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公司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內容
為做到客戶服務部與客戶的良好溝通,掌握客戶的人員構成、公司性質、物業費交納情況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綜合的客戶信息系統,而客戶檔案可以協助客戶服務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為充分利用客戶信息并管理好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標
客戶檔案資料全面、準確、有效。
三.適用范圍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
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1. 收集客戶單位資料
2. 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之押金
3. 客戶裝修工程文件
4. 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5. 客戶資料補充
6. 客戶聯絡資料
7. 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8. 客戶與管理處往來文件
9. 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10. 客戶維修記錄
11. 客戶投訴記錄
12. 客戶單位有關的工程檔案(與二次裝修工程有關資料)與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項
1. 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文件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并制作各種表格。
2. 協調與客戶之間的關系,加強橫向溝通;
3. 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文件的檔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及跟進;
4. 接聽客戶投訴,解決客戶投訴;
5. 接聽客戶工程報修電話,及時聯系修復。
第2篇 物業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物業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九)
第一條 總則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利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條 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級保管的辦法,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2.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記。
4.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與廢止方案由辦公室提出,總經理批準。
6.辦公室必須在提出的議案中對新舊公司印章的種類、名稱、形式、使用范圍及管理權限做出說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負責,更換或廢止的印章應由規定的印章管理人交還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別需要外,廢止印章一般由辦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損壞、被盜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辦公室遞交遺失報告書,辦公室主任應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副總經理。
第三條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將印章分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為辦公室和財務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須經本制度所規定的履行審核手續方可使用。
2.經辦人需使用印章,須提出申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與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門經理審核。
3.經部門經理審核,同意的再根據需要轉其他部門或根據印章使用權限逐級上報審核,無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決的則退回。
4.經其他部門或逐級審核,同意的最后交該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對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擁有最后的決定權,是印章使用權限人。
7.在逐級審核過程中,經審核被否決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門審核過程中,經審核被否定的,經辦人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退回,或繼續流轉并將有關部門的簽署意見予以保留。
9.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10.印章使用單所載內容必須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否則不予蓋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12.印章保管人對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使用印章的依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辦公室歸檔。
1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上述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15.本辦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權限由公司定期發布重要印章使用權限清單作出規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門經理監督下使用,無須經上述程序。
第四條 責任
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2.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六條 附則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權限清單。
