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會計制度3
公司會計制度(三)
一、總則
1.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核算以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項經營活動。
3.會計核算以公司持續、正常的經營活動為前提。
4.會計核算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5.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6.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7.會計記錄的文字使用中文。
8.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9.會計信息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10.會計核算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11.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
12.會計核算及時進行。
13.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14.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15.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相互配比。
16.會計核算遵循謹慎原則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
17.各項財產物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物價變動時,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調整其賬面價值。
18.會計核算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作為資本性支出。
19.財務報告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單獨反映。
二、資 產
20.資產是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21.資產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2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23.現金及各種存款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記賬。
24.短期投資是指各種能夠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有價證券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賬。當期的有價證券收益,以及有價證券轉讓所取得的收入與賬面成本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短期投資以賬面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25.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待攤費用等。應收及預付款項按實際發生額記賬。應收賬款可以計提壞賬準備金。壞賬準備金在會計報表中作為應收賬款的備抵項目列示。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及時清算、催收,定期與對方對賬核實。經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作為壞賬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待攤費用按受益期分攤,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26.存貨是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存的各種資產,包括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以及各類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各種存貨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核算。各種存貨發出時,使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實際成本。各種存貨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于發生的盤盈、盤虧以及過時、變質、毀損等需要報廢的,及時進行處理,計入當期損益。各種存貨在會計報表中以實際成本列示。
27.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長期投資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一年內到期的長期投資,在流動資產下單列項目反映。
28.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賬。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及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折舊根據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計算。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凈值,在會計報表中分別列示。為購建固定資產或者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改造發生的實際支出,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固定資產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對于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凈值以及報廢清理所發生的凈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9.無形資產是指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記賬;接受投資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約定的價格記賬;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支出數記賬。各種無形資產在受益期內分期平均攤銷,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30.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公司在籌建期內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應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作為開辦費入賬。開辦費在公司開始經營以后的一定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期內平均攤銷。各種遞延資產的未攤銷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
31.其他資產是指除以上各項目以外的資產。
三、負債
32.負債是公司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
33.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34.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貨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各項流動負債按實際發生數額記賬。負債已經發生而數額需要預計確定的,合理預計,待實際數額確定后,進行調整。流動負債的余額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
35.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項等。將于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流動負債下單列項目反映。
四、所有者權益
36.所有者權益是公司投資人對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包括公司投資人對公司的投入資本以及形成的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
37.投入資本是投資者實際投入公司經營活動的各種財產物資。投入資本按實際投資數額入賬。
38.資本公積金包括股
本溢價、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的資產價值等。
39.盈余公積金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盈余公積金按實際提取數記賬。
40.未分配利潤是公司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41.投入資本、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各個項目,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如有未彌補虧損,應作為所有者權益的減項反映。
五、收入
42.收入是公司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43.公司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公司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
44.銷售退回、銷售折讓和銷售折扣,應作為營業收入的抵減項目記賬。
六、費用
45.費用是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
46.直接為提供勞務等發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進價和其他直接費用,直接計入經營成本;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經營成本。
47.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為銷售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進貨費用、銷售費用,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48.本期支付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應由本期負擔的費用,預提計入本期。
49.成本計算一般按月進行。
50.公司按實際發生額核算費用和成本。采用定額成本或者計劃成本方法的,合理計算成本差異,月終編制會計報表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51.公司正確、及時地結轉當期損益。
七、利潤
52.利潤是公司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
53.公司發生虧損,按規定的程序彌補。
54.利潤的構成和利潤分配的各個項目,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
八、財務報告
55.財務報告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56.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
57.損益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及其分配情況的報表。
58.現金流量表是反映在一定會計期間現金收入和支出情況的會計報表。
59.會計報表可以根據需要,采用前后期對比方式編列。采取前后期對比方式編列的,上期的項目分類和內容與本期不一致的,將上期數按本期項目和內容,調整有關數字。
60.會計報表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61.公司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公司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公司控制權的,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2篇 y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3篇 房地產股份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符合會計基礎規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立卷管理辦法
1、會計憑證:每月做好的會計憑證必須在下月5日內進行順號、查對、清點,檢查憑證是否都符合規定,然后按每本50號裝訂成冊,憑證封面標名每月共幾本、每本憑證的編號,再將裝訂成冊的憑證按順序立案存檔,使查找憑證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會計報表:每月做好的會計報表必須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務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再將會計報表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3、會計帳本:每月結帳后,將打印出來的會計帳簿加具封面,裝訂成冊,標明帳戶名稱、順序號、標上標簽,將會計帳簿按年份順序存放,立案歸檔,以便查找。
4、財務文件:財務文件、審計報告等按文件內容進行分類,按立案時間打出文件清單,標上標簽、編上編號,便于查閱。
二、會計檔案調閱管理辦法
借閱檔案必須按正常手續進行,財務部查閱檔案資料,要求當天查閱當天歸放原處;審計人員查閱檔案要有借閱手續;外調檔案,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批準,并付上借閱檔案借據,寫明借調日期、用途、檔案名稱、份數、歸還時間等,方可借出檔案。檔案管理人員要根據借調檔案規定,到期及時催收歸還檔案,確保檔案完整無缺。
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
①原始憑證、記帳憑證保管期限為15年;
②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為3年;
2、會計帳簿:
①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期限為25年;
②明細帳保管期限為15年;
③總帳保管期限為15年;
④輔助帳簿保管期限為15年;
⑤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清理報廢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
①月、季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15年;
②年度會計報表保管期限為永久。
4、其他:
①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限為15年
②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③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為永久
④銀行存款對帳單保管期限為5年
四、會計檔案銷毀
