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制造公司考勤制度
某制造公司考勤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正常進行,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考勤歸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
2、公司實行8小時工作制(用餐、更衣時間除外),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間由公司公布。輪班員工按輪班時間執行。
3、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上班準備。
4、公司實行考勤表考勤。員工上班時,由部門經理指定人員打考勤表。每月25日部門經理將本月考勤表(有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匯總到人力資源部。
5、上班時間不準溜班、竄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員工不考勤者,按曠工處理。
7、員工上班遲到早退1次15分鐘以內扣罰工資10元,當月1月內三次,取消獎金;遲到早退1次16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處。
8、員工請假(含病事假、婚喪假和產假)1天以上應具書面申請。3天以內(含3天)由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分管總經理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后方能離崗,并將假條送人力資源部存檔。
9、員工請假后,部門經理應在請假者的考勤表上標明時間和請假類別。
10、員工假滿回公司后即時向審批負責人銷假。
11、請假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和不履行銷假手續者,均按曠工處理。
12、員工考勤表上記錄的出勤情況,作為部門每月核發其獎金的依據之一。
13、考勤表不得自私藏匿、涂改和損毀,否則一經查實,公司將立即對責任人予以解聘。
14、輪班和夜班工種上下班時間由部門安排,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篇 制造公司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g公司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交接班提前15分鐘;
2.上崗前穿好工作服,崗位操作過程所需的勞保用品準備齊全;
3.嚴禁酒后上崗,工作期間嚴禁追逐、打鬧,禁止脫崗,輪換用餐,禁止空崗現象發生,在崗人員禁止爬、躺及睡崗,禁止干私活;
4.上崗班組人員為一個團體,要團結協作,聽從組長工作安排,堅決禁止崗位吵架甚至打架事件發生,如有發生而影響生產,除經濟處罰外,著重考慮辭退;
5.禁煙區內堅決杜絕吸煙;
6.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穿戴好所需勞保用品,防止化學灼傷、燙傷等;
7.精操細作,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仔細觀察操作過程中的現象,防止沖料、超溫、超壓等意外情況發生;
8.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或值班人員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后,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9.每班次至少半小時巡回檢查一次,檢查的內容包括:工藝溫度、壓力、現象、設備運轉、管路、液位等一切與生產相關內容,發現異常及時處理,若班組不能處理及時向車間主任或值班人員報告;
10.每班次巡回檢查設備潤滑狀況,發現潤滑劑缺少時,加足到要求量;
11.車間所用工量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時歸位,按制定地點放好;
12.隨時保持車間環境衛生,跑、冒、滴、漏及時處理;
13.嚴格交接班制度,仔細交接生產工藝、設備運行、原材物料、工量器具及現場衛生
14如實做好車間生產記錄,(班長負責本班的巡回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負責對本班人員進行督促、抽查和全面檢查。)
15.非本公司人員未經公司領導允許,禁止進入車間現場。
第3篇 某核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類危險性作業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行業標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及《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評分細則》、《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各單位。
2.在公司管轄范圍內從事危險性作業的外委施工單位、承包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方。
第三條 定義
1.危險作業指在生產或施工區域內進行的起重吊裝、有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特殊物項運輸、惡劣天氣時室外作業、危險區域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工業管道抽堵盲板作業、交叉作業、動土作業、射線探傷、高溫作業、腳手架搭設、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險區域的危險作業等作業項目。
2. 動土作業: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內進行的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有可能影響地下設備、管道、電纜及臨近裝置、建(構)筑物安全的作業。
3. 斷路作業:生產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或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4.特殊物項運輸:指公司承擔的車貨總長度大于14米或寬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質量在20噸以上的大件進行的廠外運輸;廠內單次利用廠內機動車輛運輸5個以上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廠區內部各種車輛的超速行駛;其他情況特殊的廠內運輸。
5.惡劣天氣室外作業:超過六級以上的臺風、暴風雷雨、暴雪、大霧、室外氣溫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業(吊裝不允許進行)。
6.射線探傷:指在室外、生產車間或安裝現場用手提式或移動式γ射線探傷機、x射線機進行探傷的作業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裝置進行的放射性作業。
7.高溫作業: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當室外實際出現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時,其工作地點氣溫高于室外氣溫2℃或2℃以上的作業。
8.腳手架搭設: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吊籃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9.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指作業空間小、施工難度大、常規工機具難以使用、操作人員活動范圍受限且要求質量較高的部位進行的焊接、打磨作業。
10.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第四條 職責
1.質量安全部
1.1 編制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2 按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根據公司實際界定危險作業的范圍;
1.3 監督危險作業許可制度的執行,對不遵守許可制度的單位進行督導,開具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hse績效考核。
技術中心
2.1 特殊危險作業開工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2.2 組織作業單位有關人員對危險作業進行技術磋商,確定安全可靠的風險預防措施;
2.3 危險作業前組織或參與方案或安全技術交底。
2.4 對危險作業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5 必要時會簽危險作業許可證。
3.各部門、相關方
3.1 認真學習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業管理制度;
3.2? 對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特殊危險性作業向技術部門提出申請,提出具體要求。
3.3 認真履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對在本區域內進行的危險作業進行監督、檢查,會簽作業許可證。
3.4 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對接口相關方的危險許可的監督管理。
4.審批人員的職責
4.1對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進行審查。
4.2檢查并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4.3督促相關人員履行其職責。
5.專兼職hse管理人員的職責
