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應急制度
1、 職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和協調**市電力系統的抗震救災和“電力保障”工作。
2、 當接到政府的臨震預報通知后,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電力系統的各項應急措施。
3、 當發生一般地震災害后,及時了解震情、災情、電力系統人員傷亡和電力設施破壞情況,確定應急工作的規模。并將災情和“電力保障”工作情況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時匯報。
4、 當發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啟動ⅲ或ⅱ響應。公司主要領導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震區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密切注意**市電網運行情況,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電網事故。同時,要將震情、災情和震區“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
5、 當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調動下,迅速組織本系統的人力、物力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統一指揮震區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指揮各專業應急協調小組的抗震救災指揮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并盡快將震情、災情和震區“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請求市公司緊急支援。公司應有一名主要領導在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指揮和協調電網調度運行工作,防止重大電網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電網穩定運行。
第2篇 供電公司兩票管理考核評價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兩票”制度是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核心,是項強制性的規定,嚴格執行“兩票”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關鍵。為了進一步加強各級兩票日常的評價、統計分析、檢查和考核等管理工作,落實各級的職責,促進“兩票”制度的嚴格認真執行,提高“兩票”的執行質量。結合公司具體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部分》(電力線路部分、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電氣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的補充,規定了公司 “兩票”管理的各級評價職責、監督檢查和考核規定,請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兩票”管理工作原則
第三條 “兩票”管理執行“一級向一級負責,一級查糾一級” 的工作原則,公司、部門、班組各自開展好三級層面的評價工作。
第四條 各級領導或安全網人員都要把“兩票”管理當作安全生產工作重要一環,多深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反“兩票”制度的現象。結合實際多做引導、指導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養員工自覺執規、嚴肅執規、正確執規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第五條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監督網人員每月都必須開展好“兩票”的檢查評價工作,找出存在問題,要向責任部門、責任班組、責任人員反饋。
第六條 公司、部門要結合每月安全分析會,分析“兩票”的監督檢查情況,指出存在問題和改進要求,對執行過的差錯票進行考核,并在《安全簡報》進行通報。
第七條部門、班組要加強《安規》及“兩票”知識學習培訓工作,平時注重收集各班組和員工對《安規》及“兩票”實施細則還不夠理解的地方,積極與安監部門溝通。公司安監部要定期針對部門、班組反映問題,主要以專題形式,通過專題學習培訓,協助做好宣貫、培訓工作。
第三章 各級“兩票”管理職責
第八條 安全監察部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做好全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制(修)訂工作,結合現場實際問題和員工疑問,提出“兩票”執行的規范要求或補充規定,確保兩票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規范的執行。
(二)每月定期組織對各部門的“兩票”進行抽查(不少作業量的30%)、評價分析、月度分析會點評、月度績效考核獎懲。
(三)監督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網人員每月開展“兩票”評價管理工作的落實。
(四)監督本公司及所屬各部門現場《安規》及《“兩票”實施細則》的嚴格、規范執行,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嚴肅查處違章行為。
(五)組織對重大、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兩票”進行提前審核把關。
(六)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本公司“兩票”執行情況,定期和不定期總結分析“兩票”執行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或建議。
第九條部門安全員的主要職責
(一)部門一級每月25日前要依據省公司、市局和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組織對本部門辦理的“兩票”逐份審核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兩票,指出錯誤地方,向相關責任人指出。并將匯總的統計、評價情況,按附表格式上報公司安監部。
(二)每月結合部門月度安全分析會,分析“兩票”檢查監督情況,指出存在問題和改進要求,提出“兩票”監督檢查考核的意見。
(三)定期查找部門、班組“兩票”執行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公司安監部。
(四)對重要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如主變單元大修、改造、多班組作業的工作、復雜的一次刀閘、開關設備更換等),要提前組織班組對兩票進行審核把關。
(五)積極組織培訓,貫徹落實《安規》及《“兩票”實施細則》、有關“兩票”補充規定和兩票學習簡報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六)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兩票”的規范執行,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十條班組安全員的主要職責
(一)班組每月組織對“兩票”逐份審核,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兩票,指出錯誤地方,向相關責任人指出。對本班組兩票進行統計、評價,并將統計評價情況上報部門安全員。
(二)每月針對班組生產實際,提出“兩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績效考核意見,抓好班組“兩票”管理和規范執行。
(三)針對上級下發的有關“兩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補充規定和學習簡報等,認真組織宣貫、培訓和學習,落實整改,監督好班組員工對兩票的規范執行。
(四)結合班組實際“兩票”執行存在的傾向性和管理性問題,及時上報部門協調解決。
