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產公司案場制度總則
房地產公司項目案場制度總則
● 為保證公司政策及規章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在公司內建立一個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項目案場員工守則。
● 本守則為案場員工在工作中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臨時雇員和援助人員可參照有關條款)。
● 本守則由營銷部起草,總經理批準發布。若有更改,則頒發新版本。
● 本守則中未提到的事宜可咨詢公司行政部
● 公司新出臺的制度或規范與本守則相矛盾時以公司新出臺的制度為準。
● 建立營銷部優秀員工基金計劃,鼓勵員工積極進取。
第2篇 房地產代理公司人員考勤制度
房地產代理公司人員考勤制度
一、副總經理級以上人員、顧問人員不參加考勤;
二、上班時間:
1、廚房人員除春節假期同總部員工外每天均需上班,應確保及時料理三餐和打掃衛生,其上班時間可自行調節。
2、售樓處銷售部人員依“銷售部售樓處現場管理要點”出勤。
3、公司其余人員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每周五天半: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45
星期六:
上午8:30~12:15
4、上、下班沒有及時簽到(退)者記警告一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否則雙方均記警告一次。
4、總部員工休假輪值日由管理部定。
5、每月月底,各部門主管應將該部門人員下個月值班或休假安排報管理部備案,由總經理批準。
6、總部員工每星期一、二、四、五應穿制服上班。
三、扣款及處分:
1、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開始3分鐘內到班者或早退者不論處;3-10分鐘遲到或早退者,記警告一次。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遲到經呈經理級以上人員證明,可免遲到論。
2、折計曠職:
逾時上班10-60分鐘內折計曠職半日,60分鐘以上折計曠職一日。(早退同左)
3、實質曠職:
未經準假或假滿未完成續假手續或依程序調假而不到班者,以曠職論處。
4、曠職日(折記、實質)除不記當日薪津外,加扣一日薪津。
四、各部門人員因公外出前需至財管人員處詳實填寫登記表(財管人員需將該表置于明顯處),銷售分部人員外出還應先交代專案,如果專案不在,則應交代組長,組長不在應交代財管人員,財管人員亦不在的情況,應交代同案場的銷售專員,除銷售分部外的其他部門則還應先交代該部門的主管,主管不在交代同部門的同事,同部門的同事不在,則應交代其他同事,否則以折記曠職處理。被交代的人員應作好該員外出時間內的暫時替代工作。
五、公司有關會議,應出席人員遲到、早退、曠職一律按上述規定,初次扣雙倍,再次扣叁倍,逐次遞增。
六、凡曠職一日扣2日薪津,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三日或年累計曠職六日,依情節予以開除或調職、降職,不發任何補助費。
七、因公免簽到、退,須由部門主管予以證明。
第3篇 房地產公司員工退出管理制度7
房地產公司員工退出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退出機制,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遵循“公正公開公開、優勝劣汰、獎勤罰懶”的原則進行員工退出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員工退出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范圍與形式
第五條公司實行日常考核退出與年度考評退出相結合的退出機制。公司可根據日常考核及時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員工,也可根據年度考評結果,按規定退出一定比例的員工。
第六條公司對各層級人員統一實行退出制度,以確保各個層級人員的合理流動。根據管理層級不同,公司職員分為員工層(主管以下職級人員)、基層管理層(主管至部門副經理職級人員)、中層管理層(部門經理至公司總經理助理職級人員)和高層管理層(公司副總經理至公司總經理職級人員)四個層面。
第七條原則上,公司根據年度人力資源實際現狀及日常考核、年度考評情況,采取全公司綜合平衡的方式,合理確定當年退出員工的比例。
第八條退出形式包括降級、降職、待崗、勸退和辭退等形式。
第九條降級是指員工工資降級、降檔;降職是指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職務級別及薪資級別的降低;待崗是指員工被停止崗位工作,并進行重新擇崗定崗;勸退是指公司根據考核評估結果,要求員工主動辭職;辭退是指公司根據考核評估結果及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
第三章退出管理程序
第十條通過日常考核,若發現有工作表現不佳、工作能力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責任心和工作主動性嚴重不足者,應及時實施退出,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一條日常考核退出首先由部門負責人(或其直接上級)向人力資源部提出退出建議或要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的直接上級、同級員工代表、部屬代表及業務分管領導等進行專題評議,以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能力,客觀反映其優缺點等。根據評議結果,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建議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按以下權限報批后實施退出:
1.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項目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的退出,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2.公司其它職級人員、項目公司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至總經理助理職級人員的退出,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3.項目公司其它職級人員的退出,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根據年度考評方案分不同層級和權限考核后確定擬退出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人員及代表,組成考評小組進行補充調查或評議,全面了解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能力,客觀反映員工的優缺點,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調查或評議結果擬訂建議方案,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按上述審批權限報批后實施退出。
第十三條人力資源部應在退出方案批準后,負責會同員工的直接領導與擬退出人員進行正式的面談溝通,明確指出其不足和缺點,并給予合理建議,幫助其端正思想、調整心態。
第十四條在完成與擬退出人員的面談溝通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按批準方案實施退出。在面談溝通后若有特別情況的,人力資源部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報公司領導審定。
第十五條考核不合格,并根據公司退出機制經審定實行降級、降職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調整手續。
第十六條考核不合格,已不適合擔任現崗位工作并經審定實行待崗的,待崗期限為2個月,自審定之日起計算。待崗期間的薪資按原月薪標準的50%發放,不享受獎金分配。
第十七條在待崗期間,待崗員工應移交原崗位工作,可以在公司范圍內尋找合適崗位。待崗員工如選中合適崗位,并與接收單位協商一致的,由人力資源部辦理逐級報批手續。待崗員工經批準重新上崗的,員工的薪酬按新的崗位和職級重新確定。
第十八條待崗期滿后,員工仍未尋找到合適崗位或無任何單位接收的,公司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考核不合格,并經審定實行勸退和辭退的,以及員工主動辭職的,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后,應保守公司商業機密,不得帶走公司業務資料,不得損害公司社會形象和利益。如有違反并致使公司社會形象及利益遭受損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房地產公司銷售情報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銷售情報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部門情報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整個營銷系統。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三條報告義務
置業顧問、銷售經理對顧客情況、銷售狀況、廣告效果、市場情況的各項目應不斷地注意并向上司報告。
第四條情報匯報的種類及方法
(一)日常報告:口頭報告。
(二)定期報告:書面報告。依照《銷售日報表》、《銷售周報》、《來訪客戶分析》、《成交客戶分析》、《市場跟蹤報告》。
第五條情報的具體內容
(一)銷售日報表:每天的來訪客戶量、電話咨詢數量、銷售單位、銷售面積、銷售金額、客戶來訪渠道、購房首選因素
(二)銷售周報:本周來訪客戶量、累計電話量、客戶來訪渠道、銷售金額、銷售套數、銷售面積、廣告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改進建議
(三)來訪客戶分析:客戶的年齡、職業、學歷、家庭情況、目前居住情況、購房目的、購房渠道、考慮因素、對項目的建議等
(四)成交客戶分析:同上
(五)市場月報:本市銷售狀況、本區域銷售狀況、競爭樓盤銷售情況、廣告投放情況、樓盤的促銷活動
第六條報告書于每月底向營銷部總監提示,營銷部總監第2天向總經理提示。
第七條情報檔案管理
銷售文員負責對情報檔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將各種情報按類別匯編成冊。
第八條保密制度
營銷部每位員工有對情報保密的義務,不得將公司的銷售機密向外界泄露。泄密人員將根據情節輕重受到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職等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監督執行權歸營銷部。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第5篇 某房地產企業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1.總則