根據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銷毀會計檔案時,到期限的檔案必須列出詳細的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編號、冊數、起止年度、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并有檔案管理人員簽名、財務部主管簽名、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會計檔案銷毀時應由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第4篇 石油銷售公司內部會計稽核制度
石油銷售公司內部會計稽核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供更為準確的會計信息, 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及相關財務會計制度、集團公司、產品經銷公司的要求, 對公司的會計核算等業務活動進行內部稽核檢查 , 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計稽核制度, 在于防止會計核算工作中的差錯和有關人員的舞弊。通過稽核, 對日常會計核算工作中出現的疏忽、錯誤等及時加以糾正或者制止, 以提高會計核算工作的質量。會計稽核是會計工作的重要內容, 也是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資料質量的重要保證。
第二章 工作權限及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必須指定內部會計專職人員擔任稽核崗位,履行稽核職責。
第四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納工作必須經過審核人員事前稽核方能辦理收支。出納人員只能對已經稽核的會計憑證進行事中復核,并辦理有關財務收支手續。
第五條稽核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應當保持知識的不斷更新,不斷加強業務學習。
第六條稽核工作人員的權責:
(一)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應根據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對各項財務收支進行逐筆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及時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二)復核會計憑證。會計憑證的復核應每日隨著經濟業務的發生逐筆進行復核,不能拖拉積壓,貽誤記賬,對其審核的憑證應簽名或蓋章。
(三)復核賬簿。對賬簿復核應規定日期進行抽查,并對抽查日期登入檢查簿。發現錯誤應提出更正意見,責令主管人員更正。
(四)復核會計報表。會計報表的復核應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對報表的合理性、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檢查和審核。
(五)稽核人員針對專項稽查事項,應于稽核事項完畢后,據實出具稽核報告,稽核事項如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應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出具稽核報告。如遇意見不一致,需單獨提出,與核查報告一并提出。
(六)稽核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有權要求相關部門和人員提供與稽核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賬目及有關其他資料。
第七條稽核人員辦理稽核事項時,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三章 會計稽核的辦法
第八條會計稽核采用日常稽核與專項稽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第九條稽核人員在日?;斯ぷ髦?應在被稽核的憑證、報表、資料上簽字。
第十條稽核人員專項稽核后應出具稽查報告,報告中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問題及原因,并記明日期。
(二)詳細情況分析,具體處理整改意見及報告簽署及日期。
第四章 稽核的主要內容
第十一條原始憑證的審核
(一)原始憑證的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者名稱、經辦人簽章、憑證接受者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合法。
(二)原始憑證是否涂改、偽造和變造。
(三)原始憑證記載的數量、金額是否有誤。
(四)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是否有實物驗收證明及入庫單。
(五)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是否附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據(發票)。
(六)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
(七)填制記賬憑證運用科目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
第十二條記賬憑證審核
(一)記賬憑證的內容(包括填制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事項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人員、復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簽字或蓋章)是否齊全。
(二)記賬憑證是否連續編號。
(三)是否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四)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金額與相關原始憑證所載金額是否相符。
(五)會計科目(包括總賬科目和明細賬科目)的運用是否準確,借貸方向是否正確。
(六)記賬憑證記載的內容是否及時登錄于相關的會計賬簿。
第十三條會計賬簿審核
(一)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的設置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制度。
(二)各種賬簿的記錄是否與相關記賬憑證相符。
(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之間勾稽關系是否相符。
(四)各種明細賬是否按時登記,是否每月與總賬賬戶核對相符。
(五)會計賬簿是否有啟用表,啟用表內容填寫是否完整,是否有匯總賬頁和目錄。
(六)賬簿的登記、裝訂、保管、存放地點是否妥善。
第十四條會計報表審核
(一)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格式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制度和公司內部賬表設置制度的要求。
(二)會計報表是否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數字是否真實,計算是否準確,內容是否完整。
(三)會計報表項目之間、會計報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正確。
(四)會計報表附注及其說明是否符合規定,與會計報表是否保持一致。
(五)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是否經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六)對庫存現金進行不定期抽查、盤點。
第十五條會計電算化的審核
(一)審核機制憑證各類代碼的合法性、摘要的規范性、內容的符合性、數據的正確性及錄入的正確性。
(二)審核輸出憑證、賬表內容及數據的正確性與及時性。
(三)稽核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會計憑證和不正確的賬表數據要分析原因,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更正。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審核
(一)各種重要印鑒、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況的檢查。
(二)審核各項資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并與賬面記錄進行核對,確定賬實是否相符,并檢查不符的原因。
(三)根據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結合有關制度、操作規程和辦法,對會計核算中經常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書面報告。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5篇 公司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公司會計工作交接制度(九)
會計工作交接制度是會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為了保證會計工作的連續性,明確責任,使正確的會計工作不受人員調動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一、編制清冊逐項交接
1、已由本人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的會計憑證、未登記的賬目,應由本人完成,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印章。
2、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必須交接清楚,對未了事項須在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余額要與總賬有關明細賬余額核對,核對清楚后,才能交接。
4、有價證券(如債券、國庫券等)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現金要根據現金日記賬余額點校,不得短缺。
5、為明確責任,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6、為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接替人員必須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另立新賬。
7、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應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二、專人負責監交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財務負責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本企業領導負責監交,必要時由主管部門會同監交。
三、臨時工作交接
對于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工作,也應當辦理交接手續。以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和分清工作責任,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須本企業領導批準,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辦理移交手續,委托人對所移交的會計工作和相關資料承擔責任。
四、移交后的責任
移交人對自己經辦且已經移交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脫責任。
第6篇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會計資料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安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根據《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財務資產部、lng站、永平站、榆煉站。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公司財務資產部門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
第五條 公司機關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所有會計檔案的最終歸檔部門。
第三章 會計檔案管理范圍
第六條 會計檔案一般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部分。
(一)會計憑證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主要有財務指標快報及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實行會計電算化單位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由財務資產部門進行保管。
第四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
第七條 每月的會計資料,在次月15日前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第八條 會計年度終了后,應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
(一)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二)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
(三)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第九條 會計憑證的立卷
(一)按月立卷:次月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至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二)憑證裝訂
1. 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和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4)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復核、記賬、制單等)的簽字和印章是否齊全;
(5)按憑證號碼的順序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根據集團裝訂標準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2. 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用“三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三個針眼,實行三眼一線打結,結扣應是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裝訂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1.5厘米,以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3. 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度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第十條 會計賬簿的立卷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賬簿應按年整理立卷?;疽笫?