第四章“兩票”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第十一條各部門每月25日前應將上月的“兩票”收回評價,依據“兩票”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和評價辦法,逐份審核,評價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不合格票應注明原因,并向有關責任人指出,同時在評價欄內記錄。
(一)檢查人對每一份操作、工作票檢查以后,均應將“合格”或“不合格”章、檢查人及檢查時間填入該份最后一頁右下角“評價情況”的對應欄中。
(二)對于不合格票的兩票(包括不合格的作廢票),將存在問題及向***人提出存在問題的情況填在相應欄中。
第十二條公司安監部每月組織對各部門統計上報的“兩票”進行抽查(不少于30%),對于存在問題及時向責任部門反饋。
第十三條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兩票”執行獎懲激勵機制,對不合格的“兩票”參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試行)》的標準進行考核,對于班組“兩票”管理開展較好的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公司每月對不合格的“兩票”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試行)》的標準進行考核,對部門自查的不合格“兩票”,公司一級不再進行考核。對部門“兩票”審核時,發現部門沒有審核出的不合格票,同時滿足不合格票達到部門審查數的5份及以上和超過部門審查出的不合格票的1/3及以上時,對部門組織“兩票”審核人和安全員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公司及以上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部門、班組在“兩票”管理工作開展不力的,要參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對于部門、班組在“兩票”管理工作開展得力、卓有成效的,參照給予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標準給予獎勵。
第五章“兩票”評價匯總表格和合格標準統計辦法
第十七條 公司統計的票數:操作票按各變電站、開閉所、配電室(站)以完成一個操作任務為一份票統計,工作票合格率應將兩份(或多份)作為一張來統計。各部門按班組實際執行情況進行統計。
第十八條各部每月將各班組“兩票”統計評價按月份、分班組裝訂成冊,保留一年,以便上級檢查。各部門每月“兩票”評價匯總規范格式。
部門“兩票”評價匯總表
年月
序號
兩票類別/編號
操作(工作)任務
不合格原因
班組/責任人
評價人
月度匯總
本部門月份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票共份,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合計合格份,不合格份,合格率
第十九條 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標準及合格率統計辦法
(一)凡違反《安規》(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關于倒閘操作和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有關條文及公司兩票實施細則的“兩票”,均統計為不合格票。
(二)執行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也統計為不合格票:
1、無統一編號或丟失,以及承上頁、接下頁不符合規定要求。
2、操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內容不明確、錯誤或無電壓等級、無雙重編號。
3、操作項目未按規定使用雙重名稱或操作術語不規范。
4、應裝(拆)的接地線無編號、接地點不明確。
5、裝設接地線前(包括接地刀閘)沒驗電或驗電沒填寫、或不滿足“二元法”判斷的要求。
6、操作項目遺漏、操作順序錯誤(包括順序顛倒或涂改)
7、不是操作一項做一個“√”記號或“√” 涂改。
8、系統轉電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沒有填寫完成時間。
9、字跡模糊,包括打印的票面模糊。
10、工作內容及地點填寫不符合兩票實施細則要求(主要不明確或與實際不符)。
11、人員簽名不符合《安規》和本實施細則規定或未簽全名、漏簽、不符合要求代簽。
12、工作票的人員變動、工作票延期手續不符合規定。
13、未按規定蓋 “已執行”、“作廢”、“以下空白”、“工作結束”、“工作票終結”等印章。已執行票、未執行票、作廢票未保留。
14、工作班成員姓名與工作票不對應,臨時增減的工作成員、臨時工未按要求填寫的。
15、每張票修改處超過3處。
16、錯漏處修改沒有蓋工作票簽發人或許可人或負責人紅色印章。
17、涂改設備名稱、編號、動詞。
18、沒有按規定裝設遮欄或掛標示牌。
19、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未填寫。
20、安全措施不正確、不具體、不完善。主要是應拉開的開關、刀閘填寫有遺漏;要求與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未用數字表示
21、辦理結束的工作票接地線(包括接地刀閘)拆除未填寫
22、工作現場沒有工作票。
23、工作負責人不符合規定同時持有兩份及以上工作票。
24、未按規定執行雙負責人要求的。
25、其他。
(三) 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統計方法:
該月(年)已執行合格的票數
月(年)合格率=–––––––––––––––––––––––––––×100%
該月(年)應執行的總票數
式中:該月應執行的總票數=該月已執行合格票數+該月已執行的不合格票數+該月已執行沒有收回的票數+該月已執行應開而未開的票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監部門負責解釋,對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執行的單位進行考核。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3篇 縣供電公司用電檢查管理制度
縣級供電公司用電檢查管理制度1、 供電企業用電檢查人員實施現場檢查時,用電檢查員
的人數不得少于兩人。
2、執行用電檢查任務前,用電檢查人員應按規定填寫《用電檢查工作單》,經審核批準后,方能赴用戶執行查電任務。查電工作終結后,用電檢查人員應將《用電檢查工作單》交回存檔。
《用電檢查工作單》內容應包括:用戶單位名稱、用電檢查人員姓名、檢查項目及內容、檢查日期、檢查結果,以及用戶代表簽字等欄目。
3、 用電檢查人員在查電任務時,應向被檢查的用戶出示《用電檢查證》,用戶不得拒絕檢查,并應派員隨同配合檢查。
4、 經現場檢查確認用戶的設備狀況,電工作業行為、運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或者在電力使用上有明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用電檢查人員應開具《用電檢查結果通知書》或《違章用電、竊電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用戶并由用戶代表簽收,一份存檔備查。
5、現場檢查確認有危害供電用安全或擾亂供用電秩序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按下列規定,在現場予以制止。拒絕接受供用電企業按規定處理的,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請求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或向司法機關起訴,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在電價低的供電線路上,擅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擅自改變用電類別用電的,應責成用戶拆除擅自接用的用電設備或改正其用電類別,停止侵害,并按規定追收其差額電費和加收電費;
(2)、擅自超過注冊或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的,應責成用戶拆除或封存私增電力設備,停止侵害,并按規定追收基本電費和加收電費;