5.1提出并督促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5.2 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5.3 加強對作業現場的檢查與指導。
6.監護人或的職責
6.1監督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2 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3 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
6.4 在發生危險時采取救援措施。
6.5 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和清理。
7.作業人員的職責
7.1 嚴格執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
7.2 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3 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內容
第四條 一般規定
從事危險作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履行作業許可審批手續。
第五條 幾種危險作業管理的內容
1.危險動火作業(簡稱動火作業)
1.1 定義
1.1.1 危險動火作業指在公司危險范圍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主要指在各種高壓管道、空壓站、乙炔匯流排間、涂裝車間、配電室、變壓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天然氣站、ihp車間、辦公樓、檔案室或具有其他較大危險因素場所的動火作業。動火作業按動火危險程度分為特殊動火、一般動火二級。特殊動火需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
1.1.2? 特殊動火
凡屬下列情況的動火均為特殊動火:
①高處交叉動火作業;
②有限空間內動火;
③乙炔匯流排間、油庫、油漆庫、液氧站、天然氣站、檔案室、倉庫、涂裝車間、ihp車間、各辦公場所、計算機機房、保存有重要物資等危險較大或造成重大損失區域的動火作業;
④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裝置、容器、輸送管道、儲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⑤帶壓不置換的動火作業;
⑥節假日、夜間等特殊時期進行的動火作業;
⑦冬春季枯草季節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圍內進行的動火作業或風力較大、作業中有可能引燃周圍易燃物品的室外動火作業。
⑧其他情況下公司認為需規范的動火作業。
1.2? 進入有限空間動火作業,必須同時遵守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高處作業動火,必須同時遵守高處作業安全管理的要求。
1.3? 動火作業過程中,如果作業條件發生異常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動火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符合作業條件恢復動火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第4篇 山東核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類危險性作業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行業標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及《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評分細則》、《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各單位。
2.在公司管轄范圍內從事危險性作業的外委施工單位、承包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方。
第三條定義
1.危險作業指在生產或施工區域內進行的起重吊裝、有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特殊物項運輸、惡劣天氣時室外作業、危險區域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工業管道抽堵盲板作業、交叉作業、動土作業、射線探傷、高溫作業、腳手架搭設、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險區域的危險作業等作業項目。
2. 動土作業: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內進行的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有可能影響地下設備、管道、電纜及臨近裝置、建(構)筑物安全的作業。
3. 斷路作業:生產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或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4.特殊物項運輸:指公司承擔的車貨總長度大于14米或寬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質量在20噸以上的大件進行的廠外運輸;廠內單次利用廠內機動車輛運輸5個以上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廠區內部各種車輛的超速行駛;其他情況特殊的廠內運輸。
5.惡劣天氣室外作業:超過六級以上的臺風、暴風雷雨、暴雪、大霧、室外氣溫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業(吊裝不允許進行)。
6.射線探傷:指在室外、生產車間或安裝現場用手提式或移動式γ射線探傷機、x射線機進行探傷的作業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裝置進行的放射性作業。
7.高溫作業: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當室外實際出現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時,其工作地點氣溫高于室外氣溫2℃或2℃以上的作業。
8.腳手架搭設: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吊籃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9.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指作業空間小、施工難度大、常規工機具難以使用、操作人員活動范圍受限且要求質量較高的部位進行的焊接、打磨作業。
10.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第四條 職責
1.質量安全部
1.1 編制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2 按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根據公司實際界定危險作業的范圍;
1.3 監督危險作業許可制度的執行,對不遵守許可制度的單位進行督導,開具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hse績效考核。
2.技術中心
2.1 特殊危險作業開工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2.2 組織作業單位有關人員對危險作業進行技術磋商,確定安全可靠的風險預防措施;
2.3 危險作業前組織或參與方案或安全技術交底。
2.4 對危險作業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5 必要時會簽危險作業許可證。
3.各部門、相關方
3.1 認真學習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業管理制度;
3.2?對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特殊危險性作業向技術部門提出申請,提出具體要求。
3.3 認真履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對在本區域內進行的危險作業進行監督、檢查,會簽作業許可證。
3.4 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對接口相關方的危險許可的監督管理。
4.審批人員的職責
4.1對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進行審查。
4.2檢查并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4.3督促相關人員履行其職責。
5.專兼職hse管理人員的職責
5.1提出并督促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5.2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5.3加強對作業現場的檢查與指導。
6.監護人或的職責
6.1監督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2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3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
6.4在發生危險時采取救援措施。
6.5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和清理。
7.作業人員的職責
7.1嚴格執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
7.2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3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內容
第四條 一般規定