(一)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二)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三)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四)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五)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六)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
(七)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八)裝訂后,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第十一條 會計報表的裝訂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并按時報送后,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立卷保管。
會計報表裝訂要求:
(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應對其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
(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各種會計報表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會計報表的封底。
第十二條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的立卷
會計核算其他會計核算資料應按時整理立卷,要求如下:
(一)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資料是否齊全;
(二)整理檢查資料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失要查明原因。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十三條 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資產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于次年1月10號前移交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歸檔。移交過程中,需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與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移
交,由財務資產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督移交。移交過程中需填寫《會計檔案移交單》(一式兩份),一份交予財務資產部門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一份交予綜合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保管。
第十四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
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要做好防潮、防霉、防蟲蛀、防盜、防火、防磁等工作,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
第十五條 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單,將全部案卷逐一移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 會計檔案的借閱使用
第十六條 財務資產部門應建立會計檔案清單和借閱登記冊。
第十七條 檔案在財務資產部門保管期間,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須經總會計師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借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不得抽換,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會計師批準。
第十八條 會計檔案移交辦公室后,凡需借閱會計檔案人員需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具體參見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第七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類,具體見附件一。
第二十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十一條 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制度附表一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二十二條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規定不得銷毀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綜合辦公室會同財務資產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需經總會計師、經理審批。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綜合辦公室和財務資產部門共同派專人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會計師、經理。
第二十三條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序號檔案名稱保管期限備注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
二、會計賬簿類
2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3明細賬15年
4總賬15年包括日記總賬
5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持5年
6輔助賬簿15年
三、財務報告類包括各級主管部門的匯總會計報表
7主要財務指標快報3年包括文字分析
8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9年度財務報告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類
10會計移交清冊15年
1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12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
13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
14銀行對賬單5年
15月度現金盤點表5年
第7篇 公司會計集中核算制度
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報帳單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運行工作,加強教育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核算中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制度,依法理財,最大限度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職責
1、協助報帳單位編制預算,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好報賬單位的各項資金,確保報賬單位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2、統一辦理和審核報帳單位的財務收支。辦理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辦理經費的撥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等業務。監督管理報賬單位各項資金的使用,嚴格支出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范財經秩序,防止資金的浪費、挪用和擠占。
3、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統一為報賬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對原始憑證合法性的審核、賬務處理等財會事務。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保證核算操作規范合法達標。
4、統一編制會計報表,為報賬單位和各部門提供財務報告,并提供各種會計服務,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合法、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接受報賬單位對會計事項的查詢和資金核對等。
5、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知悉情況。
6、負責報帳單位收費票據的領取、保管、分發和核銷。為報賬單位保管會計檔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則