績效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職能之一,科學、公正、務實的績效管理是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公司生產效率的有效手段。為了提高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目標的順利達成,并在公司形成獎優罰劣的氛圍,特制定本績效管理制度。
2.績效管理核心思想
2.1績效管理是實現部門目標及公司發展戰略的基礎管理保障;不是簡單的打分評級。
2.2績效管理是促進業務目標達成的必要手段;不是工作負擔。
2.3績效管理是所有管理者的基本職責之一;不僅僅是人力資源部的工作。
2.4管理者與下屬持續的溝通是達成績效管理效果的核心。
3.績效管理流程
制定計劃
執行計劃
實施考核
結果應用
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根據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溝通員工本考核期內的工作,確定計劃,對每項工作確定績優和不良關鍵事件,并達成共識
填寫《績效記分卡》,雙方簽字確認
被考核者按照計劃開展工作,直接上級給予指導
考核者對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現適當記錄,作為考核依據(可以在“完成情況”填寫)
由于不可控因素導致重大計劃變更,需要調整計劃并以新的計劃進行考核
考核者按照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提交人力資源部,提供績優和不良關鍵績效的具體事件
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考核成績、本考核期內的表現進行溝通,并填寫《績效記分卡》
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整合
考核結果人力資源部、被考核者所在部門分別備案
4.適用范圍
本績效管理制度適用于——
4.1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
4.2部門經理
4.3員工
5.職責分工
5.1公司決策團隊:
5.1.1明確公司遠景規劃及戰略目標
5.1.2對指標及標準的設定提供指導意見
5.1.3參與所屬部門和員工的績效管理,對既定的指標和標準的完成進行監督
5.2中層經理團隊:
5.2.1對下屬講解、溝通績效管理制度核心理念
5.2.2根據戰略目標進行戰術分解,確定行動計劃
5.2.3中層經理提出指標及標準設定的建議
5.2.4在過程中關注指標的達成
5.2.5對下屬員工分配任務,對既定的指標和標準的完成進行指導
5.3員工:
5.3.1按照績效要求完成本職工作
5.3.2反饋方案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善建議
5.4人力資源部:
5.4.1對績效管理方案進行培訓和講解
5.4.2監督績效管理的執行,并提出改善建議
5.4.3隨著公司發展,動態調整優化方案
5.4.4進行分數整合,上傳下達
6.對高層的考核
6.1公司高層范圍——總經理助理以上人員
6.2考核責任者——高層的考核由總經理負責
6.3考核時間——對高層的考核每月度進行一次,每月初2號完成計劃溝通,并于下月初2號完成績效反饋溝通及今后工作計劃溝通。于每月初2號將雙方確認完畢的《績效記分卡》交人力資源部。
6.4考核內容——高層考核依據為年度計劃的分解,具體見《高層年度績效記分卡》。
6.5考核實施——分管部門當月發生可控因素下的重大事故,高層當月績效考核為“E”,影響當月績效工資,并視情況進行進一步處理。
6.6周邊績效——公司高層每年度末進行一次周邊績效的評議,評議結果作為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的參考。
7.對部門經理的考核
7.1部門類型——由于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特殊性,對于某些部門適宜以項目的形式進行考核。從公司目前的情況來看,適宜采用這種方式進行考核的部門包括——開發設計部、工程項目部、市場部、推廣部、銷售部、預決算部、計核部。在這里稱為“業務部門”,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其他作為行政支持部門,工作內容比較穩定,指標設定和權重也會在一定時期(年度)內保持穩定,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在這里稱為“支持部門”,包括客戶服務部、行政部、人力資源部、信息應用部、財務部、ISO小組
7.2考核責任者——對部門經理的考核由其分管的直接領導進行
7.3考核時間——對部門經理的考核每月度進行一次,每月初3號完成計劃溝通,并于下月初3號完成績效反饋溝通及今后一個月的工作計劃溝通。每月初3號將雙方確認完畢的《部門經理月度績效記分卡》交人力資源部
7.4考核內容——部門經理對部門工作負全責,因此對部門的考核即為對部門經理的考核。部門經理考核依據為部門工作指標的完成,工作指標的設定能夠量化盡量量化,定性指標的評價一定要有關鍵事件,具體考核詳見《部門經理績效記分卡》
7.5考核實施——部門當月發生可控因素下的重大事故,部門經理當月績效考核為“E”,影響當月績效工資,并試情況進行進一步處理
7.6周邊績效——部門經理每半年進行一次周邊績效評議,評議結果作為其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的參考