從事危險作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履行作業許可審批手續。
第五條 幾種危險作業管理的內容
1.危險動火作業(簡稱動火作業)
1.1定義
1.1.1危險動火作業指在公司危險范圍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主要指在各種高壓管道、空壓站、乙炔匯流排間、涂裝車間、配電室、變壓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天然氣站、ihp車間、辦公樓、檔案室或具有其他較大危險因素場所的動火作業。動火作業按動火危險程度分為特殊動火、一般動火二級。特殊動火需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
1.1.2?特殊動火
凡屬下列情況的動火均為特殊動火:
①高處交叉動火作業;
②有限空間內動火;
③乙炔匯流排間、油庫、油漆庫、液氧站、天然氣站、檔案室、倉庫、涂裝車間、ihp車間、各辦公場所、計算機機房、保存有重要物資等危險較大或造成重大損失區域的動火作業;
④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裝置、容器、輸送管道、儲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⑤帶壓不置換的動火作業;
⑥節假日、夜間等特殊時期進行的動火作業;
⑦冬春季枯草季節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圍內進行的動火作業或風力較大、作業中有可能引燃周圍易燃物品的室外動火作業。
⑧其他情況下公司認為需規范的動火作業。
1.2?進入有限空間動火作業,必須同時遵守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高處作業動火,必須同時遵守高處作業安全管理的要求。
1.3?動火作業過程中,如果作業條件發生異常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動火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符合作業條件恢復動火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1.定義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指進入設備、容器、管道、儲罐、地溝、鍋爐、地井、煙道、專用貯料池等進行檢驗、檢測、維修、養護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間作業。如進入結構模塊、設備模塊等空間較小、通風不良、氧氣含量不足、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區域,涂裝車間的有限空間和通風不良處所、存在密度比空氣大的有機溶劑蒸氣
積聚的低凹場地結構(如地溝、地坑等),以及防火間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構造等。
2.2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填寫危險作業許可證,要進入的設備與生產系統必須可靠隔斷(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關閉閥門、加水封等辦法代替)。并清洗、置換。作業單位要做好嚴密的組織安排,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由設備所屬單位對進入設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確保清洗置換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測,保證有限空間氧含量在19.5%--23%范圍內,有害氣體成分在國家允許范圍之內。作業中應對有限空間內氣體連續監測。容器、設備內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休息。
2.4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動工具,必需使用時,要按相關規定制定安全措施,電動工具外殼要可靠接地、導線絕緣良好,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使用者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2.5 有限空間作業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換氣通道,通風不良時,要強制通風。禁止用氧氣吹風。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安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戴空氣呼吸器。
2.6.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設作業監護人,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
2.7 有限空間內作業,照明電源必須是36v以下的安全電壓,如在潮濕場所內或煤氣設備內作業,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12v。容器內照明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2.8. 在設備內作業結束時,須認真檢查,確認設備內無人、無工器具等,方可撤離。
3危險高處作業(簡稱高處作業)
3.1定義
高處作業:指在距離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發生墜落事故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1? 高處作業的分類
3.1.1 特殊高處作業
(1)在陣風風力為6級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
(2 )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
(3) 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
(4 )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
(6 )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
(7 )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
3.1.2?一般高處作業
(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進行的高處作業。
(2) 在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
(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
(4 )在無平臺、無護欄的塔、釜、爐、罐設備模塊、結構模塊等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的高處作業。
(5) 在塔、釜、爐、罐、設備模塊、結構模塊等容器、設備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3.2? 高處作業的管理規定
3.2.1 原則上不批準進行特殊高處作業。如遇緊急情況必須處理時,須將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到位后方可進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3.2.2 高處作業前,作業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報危險作業許可證,審批人員應到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批準。
3.2.3 高處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和勞動紀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3.2.4 高處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扎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
3.2.5 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對高空作業人員的作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3.2.6 作業開始前,作業人員必須檢查作業場所欄桿、扶手、跳板、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則,不準進行作業。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2.7 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往下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傷人。
3.2.8 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高空作業現場必須設立圍欄或其他明顯安全界標,無關人員不準在作業點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業和架空電力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3.2.9 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暢通,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5篇 f制造公司員工紀律與獎懲制度
制造公司員工紀律與獎懲制度
一、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說明原因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離廠通知單》,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管理部簽發的《離廠通知單》辦理移交手續。