(3)超過計劃分配的電力、電量指標用電的,應責成其停止超用,按國家有關規定限制其所用電力并扣還其超用電量或按規定加收電費;
(4)、擅自使用已在供電企業辦理暫停使用手續的電力設備或啟用被供電企業封存的電力設備的,應再次封存該電力設備,制止其使用,并按規定追收基本電費和加收電費;
(5)、擅自遷移、更動或操作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 供電設施、以及合同(協議)約定由供電企業調度范圍的用戶受電設備的,應責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規定加收電費。
(6)、現場檢查確認有竊電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中止供電,制止其侵害,并按規定追補電費和加收電費。拒絕接受處理的,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檢查紀律
1、用電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行用電檢查職責,赴用戶執行用電檢查任務時,應隨身攜帶《用電檢查證》,并按《用電檢查工作單》規定項目和內容進行檢查。
2、 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用電檢查任務時,應遵守用戶保衛保密規定,不得在檢查現場替代用戶進行電工作業。
3、用電檢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依法檢查,廉潔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電謀私。違反本規定者,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篇 a供電支公司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支公司職務犯罪預防,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保證黨員干部依法公正、廉潔的履行職務,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文秘資源網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實,為加快全縣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職務犯罪預防辦公室,實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班子成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制;
2、建立完善系統內部職務犯罪預防制度,健全防范機制,強化監督職能。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定期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與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聯系;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利用各種形式,認真抓好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3、強化監督機制,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紀律觀念、要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列為年度述職的一項內容,接受民主評議;黨員干部要模范遵守《黨的監督條例》和《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4、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點工程項目、電力物資采購、大額資金使用、人事變動等重大問題嚴格實行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主要領導在做出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時,要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分管領導對職權范圍內的重大問題,事前要向主要領導和班子及時溝通,事后及時匯報情況,并對處理結果負責;
5、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雙簽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工程廉政條款,在工程投資預算、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資金撥付使用、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上,嚴格執行行業法規,進行公開透明監督;
6、加強對電力物資材料采購的監督管理,凡簽訂定貨合同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廉政條款,并報上級紀檢部門審查備案。
7、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基層供電所財務收支、電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依據和標準,堅持“一支筆”審批;
8、加強電網建設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從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招標采購、施工、監理監督、竣工驗收,到資金流向、預算、決算方面的詳細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實行農網資金單獨立賬,專人管理,在各級審計部門的監督下封閉運行,堅決杜絕電網改造領域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9、堅持企務公開制度,按照注重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積極推行承諾服務和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規范服務;進一步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征求建議,聽取意見。
10、嚴格落實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聯系和協作制度、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調查研究和預防對策研究制度、宣傳教育制度、業務交流和培訓制度、檢查考核制度等,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確保電力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
第5篇 供電公司應急工作制度
1、 職責:在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系統的抗震救災工作,負責地震災害損失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
2、 當接到政府的臨震預報通知后,按照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指示,指導和協調系統各單位的臨震應急工作,及時與地震部門互通信息。
3、 當發生一般地震災害后,及時了解震情、災情、電力系統人員傷亡和電力設施破壞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指導和協調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和“電力保障”工作。在15日之內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地震災情,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上報政府和市公司。
