財務會計部見《財務制度》有關規定見《財務制度》有關規定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財務報表文件、票據總經辦總經理或授權人《合同管理規定》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進出證明行政管理部行政部經理7人力資源部章_公司人事證明_員工聘用、解聘等各類通知_工資發放,調整通知_對口單位函件往來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經理重大事項與外單位人員出具證明,需總經理審批8工程專用印章_工程施工告示_工程建設中與相關單位的非正式函件往來工程建設維護中心工程建設維護中心負責人9客服中心印章_用戶通知、告示_客戶申述處理的回復客服中心客服中心經理

      五、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專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對所負責的印章丟失或盜用,所引起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等負全部責任。

      六、 當印章管理人變動或印章在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調走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

      七、 印章的使用

      1、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附表2) ,并經指定的審批負責人進行審核。審批人要按公司有關規定審查要加蓋印章的文本內容是否在授權的范圍內,審批通過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員后,方可使用印章。審批人對文本加蓋印證后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義務負主要責任。印章保管人須將加蓋印章的文本連同《印章使用審批單》歸檔保存。

      2、 公司印章原則不允許攜帶外出,如確系特殊需要須經部門經理提出書面借用申請,并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時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表》(見附表3) ,并必須兩人以上一起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登記表上簽字。原則上借出的印章當天歸還,不得延誤。印章外借期間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3、 員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關證明,本人應先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辦簽字后方可蓋章。

      八、 責任

      1、 印章使用責任人(簽字人)對印章負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監印人員對違反規定的簽印有權拒絕用章,印章保管人員不得私自動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經查出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序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或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2、 若印章在使用、保管過程中不慎遺失,則追究責任人相應的行政、經濟責任,給予嚴厲的處分,并賠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2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l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 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 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 落實防火措施。

      五、 抓好安全用電:

      1、 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 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六、 落實防盜措施:

      1、 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 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 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 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 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 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 衛生管理制度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各部門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 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走廊內無雜物。

      三、 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衛生清理實行輪流負責保潔。

      四、 公司區域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 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形象。

      六、 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匯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七) 差旅費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 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 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 食宿費系指就餐費及住宿費。

      3、 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 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 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 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 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 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 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2、 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3、 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

      4、 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3篇 物業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規定

      物業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規定

      1保密規定

      為了加強對公司/管理處信息資料的綜合保護,完善公司辦公室/管理處工作規程管理,現根據國家有關保密管理規定及勞動法規,結合公司/管理處運作之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1保密的范圍

      1.1.1本規定所指保密的范圍是指未經許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處各方面運作的所有信息資料,包括商業秘密、技術信息、業主資料、經營信息及公司/管理處認定為秘密的其他資料。

      1.1.2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處權益受損的內容。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業主資料、合同資料、推廣計劃、管理策略、預算、薪酬制度、人事資料、財務計劃、會計資料、規劃設計圖紙、方案及計劃、程序軟件、技術參數、網絡信息以及與公司/管理處業務有關的資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經理/管理處主任根據文件的內容與時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處文件是否屬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發時,須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復印'字樣。任何人如復印或抄錄保密文件,公司有權根據本規定追究其泄密責任。

      1.2.2.3對于尚在草擬或討論中的、未經最后確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計劃,草案人必須在有關的討論會議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計劃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1.2.3保密文件的傳遞

      1.2.3.1保密文件須以密封形式分發至接收人,并須于信封面注明發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處內的特別指定人送往。

      1.2.3.2對于需分別簽署審批的保密文件資料,經辦人可按簽署的先后順序在同一份文件中傳簽,無須復印多份,以減低密件外泄的風險。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則上不得借閱,如因特殊情況需內部借閱,須獲管理處主任/物管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于指定地點方可查閱,不得超出指定參閱范圍及指定地點,更不允許擅自進行復印;管理處/部門間的借閱,須經被借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批準,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職級的人員方可參閱,被借部門/管理處如有正當的理由,有權謝絕相關密件的借閱。

      1.2.5保密文件的銷毀

      1.2.5.1如因特殊原因須復印密件,經辦人須嚴格控制復印的份數,如復印錯誤或有多印份數,須立即作銷毀處理,不得用作二次紙循環再用。

      1.2.6網絡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對于在網絡上傳輸的保密文件,員工必須加具密碼儲存,并將有關的密碼告知主管。

      1.2.6.2通過網絡傳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須立即進行保密存放,并確保存放安全后,馬上進行網絡密件的刪除處理。

      1.2.6.3為加強網絡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碼應避免告知其他無關人員。

      1.2.6.4網絡系統打印輸出的保密文件,應當即時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員工保密的義務

      1.3.1員工負有對公司/管理處上述信息及資料保密的義務,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處有關保密資料。

      1.3.2員工在使用保密范圍內的信息時,應當取得公司/管理處的許可,并應妥善保存有關資料,以保證不被外泄。

      1.3.3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管理處的保密制度,不得違反公司/管理處有關的保密規定;不得以盜竊、利誘、協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公司/管理處的保密資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幫助他人獲取公司/管理處的保密資料。

      1.3.4員工有責任對工作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敏感資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別處理與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員工不論是以何種原因離開公司/管理處的,以后必須對公司/管理處的保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1.3.6員工不得在公眾場合談論有關屬公司/管理處保密信息或資料的內容。

      1.4員工泄密的后果與處理

      1.4.1若因員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處損失的,該員工須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管理處同時有權追繳其違法所得。

      1.4.2對于涉及互聯網的泄密行為,公司/管理處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與追究。

      1.4.3在職員工如違反本保密規定,公司/管理處有權依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即時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管理處有權要求員工賠償。

      1.4.4對于泄露公司/管理處資料,無論員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處同樣會對員工做出紀律處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4篇 某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訂

      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訂版)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工作時間

      (一)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二)上班時間:9:00--12:00;14:30--18:00。

      第二條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計4次)。營銷部外勤人員可分早晚兩次。

      (二)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一律記作請假半天。

      (三)無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

      (四)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五)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2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不打卡且沒到公司前臺登記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六)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第三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向行政管理部報備,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員工請假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審核批準后,需報行政管理部備案。若未報行政管理部備案,則以曠工論處。

      (四)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出差填寫《出差報告單》或《出差申請表》。若因員工自身原因導致出差與請假混淆,事后概不銷假。

      (五)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六)請、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到總經理處審批;最后報行政部備案。

      (七)每月員工有一天事假的請假機會,不影響全勤獎發放,發生以上其他請假事由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八)所有假期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請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1.病假:

      1.1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1.2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1.3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1.4病假為無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事假:

      2.1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2.2若事假超過3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2.3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4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一)9:00以后到班者,按遲到論處,每次扣20元,第一次記警告;超過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二)每月累計遲到3次及以上者,需寫500字書面檢討書,進行思想整頓。

      (三)每月累計遲到6次及以上者,公司可根據規定予以辭退。

      (四)提前1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20元;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論處。

      (五)如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六)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以此類推。

      (七)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八)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九)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十)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來計算遲到、早退、曠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或獎金的補充費用。

      (十二)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第八條罰款以現金的形式當場繳納。所有罰款將作為員工活動經費,經營運副總審批后使用。

      第九條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行政部,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二、辦公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條辦公秩序

      (一)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二)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接待室、總經理室)或通過公司內線電話聯系,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三)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整齊。對辦公桌面整潔的要求如下:

      1.辦公桌面只能放置水杯、名片盒以及放在里面的部分名片、綠色植物或一些裝飾品。

      2.筆、筆記本等辦公用品則只有在人在辦公桌辦公時才能將其放置在桌面,外出或下班及其他時間要將其收拾回抽屜。

      3.離開座位時,將椅子推好,放整齊。凡有違反者,一律要寫500字書面檢討書,若檢討不深刻且再犯者,則每次罰款20元。

      >

      第十一條著裝規定

      (一)所有員工周一到周六統一著公司制服。男員工上身襯衣,下身西褲,深色鞋,襯衣下擺束入褲內。女員工上身襯衣,下身西褲,深色鞋,鼓勵化淡妝,不佩戴過分夸張的首飾。凡沒有按照要求著制服的,沒有充分理由者,一律罰款20元。

      (二)遇公司有娛樂活動、慶典等重大活動時,應根據公司要求和場合不同,恰當著裝。

      三、會議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會議規定

      (一)每周一到周六早會9:00開始。15分鐘內結束。有必延長會議時間視會議內容而定。周一由營銷經理主持。其它時間由員工輪流主持。

      (二)晚會周五17:30開始。如果有其它重要的會議要安排,另行通知。敬請留意公司群發放的通告。

      (三)會議期間請把手機等通迅設備關靜音狀態;如有重要來電,請舉手示意。到會議室外面接聽。發現不專心;打瞌睡;玩手機等問題,一律接受懲罰,懲罰方式由主持者會議者而定并警告1次,月計超過3次直接罰款200元。嚴重者直接勸退。

      第5篇 公司行政人事制度13

      公司行政人事制度(十三)

      一、員工招聘

      1、新員工入職需經過面試,閱讀并簽名同意本《管理規章制度》。

      2、員工入職需交驗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2張,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附件);辦理廠牌, 錄入打卡指紋信息。管理人員入職時還需提交畢業證復印件。

      附件-2《員工入職登記表》

      《員工入職登記表》由員工填寫,經相關負責人(生產經理)審核后,在核薪一欄,確定填寫員工保底工資金額。并由雙方簽名確認。

      (注:生手員工可由行政人事部按規定填寫)

      3、新員工試用期為30天,組長及以上級別管理人員試用期為45天。熟手技術工試用時間由雙方商定。(員工試用期間可提前申請計件)

      4、員工試用期間參加公司及部門組織的:《管理規章制度》、“產品知識”、“操作技能”和“安全及5s”的培訓,主管負責對本部門新員工的考核,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

      5、員工工作期間個人資料有變更。應主動聯系人事部更新。凡向公司提供虛假個人資料、證件,自發現之日起,作自動離職處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員工守則

      (6.1)著裝整潔禮貌大方

      (6.2)遵紀守法敬業愛崗謙虛謹慎潔身自愛

      (6.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克己奉公

      (6.4)誠信待人愛護公物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7.5)勤奮創新精通業務積極進取勇于開拓

      (6.6)恪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利益

      7、員工紀律

      (7.1)不可穿拖鞋、打赤膊上班。

      (7.2)工作時間不可將早餐、零食及其它私人物品帶到車間或工作崗位。

      (7.3)工作時間不可玩手機或閑聊、爭吵、大聲喧嘩等。

      (7.4)不得車間、倉庫吸煙或使用明火。

      (7.5)不得在公司拉幫結派、打架鬧事,或用語言威脅同事。

      (7.6)不得在工作臺、物流車架、電梯、機具上坐臥。

      (7.7)不得在車間內與主管人員爭吵;或工作中不服從主管領導安排。

      (注:對主管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可以通過意見箱或其它正當方式向公司反映)

      (7.8)上班前將宿舍電燈、風扇關好,下班前清理自己工作臺面,整理附近車架、清掃垃圾;拉閘斷電。

      (7.9)不亂扔垃圾,禁止往窗戶、陽臺外傾倒剩飯菜、水;剩飯菜、垃圾、廢舊物料應倒入指定容器或區域。

      (7.10)上、下班打卡,打飯菜應自覺排隊。不可強行插隊或爭吵。

      (7.11)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公司生產、生活區參觀或留宿。

      (7.12)不允許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不參加公司早會。

      (7.13)本規章制度所涉及的其它一切員工行為規范。

      違反上述紀律的,視情節及后果嚴重程度,按獎懲管理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8、考核與提拔

      (8.1)公司實行:人盡其才、公平競爭;內部培養為主、招聘引進為輔的用人原則。為員工提供施展才華的平臺。

      (8.2)行政部人事部負責管理和組織培訓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人才的參考依據。

      (8.3)公司選拔人才采取:部門提名、員工推薦、本人自薦的方式,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

      二、工資福利

      1、所有員工均享有免費食宿、公司規定的假期、相應的薪資:

      (1.1)計件員工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其它補貼;

      (1.2)計件工資計算依據為《工序計件單價表》

      (1.3)管理人員工資由底薪+獎金構成;獎金計算依據:產量、品質、安全、現場管理(5s)等方面綜合考評得分情況。以滿分 100分計算分數的獎金金額,乘以實際得分。

      (1.4)員工保底工資按入職時核定金額。

      2、員工試用期內工資為本崗位正常保底工資(員工要求提前計件除外):

      (2.1)試用期**天內,(公司通知不適用或員工自行離職的;下同),不予計薪

      (2.2)試用期***天之內,按**%計發工資

      (2.3)試用期****天之內,按**%計發工資;(已發工資福利不扣除)

      (2.4)試用期內如有請假,當月工資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

      3、因以下原因:

      (3.1)公司訂單不足

      (3.2)新員工試用期間

      (3.3)設備或物料供應不到位

      (3.4)其它公司方面的原因

      致員工在出滿勤的前提下;計件工資仍低于保底工資時,公司按照不同工種給予保底工資;具體金額按員工入職時核定的金額。公司規定保底:普通工種:****元/月,技術工種:****元/月。