二、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三、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維修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班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班長、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四、獎勵與懲罰
1、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
2、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3、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4、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罰款、辭退三種。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200元;一季度內警告3次以上罰款并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0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打卡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9)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0)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1)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2)在禁煙區吸煙的;
(13)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5)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6)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7)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8)上班期間上網打游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5、員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經查證屬實,通告罰款100至500元,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打游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5)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罰款500至2000元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移交國家行政機關: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工作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5)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6)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7、因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等值賠償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8、因員工個人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的人,由個人負責全部責任,不追究主管領導責任。如因部門負責人管理不嚴、工作失職,指揮失誤主管理部門領導要負相關連帶責任,并處一定罰款,罰款金額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6篇 房屋制造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房屋制造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公司加工廠所有人員。
目 的:加強質量認證工作,規范企業生產管理。
為保證企業生產有計劃、有秩序,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公司就加工廠管理若干問題決定如下:
一、公司對加工廠實行廠長負責制和經營承包責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負責選聘廠長,加工廠的員工一律由廠長選聘;廠長的工資將與產量、成本、質量掛鉤。
二、加工廠定員定編
1、廠長1人;生產技術部長1人;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1人,庫管1人,炊事員1人。
2、車間主任1人;機臺刨裁組6人,打齒指接組6人,劃線銑口組8人,高頻膠合組6人,防腐油漆組2人,檢驗包裝組3人,車輛機械組3人(福田小貨車司機1人,叉車司機1人,機械電工1人)。總計:40人。
三、加工廠管理人員職責分工
1、廠長:主持加工廠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加工廠管理體系,不斷改進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推進質量認證工作,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2、生產技術部長:負責生產訂單的分解、跟蹤、生產進度統計;原輔材料預算;技術指導;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驗收。
3、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原輔材料的采購申報、督辦;生產備用金的管理;庫房管理;全廠的安全消防;食堂和宿舍管理;食品和公共衛生管理。
4、車間主任:負責車間的生產安排、調度;現場管理;機械設備管理;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生產任務分解流程:公司運營部(設計室)下生產通知單(含效果圖、俯視圖、側視圖、結構圖)給廠長;廠長審核后給生產技術部長;生產技術部長分解給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安排給各組長。生產技術部長要每天跟蹤生產進度,做好生產統計工作,特別要及時辦理成品出庫手續。
五、原輔材料、電氣線路材料采購申報流程:生產技術部長依據結構施工圖和建筑施工圖,電工依據電氣施工圖,分別做出原材料和電氣線路用料預算,報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篩檢出庫存,填寫材料申購單,廠長審核簽字確認后,由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提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負責督辦相應的采購事項。
六、產品質量檢驗工作分工:
1、廠 長:隨時抽檢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驗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
2、生產技術部長:在首件產品下料、成型時和包裝前,及時通知廠長一同進行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返回上道工序。每天深入車間,隨時提供技術指導。
3、車間主任:跟班作業,隨時檢查各道工序作業質量和產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生產組長:在接收上道工序產品時,認真進行品質檢驗,將不合格產品返回上道工序,有異議的及時報告生產技術部長和廠長。
5、檢驗包裝組長在產品組裝件包裝前,要認真檢查數量和質量,發現異常及時通知生產技術部長和廠長。
七、生產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負責,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驗收”的原則。否則,產品檢驗時發現不合格產品,只能由當時所在的工序責任人承擔責任。
八、加工廠員工要嚴守消防安全規定,水電氣要落實專人開關。每年更換滅火器前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如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員工無違章操作行為的,由公司承擔費用;屬于員工違章操作造成的,由責任人與公司按比例分擔費用。
九、每天晚飯后,由廠長召集生產技術部長、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車間主任開生產碰頭會,總結當天工作,安排第二天生產任務。遇特殊情況時,廠長可隨時召集工作會議,接到通知的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
十、因個人原因造成生產進度滯后或質量問題,導致公司經濟受到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一、公司為加工廠配備福田小貨車京p.p3b80一輛,作為生產用車,要指定專人駕駛,由人力資源和后勤保障部長掌管車鑰匙,并做好車輛使用記錄;公司為廠長配備工作用車豐田凱美瑞京q.n8780一輛,由廠長自行保管車鑰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借給他人使用。兩輛生產用車的年檢、保養、維修均由加工廠自行辦理。叉車鑰匙由叉車司機自行掌管,司機有事不在車間時,叉車鑰匙交由車間主任掌管。
十二、公司為加工廠撥付生產備用金5000元,由加工廠人力資源和后勤部長掌管,余額不足時及時到公司財務部核銷已發生的費用。