8.對員工的考核
8.1考核責任者——對員工的考核由其部門經理進行
8.2考核時間——月度進行考核,每月初4號完成計劃溝通,并于下月初4號完成績效反饋溝通及今后一個月的工作計劃溝通。每月初4號將雙方確認完畢的《員工績效記分卡》交人力資源部
8.3考核內容——對銷售業務人員的業績完成情況,根據業績計劃進行評價,詳見具體考核表格;對其他員工的考核,根據具體的崗位職責,提煉出關鍵事件進行相對客觀的考核,詳見《員工績效記分卡》;關鍵事件由考核者及被考核者根據溝通確定,并逐步固化下來,作為崗位職責的具體描述
8.4考核實施——如果員工當月工作表現沒有出現關鍵事件,則他的工作績效是常態績效;額外工作的履行,必須在雙方認可前提下,同時加分的前提是按照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即本職工作綜合評分達到“C”。
9.附加獎勵
建議采納條數和部門成本節余作為附加獎勵指標,年終時一次兌現,詳見《附加獎勵績效記分卡》
10.績效管理結果及應用
10.1對于員工關鍵事件的評分
10.1.1針對每個職責——常態的績效分數為100分
每項績優關鍵事件加分20分
每項不良關鍵事件減分20分
說明:對于一項工作,有可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績優(不良)關鍵事件,也可能同時出現績優和不良事件,關鍵要看工作標準的制定。
10.1.2針對額外工作——
額外工作為加分項,完成工作加20分,未完成減20分
額外工作的權重設定為50%
說明:額外工作界定,是指崗位職責以外的,還需要是對公司具有一定價值、占用一定時間精力(10%以上時間精力)的工作。以下幾種工作不屬于額外工作范疇:
(1)在自己本職工作范圍內,配合其它部門的工作。公司是一個運行的整體,各項工作之間必定會有配合和交叉,有些工作會以某些部門為主,其他部門會在其中起到參與、支持、協助等的作用,但是這些工作都是本職范圍內的。
(2)本職工作內,但屬于計劃外的工作,這可以通過動態調整計劃本身來實現,但不屬于額外工作。
考核結果等級
以考核者的評分為基本參照,經過加權平均后,得出最終考核分數,考核結果共分五個等級。詳見《考核結果等級說明表》。如果考核指標中,有得分為“60分”,則最終考核分數等級不得超過“C”。
考核結果等級說明表
最終考核分數
等級
……
A
135-145125-134B
115-124105-114C
95-10485-94D
75-8465-74E
60-6410.2績效工資發放
10.3.1鑒于房地產行業特殊性,各業務部門在項目不同階段承擔的工作責任、風險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是不同的,因此績效工資的發放也按照不同的系數來調整,以達到真正的激勵作用
10.3.2公司在年度預算中確定各部門綜合系數,有條件的業務部門在預算范圍內根據各時段的實際情況調整每個崗位的系數。
10.3.3系數需要在考核期初確定,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指導和監控,并與員工充分溝通。
10.3.4支持部門的系數在年度內均衡確定。
10.3.5在部門人員編制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出現兩個項目并行的現象,則績效系數的核算為:
ma*(系數1,系數2)+min(系數1,系數2)*0.5
10.3考核結果應用
10.4.1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一次考核結果評為“E”,或者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D”,則做調崗或下崗處理
10.4.2員工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E”,則做轉崗或下崗處理。(銷售部員工除外)
10.4.3下崗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做辭退處理或者由人力資源部統一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培訓,三個月經過考察仍然不能勝任的,做降職或辭退處理。
10.4考核結果的其它應用
10.5.1年度薪點調整(針對個體)
考核等級
ABCDE
薪點調整
+10%
00-10%
-20%
10.5.2年度薪點值調整(針對公司全體)——
公司沒有完成當年目標,薪點值降低2%
公司完成最低經營目標,薪點值保持不變
公司完成理想經營目標,薪點值增加2%
11.附則:
11.1本規程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決策層。
11.2本規程的解釋說明權屬人力資源部。
11.3本規程的實施時間為2002年月日。
第6篇 房地產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房地產公司車輛管理制度(三)
1、目的
為合理使用汽車,提高汽車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1)專用車(指:班車和領導用車)。
(2)公司各項重大活動用車。
(3)公司相關業務的辦公用車。
(4)緊急事件用車。
3、職責
辦公室設專職專管(車管主任)公司車輛的統一調配、維修工作。
4、工作程序
(1)公司所有機動車輛的使用管理均由車管主任負責。辦公室負責辦理各種車務手續及建立機動車檔案。
(2)公司領導配備專用轎車,原則上由車管主任安排專職駕駛員,并負責車輛的清潔、保養及維護。
(3)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或組織較大活動用車時,須提前到辦公室填寫《車輛預約單》,車管主任根據情況協調車輛.