1、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理財,認真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會計服務業務中知悉的報帳單位經濟(或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報帳單位示意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予以拒絕。
4、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對報帳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指導、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項工作;
2、組織核算中心人員學習法規制度和業務知識,以及思想教育;
3、負責向主管領導及上級領導報告工作信息;
4、管理報帳單位資金的收取、儲存和使用,調度資金;
5、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6、負責有關財務審批事項,控制資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運作情況,研究報帳單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優化收支結構的政策性建議;
8、完成本局及上級部門布置的工作,協調部門關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會計主管)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具體辦理核算中心的有關行政事務,管理核算中心日常業務工作;
3、負責審核報帳單位收支憑證,以及各項申請、報告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4、負責建立制訂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把關;
5、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
6、督促檢查指導核算中心開展業務工作,確定核算中心會計人員的分工,指導開展業務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信息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核算中心審核員(兼總會計、會計檔案、票據、核算系統管理)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負責審核報帳單位各項收支憑證、委托單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3、負責監督執行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審核;
4、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以及規范計算機和財務軟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據的購買、保管、發放、回收、核銷等工作,負責管理存檔的會計檔案資料,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6、負責計算機錄入會計憑證的審核和帳務結賬工作,以及計算機和財務軟件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運作;
7、檢查指導會計組、出納組開展業務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信息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核算中心會計員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政規章制度,依法行使職權,規范辦理會計業務;
2、負責指導報帳單位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計劃方案,并將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及時匯報,編制各種會計報表、預算報表和決算報表,并對報表的真實性負責;
3、拒絕受理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不規范的原始憑證一律予以退回更正、補充。對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的一切經濟收支,一律不予受理;
4、負責依照法規在計算機上錄入記賬憑證,進行帳簿登記工作,正確按會計制度辦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款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按電算化的管理規定進行工作;
5、會計年度內保管會計檔案資料,負責財務稽核工作;
6、維護財經紀律,監督財務工作的正常運行,對報帳單位的帳務和資產進行核算和監督。認真做好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為報帳單位開展業務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7、為報帳單位提供預算決策,對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8、負責向報帳單位通報財務狀況。接受審計、稅務機關和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檔案資料;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出納員主要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好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任何一切支付,必須以處理完善的憑證為依據。否則,均予以拒絕。
2、登記好銀行日記賬。對未達賬項,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存款賬號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3、登記好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據逐日逐筆登記帳務,并按計算機管理規定操作。按時記帳、結帳交付單據。
4、做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保密工作,確保流動資金的安全,盡可能減少現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單位蒙受損失時,要負賠償責任,遵紀守法,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否則依法追究責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等,按銀行票據管理辦法和財政票據管理規定辦事。
6、出納人員將所有的支出憑證復核,必須是經會計主管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單位負責人簽字和單位公章是否與印鑒卡相符,查清確認真實準確后方能支付。
7、凡經審核后報銷的發票原則上以轉帳支票或網上銀行形式支付,未經審核人員審核的支出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擅自辦理任何形式的支付業務。
8、支付款項必須由領款人在憑證上簽字,支付后加蓋“付訖”章和出納員印章。及時與會計組核對帳款是否相符。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財產核算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避免國家財產的流失,管好、用好公有財產,發揮應有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本辦法所指的財產,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專用設備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為固定資產核算。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2、對單位原有的財產進行清理,登記造冊,落實專人負責。發現盤點損失或盤點盈余財產,應報告單位領導,研究處理。
3、對單位新購買財產,必須由實物驗收人驗收,驗收無誤后進行登記,單位財產要全部登記造冊,由專人保管,建立財產的保管、領用、交還等制度或辦法,對領用財產進行分類登記,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誰歸還。
4、在每年的年底,應由核算中心工作人員會同單位有關人員對財產進行盤點清理,做到實物與帳冊相符。
5、對有人員變動的,要將保管、使用的財產移交,不能出現無人使用、無人管理的財產。
6、使用人員要珍惜愛護國家財產,盡量保證其使用價值的完好,為做好工作提供條件。對造成資產損壞、損失和浪費的,區別情況作出處理,屬于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的,應由責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賠償。
7、大額財產的修繕、更新,須經過單位負責人審批,報核算中心審核。
8、財產的調撥、變賣、報廢必須登記造冊,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報核算中心審核,處理所得收入應作為單位其他收入記帳。
9、財產不允許出借、出租、轉讓。
五、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為加強計算機使用管理,保障計算機正常運行及會計資料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按《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操作,正確使用計算機,特制訂本制度。