十三、生產工人工資標準為:技工150-200元/天;普工120-150元/天。不脫產生產管理人員的崗位津貼標準為:副組長10元/天;組長20元/天;車間主任30元/天。公司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工人技能等級評定,根據評定結果調整工資。
十四、考勤與休假:1、加工廠工作時間為:冬季7:00--11:30,13:00--17:30;夏季7:00--11:30,13:30--18:00。2、加工廠員工每月4天公休,當年公休不足時,年底一次性補休。3、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時長,按本人月薪折算的時長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減;4、遲到、早退滿30分鐘按曠工處理,按本人累計時長工資的3倍扣減;5、遲到、曠工人員當日想繼續上班的,工作確實需要人手的,由部門主管酌情交辦工作;工作不需要人手的,不予安排當日工作,不產生當日或半日工資。
十五、公司給加工廠員工按10元/人、天的標準免費提供三餐,食堂要保證午餐和晚餐兩個菜,并盡量做到飯菜多樣化。炊事員要辦理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滿一年由公司核銷辦證費用。
十六、加工廠員工入職7天后發放工作服,工作不滿一年離職的按工作服采購價格的50%收取費用。
十七、員工為加工廠獻計獻策被采納,按為加工廠節約成本或創造經濟價值的10%一次性給予現金獎勵。
十八、加工廠員工在廠區發生打架事件,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其他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在廠區罵架的,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其他當事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在廠區抽煙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十九、加工廠辦公室人員要主動搞好辦公室衛生,并做到物品擺放有序。
二十、為確保工作指令暢通,使加工廠的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將加大經濟處罰力度。
二十一、因簽字手續不全造成經濟責任不清時,由未履行簽字手續者,承擔全部責任。
二十二、此前發布的文件條款與本決定相抵觸的,以本決定為準。
二十三、本決定由生產總監負責解釋。
二十四、本決定由公司企管辦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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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機械制造類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上班必須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和勞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護鏡。以防有鐵屑濺到,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嚴禁違規作業,違章指揮,盲目蠻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工作空閑期間不亂串崗位,不閑談,不玩手機,以防發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隱患。
3、上班要精神飽滿,嚴禁睡崗和打瞌睡,下級要服從上級,服從安排,聽從調動。
4、切實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詳細交接記錄。當班時應做好生產詳細記錄,接班人不到不允許離崗,應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們對本部門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使用、管理負責。
6、設備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崗操作。
7、發生設備事故,部門負責人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發生事故的操作者及當事人必須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作記錄并報本部門負責人。
8、設備發生故障,操作工和相關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8篇 機械制造公司安全隱患排查責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隱患排查責任
1、實行班組自行查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進行整改。
2、車間(分廠)黨、政領導對班組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3、車間(分廠)專(兼)職安全員、技術員負責日常現場安全監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下發整改通知單,由車間(分廠)領導落實整改時間及負責人。
4、安監科全體人員每天對生產單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5、公司領導工作日對生產單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安監科人員負責到生產調度室查閱記錄,對相關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6、公司領導夜間10時以后對包括乙炔車間在內的重點部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第二天安監科人員到保衛科查閱記錄,對相關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二、安全隱患排查責任追究
1、生產單位黨、政領導及專(兼)職安監員、技術員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班組不按時整改,每件次罰班長10--50元。
2、安監科下發整改通知后,責任單位不按時落實的,每件次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50元。
3、公司領導安全巡查查出的安全隱患,安監科不能在24小時之內采取措施落實或下發整改通知的,每件次罰安監科10--50元。
第9篇 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對于機械設備制造公司,在對于員工的管理,對于日常工作的操作流程等有哪些具體的規章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詳細的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條為了實現生產現場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學化,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保證生產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生產現場和輔助生產現場的定置管理。
第三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集中決策,分級管理”的模式。
第四條綜合科是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五條綜合科應制定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實施細則,并在確定專(兼)職定置管理人員的前提下,組織做好下述工作。
1、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設計及規劃編制。
2、繪制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定置圖,設計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標示牌及定置管理經濟責任考核制度,并對各車間、班組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六條各車間及所屬班組,應按照生產現場定置管理規定
和定置圖及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組織做好各類物品的定置擺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具體任務是:
1、研究生產現場“人、物、場所”三者的相互關系。
2、根據三者結合的狀態,合理規劃場所,調整和規定物品
擺放方法和形式,并落實到規定區域。
3、制定保證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貫徹執行的經濟責任考核制度,規范員工行為,逐步使生產現場定置管理達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學化,以及安全文明生產,降低各類物耗,提高生產效率的目的。
第八條人與物結合的三種狀態:
1、a狀態,是指人與物緊密聯系的狀態。即人與物經常接觸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產品零、部件、正在裝配的零、部件、經常使用的量具、輔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b狀態,是指人與物處于待聯系狀態,如:本月作業計劃內的毛坯、加工周轉的產品、待向裝配工序投送的由生產單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經常使用的工具、輔具、機床附件、胎具、周轉零件用的運輸工具、吊裝用的繩索等物品。
3、c狀態,是指人與物失去聯系的狀態,即長期不用且與生