4、 當發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統各單位的受災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參加領導小組(指揮部)擴大會議,進入應急狀態。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組織本系統的人力、物力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隨公司領導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遇緊急情況,隨時向領導匯報。并盡快將地震情況、災情、電力設施受損情況及電網運行情況,向政府、市公司匯報。盡快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地震災情,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上報政府和市公司。
5、 當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了解公司系統各單位的受災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參加領導小組(指揮部)擴大會議,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遇緊急情況馬上向領導匯報。在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組織公司的所有人力、物力立即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公司領導盡快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并盡快將地震情況、災情、電力設施受損情況及電網運行情況,向政府、市公司匯報。盡快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趕赴地震災情,對地震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上報政府和市公司。并盡快提出下一步抗震救災工作的建議,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第6篇 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應急工作制度
1、 職責: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和協調xx市電力系統的抗震救災和“電力保障”工作。
2、 當接到政府的臨震預報通知后,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電力系統的各項應急措施。
3、 當發生一般地震災害后,及時了解震情、災情、電力系統人員傷亡和電力設施破壞情況,確定應急工作的規模。并將災情和“電力保障”工作情況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時匯報。
4、 當發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啟動ⅲ或ⅱ響應。公司主要領導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震區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密切注意xx市電網運行情況,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電網事故。同時,要將震情、災情和震區“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
5、 當發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調動下,迅速組織本系統的人力、物力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統一指揮震區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系統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指揮各專業應急協調小組的抗震救災指揮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地震災區,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場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并盡快將震情、災情和震區“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請求市公司緊急支援。公司應有一名主要領導在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指揮和協調電網調度運行工作,防止重大電網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電網穩定運行。
第7篇 對供電公司實行安監員下派制度的思考
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公司化運作以及企業的不斷發展和壯大,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供電公司在加強安全管理中實行安監員下派制(即歸口安監部統一管理)很有必要。安監員下派制,顧名思義為下派安監員制度,即變分公司專職安全員為安監部下派分公司安監員。筆者結合工作實踐中的體會,談點對供電公司實行安全員下派制度的一些思考。
一、目前供電公司安全監督的狀況
供電公司現行的安全管理體制都是三級控制,公司有安監部門,分公司有安全專責,班站有兼職安全員。管理上基本能暢通快捷,有效地發揮安全管理監督的作用。隨著公司化改造的深入,供電企業對安全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然而,現行的三級安全控制機制對開展安全監督具有一定的阻礙作用,有必要對現行的安全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其弊端主要為:
1、由于分公司專職安全員的行政關系隸屬于分公司一級,由分公司領導選聘及管理,分公司領導對其布置的工作以指令形式下達,在沒有威脅到人身和設備的安全時,必須先服從。在這種條件下,安全監督工作有意無意會受到分公司領導的行政干預,安全員在工作上放不開,顧慮重重,怕得罪了直接領導,很難做到敢抓敢管,不能全方位地行使其監督職能。
2、現行安全監督體制下的分公司安全員承擔了許多具體工作事務,很難有足夠的精力和心力研究安全工作,深入班組和現場加強安全監督,從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安全監督職能,難以及時掌握班組的安全狀況,談不上為分公司安全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而且在日常安全檢查監督中當安全員發現問題給予指出時,分公司各級人員并不能對此給予重視和積極配合,以至不能及時對一些安全隱患加強整改,起不到安全監督應有的作用。
3、在現行安全管理體制下,分公司安全員由于自身受分公司管轄,其獎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支配和考核,往往造成安全員在開展安全監督時不得不考慮自己的經濟損益,在查處違章時不愿直面存在的安全問題,不是本著解決和整改的角度去處理,而是“發現違章,內部解決”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出現向上隱瞞事故和違章的現象。
二、供電公司實行安監員下派制的必要性
(1) 分公司安監員歸口安監部管理后,使安監員真正實現了安監職能的獨立,避免了原體制下附帶行政領導的弊端。其工作范圍立足于分公司,行政關系上隸屬于安監部。下派的安監員行使公司安監部的安全監督及所派駐分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雙重職權。由于其行政關系的改變及監督職能的變化,從根本上改變了分公司一級安全監督工作的制約機制,在安監工作中防止了分公司領導的行政干預,工作中可以獨立行使自己的安監職能,消除了原體制下的思想顧慮,工作中可以放得開,敢管、敢說從而有利于開展有效的安全監督。同時,由于安監員代表安監部行使安全監督職能,對安監部負責,其所下派分公司安全生產狀況的好壞與其安全監督工作有直接的聯系,這促使安全員更認真工作,在監督、指導、管理、服務上下功夫,確保所駐分公司的安全生產。