(4)任何人、任何部門未經車管主任同意,嚴禁私自從領導或專職司機手中直接借車使用,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5)為領導配備的專人專車,在日常工作中,除維護好、保持良好的車況外,應聽從領導和車管主任的安排,不得擅自離崗,未經領導和車管主任同意禁止私自駕車外出。
(6)專車司機要經常關心查看車輛情況,并做好車輛的清潔衛生,督促車輛的保養,一經發現異常,應立即報修,不得延誤。
(7)嚴格限制非專職司機駕車外出,如工作需要,必須經車管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則出現一切損失和后果自負。
(8)由于工作需要,晚上9點之前車輛不能返回公司的,應及時與車管主任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選擇正規停車場就近存放,確保車輛安全.否則車輛出現碰撞、劃傷、被盜等,自行解決。
(9)公司領導所配專車外借,應通知車管主任,以利于車管主任了解協調車輛使用和管理。
(10)駕駛員上班不準喝酒,酒后嚴禁駕車。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和違章處罰由本人承擔,公司將嚴肅處理當事人。行車途中不得違反交通法規。車輛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如被抄牌及違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5、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身光亮,無浮塵、油污、泥水痕跡。
(2)前后擋風玻璃、輪胎裝飾框清潔完整。
(3)引擎無浮塵、油污。
(4)車廂內無浮塵、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套及腳墊平整清潔,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5)車內無異味,車內空氣清新。
(6)發動機工作良好,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喇叭、雨刷器、后視鏡和燈光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安全有效。
(7)其它裝置處于無故障狀態,附件齊全。
(8)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指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9)車輛維修保養時,當次費用在1000元范圍內,由車管主任審批;當次費用超過1000元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10)車輛維修保養時,由車管主任派專職司機到修理廠跟蹤,以保證車輛的維修質量;車輛修好接車時,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方可簽字接車。
(11)車輛維修保養單必須返回辦公室備查,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檔案,及時組織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
6、交通事故管理
(1)因公用車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報告車管主任,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能協商處理的應立即協調解決,不能協商處理的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和交警隊聯系.
(2)對由交警出面處理的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撥打報警電話,請交警勘查現場,由交警隊發責任認定書,并開協商會調解處理善后事宜。協商不成,雙方至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因私用車發生交通事故、機械事故等應及時通知車管主任,給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4)車輛在行駛中發生機械故障,經技術鑒定屬駕駛員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
(5)車輛正常磨損,非人為的車外形掛傷等狀況的維修費用,由車管主任核查屬實后,由公司據實報銷。
(7)車輛在外停放,不論是公事還是私事,一旦被盜,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7、車輛費用管理
(1)公司非專人用車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
(2)公司車輛修理保養費用由車管主任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公司據實報銷。
(3)所有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4)當月行車費用,須在最短時間內報銷。
(5)車輛的年檢、保險、尾氣費由公司支付。
(6)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在指定1加油站加油,自己做好記錄,無特殊原因未經公司批準,擅自在外加油,公司不予報銷。
8、私車公用的管理
(1)公司允許員工私人帶車用于公務、商務及其他需要等。
(2)對能夠享用公車而自帶車輛的部門經理級(正級,下同)以上人員,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車輛使用所發生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檢費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據實報銷;車輛維修統一由指定的修理廠維修。
(3)對私車公用的部門經理級人員,可自行駕駛車輛,也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配備司機。
9、駕駛員管理規定
(1)在辦公室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2)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注重儀容儀表,端正駕駛作風,注意禮貌禮節。
(3)憑車管主任通知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4)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檢查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情況,做到安全、準確、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5)每個月底,根據“當月行駛公里數”、“員工綜合評議”、“當月是否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加班情況”等作為考核指標對駕駛員進行綜合考核,并排出相應的名次,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如當月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則考核一票否決,并從當月考核工資中做出相應的扣除。
10、獎懲細則
(1)一年之內未有任何交通違章記錄和未出現交通事故者獎勵1000元。