產現場工作無關的物品,如:廢品、料頭、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條應經常開展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五項活動”,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保持。堅持做到保持a狀態,改善b狀態、清除c狀態。
第十條各車間生產現場的所有物品,一律實行統一規劃
的區域性定置擺放,即各區域和通道之間均應依據各單位繪制的定置圖用白線或可識別方式區分。對于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將其放置于有圍欄的地方。
第十一條各類定置區域,均應根據所擺放物品的種類及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區域分類用的大小、高低、顏色統一的定置標牌。
1、a類物品區域應為藍底紅字;b類物品區域為藍底白字;c類物品區域為藍底黃字。
2、所有標示牌,均應制做成1.2米高,并在標示牌上標明毛坯、半成品、成品、附件等各類物品的類別、名稱及管理人員的姓名。并放置于不會防礙生產作業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條各單位生產現場,只允許計劃內的物品進入,并整齊地放置于定置區域內。
第十三條對于等待設計圖紙、工藝文件、檢驗檢查、返修等原因未加工的物品,均應在預先指定的區域擺放,并標有信息
標示牌。
第十四條所有物品特別是加工后的物品,必須正確使用工位器具,避免磕碰劃傷,并做到搬運方便。
第十五條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易污染環境的物品,均應實行嚴密特別的定置管理,并符合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
防火、防爆、防污染環境和治安等法規條例的規定。
第十六條所有已明確定置擺放某類物品的區域內,一律不允許擺放或混放超出規定的其他物品。
1、符合本區域規定擺放的物品,應做到:所有特大件(含定置區域難以擺放的物品)的放置,應做到合理并有明顯的標志。
2、所有中小型零件應放入規定的工位器具內,并在物品上按規定掛上標牌或書寫標記。做到有物必有區,有區必有牌,有牌必有分類,并按定置圖、按類存放,保持“賬、圖、物”一致。
第十七條各單位的所有工具箱,均應統一造冊登記、編號,統籌規劃定置擺放區域及方式,不允許出現“莊院式”違章擺放形式,禁止擠占生產作業面積。所有工具箱均應設計有定置圖,并按定置圖明確的方式和內容擺放所有物品,即做到當班使用的圖紙、工藝技術文件、常用的工具、刃具、量具等唾手可取,生產和生活用品分別擺放于不同的地方。
第十八條綜合科應按照《定置圖內容與要求》(見附件)
的規定繪制定置圖,并懸掛于生產作業現場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條綜合科應按季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工部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提出考核意見。在公司內進行通報的同時,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兌現。
第二十條各車間應責成專(兼)職定置管理人員,每周對各班組的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于檢查出的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整改和考核處罰意見書,并在本車間的工資分配中兌現。
第二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職能部門或各工部,均應根據本公司或各車間的經濟責任考核制度提出考核處罰意見,通過規定的工資審批渠道分別在公司經濟責任制或各車間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兌現。
1、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清理或毛坯、零件亂擺放的;
2、生產作業場所和工作現場(包括辦公室等工作場所),未做到“四無”(無紙屑、無煙頭、無雜物、無垃圾)要求,造成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臟、亂、差”的;
3、將自行車、摩托車騎入或存放在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
所,或未按規定擺放的;
4、易燃、易爆區域無明顯標志,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在易燃、易爆區域吸煙、點火,或在生產作業現場流動吸煙
或邊操作邊吸煙的;
5、非工作需要多占用工具箱(更衣柜),以及工具箱嚴重破損未按要求清理或修復,并存在“莊院式”現象的;
6、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劃分定置區域,無明顯標記或在定置區亂擺、亂放、亂倒、堵塞通道的;
7、生產作業區域或工作場所,金屬廢料箱與垃圾箱無明顯標記,且金屬料與垃圾混放在一齊的;
8、設備未做到“三定”(定人或定機長、定機、定期維護保養)要求,或設備長期帶“病”運行且未及時檢修的。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執行。
附件:定置圖內容與要求
附件:定置圖內容與要求
1、定置圖應按比例標出車間、班組的自然狀態,設備設置位置,通道及已定置物品的劃定區域。
2、定置圖中的區域劃分應明確,對于不適于固定位置的大件及其他物品,可規定若干個自由位置區域,但定置圖中應當注明,不得出現死角。
3、俯視方法繪制的定置圖中,設備一律用虛線,按大小形狀(俯視)繪制,定置物品一律用實線繪制,定置區域用雙點線劃線繪制。
4、定置圖說明欄內應注明各類圖形或代號的含義,以及作業區、機床、倉庫或料架、柜、工具箱及a、b、c各類區域的個數等。
5、定置圖幅面應為零號藍圖,庫房、辦公室、消防設施及輔助設施、道路等均應標注明確,并明確各區域的責任部門及責任者個人。
6、定置圖中,應有設計、審核、批準人的簽名及日期。
第10篇 某門業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節 安全管理組織模式
為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措施,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企業日常管理軌道,根據《福建省企、事業單位保衛工作責任條 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特制訂福盛公司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條 例如下:
第一條 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工作由專門組織機構----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衛領班等人組成。公司門衛組織的行政、人事歸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門衛負責安全保衛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 行政部應將員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衛培訓工作制度化。做到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安全保衛知識、技能、技巧培訓,并定期不定期組織在崗員工的安全保衛培訓工作。
第四條 行政部及公司門衛應完善各類事故和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尤其對具有政治性、傾向性、牽動性、苗頭性事件應及時采取積極措施作好疏導緩解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萌芽當中,確保實現無不安定事端,無政治事件,無破壞性案件,無職工犯罪發生。
第五條 公司行政部應建立外來人口管理制度。嚴格做到不招用證件不全的外來人員,對單位內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數清,租住人員情況明,并與租戶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明確安全保衛工作責任。
第六條 企業大門出入口、財務室、倉庫、職工宿舍等安全保衛重要場所,應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舉,要落實門衛、來訪、值班、巡邏等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要害部位技術防范設施覆蓋率達100%。
第七條 行政部及門衛必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預案,并100%配備專(兼)職防火安全員,必須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隱患整改率達95%,重大火險隱患整改率達100%,實現無三合一隱患,消防建檔達100%,對于一時難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確保無火災事故發生。
第八條 公司行政部及門衛應按時完成政府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積極參加創建安全文明單位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活動。
第九條 公司與各部門室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時應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年終的整體考核指標中,確實建立起'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并把各項安全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作為各部門室負責人年度工作計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節 門衛管理辦法
第一條 門衛機構的設置
一、門衛實行領班負責制,領班負責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門衛隊伍的訓練管理、下達崗位命令、檢查督促門衛人員執勤、處置突發事件等。