(2) 實行下派制后,安監員完全從原來分公司的各種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不再參與具體的管理及決策事務,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去思考、研究安全工作,深入班組和現場檢查、指導,全面、動態掌握分公司各班組的安全狀況,為分公司安全管理及時提出指導意見,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同時,由于其崗位在分公司,經常和一線工作人員在一起,使安監部對基層班組的安全工作情況、人員安全思想動態、現場安全生產狀況有了更直接的了解。從而為制定各個階段的安全監督工作重點、對策提供了有力依據,進一步提高了安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 消除了原體制下的異常和違章的隱瞞、包庇,避免了原來存在的違章內部解決,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過現場的檢查使得及時發現問題,查處違章,實施有效的管理措施,真正實現“三級控制”安全管理目標。由于下派安監員的工作強調現場管理,多數時間在班組及生產、檢修現場,為此,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員違章及“兩票三制”方面的違章,使得現場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實,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目標的實現。
(4) 安監部每月召集各下派安全員定期開展工作心得交流,共同探討工作中的得失,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疑慮,促進共同提高、發展,使得安全監督交流及時化、經常化,真正做到富有成效。
三、實行安監員下派制應把好安監員選配關
歸口管理的這種新體制,由于體制的特殊性,就對每一位安監員自身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則就無法開展好安全管理,也就無法實施有效的監督和指導。
1、要有過硬的業務素質。下派安監員必須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方面的各項法規,以及相關的管理知識。只有熟悉掌握各項法規才能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才能搞好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才能對所轄單位的安全生產、交通安全進行全面指導。只有通過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加上政策、規程的掌握尺度,才能以“理”服人和適應現代企業。
2、要有嚴謹的工作作風。安全管理離不開日常的工作,往往在日常的工作中才能體現出工作作風。只有對自己的工作標準要高、要求嚴、敢于創新,對所管轄的單位的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要細,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以人為本,讓生產一線的員工要感受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經常下班組到現場了解員工在想些什么?通過了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及時和職工進行思想溝通,作到可控和再控。及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況,設備缺陷和隱患。同時要從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上踏踏實實,要做到勤思考、勤檢查。每月應對所管轄單位的安全工器具、設備、檢修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幫助解決。
3、要當好領導的參謀。要當好這個參謀就要善于和公司領導進行及時的溝通。要樹立對企業安全負責的緊迫感,對職工生命盡責的使命感,發現問題及時制訂防范措施。安全工作做得好與壞,與企業的經濟效益、與個人的利益休戚相關。從實際情況看,公司如果沒有安全做保障,就無法談經濟效益,公司一旦發生事故,不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給職工的家庭帶來的是不盡的痛苦和不亞于一場戰爭所帶來的災難。作為下派安監員,必須樹立起對公司負責、對職工的生命安全盡責的使命感和緊迫感。要善于發現問題,發現問題要及時和領導匯報溝通,把問題解決好。為公司的安全文明生產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4、要熱愛本職工作。在生產一線的職工和部分管理人員對安全工作在一些人的心目中還居于較低的位置,這就給下派安監員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應當看到,安全工作是關系到企業的興衰、職工家庭幸福的問題。盡管暫時有一些人對下派安監員的嚴厲還不理解,盡管在工作中還會遇到許多的煩惱和痛苦,但下派安監員的工作是非常光榮的。其工作不僅給公司帶來了效益,也給職工家庭帶來了歡聲笑語。同時要轉變觀念,胸懷大度。做到度量大、胸懷寬闊,不怕諷刺打擊、不怕挨罵受委屈。有了這種精神,就是再難做的工作也能做好,再艱巨的任務也能完成。
5、要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安全管理和監察是一門科學。隨著形勢的需要,特別是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安全管理工作面臨著許多的新問題、新矛盾,這一切都對安監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派的安監員必須不斷提高自身能力,盡快適應新形勢的任務,這就需要安監員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總之,在下派安監員體制的運作過程中,應始終把握“以人為本”的工作中心,在下派安全員人選上要十分嚴格,對不稱職的下派安全員及時進行調整,從而保證此項管理舉措的有效實施。
第8篇 供電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及培訓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公司及所屬企業各級人員和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公司、**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程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是實現無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無重、特大火災責任事故;無重、特大設備事故;無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
第四條? 公司的行政領導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責,黨支部、工會組織應起到保證和監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群眾安全監督活動。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群傷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
(五)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第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目標
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持證運行率100%,設備完好率80%,各級檢查合格率100%。
第七條? 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八條? 目標的考核與獎勵辦法
(一)班組考核,每季度由下屬工程建設部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結束后,由公司安監部進行考核,依據**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和《工程項目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進行獎懲。