      4、計件員工因其它原因;需要從事非本職崗位工作時:(如裝柜、卸貨、裝卸烘干房等)

      (4.1)可以計算工作量或者計件的,由項目負責人或部門主管,按實際完成工作量;事后填寫申請單,相關負責人確認審核后,以現金方式當場發放。

      (4.2)工作任務不易量化或必須計時的工作,以滿**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不足半個小時不計工資)。計時工資金額參照員工保底工資水平,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4.3)不便計時、計件的工作,由公司項目負責人與施工作業員工,事先評估工作量和工資額度;任務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即發放工資。

      5、員工獎勵、處罰,于當月出薪時一并發放或者扣除。年假后,老員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到工作崗位者,公司給予春節慰問禮金;

      6所有公司員工均在食堂就餐,不愿在食堂就餐的員工,公司不另給予生活補貼。晚上加班超過**:00,公司提供宵夜。

      7、辭職員工工作期滿,未發工資按公司規定出薪日期發放;管理人員自提交辭職申請書之日起,獎金按***%計算。自動離職員工,未發工資獎金全部取消。

      8、員工上下班遲到或早退,每次扣**元,滿三次以上按缺勤一天扣除工資;曠工一天按缺勤三天扣除工資(按員工當月平均工資水平)。

      9、自動離職員工,未發工資全部取消;即時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工資,按規定扣除罰款或生活費后,立即發放。

      三、辭退辭職

      1、公司辭退員工分要約辭退和即時辭退(開除)

      (1.1)要約辭退針對:工作踏實、認真、服從安排,但確實不適合從事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于收到通知后繼續工作一個月后離職;員工也可以申請提前離職。

      (1.2)即時辭退針對:新員工試用期內;或工作中無組織紀律性、不服從安排;違法亂紀;即時辭退的員工收到通知后,立即離職。

      2、禁止員工在公司拉幫結派、打架鬧事;任何員工用語言威脅同事,或與同事發生任何肢體沖突的行為;一律視為自動離職;并放棄已工作日所有薪資待遇,立即離開公司。絕無異議。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員工入職半年內,非特殊情況(特殊情況參照本章第四節:休假與請假),原則上不允許辭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辭職的員工,離職時須扣除一個月的生活費($:***元)。

      特殊情況辭職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4、普通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管理人員辭職須提前**天提出申請,員工離職時需填寫《離職交接表》(參照附件),并移交以下物品資料:

      ●排產單

      ●技術、管理資料、文件

      ●領用的工具、儀器、物料

      ●結算與公司的一切現金往來

      《員工離職交接表》由離職人員填寫內容,部門主管、倉庫、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人事部存檔。作為離職員工結算工資的依據。

      附件-2:《員工離職交接表》

      四、員工考勤

      1、作息時間

      (1)工廠實行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以打卡記錄為準:

      (1.1)上午:****上班,****下班,

      (1.2)*********為午餐和休息時間

      (1.3)下午:****上班,****下班

      (1.4)需要加班:18:00上班,下班時間以各部門安排為準。

      (1.5)各部門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由主管申請并經生產部批準,員工可以提

      前放行。

      (2)上班打卡超過**分鐘以上,下班打卡提前**分鐘以上者(不含**分鐘);視為遲到和早退。超過**分鐘,或上下班不打卡,均視為缺勤。

      當天上班時間超過****第二天可以推遲**小時上班。

      (3)因公出差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時打卡;事先向人事部報備。不得擅自篡改打卡數據資料。

      (4)無正當理由不上班;或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超過1小時以上,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按缺勤三天處罰。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2、休假與請假

      (1)公司規定:每周星期天為休息日。其它節假日公司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安排,具體時間與休假天數,以行政部提前的通告為準。

      (2)員工請假必須提前一日報告部門主管,安排并交接好本崗位工作,填寫請假條,主管同意簽字后交經理審批。主管請假須于事前二天報告自己直接上司,同時填寫請假條;所有請假條交保衛放行。保安于月末匯總交人事部。

      (3)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二天;一個月請假限二次:員工一個月休息不滿三天時,員工當月可申請二次請假。

      (4)符合以下情況

      ● 重大急性疾病,意外急救;

      ● 法定婚假;

      ● 法定喪假;

      ● 不可抗拒、不可預期天災等特殊情況

      可申請三天及在三天以上的假期,但須提報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5)以下情況:

      (4.1)公司有客戶參觀

      (4.2)重要會議、培訓

      (4.3)大批量驗貨、翻箱

      (4.4)裝柜出貨

      相關部門員工、所有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

      (5)有薪假期:

      (5.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可享受**天有薪假,滿**年享受**天有薪假,以此類推, 最多不超過10天。

      (5.2)當年有薪假未用完的,年底按員工當年平均薪資水平,結算成現金發給。

      (5.3)請有薪假時,請假條須標明是請有薪假。公司對請有薪假的時間和天數有絕對決定權。

      五、定期會議

      公司規章制度發布、生產進度、品質技術問題、客戶投訴、工作紀律、員工獎懲、員工建議等工作;通過定期會議解決落實,定期會議包括:早會、交期品質會、總結會。

      1、早會;每周一早上為公司早會,全體員工集合參加。各部門早會由部門主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確定。會議內容:

      (1.1)員工紀律、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2)日常工作安排

      (1.3)公司會議內容的傳達等

      2、交期、品質會議周五下午或晚上舉行,總經理或生產、品質負責人主持。生產各部門主管組長、品檢、業務跟單、倉庫參加。會議內容:

      (2.1)訂單交期完成情況、問題及解決方案

      (2.2)品質狀況、問題及解決方案

      (2.3)其它影響生產方面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3、總結會議 每月舉行一次,總經理或行政部主持,參加人員包括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

      (3.1)上一月提案決議執行和落實情況

      (3.2)本月提案討論及安排

      (3.3)員工意見、建議及獎懲討論和落實

      (3.4)其它關于培訓、技術方面的方面問題

      4、所有會議,相關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任何原因不能參加公司會議時,事先須向會議主持人或行政部報告。并說明原因。

      5、總經理因故未能參加的會議,所有會議內容和決議;主持人須于次日向總經理匯報。

      6、行政部參加全部會議,兼負責會務準備工作、會議記錄、提案整理、文件修訂和整理歸檔工作。

      7、交期、品質會議中存在的問題,涉及責任歸屬、獎勵處罰方面未落實的內容,自動轉到總結會議討論,行政部負責整理提交。

      8、凡需要表決的會議提案,表決前總經理有否決權,但經表決通過后的議案,原則上不再行否決。

      9、公司培訓會及其它臨時性會議,會議時間、內容、方式以行政部通知為準。

      六、員工獎懲

      1、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

      (1.1).遵紀守法,模范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全年無事故的

      (1.2)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有建議為公司采納的

      (1.3)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或經濟損失有功的

      (1.4)管理有方,能管理、培訓并帶領員工出色完成各項任務的

      (1.5)好學上進,積極鉆研工序和生產線上存在的問題,并取得成果的

      按員工表現和貢獻大小,公司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方式包括 :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