第3篇 a物業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或部門權力的象征,應當嚴格管理:
1.所有印章要由專人保管。
2.加蓋公司印章,須經過主管經理同意。
3.加蓋部門印章,須經過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
4.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須經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換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辦理,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刻制。
6.廢棄的印章由綜合部統一收回保存。
7.由申報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及用文加蓋公司印章,需登記好內容。
第4篇 a物業公司考核制度
1、宗旨:
為維護公司員工的正當權益和促進員工的個人發展,公司將嚴格進行考核制度貫徹執行獎優罰劣的基本方針:
a)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b)小過即改、既往不咎
c)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公司的每一位員工均應嚴以律已,不折不扣地按公司的各項制度和規定辦事,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以使自己在物質上得到利益,在人格上受到尊重,在生活和工作中求得愉快,在事業上取得成就。
2、獎懲條例
(1)表彰
i)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本人或直接上級將書面材料逐級上報審批,由行政人事部具體執行。
ii)對提高公司管理和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iii)在公司工作中自覺奉獻、成績顯著者;
iv)拾金不昧者;
v)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vi)為保護公司財物財產和他人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vii)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viii)其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
(2)公司原則上每月評選一次優秀員工,每年必須評選一次年度優秀員工,當選公司優秀員工可
獲一定的物質獎勵,及頒發'優秀員工證書'。
(3) 凡獲公司表彰的員工,其事跡將記入檔案作為今后人事考核晉職加薪的參考依據。
3、紀律處分
假如員工不能將工作表現提高到一個令人滿意的水準,或者從個人行為道德方面都未能達到公司的規范,這就有必要向該員工提出正式紀律處分,當本細則與公司所發出之紀律制度有沖突時,以公司所發出的為準。
a:初犯:發出口頭警告
b:口頭警告后再犯:發出書面警告
c:警告后無改善或犯有嚴重過失:辭退
(1)口頭警告
口頭警告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原由:
1-1 在工作場所上班時看書報(與工作無關)、打磕睡、聽收音機、閑談、吃零食、抽煙、講粗話等。
1-2上班時衣冠不整或穿骯臟制服,儀容儀表不整潔、且不聽上司勸告。
1-3上班時不按規定位置配戴員工證及不穿整齊員工制服。
1-4上班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中途擅自短時離崗十分鐘。
1-5將工資及補貼的詳情外泄。
1-6未經許可駕駛或動用本公司的運輸工具。
1-7對同事不禮貌。
1-8於上、下班時無故不打卡簽到。
1-9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部門常規。(未造成損失者)
1-10 謊報病假。
1-11 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1-12 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
(2)書面警告
適用于員工重犯上述過失或第一次觸犯下列過失。警告信由部門經理發出,員工需于警
告信上簽名,該警告信送呈行政人事部存檔管理,并在適當時與該員工面談。
若在警告書發出后半年,該員工在品行及工作表現皆符合公司要求,其部門經理可考慮
取消警告信。
2-1任何對客人不禮貌的行為,導致客人投訴。
2-2不接受上司的指令或故意不服從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2-3挑拔是非、破壞團結或有不滿情緒,不向上司及行政人事部反映,而在同事間制造混亂。
2-4不立即上交拾到的財物或收取客戶任何錢財禮物。
2-5教唆他人或代他人打卡簽到。
2-6上班時睡眠或擅離職守。
2-7上班前或當班時喝酒。
2-8賭博、工作自由散漫。
2-9對工作不負責、疏忽大意或松懈怠工
2-10未經批準,私自配制公司鎖匙。
2-11無故曠工半日或者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二十分鐘。
2-12泄露公司有關保密資料。
2-13斗毆或鬧不團結。
2-14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2-15員工宿舍私自留宿外人。
(3)最后警告
經發出一次書面警告后,再有重犯者將會獲發最后警告。
(4)終止聘用
如果員工獲發最后警告或首次出現下列情況或其它嚴重罪行,其聘用將被立即中止而無
須作出任何補償,對某些過案將視乎情形追究
刑事責任。
4-1 雙方均同意中止合同
4-2在試用期中證明該員工不能勝任
4-3 吸毒、私自將軍火、毒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險品帶入公司
4-4 偷盜公司或客人物品
4-5 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營私舞弊、假公濟私
4-6 泄露公司有關保密資料、情況
4-7 損壞公司、同事、客人的財物,視乎情形賠償損失
4-8 違反作業和安全規程,損壞設備或工具,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并需酌情
賠償
4-9 涂改計時卡
4-10偽造公司文件、提供假資料
4-11故意損害公司的名聲和形象,證據確鑿
4-12連續曠工三天
4-13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
4-14向客人強索小費、物品
4-15使用或挪用公司資金或財產作為私用而未經預先批準
4-16病休期間另謀職
第5篇 物業公司培訓檔案管理制度怎么寫
1.目的為有效地利用和保護培訓文檔資料,加強培訓文檔管理工作,使培訓文檔管理工作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項目部相關部室對培訓文件檔案的管理。
3. 職責
3.1行政人事部培訓經理負責總部培訓文檔的保管工作。
3. 2項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訓負責人負責本項目部培訓檔案的保管工作。
3. 3其他同公司《文件檔案管理規定》。
4. 術語無
5.程序
5.1培訓檔案歸檔范圍
5.1.1各類培訓檔案存檔目錄
5.1.1.1 日常培訓檔案
5.1.1.1.1日常培訓檔案應包括《簽到表》、《培訓工作記錄表》、培訓講義、《培訓考核成績單》。