(三)工程隊考核,年終由公司安生部進行考核,依據《**供電公司三項責任制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和**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考核辦法》進行獎懲。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九條? 公司成立以經理為主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 小組,領導所屬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 公司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結合自身業務的特點,設 置相應的安監部,安監人員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
上職稱。安監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 從事電力檢修,安裝的施工單位,其規模在50人以上的 應有專職安全員,不足50人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第十二條 公司的各基層建安單位、班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網絡,開成強有力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章?? 事故調查、分析、統計、報告
第十三條 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分布的《安全生產法》、國家電力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搞好事故的調查、統計、報告;
按時向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上報統計報表,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第十四條 公司發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兩人以上的重傷事故,重大火災及重大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安全機構,同時以最快方式報告省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并按規定日期報出書面調查報告。
第十五條 調查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應做好公司事故的綜合統計分析,定期向領導匯報和向職工公布事故發生的類別、原因、責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 公司發生生產事故,構成電力生產事故的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執行,其他事故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獎?? 懲
第十七條 安全工作要實行重獎重罰。公司對施工部門應建立有明確的安全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明令公布;公司應設立 安全獎勵基金,專項使用。
第十八條 對為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為消除重大隱患,防止、避免生產事故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貢獻顯著者給予重獎。
第十九條 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者應根據情 況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惡劣的應給予重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文件相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縣新農村電力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第9篇 供電公司安監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圍
1.本制度規定了安監部的職責、工作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 本制度適用于供電公司安監部。
二、職責
1. 代表上級安全監察機構及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行使安全監察職能,對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2. 負責監督本單位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反事故技術措施、兩票三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的貫徹執行。
3. 負責監督涉及設備安全技術狀況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施狀況,負責重點監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機具、登高用具、機動車輛的定期試驗、報廢、補充更新工作。
4. 在生產副總領導下負責本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關管理人員定期做好消防培訓及消防器材設備的檢查、維修、更新工作。
5. 負責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6. 協助領導監督春、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及專題性安全檢查,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
7. 參加或協助領導組織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歸口管理事故統計報告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并按規定上報。
8. 經常深入班站、生產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嚴肅查處違章。
三、工作內容與要求
1. 協助公司領導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奮斗目標和措施,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2. 監督檢查本單位和班站書面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3. 對生產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認真查處、糾正違章,及時更新公司違章曝光欄內容。
4. 審查考核本單位所屬班站所的兩票合格率。
5. 參加單位月度安全分析例會,對上月安全情況進行通報、分析,提出本月安全重點工作及保證措施。
6. 參加本單位事故障礙分析調查,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
7. 準確、及時上報上級要求的各種報表和報告,及時轉發上級事故快報、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8. 檢查班站所安全活動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每月參加兩次班站安全活動,并至少指定兩次班站安全活動內容。
9. 監督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配備、管理、使用情況,安排安全工器具定期試驗工作。
10. 監督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管理、使用情況,安排消防器材的統一維修工作。
11.每月對本單位及各班站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在節假日前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進行全面細致的消防安全檢查,并作詳細記錄,對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安全措施。