二、門衛的服務范圍
(一)提供門衛、守護、內部巡邏。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對規定的目標和范圍進行守護和巡邏。
(二)為開業、展覽、文體活動等提供安全服務。其任務是維護這些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種案件和事故發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確保這些場所的人、財、物的安全和各項活動有秩序地進行。
(三)為企業押送現金、貴重物資。其任務是派門衛人員為各企業護送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資等物品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丟失、損壞及其他事項。
(四)為領導提供安全服務。根據需要派員為其擔任護衛。
(五)為企業承擔安全技術防范設備的設計、安裝、維修和咨詢。
(六)為企業配置各種安全技術防范設備和器材。
第二條 門衛人員的職責權限
一、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一)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履行安全保衛合同。
(二)做好門衛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素質。
(三)加強門衛隊伍的管理與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和戰斗力。
(四)以身作則,發揮表率作用。
(五)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做好協調和配合工作。
(六)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調配人員。
二、門衛人員的權限
(一)按規定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進入責任區。
(二)對出入責任區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規定進行驗證、檢查。
(三)可以佩帶配發的非殺傷性的防衛工具和通訊、報警用具,但不許佩帶槍支、手銬、警繩等警械。
(四)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勸阻,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
(五)對殺人、放火、搶劫、盜竊等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扭送公安、司法機關,但無拘留、關押、審訊的權力。
(六)對發生在責任區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權采取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秩序的措施以及提供情況,協助查處,但無偵查破案的權力。
(七)按合同規定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協助公司制定有關的規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見、建議。
(八)在執行任務過程中,遇有犯罪分子不聽制止,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衛行為。
第三條 門衛人員配備和裝備
一、門衛人員主要來源于復轉軍警和部分在職職工與待業青年,招聘錄用門衛人員除按勞動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之外,還應履行①政審;②目測、面試;③體檢;④考試;⑤錄取;⑥簽訂聘用合同;⑦試用考查。
二、門衛人員招聘錄用基本素質要求:
(一)政治標準:忠于企業,忠于職守,有強烈的主人翁責任感。
(二)心理標準:有上進心,有較強的觀察、記憶、反應、應變能力。
(三)品行標準: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等劣跡。
(四)文化標準:初中以上學歷。
(五)年齡、身體標準:18-30歲之間,相貌端正、身體強健、反應靈敏。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良好的視力,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
四、安全設施與保安裝備配置
(一)門衛人員所需的安全保衛裝備由公司統一規劃調撥,做到配置統一、服裝整齊統一。
(二)安全保衛專門器材設計、安裝、維修由公司統籌安排解決。
第11篇 門業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節 安全管理組織模式
為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措施,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企業日常管理軌道,根據《福建省企、事業單位保衛工作責任條 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特制訂福盛公司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條 例如下:
第一條 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工作由專門組織機構----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衛領班等人組成。公司門衛組織的行政、人事歸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門衛負責安全保衛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 行政部應將員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衛培訓工作制度化。做到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安全保衛知識、技能、技巧培訓,并定期不定期組織在崗員工的安全保衛培訓工作。
第四條 行政部及公司門衛應完善各類事故和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尤其對具有政治性、傾向性、牽動性、苗頭性事件應及時采取積極措施作好疏導緩解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萌芽當中,確保實現無不安定事端,無政治事件,無破壞性案件,無職工犯罪發生。
第五條 公司行政部應建立外來人口管理制度。嚴格做到不招用證件不全的外來人員,對單位內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數清,租住人員情況明,并與租戶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明確安全保衛工作責任。
第六條 企業大門出入口、財務室、倉庫、職工宿舍等安全保衛重要場所,應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舉,要落實門衛、來訪、值班、巡邏等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要害部位技術防范設施覆蓋率達100%。
第七條 行政部及門衛必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預案,并100%配備專(兼)職防火安全員,必須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實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隱患整改率達95%,重大火險隱患整改率達100%,實現無三合一隱患,消防建檔達100%,對于一時難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部門,確保無火災事故發生。
第八條 公司行政部及門衛應按時完成政府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積極參加創建安全文明單位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活動。
第九條 公司與各部門室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時應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年終的整體考核指標中,確實建立起'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的安全管理機制,并把各項安全工作開展、落實情況作為各部門室負責人年度工作計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節 門衛管理辦法
第一條 門衛機構的設置
一、門衛實行領班負責制,領班負責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門衛隊伍的訓練管理、下達崗位命令、檢查督促門衛人員執勤、處置突發事件等。
二、門衛的服務范圍
(一)提供門衛、守護、內部巡邏。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對規定的目標和范圍進行守護和巡邏。
(二)為開業、展覽、文體活動等提供安全服務。其任務是維護這些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種案件和事故發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確保這些場所的人、財、物的安全和各項活動有秩序地進行。
(三)為企業押送現金、貴重物資。其任務是派門衛人員為各企業護送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資等物品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丟失、損壞及其他事項。
(四)為領導提供安全服務。根據需要派員為其擔任護衛。
(五)為企業承擔安全技術防范設備的設計、安裝、維修和咨詢。