(2)不及時維護車況、車容,有損公司形象,有礙工作需要者每次罰款50元。
(3)不遵守交通規則,交警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
(4)酒后駕車者(酒精濃度超規定)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費用報銷中的虛假行為扣除虛假報銷的部分后,并按照虛報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
(6)車輛維修中受賄行為按受賄金額的10倍罰款。
(7)不遵循車輛調度安排,私自出車或私人用車者辭退。
(8)不按照規定停車地點停放車輛者辭退。
(9)將車交給無照人員駕駛者,對當事人和責任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10)車輛事故按責任人應承擔責任大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20%賠償,經濟損失=交警部門裁定的責任比例×事故實際損失額。
第7篇 a房地產公司會議制度
e房地產開發公司會議制度
1.0本公司規定,每周一上午8:30點為公司的工作例會時間。
2.0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進入會場就座,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出席會議應事先以書面形式或電話通知行政副總,并由工作人員記錄在案。如無正當理由,行政副總有權拒絕其告假申請。
3.0到會者應按事先要求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做到心中有數,發言人應邏輯清晰,內容充實,言之有理、有據,力求會議務實。
3.1與會者必須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儀態儀表令人賞心悅目,符合“規范化”要求。
3.2與會者應昂首挺胸,端坐于位,精神煥發,氣色飽滿,集中精力,悉心聆聽,認真做好記錄。禁止交頭接耳,不準挖鼻孔、掏耳朵,雙手應端端正正地放在筆記本上。傳呼機應調到震動擋,手機一律關閉,確保會場氣氛莊嚴肅靜。會場內要減少走動,會議期間不要接電話、不會客、不辦與開會無關的事情。
4.0樹立講真話、說實話、實事求是、開誠布公的會風。主持人應掌握會議程,合理分配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如無特殊情況,應于規定時間內結束會議。重要會議必須以會議紀要形式于會后三日內形成并送達與會者。
5.0對無故遲到、早退、缺席和違反會議規定的,無論職務高低,一律按下標準處罰并通報批評:遲到5分鐘以內者(含5分鐘),罰款100元人民幣;遲到5分鐘以上者,罰款200元人民幣;早退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0―400元人民幣;無故缺席者,罰款500元人民幣,并扣除當月全部獎金。
6.0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召開的各種不同類型的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規定并監督實。
第8篇 房地產股份公司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加強對會計工作的有效監督和控制,維護財務紀律,防止舞弊行為和工作差錯的產生,保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安全、完整,提高會計核算工作質量,加強會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控股子公司。
一、人員牽制原則
1、實行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辦理會計業務。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及姻親不得在本公司從事會計工作。
3、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因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在會計核算中應當回避。
4、各會計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落實到人,指定專人審核憑證、帳簿、報表。
5、會計人員離職或輪換工作崗位,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6、公司財務部不定期地檢查各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7、公司合營股東可不定期地檢查公司的財務工作。
二、部門牽制原則
三、業務牽制原則
1、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帳務處理工作。
3、財務印鑒應分別保管,出納人員保管公司負責人私章,財務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章。財務負責人可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庫,出納人員應隨時保證現金余額與帳戶記錄相符。
第9篇 方泰房地產公司福利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員工能有效和持續地投入工作,改善和提高員工的生活水平,滿足員工的生存及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第二章 福利津貼
第二條 餐費補貼
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每天18元的餐費補貼。每月餐費補貼依照當月考勤周期內工作日出勤天數計算。
第三條 過節費
公司在崗員工均可在下列有關節日得到公司發放的不同標準的節日補貼: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
第三章 帶薪休假
第四條 在崗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年假、病假(每年10天)、婚假、喪假、產假、晚育假、哺乳假、公假、探親假等,為帶薪休假。
第四章 祝賀禮金福利
第五條 生日祝賀
在崗員工生日時,公司對員工致以美好的祝福。員工可在生日當月,憑購金100元。
第六條 結婚賀禮
在崗員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可持結婚證到工會領取新婚禮金500元。
第七條 慰唁金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不幸去世,公司將一次性致以慰唁金500元。
第八條 兒童節禮金
'六一'國際兒童節前夕,公司給予在崗員工16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禮金50元。
第九條 獨生子女獎勵費
員工生育第一胎,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勵費300元。
第十條 獨生子女醫藥費
公司為有獨生子女的員工承擔部分醫藥費,并于年末一次結算。具體標準如下:
獨生子女年齡 年內報銷限額
獨生子女年齡 年內報銷限額
0-6周歲 1000元
7-13周歲 800元
14-18周歲 600元
第十一條 勞動保護費用