      2、對以下員工

      (2.1)工作時間不服從安排管理,無組織紀律性的

      (2.2)粗心大意,監管不力,導致產品品質不良或出現安全問題

      (2.3)玩忽職守,損壞設備或造成物料浪費的

      (2.4)在公司拉幫結派、打架鬧事的

      (2.5)違法亂紀,被司法機關收容、拘押的

      (2.6)違反本規章制度其它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視情節及后果嚴重程度,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懲處方式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四種。開除的具體執行方式參考“即時辭退”的處理相關條款。

      3、獎懲執行方式:

      (3.1)嘉獎、警告(含口頭表楊或警告),由行政部(或部門主管)直接按規章制度執行。

      (3.2)記功、記大功、記過、記大過須報公司管理層會議討論決定。

      (3.3)普通計件員工被開除:不另處罰款。

      (3.4)管理人員被開除:當月獎金取消。

      4、凡確認獎懲方式后,給予當事人

      (4.1)嘉獎一次:獎勵****元(不含口頭表楊)

      (4.2)記功一次:獎勵****元

      (4.3)記大功一次;獎勵 ****元

      (4.4)警告一次:扣罰****元(不含口頭警告)

      (4.5)記過一次:扣罰****元

      (4.6)記大過一次:扣罰 ****元

      5、行政部負責公示獎、懲內容,當事人對獎、懲存在異議時,可于公示日起三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向行政部提出意見或要求復議。逾期視同認可。

      6、獲獎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6.1)參加公司舉行的各種活動

      (6.2)學習、培訓機會

      (6.3)職務晉升、加薪

      七、《宿舍管理規定》、《飯堂管理規定》(附件)

      第6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證明函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證明函管理制度

      一、證明函的范圍包括: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

      二、公司證明函由總經辦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三、使用證明函必須填寫《證明函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核準后方可。

      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五、使用證明函必須做好登記,填寫《證明函使用登記表》。

      六、嚴禁開出空白證明函或外借證明函。

      七、證明函開出后,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造成損失;如證明函未使用,應立即退還總經辦。

      八、總經辦應妥善保管證明函存根。

      第7篇 分公司行政工作制度

      一個大型的公司在設立分公司后,分公司如何能更好的運行,行政管理是重要的一部分。同時分公司為完善行政管理機制,都會制定相應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分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分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文件收發

      第三條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擬稿人擬稿,屬董事局的文件由董事局秘書核稿,屬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主任核稿。

      文件形成后,屬董事局的由董事局主席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委書記簽發。屬于秘密的

      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第四條文件由文印室負責校對,并送擬稿人或核稿人審查合格后,方能復印、蓋章。

      第五條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

      結果。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第六條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檔案)室存檔。

      第七條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簽收人應于接件當日即按文件的要求報送給有關部門,不得積壓遲

      誤;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第八條文印室管理

      第九條文印室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員進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十條打印文件,應按文件收發規定由主管領導簽署,電報、傳真、復印由部門主任(部長)簽署。

      第十一條打印文件,發電報、傳真、電傳,復印文件資料,均需分類逐項登記,以備查驗。文印室人員必須按

      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電報、電傳、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遲誤。工作任務緊張時,應加班完成。

      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第十二條電報、電傳、傳真、文件、復印件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遲誤而致工作失誤、損失的,追究

      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復印機由專人管理,非專管人員不準亂開機進行復印。

      第十四條文印室應每月統計核算費用上報辦公室,同時抄報計劃財務部。

      第十五條文印室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

      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十六條嚴禁私事使用傳真電話。違犯者除補交電話費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十七條電腦室管理

      第十八條電腦室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電腦室人員進入電腦室。輸入電腦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

      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九條電腦室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和規定采集、輸入、輸出信息,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信息資料。

      第二十條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電腦室。

      第二十一條電腦室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

      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二十二條電腦室應每月統計核算費用上報辦公室,同時抄報計劃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嚴禁將電腦用于私人學習或玩游戲。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屢教不改者予以

      除名。

      第二十四條電腦室設備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否則,造成設備損壞的應照價

      賠償。

      第二十五條辦公用品領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專用的表格,由各部門制定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訂制。

      第二十八條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二十九條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第三十條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

      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第三十一條電話使用

      第三十二條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防礙聯系公務。

      第三十三條禁止員工為私事掛發長途電話。違者除補交長途電話費外,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請示部

      門領導同意,并按郵電部門規定交長途電話費。

      第三十四條聯系業務時應盡量減少掛發長途電話,降低費用。

      第三十五條車輛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車輛必須為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領導先向辦公室(車隊)報告,說明用車事

      由、地點、時間,辦公室(車隊)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第三十七條職員因公務需要經車隊安排可以派車。

      第三十八條下班后或節假日需用車的,必須事先報送用車計劃給辦公室(車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第三十九條公司領導出差外地時,其車輛歸車隊統一保管(使用)。

      第四十條外單位借車,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總經理批準后由車隊長安排。

      第四十一條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第四十二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指定地點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第四十三條車輛如需送廠修理,須事前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四條司機必須憑主管部門的派車通知出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第四十五條使用車輛應辦的各項手續由司機本人負責辦理。否則,由此所引起的罰款、處理、損失等由本人負

      責。

      第四十六條集體宿舍管理

      第四十七條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服從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第四十八條住宿員工應愛護宿舍內各項公物及設施。損壞、遺失,公物者必須照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住宿員工應自負房租、水電費、衛生費等,如過期不交費而被罰款、斷水、斷電等,責任自負。

      第五十條集體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理。特殊情況需留宿的,須先報告辦公室或宿舍負

      責人同意。

      第五十一條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宿舍內各項文娛活動應在晚上11點以前結束,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準

      在宿舍內干違法亂紀的事。

      第五十二條員工搬離集體宿舍時,須將所領用的公物交還公司。

      第五十三條凡調出公司的員工,必須在辦理調動前退還住房,否則公司有權不辦理調動手續。

      第8篇 g公司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總 則

      為進一步適應公司質量、環境體系雙認證的實施,規范公司行政事務管理行為,理順內部關系,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本制度匯編了公司內部的行政事務類文件,以加強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內部形成辦事有程序,工作有標準,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 會 議 管 理 制 度