12. 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定期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的培訓和考試。
13. 負責提出各班站(供電所)的安全獎懲意見。
14. 對配電設備的技術監督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15. 按照本單位年度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進度要求,會同有關職能科室組織實施,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檢查意識,每月對班站安全培訓工作進行檢查。
第10篇 供電支公司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供電支公司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支公司職務犯罪預防,落實黨內監督條例,保證黨員干部依法公正、廉潔的履行職務,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實,為加快全縣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職務犯罪預防辦公室,實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班子成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制;
2、建立完善系統內部職務犯罪預防制度,健全防范機制,強化監督職能。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定期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與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聯系;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利用各種形式,認真抓好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3、強化監督機制,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增強紀律觀念、要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列為年度述職的一項內容,接受民主評議;黨員干部要模范遵守《黨的監督條例》和《黨的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4、嚴格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重點工程項目、電力物資采購、大額資金使用、人事變動等重大問題嚴格實行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主要領導在做出事關全局的重大決策時,要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分管領導對職權范圍內的重大問題,事前要向主要領導和班子及時溝通,事后及時匯報情況,并對處理結果負責;
5、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雙簽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工程廉政條款,在工程投資預算、工程招投標、材料采購、資金撥付使用、質量監督等主要環節上,嚴格執行行業法規,進行公開透明監督;
6、加強對電力物資材料采購的監督管理,凡簽訂定貨合同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廉政條款,并報上級紀檢部門審查備案。
7、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建立健全基層供電所財務收支、電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依據和標準,堅持“一支筆”審批;
8、加強電網建設改造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省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從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招標采購、施工、監理監督、竣工驗收,到資金流向、預算、決算方面的詳細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實行農網資金單獨立賬,專人管理,在各級審計部門的監督下封閉運行,堅決杜絕電網改造領域職務犯罪現象的發生。
9、堅持企務公開制度,按照注重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積極推行承諾服務和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工作人員掛牌上崗、規范服務;進一步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征求建議,聽取意見。
10、嚴格落實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聯系和協作制度、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調查研究和預防對策研究制度、宣傳教育制度、業務交流和培訓制度、檢查考核制度等,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確保電力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
第11篇 供電分公司現金管理制度辦法
為加強現金管理,規范現金運作,保持現金的流動性,增強現金的收益性,加強對現金的控制,依據有關經濟法律規定和《現金管理暫時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現金開支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圍之外,均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出納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支付現金。
二、辦理現金收支的規定:
1、現金管理“六不準”:
(1)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3)不準謊報用途套用現金。
(4)不準利用銀行帳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5)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2、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現金額較大的應當由用戶直接送交銀行存入。
3、職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財務負責人審核,交主管財務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單位后應立即報帳,不得拖欠。
4、除現金開支范圍以內可以使用現金外,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經濟往來,應當進行轉帳結算。
5、出納員嚴禁私自動用現金,也不準不經批準擅自借給他人。
6、嚴禁白條抵庫。
7、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每日編制《現金收支日報表》,每日結算,做到帳、表、款相符。
8、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寫明用途,由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支取現金。
9、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三、庫存現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每天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必須于當日送存銀行。