1、認真執行上機操作規程,遵守注意事項,按崗位分工和系統授權處理會計業務,不得越權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設置。
2、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專人負責,專人管理,不允許無關人員操作。
3、會計用計算機出現硬件、軟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檢修,立即報系統管理員派專人或聯系軟件供應商處理。
4、操作人員要做好電算會計的安全。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將硬盤內的數據刪除;本單位軟盤或光盤不得帶出,使用時注意保護數據安全性;使用外單位軟盤或光盤,要先進行病毒監測,發現病毒立即封機并及時上報系統管理員。重要數據資料要及時進行備份,以保持與業務實際一致。一般要求軟盤或光盤雙備份,異地存放。
5、要加強會計電算數據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機房內的軟件、資料等轉借或提供給外單位和他人,作廢的數據資料要到指定地點集中銷毀。
6、不允許在計算機上進行與財會工作無關的操作。不得在計算機上使用游戲軟件或非正常使用光盤,防止病毒侵入。
7、計算機使用完畢后,要及時切斷電源,注意防火;出入要注意關門,做好防盜工作。
8、對于操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核算中心操作規程
1、單位報帳員將有關收入、支出原始憑證統計、整理粘貼好,分別填寫《收入憑證匯總單》或《現金支出報批單》。《現金支出報批單》要經單位負責人批示簽字后,由報帳員填報《支出憑證匯總單》,送核算中心審核員審核。
2、審核員根據單位資金情況(預算指標),審核其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符合規定的,由審核員簽章確認。屬于收入事項的,由審核員將收入憑證匯總單送出納組;屬于支出事項的,經審核員簽署審核意見后,報核算中心主任審批,由審核員交給出納組辦理相關的支出手續。如不符合規定,退回單位報帳員處理。
3、報帳單位需委托核算中心通過銀行轉款給其他單位時,填寫《付款委托單》報審核員批準后予以辦理。
4、出納組收到經會計核算組審核并完備有關手續的收支原始憑證后,再進行復核。如屬于報帳單位直接繳入的收入,由出納在資金帳套錄入憑證并由審核員審核后,記入到各報帳單位帳套,并在《收入憑證匯總單》上加蓋“收訖”章退回各核算組。如屬于報帳單位報銷的支出,則與原領備用金一起清算。
5、核算中心收到從財政局撥來各單位款項時,由會計根據財政局撥款明細單,由總會計通過收入分割單將收入劃分到各單位,會計據此作為單位的入帳依據進行登記入帳。
6、會計核算組對出納組傳遞過來的加蓋“收、付訖”章后的原始憑證進行登記入帳、打印報表等帳務處理。
7、核算中心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對會計核算組、出納組的工作及帳務進行監督檢查。
七、報帳員工作規則
1、單位報帳員必須由專人擔任,人員由報帳單位指定,確定后報核算中心備案。如因工作調整更換報帳員,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核算中心。
2、單位報帳員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會計法規和財經紀律,按照《會計法》實施細則辦理業務工作。
3、報帳員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一個備用金的數額,經單位領導同意后,報核算中心審批;在使用過程中,及時報帳,并保持備用金有一定的數額;按計劃使用,不得透支;收入資金要及時繳存,嚴禁一切座支行為。
4、認真審核支出的原始憑證,保證原始憑證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發票或收據。
5、支出憑證必須手續齊備,單位負責人的簽字與預留印鑒相符,經手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齊全。
6、報帳員要配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工作,收支票據和結算款項要當場核對;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或專項支出須銀行轉帳結算,屬列入政府采購項目范圍的,要實行政府采購辦理。
7、每個月的前5天(節假日順延)編制會計報表,不辦理報帳。報帳單位每月按時領取報表,及時核對,如有疑問,應及時與核算中心核對清楚。
8、妥善保管單位資金手冊,嚴禁涂改、割補。違反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銀行帳戶管理規則
1、將委托單位的帳務核實,銀行日記帳與開戶銀行余額核對相符后,取消銀行帳戶,把余額轉入核算中心帳戶。報帳單位原則上只能保留工資統發帳戶,不得再保留其他任何銀行帳戶。
2、核算中心在商業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帳戶”,用于核算各集中核算單位的經費及有關的往來資金;帳戶的印鑒應分別由會計主管、出納保管,實行內部互相牽制。
3、出納人員負責支票的填寫及辦理有關轉帳業務,并做好支票及印鑒的保管工作,確保資金劃撥的安全性,負責銀行日記帳的登記,月底與會計和銀行核對帳款。
4、每月底出納人員核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日記帳余額,對未達帳項進行調節,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銀行帳戶禁止出租、出借,對每一筆轉帳支出,必須有正當、明確的用途,不允許開具無用途的支票。
九、報帳管理制度
1、報帳單位財務收支實行報帳制度。各單位設置報帳員,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報帳事務。報帳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規,遵守財經紀律。
2、報帳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各單位維持日常公務支出所需經費實行備用金制度,由核算中心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和金融部門規定的限額確定。在各單位預算和結余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按先急后緩、保證重點、保障必須的程序安排資金。備用金的支付使用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3、報帳單位按核算中心規定的時間領取備用金,報帳員要填制《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辦理好單位備用金領用手續,1000元以上大額支出或專項支出須填寫《付款委托書》委托核算中心辦理銀行轉賬結算,不得現金支付。因特殊需要而預借款項的先填寫《借款單》,單位領導批示,報核算中心審核后支付,事畢借款人要及時報帳結清往來款項。
4、報帳單位收取款項要及時繳到核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各單位根據財力作出計劃或預算使用經費,不得透支。
5、報帳單位發生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發票或收據,自制的原始憑證要符合規定,不得白條報帳。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清楚。填報《現金支出報批單》必須手續齊備,單位蓋章,單位法人簽字與預留印鑒卡相符。每張原始憑證須注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報帳員和單位法人必須簽字齊全。
6、前一筆備用金報帳結算后方可領取第二筆備用金。
十、核算中心報帳程序
凡在核算中心報帳的單位,需預留一張蓋有單位公章及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印鑒片。核算中心發給報帳單位《資金核算手冊》,手冊填寫單位名稱、編號。報帳單位在手冊上加蓋單位印章、法人代表簽字,要與印鑒片一致。
(一)、一般報帳程序
報帳單位報帳時,其報帳單據由核算中心審核無誤后,記入單位流水帳和資金核算手冊。每月1至5日制作報表(節假日順延),不辦理報帳工作,每月6日報帳員領回本單位報表一式三份,核對相符后蓋章退回一份存檔。若有疑問到中心查詢核實。
(二)、收入報帳程序
1、預算外資金收入(這里指除財政預算經費之外的所有收入)。報帳單位在收取預算外收入時,由單位填制解款單直接繳入核算中心銀行帳戶。并及時將繳款單和有關收據統計好報送核算中心進行登記入帳。
2、預算內經費撥款。正常開支的公用經費、業務經費(或人大批復單位的預算指標)和專項經費財政劃撥后,由核算中心在收到預算撥款單后,按收入性質進行分帳分戶核算,報帳單位要做到??顚S谩?/p>
(三)、支出報帳程序
1、工資支出
報帳員統計好本單位工資發放額,報財政工資統發中心,由銀行統一代發。如有發生人員變動,由報帳員辦理有關變更手續,核算中心每月定期同代發工資銀行聯系,將報帳單位的代發工資憑據取回進行核對入帳。
2、其他費用支出
報帳員辦理報帳業務時,核算中心首先審核其報銷發票印章(簽名)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報銷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金額與附件是否相符。審核無誤后,辦理轉(付)款業務并登記入帳,同時記入報帳單位資金核算手冊,核減資金結余數,嚴格控制報帳單位支出,杜絕透支。
十一、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根據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會計檔案管理組織形式。會計檔案由總會計負責組織實施,會計主管監督實行,會計員具體操作,檔案管理員專職保管。
2、會計檔案的管理要達到存放有序、查閱方便、保管安全、完整的要求。
3、會計員核算完當月帳務后,要及時將會計憑證整理裝訂好,會計報表按單位裝訂,會計年度終了分別將各單位帳薄打印裝訂。
4、會計員經手的會計資料在會計年度終了都要整理立卷,填制好封面,編制檔案保管清冊,移交檔案管理員保管。
5、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期限保存。