      一、內部會議管理辦法

      (一)、公司會議主要包括總經理辦公會議、工作調度會議、各種專題會議、全體員工大會、部門會議及臨時會議等。

      (二)、公司級會議的組織者為綜合處。

      (三)、會議由綜合處提供服務,會議召開應提供、做好會議通知、材料、會場、記錄等各項服務,會議結束后,根據情況撰寫會議紀要,必要時提供水果、茶水、錄音、攝像、投影等服務。

      (四)、會議通知形式主要為電話通知,處長、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應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員通知到部門,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五)、與會人庇ρ細褡袷鼗嵋榧吐桑壞貿俚健⒃繽恕⑽薰嗜畢;嵋櫧詡溆

      第9篇 公司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每一個公司辦公室,是負責公司綜合方面的管理,對于每一項的管理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一)員工守則

      第一條遵法制

      學習理解并模范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規條例和本公司的規章行政管理制度,爭當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職員。

      第二條愛集體

      和集團榮辱與共,關心集團的經營管理和效益,學習經濟及管理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標、服務優質、經營高效”的企業形象。

      第三條聽指揮

      服從領導聽指揮,全面優質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決支持、熱情協助領導開展工作。

      第四條嚴紀律

      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干滿點。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飲酒,不在禁煙區吸煙,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之事。

      第五條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發整潔。男員工不準留長發、留胡須,女員工要淡妝上崗,打扮適度。

      第六條講禮貌

      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等禮貌用語。與客人相遇要主動相讓,與客人同行時,應禮讓客人先行。

      第七條講衛生

      常剪指甲,注意衛生,無汗味,異味,工作前不得飲酒、吃蒜等異味食品,保持口腔衛生。

      第八條敬客戶

      1、接待客人時面帶微笑,與賓客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爭辯,講話時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文雅,不大聲喧嘩。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2、遇到服務對象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說不、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3、尊重服務對象風俗習慣,不議論、指點,不譏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轉電話時,要先說“您好,xxx部門”,然后仔細聆聽,聲調溫和,勿忘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第九條守機密

      不向客戶或外部人員談論集團的一切事內部務。一切內部文件、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再離人,保證桌上無泄密。

      第十條保廉潔

      不以拉關系圖私利。不貪污、不受賄、不挪用公款,不以權謀私。勇于揭發問題,敢于同不良的現象作斗爭,要打擊歪風,樹立正氣。

      第十一條勤節約

      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和器材,愛惜各種設備和物品。

      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二)行政辦公紀律管理規定

      1、凡本公司員工上班需堅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2、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游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并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4、不要因私事長期占用電話。

      5、不要遲到早退。

      6、請假須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到辦公室備案。如假條未在辦公室備案,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7、平時加班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備案不發加班費。

      8、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補簽。

      9、不準在辦公室吸煙,如有需要請自動離開,否則將被罰款。

      10、請病假如無假條,一律認同為事假。

      11、請假條應于事前交辦公室,否則將視為曠工。

      12、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經理,本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集團辦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將集團煙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帶回家私用。

      14、在業務宴請中,勿飲酒過量。

      15、無工作需要不要進入經理辦公室、財務部、以及會議室、接待室。

      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三)考勤管理制度

      集團所屬各部門、中心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紀律,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切實作好員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對上班經常遲到、早退、曠工者應認真作好考勤登記,對出勤不出力、紀律渙散等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并令其改正。

      1、凡集團上崗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集團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

      2、各部門、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對所有考勤情況按月匯總。

      3、各部門中心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有關附件如實上報集團辦公室(考勤表由集團統一印制)備查。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①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②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③準假期滿(包括事、病、探親、產育、婚、喪假等),未經續假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又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崗者;④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者;⑤經教育仍不服從分配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者或無故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包括集團內部調整)。

      5、曠工期間檔案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6、當月累計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發當月的檔案工資、效益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應寫書面檢查外,并給予以下行政紀律處分:曠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十天的給予行政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工超過一個月的,后勤服務集團將予以除名。

      7、員工的出勤、考勤情況將與員工的年終考核和考評掛鉤,員工無故曠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為不合格。

      8、對嚴格執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thldl.org.cn的部門、中心以及自覺出滿勤、辦事效率高的個人,結合年度考核給予表揚;對經常遲到早退、辦公時間干私事或擅離職守的應及時給予批評教育;對教育不改者,應將其缺勤累計時間做曠工處理。

      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四)辦公物品管理規定

      1、集團辦公室負責集團辦公用品、辦公設備、低值易耗品、通信設備的采購、保管與發放。

      2、各部門將所需辦公用品提前半個月報至辦公室、由辦公室列表報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

      3、各部門需設立耐用辦公用品檔案,由辦公室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如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由當事人賠償。

      4、辦公室負責收回集團調離人員移交的辦公用品和物品。

      5、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并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五)印信使用和管理辦法

      一、總則

      為保證印章、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集團利益,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印章的刻制

      1、集團印章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準,由行政辦公室憑集團介紹信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選用國際、國內先進、適用的質料和種類。

      4、下屬企業和部門的根據需要可以申請刻制內部或對外用章,但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刻制。

      三、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事先須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啟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集團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董事會、集團的正式印章、專用印章、鋼印、手章應指定辦公室保管;

      2、各部門、中心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機關、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險柜。印章要放在辦公室,不準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進匯報,配合安保部門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手續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機構變動機構名稱改變;

      2、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3、印章使用損壞;

      4、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并報經領導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圍。

      1、凡屬以集團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簽訂協議等一律加蓋集團印章;

      2、凡屬集團內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團內部印章;

      3、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實行審批制度。凡經領導批準方可蓋印,其權限分級掌握,使用哪級印章,由哪級領導批準,并由其負責。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應拒絕蓋印。用印人填寫用印登記簿,領導在該表上簽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準人、用印日期。

      1、使用印章時,保管人應對蓋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把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領導,妥善解決。

      2、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六、介紹信管理

      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信箋介紹;證明信(材料)。

      2、介紹信一般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3、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經理簽字后辦公室審批,重要事宜需由集團領導審批,方可開具。

      4、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七、附則

      1、未按本辦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本辦法由辦公室解釋、補充,由集團總經理頒布生效。

      辦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六)招待用餐管理規定

      第一條用餐程序

      1、各部門、中心在集團安排用餐須報總經理批準,并提前將用餐通知書送交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用餐通知書要列明來客單位、時間、標準、人數。

      2、如遇特殊情況,可口頭請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補辦手續。

      第二條用餐標準

      餐費標準分為a、b、c三個檔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檔,較重要客人用b檔,重要客人為a檔。