2、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實完后,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上過夜。
3、出納員必須按日清點庫存現金,保持帳實相符,一旦發現差錯確實查不清原因,必須向領導聲明,處理原則是余額歸公,虧款自負,并視為工作差錯。
第12篇 縣供電分公司帶電作業管理制度
一、人員要求
1、配電帶電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生理和心理障礙,應具有電工原理和電力線路的基本知識,掌握配電、帶作業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業工具的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通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并且有上崗證。
2、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會緊急救護法,觸電解救法和心肺復蘇法。
3、工作負責人,(包括工作監護人)應具有3年以上的配電帶電作業實際工作經驗,熟悉設備狀況,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經領導批準后,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4、氣象條件的要求
5、作業應在良好的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于5級以上,一般不宜進行作業 。
6、在特殊情況下,若必須在惡劣氣修下帶電搶修,工作負責人應針對現場氣象和工作條件,組織全體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領導審核后方可進行。
7、夜間搶修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8、帶電作業過程中若遇天氣突然變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盡快恢復設備正常狀況,或爭取設置臨時安全措施。
9、配電帶電作業的新項目,新工具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合格通過在模擬制備上實際操作后,確認切實可行,并制訂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單位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能在運行設備上進行作業。
10、凡是有較重大或較復雜的作業項目,必須組織有關技術人員,作業人員研究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本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核,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時應按《兩票實施細則 》的有關規定填寫電帶作業第二種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員審核可行性簽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時限,工作終結后,工作負責人應簽署“已執行”章子,并存檔1年備查。
(3)工作票簽發人應由有豐富的帶電作業經驗,熟悉人員,設備,配電網絡,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本細則,經考試合格并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擔任。
(4)每次作業前全體作業人員應在現場列隊,由工負責人宣讀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務并進行人員分工,交代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施工,作業及配合等,并認真檢查有關有工具、材料,齊全、合格后方可開始工作。
2、工作監護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在工作現場行使監護職責,對作業人員的作業方式,步驟進行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監護人不得擅離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離開崗位時,可交給有資格擔任監護的人員負責,但必須將現場情況、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務交代清楚。
3、工作間斷和終結制度
(1)配電帶電作業過程中,可能因故需臨時間斷,在間斷期間工作現場的帶電工具和器材應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離,派專人看守。
(2)間斷工作恢復以前,必須檢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設備,經查明確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項作業結束后,應仔細清理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嚴格檢查設備上有無工具和材料遺留,設備是否可以恢復工作狀態。
三、作業方式
1、絕緣桿作業法
絕緣桿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與帶電體保持《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以下簡稱《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通過絕緣工具進行作業的方式,在作業范圍窄小或線路多回架設,作業人員有可能觸及不同電位的電力設施時,作業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具,對帶電體應進行絕緣遮蔽,絕緣桿作業法即可在登桿作業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車的工作斗或其他絕緣平臺上采用。
2、絕緣手套作業法
絕緣手套作業法是指作業人員借助絕緣斗臂車或其他絕緣設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臺等)與大地絕緣并直接接近帶電體,作業人員穿戴全套絕緣防護用具與周圍物體的空氣間隙必須滿足《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作業前均需對人體可能觸及范圍內的帶電體和接地體進行絕緣遮蔽,在作業范圍窄小,電氣設備布置密集處,保證作業人員對相鄰電體或接地體的有效隔離,在適當位置還應裝設絕緣隔板或隔離罩等限制作業者的活動范圍。
3、在配電線路帶電作業中,不允許作業人員穿戴導電手套,采用等電位方式進行作業,絕緣手套作業法不是等電位作業法。
4、配電線路無論是裸導線還是絕緣導線,在帶電作業中均應進行絕緣遮蔽,按以上作業方式進行檢修和維護。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離
(1)在配電線路上采用絕緣直接作業法(間接作業)時,人體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4m(此距離不包括人體活動范圍。)
(2)斗臂車的金屬臂仰起,運動中,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
(3)帶電升起、下落、左右移動導線時,與物體間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1m。
2、絕緣工具最小有效長度
(1)絕緣操作桿最小有效絕緣長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撐作用的桿、繩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護用具
(1)絕緣手套。內外表面應無針孔、裂紋、砂眼。
(2)絕緣服、袖套、披肩、絕緣手套、絕緣靴在8kv工頻電壓(1min)下應無擊穿、無閃絡、無發熱。
(3)各種專用遮蔽罩、絕緣毯、隔板在30kv工頻電壓(1min)下應無擊穿、無閃絡、無發熱。
五、作業步驟及注意事項
1、人員的準備。作業前應根據作業項目確定操作人員,如作業當天出現某作業人員明顯精力和體力不適的情況時,應及時更換人員,不得強行要求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