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后按國家規定辦法銷毀,但未結清債權債務及其他未了結重要事項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結事項終為止。
7、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以防檔案資料發生蟲咬、潮濕霉爛、丟失等情況。
8、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的,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十二、會計工作移交辦法
為了保障財務集中核算工作的順利實施,確保會計工作的延續性,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特制定本辦法。
1、報帳單位的會計工作移交給核算中心受理, 2003年6月30日會計帳務結轉2003年7月1日余額數據、出納資產款項、會計檔案等需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工作由移交人、接收人、監交人參與,監交人由核算中心主任和報帳單位負責人擔任。
2、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長期保存的證照、文件、會議記錄、備查簿等。2003年6月30日以前的會計檔案存放在原單位保管,由專人負責管理。2003年7月1日以后發生的由核算中心集中保管。
3、報帳單位移交前必須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實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4、報帳單位對移交的有關檔案資料列出清單,一式四份,核準后由移交人、接收人雙方及監交人簽字確認。
5、核算中心派人核實準確報帳單位的財務數據和資產數量,并辦理接收手續。接收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流動資金,在核算中心建帳過錄會計帳務結轉2003年度數據。
6、報帳單位將銀行存款(報帳單位現金有余額的應先存入銀行帳戶)、有價證券移交給核算中心,由移交、接收雙方盤點移交,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7、對往來帳的處理,提供往來款項明細清單和債權債務列出祥細清單,應盡可能的減少暫存款、暫付款的余額。對于未了事項要作移交說明。
8、銀行支票退回銀行,并撤消所開設的銀行帳戶。原領用的財政票據由報帳單位退回財政局注銷。
十三、票據管理規定
1、接收、保管好各核算單位票據領購證,由核算中心統一購買、保管、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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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回收票據,對單位領用各種票據進行審批,并做好各種票據登記工作。
2、對核算單位的票據使用、結存、保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月終了前核查報帳單位當月領用的票據,并督促報帳單位及時將各種收入款項存入核算中心銀行帳戶。
3、做好各單位使用票據計劃,保障票據的及時供應。
4、負責做好核算中心有關文件簽收、傳閱、整理歸檔工作。
5、做好核算中心各單位會計檔案移交、保管、登記工作。
附件:(1)《收入憑證匯總單》
(2)《支出憑證匯總單》
(3)《現金支出報批單》
(4)《付款委托單》
(5)《核算中心內部款項結算單》
(6)《報帳單位印鑒卡》
(7)《備用金申請表》
(8)《借款單》
上一頁[1][2]
第8篇 公司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公司會計崗位職責制度篇一
以下就是公司會計崗位職責制度等等的介紹,希望為大家帶來幫助。
崗位職責
1、在上級的領導和監督下定期完成量化的工作要求,并能獨立處理和解決所負責的任務;
2、協助財務預算、審核、監督工作,按照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及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并報送相關部門;
3、負責員工報銷費用的審核、憑證的編制和登帳;
4、對已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帳;
5、準備、分析、核對稅務相關問題;
6、審計合同、制作帳目表格;
7、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事項。
任職資格
1、財務、審計、金融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2、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有會計證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優先;
3、熟悉會計核算流程;
4、具有較強的財務信息統計、預測、分析能力;
5、有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承壓能力。
6、有酒店或餐飲行業會計經驗優先考慮。
公司會計崗位職責制度篇二
任職要求:
1. 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財經類相關專業
2. 2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具有會計任職資格
3. 熟悉賬務處理及會計核算,熟悉office及常用財務軟件的操作
4. 思維敏捷,學習能力、溝通能力強,有良好的應變能力和抗壓能力
5. 具有餐飲或零售行業工作經驗者優先
崗位職責:
1. 負責日常財務核算工作,編制會計憑證
2. 及時、準確編制財務報表及相關披露,提供有效的分析報告
3. 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存貨等資產的監督管理,保證資產安全
4. 定期應收應付款的往來對賬,管理客戶應收帳款
5. 申報納稅及對接稅務專管
公司會計崗位職責制度篇三
收入會計:
1、制定公司應收管理制度
2、審核銷售單據,審核銷售貨款結算
3、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完成各種收入的核算工作
4、催收客戶貨款,及時入賬
5、分析應收賬戶的數據和交易情況,進行賬齡分析工作
6、壞賬的處理與監督
7、每月初3個工作日內編制收入報表,并向有關領導報送
成本會計:
1、制定公司應付管理制度
2、審核進貨單據,審核供貨商貨款結算
3、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完成各種成本的核算工作
4、核對供應商應付款,準確支付
5、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編制成本分析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公司會計崗位職責制度篇四
工作內容:
1. 日常賬務核算工作,對營業收入與樓面單據進行逐步稽核 ;
2. 對經營數據進行系統分析;
3. 應收賬款與應付賬款核對及賬務處理;
4. 財務報表、管理報表編制,外部報表提交,納稅申報等;
5.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及相關賬務處理;
6. 會計憑證、檔案、票據、經濟合同等的管理;
7. 協助財務主管處理其他工作等。
任職條件:
1. 財經類大專(含)以上學歷,有會計上崗證,年齡4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2. 三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
3. 財務系統、辦公系統操作熟練;
4. 具有較清晰工作思路,有一定溝通協調能力。
第9篇 工程分公司會計崗位責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會計崗位責任制度
一、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作。
第10篇 公司企業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指導和規范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結合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注釋:制訂該制度的目的、意義和法令依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 [注釋:適用范圍]
第三條 本制度包括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計算機硬軟件和會計數據管理制度、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注釋:制度的內容]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的計算機硬件是指支撐財務軟件正常運行的計算機及其相關設備,計算機軟件是指用友財務軟件及其他相關軟件。
第五條 公司應指定專人對財務軟件系統進行日常維護及對數據庫的管理。各分支機構財務系統技術服務由本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
[注釋:以上是總則部分;接下來是分則部分。]
第二章 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 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必須使用公司指定的財務軟件進行本單位的財務核算,并建立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電算化崗位的職責范圍。
第七條 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崗