      第三條酒水標準

      除有明確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適量的本地啤酒及飲料。其余如香煙、烈性酒、葡萄酒等經批準后方可按量供應。

      第四條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費用,接待部門須及時報批,辦理結算。

      2、對不符合手續、不按規定辦理的,一切費用由接待人承擔。

      第五條注意事項

      1、必須注意接待費用支出項目與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費用開支,必須本著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則,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經費開支。

      第10篇 物業管理公司行政辦公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行政辦公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行政辦公行為,明確行政辦公工作流程,保障行政辦公體系高效、有序、協調地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行政辦公制度包括公文處理規定,行政辦事制度,會議制度,請示、報告制度四項主要內容。

      第三條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行政工作的批辦、督辦、檢查、協調和信息反饋。

      第一章公文處理規定

      第四條公文是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上級指示精神,發布規章制度,實施經營決策,下達工作任務等各項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徑。

      第五條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是公文處理工作的中樞部門,負責撰寫、審核、處理公司往來公文,并指導監督各部門及各管理中心(處)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六條公司常用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定--用于對重要事項做出決策和安排;

      (二)指示--用于對下級單位布置工作,闡明指導原則;

      (三)公告--用于向公司內外宣布重大事項;

      (四)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各單位及員工應當遵守的或需要知道的事項;

      (五)會議紀要--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及議定事項;

      (六)通知--用于傳達上級批示、要求下級辦理或知道的事項;批轉下級公文或轉發上級以及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發布規章;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員。

      (七)通報--用于對人和事的表揚或批評;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八)請示--用于向上級請求指示、批準;

      (九)報告--用于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答復上級詢問;

      (十)批復--用于答復下級請示事項;

      (十一)總結--用于向上級做綜合性的全面工作匯報;

      (十二)計劃--用于對今后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十三)簽報--用于各部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匯報工作;

      (十四)函--用于不相隸屬關系單位或部門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

      (十五)復函--用于回復來函。

      第七條公文格式包括下述內容:主辦單位、分管領導審核、核稿、擬稿人、會簽、標題、正文、發文單位及印章、主送對象、呈報、抄送(報)對象、發送對象、附件、發文字號、打印份數、校對、簽發、主題詞、發文時間、密級、緊急程度等。

      (一)公文的標題應當準確、簡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公文種類;

      (二)發文字號,一般包括單位代字、年號、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單位發文字號;

      (三)發文單位、主送單位應落全稱;

      (四)除會議紀要外的公文,一律加蓋與發文單位相一致的印章;

      (五)密級公文,應當分別標明'a級'(絕密)、'b級'(機密)、'c級'(秘密)字樣;

      (六)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明'特急'、'急'、'平急'字樣;

      (七)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發文單位名稱之前,注明附件的順序和名稱;

      (八)呈報、主送、抄報、抄送、發送:

      呈報,為文件內容的執行對象或必須呈達的上級主管單位;

      主送,為文件內容的執行對象或必須送達的對象;

      抄報,為需要了解文件內容的上級主管單位;

      抄送,為需要了解文件內容的本單位領導、同級單位;

      發送,為需要了解文件內容的下級單位。

      向上級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呈報單位,如果需同時報知另一上級單位,可用抄報的形式;

      (九)發文時間應以領導簽發的時間為準;聯合發文,以最后簽發單位領導的時間為準。

      (十)公文應標明簽發人,簽發人為主簽發人;

      (十一)公文用紙為a4型,左側裝訂;

      (十二)對外行文的字體要求:

      1、發文字號為四號宋體加粗;

      2、標題為小二號宋體加粗;

      3、發文對象為四號宋體加粗;

      4、正文為四號宋體;

      5、呈報、主送、抄報、抄送、發送對象為四號宋體;

      6、主題詞為四號黑體加粗。

      第八條發文字號具體規定:

      公司及各部門發文字號為:

      1、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寧)字[年號]***號;

      2、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物業(寧)行人字[年號]***號;

      3、公司財務部物業(寧)財字[年號]***號;

      4、公司品質培訓部物業(寧)品培字[年號]***號;

      5、公司市場發展部物業(寧)市場字[年號]***號。

      6、公司工程管理部物業(寧)工程字[年號]***號

      第九條行文關系和規則:

      (一)各管理中心(處)的行文關系,應根據各自的隸屬關系和職責范圍確定,在權限范圍內可以自主行文;

      (二)非緊急情況不得越級行文;

      (三)各管理中心(處)不得直接向公司總部及以上單位行文。如確需請示公司總部或以上單位,應由各管理中心(處)擬稿,經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加蓋公司印章、呈報;

      (四)各管理中心(處)呈報公司的文件,統一報送至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報送一份即可,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向有關領導和部門送閱;

      (五)除公司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和重大緊急情況外,行文原則上不得直接呈報領導個人;各管理中心(處)不得以單位負責人個人名義向公司或公司領導呈報需公司審批的文件;

      (六)'報告'、'紀要'類公文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七)所有公文原則上統一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收發、登記、簽轉;緊急、特殊情況可直接由領導批轉、交辦,事后履行公文處理程序;

      (八)凡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決定;向上級的請示、報告;頒發公司規范性文件;發布具有全局性指導意義的通知、通告等公文,由主管職能部門擬稿,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簽發,并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統一編字號、印發。

      第十條公文處理程序:

      (一)公文處理程序為收文程序和發文程序。收文程序包括登記、分辦、催辦、反饋、歸檔等;發文程序包括擬稿、審稿、會簽、核稿、簽發、編號、打印、校對、登記、封發和存檔等;

      (二)公司收文要統一制作《來文閱辦表》,發文首頁統一制作《發文稿紙》,傳真使用統一的《圖文傳真》,部門簽報統一使

      用《文件會簽單》;

      (三)公司字發文應由總經理簽發;部門發文,可由分管領導簽發;一般性行政事務公文可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簽發;

      (四)凡涉及其他部門的公文,主辦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如果意見不一致時,應在公文會簽中如實反映;

      (五)撰寫公文應注意事項:

      1、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及上級單位的規定;

      2、內容詳實、觀點明確、文字精煉、條理清晰、標點符號正確;

      3、公文中的人名、地點、數字要準確,引用公文要注明發文機關、公文字號、

      標題和發文時間;

      4、公文中的數字,應盡量使用阿拉伯數字;

      5、發文時間使用中文數字標識;

      6、請示問題應一文一事。

      (六)公文受理應注意事項:

      1、凡需兩個以上部門會簽處理的公文,由主辦部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會簽辦理;