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標準為每季度100元,季度給付。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福利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第十三條 公司為退休人員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第六章 培訓福利
第十四條 學習獎勵金
為鼓勵員工學習上進,補充新知識,對于在公司工作
一年以上并取得與員工所從事的專業相符的高等學歷、學位或職稱的在崗員工,在每年末給予一定獎勵。
1、取得初、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一次性獎勵500元;
2、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一次性獎勵1000元,
3、取得高一級學歷或學位的,公司視情況報銷一半直至全部學費。
第十五條 管理書籍的借閱
為使員工提高工作技能和自身素質,公司購置管理書籍,以借閱或分發的方式引導員工更新知識、轉變觀念。
第十六條 報刊閱覽
為使員工及時了解社會動態,豐富知識,公司訂有多種報紙,可供員工在休閑時間閱讀。
第七章 員工服務福利
第十七條 體檢
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安排一次在崗員工體格檢查。對于女性員工或年齡較大員工,公司將適當增加檢查項目,以保證特殊人群的健康。具體檢查項目由工會與醫療檢查機構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 文體活動
公司將適時組織各種娛樂活動,豐富員工生活。
第十九條 年終大會
每年公司將召開一次員工總結大會,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北京東
第10篇 房地產股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日常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行政部根據固定資產年度預算,于各月末匯總各部門的購置申請,列出各月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行政部統一辦理。固定資產購入后由使用部門、行政部會同驗收,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由經手人、保管員簽字確認。行政部憑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審批單、購置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及時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固定資產的領用: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時須填制領用單,列明領用部門名稱、用途、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保管員簽字后領出。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
公司固定資產由行政部,財務部會同管理。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憑合法、齊全的原始單據逐筆登記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情況,詳細列示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折舊率、原值、累計折舊、凈值。行政部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詳細列示固定資產的數量、使用部門、存放地點、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負責監督各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好,會同財務部定期進行實物清點,編制盤點報告,發現差異,及時查明原因,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報廢:
固定資產因自然磨損等原因失去原來的使用價值或滅失時,由各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使用人、保管人簽字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批。公司固定資產報廢由行政部、財務部共同處理,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審批后(重大金額固定資產報廢須報董事會審批),據此核銷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11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專項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專項管理制度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促進企業在財務專項事務處理過程中的規范化、程序化。
2、第二章 財務會計報表管理
第一條 財務會計報表編制范圍
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稅務籌劃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內部管理會計報表還包括:資金計劃,資金動態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內部規定需要報送的各種管理報表、報告。
第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制原則與要求
一、會計報表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會計制度和準則編制;
二、財務管理部門必須保證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及時、客觀、準確、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編制會計報告時,在會計計量和填報方法上,應保持前后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會計報告不同報表之間的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報表附注、說明清楚明了,符合規定要求。
四、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
五、按月、季、年分別編制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并做到月度有情況說明,季度有重點分析,年度有財務情況全面分析。
第三條會計期間
會計報表都必須以公歷年度作為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內部報表自公歷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條 財務會計報表的報出
一、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時間統一截止為每月28號,下月資金計劃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報,會計報表于次月6日前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