由財務管理總部設立,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規劃和管理,協調公司財務用計算機的使用及財務軟件的運行;對電算化操作人員的權限進行分配及管理;負責開、關服務器,管理服務器數據庫及數據備份工作;協調、督促財會人員的電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電算化制度。
(二)電算維護崗
由信息技術中心指派專人兼任,負責計算機硬件、軟件系統管理及維護;維護財務網絡的安全、正常運行;協助電算主管規劃和推進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電算主管負責電算化系統的升級工作等。
(三)軟件操作崗
由各財務核算單位設立,負責對本單位的會計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并及時輸入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負責會計資料的整理、登記、保管、保密工作。
(四)審核記賬崗
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沒有審核的憑證不能記賬;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審核。
此崗位人員應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各財務核算單位均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崗。
第三章 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八條 本章所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是指按照會計電算化崗位設置,行使崗位職責的會計電算化人員或經財務負責人(總部為財務管理總部負責人,分支機構為財務負責人)批準賦予臨時操作、查詢權的其他人員。
[注釋:會計電算化人員是依照會計電算化崗位進行設置的。]
第九條 操作人員必須以“命名用戶方式”登錄財務軟件系統,操作人員的密碼由操作人員自己擬定。操作人員對自己的密碼必須嚴格保密,泄漏密碼產生嚴重后果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財務軟件系統登錄密碼先由電算主管在賬套管理中統一設定初始密碼,并通知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再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在客戶端自行更改。
第十條 會計電算化人員在財務軟件系統中均應以實名進行用戶登記,并由電算主管根據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的原則賦予相應操作權限。
財務軟件系統的集團用戶由電算主管及財務管理總部指定人員管理與使用,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
[注釋:第八條至第十條是針對電算主管崗、電算維護崗、軟件操作崗、審核記賬崗。]
第十一條 日常操作程序
(一)電算維護員每天到崗后,首先檢查服務器是否正常開啟,檢查計算機硬件、軟件、網絡是否正常運行,為其他工作做好準備;[電算維護崗]
(二)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運用正確的會計科目填制記賬憑證,并打印機制記賬憑證,同時簽名或蓋章確認;[軟件操作人員]
(三)審核人員審核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審核無誤后在打印出的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確認,并立即對機內對應記賬憑證執行“審核”操作。如未即時核對機內記賬憑證,應將原打印出的記賬憑證與機內憑證核對無誤后,才能對機內記賬憑證執行“審核”操作。 [審核記賬崗]
(四)每天工作結束后,電算維護員可依據工作情況選擇是否關閉服務器,如要關機應提前通知電算主管,由電算主管通知各在線操作人員,各在線操作人員退出后方能關閉服務器。[電算維護崗]
(五)操作人員離開操作使用計算機的工作現場,應立即退出財務軟件系統,否則應承擔被人利用本人登錄名進行操作的全部責任。[電算維護崗]
第四章 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會計數據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各核算單位應為開展會計電算化配備必要的計算機,硬件設備和軟件。
第十三條 計算機硬件設備的維護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電算維護員應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電算維護員應定期對計算機存放場所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包括對消防和報警設備、地線和接地、防靜電、防雷擊、防鼠害、防電磁波等設備和措施進行檢查,保證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電算維護員應對硬件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及時排除,由于本身條件沒有能力解決的或不能解決的應及時與硬件生產或銷售商聯系解決,并對故障情況和處理措施及結果等予以記錄;
第十四條 計算機軟件的維護分為系統軟件維護和財務軟件維護,包括以下內容:
(一)系統軟件維護包括檢查系統文件的完整性,系統文件是否被非法刪除和修改,以保證系統軟件的正常運行。
(二)財務軟件維護包括操作維護與程序維護:
對財務軟件日常操作維護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電算維護員應及時解決。如不能排除,應立即報告電算主管并聯系財務軟件供應商予以指導或現場處理。
對財務軟件的修改、版本升級等程序維護由財務軟件供應商負責,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員應與軟件供應商進行聯系,及時得到新版財務軟件。
對正在使用的財務軟件進行升級,應報經財務管理總部和信息技術中心負責人審批后進行,并記錄升級時間及模塊。[電算維護崗和電算主管崗]
第十五條 會計數據的備份
會計數據的備份由電算維護員負責,包括至少每天進行一次硬盤備份或啟用自動備份系統,對重要會計數據更新或修改后應及時進行備份,會計年度結束后及時進行刻錄備份。
第十六條
各核算單位應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確保財務系統的正常運行。
各單位財務用計算機應配備優良的正版殺毒軟件,以預防、檢測、清除計算機病毒,并定期進行病毒庫的升級及版本的更新。
第五章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對電算化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的內容和范圍: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磁盤、光盤等介質上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以及財務軟件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以及其他會計資料。
第十九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
(一)各核算單位使用計算機打印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負責保管。
(二)會計電算化記賬憑證制單完成后應立即打印輸出,打印的記賬憑證上應有制單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審核人員簽名或蓋章、財務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收付款記賬憑證還應有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可采用計算機打印的活頁賬頁裝訂成冊,應每天登記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結。對每天業務較少、不能滿頁打印的,也可按旬打印。一般賬簿按年打印,遇稅務、審計等管理部門檢查時,應按其要求,及時打印有關賬簿、報表等。
(四)各類賬簿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必須完整打印,裝訂成冊存檔。發現已打印的紙質會計檔案有缺損時,必須補充打印。
(五)每月結束后10日內、年度結束后30日內,財務人員應將打印的記賬憑證分月、按憑證序號整齊裝訂成冊,由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審核人員和裝訂人員簽名或蓋章,存檔妥善保管。
(六)每月結束后15日內、年度結束后45日內,財務人員應將打印的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整齊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存檔妥善保管。
(七)存儲在磁盤、光盤等存儲介質上的會計電子文檔由電算維護員保管。
第二十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各種會計資料(包括紙質和用存貯介質保存的會計數據),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經單位領導同意借閱會計資料,應該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存放在存貯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數據丟失。
第二十一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后,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銷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財務管理總部會同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解釋。[解釋權限]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日期]