      2、各部門報公司領導審批的公文,除機密公文外須經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簽轉各分管領導審閱、批示;

      3、各管理中心(處)報公司的公文,應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根據公文內容簽轉涉及到的各部門,由各部門在職權范圍內處理。若需報公司領導審批的,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后,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簽轉有關領導審閱、批示;

      4、機密公文由送文單位直接送分管領導審閱、批示。

      (七)公司字發文均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核稿,主要做好公文的審核把關工作:

      1、是否需要行文;

      2、行文是否準確、簡潔、明了、完整;

      3、行文中涉及其他部門或單位的問題是否經過充分協商;

      4、行文的格式、關系、內容、處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要求。

      (八)公文歸檔:

      1、公文辦理完畢后,具體承辦人應根據文書立卷要求,整理公文原稿及有關資料,依據公文的等級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或本部門相關人員分類存檔。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保存應存檔的公文;

      2、對于沒有存檔價值的公文,經過鑒別和主管領導批準后可銷毀。機密公文的銷毀,應有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專人監督,并進行登記。

      第二章行政辦事制度

      第十一條公司對行政辦事的要求是優質、高效、有序、協調及過程受控,各級人員必須依照職責權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第十二條公司行政辦事規則:

      (一)對于職責權限范圍內的事項,必須認真、準確、及時辦理,不得推諉、積壓;

      (二)對于超越職責權限范圍的事項,必須遵循工作程序逐級請示、報告,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或擅自越權行事;

      (三)對于跨部門事項,主辦部門須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辦理,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意見不一致時,主辦部門須向上級分管領導請示匯報,由上級分管領導協調解決。各部門均不得未經協調一致而擅自行事,否則,上級分管領導有權責令糾正或追究責任;

      (四)對于不適合部門辦理的事項,必須立即退回交辦部門并說明理由;

      (五)對于重大突發事件及處置意見,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但事后要向被超越的主管上級報告;

      (六)公司領導直接交辦或需要保密的事項以及發現損害公司利益、公司聲譽的行為,可直接向公司有關領導請示、報告;

      (七)公司領導在涉及財務、投資、人事等方面的決策性指示,必須有書面批示或文件,方可作為執行依據;

      第十三條公司行政辦事可以公文、電子郵件、傳真、電話、口頭等形式辦理。若以電子郵件、傳真、電話、口頭形式辦理,電子郵件、傳真件正本、電話記錄正本、口頭記錄正本及有關資料,在辦理完畢后存檔備考;若以公文形式辦理,則轉入公文辦理程序。

      第十四條行政辦事程序的時限要求:

      1、以公司名義的收、發文,均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進行登記,派專人監督,須做到事事有回復;

      2、有具體時限要求的事項,按時限回復;

      3、凡屬公司級各類文件及上級來文,秘書填寫《來文閱辦》后,交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做處理意見,報公司領導,再根據領導指示,傳閱相關職能部門;

      4、公司來文須當日批轉,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指定專人辦理,或催辦、監督、檢查辦理情況(需跟蹤督辦的),同時指定匯報時限;

      5、公司發文,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秘書填寫《發文稿紙》后,交由領導簽發,并于當日送達收文單位;

      6、急事急辦,第一時間處理標注'特急'、'急'的事項;

      7、平急事項,從接受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回復;

      8、涉及到技術性問題的事項,從接受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回復;

      9、如工作需要限定完成時間,在交辦工作時即應做出明確規定;不能按時限完成或回復的事情,必須向相關方面說明理由和最后完成日期。

      第十五條公司行政辦事分辦理事項和閱知事項。

      (一)辦理事項為上級指示、下級請示及與有關單位商洽的事項;

      (二)閱知事項為上級通報、下級報告及各類簡報、信息等。

      第十六條辦理事項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對公司辦理事項進行登記,并依據公司領導的分工和各部門的職責范圍,提出批辦意見后,簽轉相關部門主辦或直接簽轉公司領導批示;

      (二)主辦部門:

      1、依據職責權限范圍辦理;

      2、根據領導的批示或會議決定辦理;

      3、必要時向公司分管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分管領導

      1、依據職責權限批示;

      2、必要時向其他分管領導通報;

      3、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

      4、必要時向總經理請示、報告;

      5、必要時按行文程序向上級單位請示、報告。

      (四)總經理

      1、依據職責權限批示;

      2、必要時提交經營班子辦公會研究決定;

      3、必要時按行文程序向上級單位請示、報告。

      第十七條閱知事項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對公司閱知事項進行登記,并簽轉公司領導、相關部門或管理中心(處)閱知;

      (二)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總經理助理認為有必要時,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簽轉相關部門或管理中心(處)閱知;

      (三)公司各部門、各管理中心(處)有需要公司領導閱知事項的信息、簡報

      等可先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轉相關領導閱知;

      (四)公司領導對閱知事項如有批示的,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及各管理中心(處)。

      第三章會議制度

      第十八條行政會議是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行政辦公手段之一,公司對會議要求精簡、實效、控制數量、提高質量。會議議題要提前擬定并發出通知,與會者須認真準備。會議決議以會議紀要為準。經營班子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年度工作會的會議紀要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專題會會議紀要解釋權歸主持專題會的公司領導。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有經營班子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年度工作會議、專題會議。公司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召開部門會議。

      (一)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公司經營決策層貫徹上級指示,研究、分析、確定公司重大經營行為,決定公司重大事項等的高層領導行政會議;

      2、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主持,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參加,可以根據會議內容邀請上級單位領導參加或安排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3、總經理辦公會原則上于每月末召開,因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開。會議議題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征求公司經營班子成員意見后確定,負責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4、總經理辦公會的主要內容:貫徹落實經營班子辦公會形成的關于公司整體發展戰略、經營管理目標的重大決策;聽取各部門在經營、管理、發展等工作的匯報并就遇到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分析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和管理中心(處)領導成員的工作能力、水平及業務素質并做相應調整等主要經營管理工作的行政例會;

      2、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事可延期舉行或委托公司其他領導主持召開;

      3、總經理辦公會

      由經營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參加,如會議內容涉及相關單位,總經理可臨時決定列席人員;

      4、總經理辦公會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征求與會公司領導及各部門意見后確定會議議題,負責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二)項目辦公例會

      1、項目辦公例會于每月末第一周上午9:00召開,各部門、管理中心(處)負責人參加。

      2、項目辦公例會內容同二十五條第二款'月報內容'。

      (三)年度工作會議

      1、年度工作會議是公司總結上年度工作、制定下年度工作計劃、與各管理中心(處)簽訂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交流工作經驗、表彰先進的年度大會,原則上于每年三月初召開(總部年度工作會議召開后進行);