(六)為企業配置各種安全技術防范設備和器材。
第二條 門衛人員的職責權限
一、門衛管理人員職責
(一)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履行安全保衛合同。
(二)做好門衛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素質。
(三)加強門衛隊伍的管理與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和戰斗力。
(四)以身作則,發揮表率作用。
(五)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做好協調和配合工作。
(六)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調配人員。
二、門衛人員的權限
(一)按規定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進入責任區。
(二)對出入責任區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規定進行驗證、檢查。
(三)可以佩帶配發的非殺傷性的防衛工具和通訊、報警用具,但不許佩帶槍支、手銬、警繩等警械。
(四)對違法犯罪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勸阻,但無處罰、裁決的權力。
(五)對殺人、放火、搶劫、盜竊等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扭送公安、司法機關,但無拘留、關押、審訊的權力。
(六)對發生在責任區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權采取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秩序的措施以及提供情況,協助查處,但無偵查破案的權力。
(七)按合同規定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協助公司制定有關的規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見、建議。
(八)在執行任務過程中,遇有犯罪分子不聽制止,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衛行為。
第三條 門衛人員配備和裝備
一、門衛人員主要來源于復轉軍警和部分在職職工與待業青年,招聘錄用門衛人員除按勞動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之外,還應履行①政審;②目測、面試;③體檢;④考試;⑤錄取;⑥簽訂聘用合同;⑦試用考查。
二、門衛人員招聘錄用基本素質要求:
(一)政治標準:忠于企業,忠于職守,有強烈的主人翁責任感。
(二)心理標準:有上進心,有較強的觀察、記憶、反應、應變能力。
(三)品行標準: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等劣跡。
(四)文化標準:初中以上學歷。
(五)年齡、身體標準:18-30歲之間,相貌端正、身體強健、反應靈敏。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良好的視力,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
四、安全設施與保安裝備配置
(一)門衛人員所需的安全保衛裝備由公司統一規劃調撥,做到配置統一、服裝整齊統一。
(二)安全保衛專門器材設計、安裝、維修由公司統籌安排解決。
第12篇 設備制造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設備制造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干部及機關工作人員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強化企業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內容1、遲到:未按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者。
2、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脫崗、串崗者。
4、曠工:未經批準不到崗或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者。曠工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
(二)考勤辦法公司執行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特殊情況除外)。每天工作時間為:
(1)本年十月一日―次年四月三十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午休時間為1小時。五月一日―十月一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午休時間為2小時。
(2)員工每天須按規定的上班、下班時間打指紋卡,共打卡四次。
二、請假制度
(一)請假內容全體干部員工因故遲到、早退、離崗者以及公務出差、事假、病假、公休(正常休班、探親假、法定節假日等)、婚假、產假等均須請假。需要外出工作者,必須先到辦公室報到,注明請假時限,請假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違反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員工請假、休假分下列五種: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2、病假:因病治療者應出具公司指定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大病住院者,以一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3、有薪假:公司建立員工休假制度,員工每年享受有薪假。
4、婚假:省內十天,省外15天.
5、產假:辦理社會保險的員工生育,產假期限及生育津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未辦理社會保險的員工生育可休產假三個月,生育津貼為300元/月。
6、員工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按受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1-12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工傷醫療期間按月發給工傷津貼。過期仍未痊愈或要求繼續休養者,可依據公司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二)請假批準權限1、各部門人員請假10天(含10天)以上者,須向公司總經理26請假;3天(含3天)至7天者須向各公司經理請假、批準后方可離場;三天以內的須向各部門領導請假。
三、懲戒措施
1、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的作息時間工作,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員工因公務而未能于上班或下班時間打卡,次日必須由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在考勤卡上簽字認可。
2、員工于工作日上班、下班中有一次未打卡考勤的,應寫說明讓負責人簽字,否則示為事假。每月允許有三次忘打卡次數,超過三次以外按每次10元罰款。
3、遲到
(1)員工于工作日內,未辦理任何事假、病假、出差手續,而于所規定的上班時間后到達公司工作的行為被視為遲到。
(2)員工遲到在30分鐘以內,每次扣除人民幣20元,計遲到一次。遲到在30分鐘以上120分鐘以內,按半天事假處理,計事假半天。遲到在120分鐘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計事假一天。每月遲到累計5次者,警告處分一次。
4、早退
(1)員工于工作日內,未辦理任何事假、病假、出差手續,而于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開公司的行為被視作為早退。
(2)員工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次扣除人民幣20元,計早退一次。早退在30分鐘以上120分鐘以內,按半天事假論處,計事假27半天。早退在120分鐘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計事假一天。員工每月早退累計5次者,警告處分一次。
5、員工發生曠工現象,每半天扣發本人當月3天的全額工資,并通報批評。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十天者,予以辭退除名。
6、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員工必須服從主管安排,如員工無特殊正當理由拒絕加班或擅離職守者,以曠工論處。
(1)員工加加班原則上不計加班工資。
(2)加班可等時調休,各部門可根據工作情況調整加班員工的換休時間,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
(3)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換休的,按其全額日工資計加班費。換休時間年內累計,年末清零。
7、出差
(1)員工出差任務和出差天數應由指派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任務提前完成,應立即返回不得滯留。如因公確定無法于核定日期前返回,應列出事實理由,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能報銷差費。
(2)出差前,需根據外出時間及公務事由預借差費,差費標準見相關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填寫出差申請,否則以曠工計。
(3)出差應按照最近線路直赴出差地點,對每日工作和費用支出應有明細記載.
(4)出差返回時,須在三天內報銷差費并向主管提供出差期間的工作日志。具體報銷標準見有關規定。
(5)出差若因個人原因引發的事故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