第11篇 建筑總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總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子、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集團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輕則罰款500元,重則罰款10000元以上,造成嚴重后果者開除。
第12篇 公司會計內部控制制度3
公司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三)
1.會計內部控制定義:是指本公司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
3.會計內部控制基本目標
(1) 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 規范公司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 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4.會計內部控制基本原則
(1)會計內部控制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2)會計內部控制約束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會計內部控制的權力。
(3)會計內部控制涵蓋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并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4)會計內部控制保證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5)會計內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會計內部控制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5.會計內部控制的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對外投資、項目、采購與付款、籌資、銷售與收款、成本費用、擔保等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
6.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分離,相關機構和人員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7.公司建立實物資產管理的崗位責任制度,對實物資產的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被盜、毀損和流失。
8.公司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機制和程序,通過實行重大投資決策集體審議聯簽等責任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實施、投資處置等環節的會計控制,9.公司建立項目決策程序,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建立項目投資決策的責任制度,加強項目的預算、招投標、質量管理等環節的會計控制,防范決策10.公司合理設置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機構和崗位,建立和完善采購與付款的會計控制程序,加強請購、審批、合同訂立、采購、驗收、付款等環節的會計控制,堵塞采購環節的漏洞,減少采購風險。
11.公司加強對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合理確定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選擇籌資方式,降低資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確保籌措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12.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勞務等的定價原則、信用標準和條件、收款方式等銷售政策時,充分發揮會計機構和人員的作用,加強合同訂立、商品發出和賬款回收的會計控制,避免或減少壞賬損失。
13.公司建立成本費用控制系統,做好成本費用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制定成本費用標準,分解成本費用指標,控制成本費用差異,考核成本費用指標的完成情況,落實獎罰措施,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14.公司加強對擔保業務的會計控制,嚴格控制擔保行為,建立擔保決策程序和責任制度,明確擔保原則、擔保標準和條件、擔保責任等相關內容,加強對擔保合同訂立的管理,及時了解和掌握被擔保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防范潛在風險,避免或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
15.會計內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電子信息技術控制等。
16.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機制。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
17.授權批準控制要求公司明確規定涉及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等內容,公司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18.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公司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適合本公司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工作交接辦法,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19.預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分析、考核等環節的管理,明確預算項目,建立預算標準,制度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采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預算內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限額以上資金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20.財產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采取定期盤點、財產記錄、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21.風險控制要求公司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22.內部報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全面反映經濟活動情況,及時提供業務活動中的重要信息,增強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23.電子信息技術控制要求運用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會計內部控制系統,減少和消除人為操縱因素,確保會計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同時要加強對財務會計電子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24.公司重視會計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由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會計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會計內部控制的貫徹實施。會計內部控制檢查的主要職責是:
(1)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2)寫出檢查報告,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在內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3)對執行會計內部控制成效顯著的內部機構和人員提出表彰建議,對違反會計內部控制的內部機構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25.公司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本公司會計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進行評價,接受委托的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委托公司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
26.財務中心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