      2、年度工作會議由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公司部門經理、管理中心(處)負責人以上人員參加;

      3、年度工作會議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籌備,有關部門和管理中心(處)協助相關工作。會議組織、議程安排等工作由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征詢有關方面意見后提出,并報請總經理審定;

      4、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四)專題會

      1、專題會議是公司研究決定經營管理中具體事項、解決具體問題的專門會議;

      2、專題會議由公司領導根據情況確定召開并主持,參加會議的成員由主持會議的領導自行確定;

      3、專題會議要研究的內容由會議所討論專題的主要負責部門準備,并報主持會議的領導審定。會議文件、所需資料、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等工作亦由主責部門負責。會議紀要形成后報主持會議的領導簽發,報備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各類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在會議結束后四個小時內做出。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要做好會議紀要中各項工作安排的跟蹤、催辦和檢查。

      第四章請示、報告制度

      第二十一條請示、報告制度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各項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請示、報告制度。請示、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及時、準確、觀點明確、文字簡潔。請示、報告一般采取簽報或編號文件的方式。

      第二十二條請示是指下級單位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的辦事程序,凡是超越職權和職責范圍的事項都應按規定請示;報告是指下級單位按照要求向上級單位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復上級單位的詢問,不需要上級單位做出指示、批準的辦事程序,凡是重要工作和事項,都應按規定報告。

      第二十三條下列事項必須請示、報告:

      (一)各部門、管理中心(處)重要決議、決定的制定;

      (二)各管理中心(處)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合同協議;

      (三)各管理中心(處)貫徹本公司工作方針、決議、決定的情況及所遇到的特殊問題和解決方案;

      (四)對外新聞發布、公關外事活動以及對相關人員的邀請;

      (五)公司重大活動安排以及需要公司領導參加的會議、儀式;

      (六)重要的人事安排、人員調動、干部違紀的調查處理等;

      (七)公司各部門經理及管理中心(處)負責人以上人員出差、公司出國;

      (八)重大突發事件及事故。

      第二十四條請示、報告的工作程序

      (一)對于第二十三條第一、第二款有關內容,凡是需要向公司總經理請示、報告的,由有關部門起草簽報,經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核稿后,呈公司總經理簽署,以公司名義上報;公司需向上級單位請示、報告的,日常辦公文件,由主辦部門起草正式文件,經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核稿后,呈總經理簽發,以公司名義上報,重要的請示報告文件要經公司總經理簽發。

      (二)對于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有關內容,由主辦部門起草簽發,經部門負責人、管理中心(處)總經理簽字,以公司部門或管理中心(處)名義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三)對于第二十三條第四、第五款有關內容,由主辦部門起草,經公司或管理中心(處)總經理簽字后報上級單位分管領導審批。

      (四)對于第二十三條第六款有關內容,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具體承辦。

      (五)對于第二十三條第七款有關內容,必須提前逐級請示和經過批準。領導干部出差、出國要統籌兼顧,注意輕重緩急,至少留有一名經營班子成員主持日常工作。凡是涉及公司重大事項的出差、出國,人員返回后六個工作日內要向批準人提交書面報告。

      (六)對于第二十三條第八款有關內容,必須立即請示、報告。另在當月或當季的報告中要有所體現。

      第二十五條公司日常工作報告制度

      (一)公司向上級單位的日常工作報告,除必須報告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事項外,日常工作情況按周、月、季、半年、年度向上級單位報告,并可根據上級單位要求隨時上報或調整上報:

      1、月報,即經營情況月報表,報告公司各部門、管理中心(處)當月主要經營管理情況及財務月報表,下月的工

      作計劃及需上級單位協調與支持的內容。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匯總各職能部門月報表,報批公司總經理后于下月五日前報上級單位(或按總部要求時間報);

      2、各部門、管理中心(處)半年述職報告,結合財務主要指標,對重大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分析、總結,報告前兩個季度的主要工作情況和六月份財務月報表,以及下半年的工作計劃,需上級單位協調及支持的內容等。由公司各部門、管理中心(處)做半年述職報告,原則上于七月五日前上報,或根據上級單位要求調整上報時間(或按總部要求時間報);

      3、公司總經理年度工作報告,即全年工作報告,由公司總經理報告本年度主要工作情況、全年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年度財務報表及主要財務指標的說明及分析、下年度工作計劃及需上級單位協調支持的內容等,于下年度一月十日前上報,或根據上級單位要求調整上報時間。

      第二十六條請示、報告規則及時限

      (一)凡請示、報告事項,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都應有正式書面文件。特殊、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示,得到批準后要填寫《電話請示單》,事后將《電話請示單》傳真給報批領導確認,并補辦相應的公文辦公程序;較急情況下可發傳真請示,經領導傳真批示認可后再實施;

      (二)日常事項的行文報批,一般在三個工作日之內批復;緊急事項的批復一般不多于二個工作日;特殊情況不能及時批復的,要向請示單位(部門)說明原因。

      (二)請示、報告時,各部門、管理中心(處)或具體承辦人要對請示、報告事項提出意見或建議,必要時應附相關資料,便于上級單位領導做出決策。涉及到有關方面的,要有會簽意見;

      (三)請示應盡量提前,以便上級單位有較充裕的時間研究討論。在請示未正式批復之前,不得擅自執行請示的有關內容;

      (四)報告要準時,公司及各管理中心(處)要按日常報告制度中規定的時限,如期報告。各部門及管理中心(處)的工作報告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和催辦。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中心(處)。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11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為了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國家財政部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一節出差

      一、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 市內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二、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差借款等手續。

      三、 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出差事由及經費使用申請報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每人每日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并結清余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員工當日出差時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長途出差:4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第二節補助標準

      一、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另計。

      二、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外,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三、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其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四、 市區內差旅費按以下標準包干使用(詳見人力資源部相關規定),在發放工資時一并發給,不再另行報銷:

      五、 遠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費標準參見附表1)

      1、 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費補助標準(單位:元/天)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 遠途出差需搭乘飛機的,需報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購買機票。

      3、 乘坐汽車、輪船的按實際長途出差需搭乘長途汽車的以實際票面價報銷,火車以硬座、硬臥價報銷,輪船按三等艙報銷。

      第12篇 公司行政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為加強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工作都進入標準化,規范化,并使行政部門的工作效率得到進一步提升,都會制定相應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詳細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后,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并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注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范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后方可蓋章,并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并監督使用。并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后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

      第三十條屬于公司機密產品研制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并簽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并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并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并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后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于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后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并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范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并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后,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并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后,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并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后,除特殊情形核準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并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后,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準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批準。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余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后,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后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占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并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并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干凈、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臟、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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