二、在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分析資料時,應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要求和規定進行。
三、會計不得擅自編制未經審核的會計報表,未經批準的會計報表不得向外報送。
3、第三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一條 利潤指標的確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潤指標由集團公司通過財務預算的形式予以明確和考核。
第二條 虧損的彌補
一、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按國家有關規定用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彌補;
二、當年度虧損不足彌補時,可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還不足彌補時,應在稅后利潤彌補。
第三條 利潤的分配
公司應按公司章程和股東會的有關規定進行利潤分配,原則上按不超過當年凈利潤的30%進行分配。
4、第四章納稅籌劃管理
第一條 稅收籌劃的原則
一、稅務籌劃是在符合稅法、不違反稅法及其他法規的前提下進行
二、是在納稅義務沒有確定,存在多種納稅方法可以選擇時,企業做出繳納低稅負的決策。
第二條 稅收籌劃的目的
一、合理合法減輕稅收負擔。
二、納稅申報正確,繳稅及時足額,不出現任何稅收方面的處罰等。
第三條 稅收籌劃的程序
一、公司在每年制訂財務預算時,應確定稅收籌劃方案,并上報集團財務管理部門。
二、成立稅收籌劃小組,由總經理、分管副總、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人員等組成。
三、項目開發是納稅籌劃的重點,項目稅收籌劃應從項目策劃開始,統籌考慮項目開發方式、合同簽訂、款項支付、銷售方式等進行全方位整體籌劃,并形成稅務籌劃報告。
四、項目開始運作后分年或分期制訂納稅計劃,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五、稅收籌劃和當年納稅計劃通過后,由總經理辦公會委托財務及相關部門執行。
5、第五章 財務人員報告制度
第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報告原則
一、公司財務人員應按公司規定上報單位各類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管理報表報告。
二、對報告期內發生的重大或異常財務事項,應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董事會、集團總裁和財務管理中心并提出解決方案。
第二條 公司財務人員報告事項
一、各類財務會計報表、統計報表、預算執行情況表、報表附注及相關文字說明和分析材料。
二、發生的大額現金長款、業務差錯、透支、以各種方式提供的融資和擔保、向銀行貸款、對外投資及其它重大事件。
三、未經授權的向公司以外的單位和賬戶進行的資金劃撥。
四、未經批準的長期資產購置(如:固定資產)和超出計劃的費用與成本支出。
五、專項福利與費用支出。
六、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七、財務會計稅收自查工作報告和外部檢查結論。
八、公司財務制度實施細則、內部控制管理辦法及其它各種補充規定。
九、審計報告。
十、成本控制分析報告。
十一、財務分析。
十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6、第六章 工資薪酬管理
第一條 工資審批
一、工資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月度工資的發放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年終獎金的發放報集團公司審批。未經審批的工資、獎金財務部門不得發放。
第二條 工資復核
工資獎金發放前,財務管理中心應對行政管理中心編制的工資、獎金發放表進行復核。
第三條 所得稅扣除
一、行政管理中心編制工資、獎金發放表。
二、財務管理中心應配合行政管理中心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扣除和員工往來款項的扣除。
第四條 員工離職
一、員工離職時,行政管理中心應通知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查明是否有借支款項等應扣款項。
二、如有借支款項等應扣款項,由行政管理中心在其離職時從應發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工資、獎金的發放形式
一、工資、獎金的發放,采取銀行代發工資形式,如采用現金發放的形式,如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工資獎金的發放
一、員工工資一般于每月15日前發放上個月工資,年終獎金于春節放假前發放。
二、行政管理中心于工資、獎金發放前1天應將審批的工資單、獎金發放明細表交財務管理中心。
三、工資、獎金發放推遲,由財務管理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7、第七章 罰則
第一條 未遵守會計制度
財務人員未按照國家相關會計
制度和準則及公司規定及時編制會計報告,或者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出現重大錯誤,處責任人500元/次的罰款。
第二條 未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一、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或者在未召開股東會的情況下進行利潤分配的,追繳所分配的利潤,并處責任人 2000元/次的罰款;
二、財務人員明知該利潤分配行為違規仍然進行賬務處理的,處責任人1000/次的罰款。
三、擅自編制會計報告及未經批準對外提供會計報告的,處責任人1000/次的罰款。
第三條 未積極對納稅事項進行合理籌劃
未積極對納稅事項進行合理籌劃,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處責任人500元/次的罰款。
第四條 未及時上報上述重大事項
財務人員未及時上報上述重大事項,處責任人100元/次的罰款。
第12篇 某房地產公司銷售管理部賞罰制度
房地產公司銷售管理部賞罰制度
(罰)
1、項目銷售經理對案場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給于一次嚴重警告,并扣除1/5工資以示懲罰。
2、項目銷售經理由于工作大意造成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職位降為銷售主管,一切權利、待遇、責任按銷售主管來執行;情節嚴重者視具體情況處理。
3、項目銷售經理不以身作則,造成案場秩序混亂,管理松散者,一經發現給于嚴重警告或者罰款,罰款數額根據性質嚴重程度定奪。
(賞)
1、項目銷售經理帶領銷售團隊,提前或者預期完成銷售管理部制定的銷售指標,銷售管理部按其實際情況上報總經辦,給于項目銷售經理一定資金做為優秀領導獎。
2、連續三次銷售額位居榜首的銷售部,銷售管理部會根據情況給其項目經理或者所在銷售部門重大經濟獎勵。
3、項目銷售經理在項目管理、項目操作全部環節當中管理嚴謹、構思獨特、為人謙和且深受本部門職員、購房顧客、公司同事贊揚者,銷售管理部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于本人一定的物質或經濟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