5.1.1.1.2其中的培訓講義應是授課教師的授課內容。
5.1.1.1.3根據《培訓考核管理制度》,無論筆試、口試及實操都應用《培訓考核成績單》記錄成績。
5.1.1.1.4在培訓要求中注明'了解'的培訓課程,不需要進行考核,則應在培訓記錄表中進行記錄,不要求進行考核成績記錄。
5.1.1.2 '7+1'培訓檔案
5.1.1.2 .1'7+1'培訓檔案應包括《'7+1'培訓計劃》、《'7+1'培訓記錄表》及培訓講義。
5.1.1.2 .2其他同5.1.1.1.3及5.1.1.1.4
5.1.1.3 外派培訓檔案
5.1.1.3 .1外派培訓檔案目錄同日常培訓檔案存檔目錄。
5.1.1.3 .2根據《培訓風險防范管理規定》進行《外派培訓合同》的存檔。
5.1.2培訓教材檔案存檔目錄培訓教材檔案的存檔應包括《培訓教材工作單》及培訓教材(即授課教師講義、文字資料、錄象或光盤等),其他請詳見《培訓教材管理制度》。
5.1.3培訓往來文件存檔目錄
5.1.3.1 有關于培訓方面通知、請示、報告、總結等根據《文件檔案管理規定》要求進行存檔。
5.1.3.2 根據《培訓管理制度》,項目部每月上報總部的月培訓計劃及培訓實施表應按時存檔。
5.1.3.3 有關于培訓評估的檔案根據《培訓評估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存檔。
5.2培訓檔案存檔要求
5.2.1 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字跡清楚、工整,紙張要求為a4紙大小,文件格式需按照公司的標準文本。
5.2.2 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統、準確。
5.2.3 歸檔的文件除特殊情況外,必須用原件。
5.3.4 歸檔的文件必須保持歸檔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
5.3.5 對于可進行輸入電腦的資料及時輸入電腦。
5.3.6 各種文件資料收集、分類后,需在一個月內歸檔完畢。
5.3使用
5.3.1 借閱:同《文件檔案管理規定》
5.5保存期限及銷毀同《文件檔案管理規定》
6.監督執行行政總監。
7. 相關/支持性文件《文件檔案管理規定》《培訓管理制度》《培訓評估管理制度》《培訓教材管理制度》《培訓風險防范管理規定》《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8.質量記錄及表格《檔案/圖書/資料借閱單》《文件資料銷毀登記表》《簽到表》《培訓工作記錄表》《培訓考核成績單》《'7+1'培訓計劃》《'7+1'培訓記錄表》《外派培訓合同》《培訓教材工作單》
第6篇 x物業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工程部物品管理制度
前 言
為確保物業管理公司對設備進行正常的維修保養,給業主/租戶提供良好的工程服務,物業管理處需采購、儲存各種工具、備品、備件、材料和原料等貨物(以下統稱為物品),特制定物品的申購、采購、入庫、儲存、出庫、借用、歸還、使用及報廢程序。
1 物品申購制度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備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工程服務的需要,盡可能地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1.1 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維修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消耗物品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庫存。
1.2 各班組所需的物品,均須按年分季做出計劃,經工程經理/主管批準后,知會財務部,并經總經理批準。
1.3 物業公司可設立維修零用金,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主要用于工程維修和日常維修所需物品的采購,需動用維修零用金采購物品,必須提前二周上報公司,待公司批準后,費用在1000元之內,可從零用金內支取,1000元 以上的由公司統一開具支票或轉帳。
1.4 若遇設備/系統故障急修需要采購物品,費用在人民幣200元之內,可先支取零用金后再上報公司。
2 物品采購制度
物品采購制度是為了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采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1 日常采購額度超過200元,每年內第一次采購需找三家供貨商比價,同樣的品牌的物品,選擇價格較低,信譽較好的供貨商采購,跨年度采購必須重新比價。
2.2 在緊急情況和得到物業公司經理同意下,可臨時豁免。
2.3 若是業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購,需得到業主負責人的書面指令,并保存歸檔 備查。
2.4 凡購進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應先取樣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 才可進行采購或定制。
3 物品入庫制度
物品入庫制度是為了確保采購物品的質量,辦理完備的入庫手續。
3.1 入庫時需登記的內容為:日期、時間、名稱、數量、品種、重量、有效期及類別等于入庫本上,并要與明細、發票相吻合。
3.2 入庫時需開箱/合查驗物品的質量,若倉庫管理員無法把握時,可請使用人協助,并對查驗的物品簽字認可。
3.3 倉庫管理員需將驗收入庫的物品分別堆放、編號。
3.4 所有設備可不進入倉庫,
但入庫、出庫的手續而參照物品的同樣辦理。
3.5 采購的設備開箱后若有技術數據和隨機文件,需交工程檔案管理人員統一歸檔,安裝和使用人員需閱用這些數據,可辦理借閱手續。
4 倉儲管理制度
倉儲管理制度是為了確保倉庫儲存物品的質量。
4.1 物品在倉庫內儲存,應按不同種類分別堆放,并設置品種代碼與之對應,設立“物品的進、出、存貨卡',物品要先進先出,定期翻堆,當提貨時可快捷的提出。
4.2 要節約倉容,合理使用倉容,對干貨、溫貨、輕重、危險品需區分,重載物品與輕拋物品不要混堆,有揮發性物品與吸潮物品不要混堆。
4.3 倉庫管理員要留意倉房的溫濕情況,注意防火安全,確保所有物資的安全存放。
4.4 倉庫管理員對倉儲的物品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在倉庫時間較長的物品要主動向部門領導反映滯存情況,對倉儲中發現霉變、破損或超保管期的物品 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 倉庫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制度是為了確保倉庫儲存物品的安全。
5.1 倉庫系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 ,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入倉庫。
5.2 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記錄進入倉庫的時間、人員、事由及離開時間等,進倉要有倉庫管理員或工程部經理/主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庫管理員檢查。
5.3 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和手提袋等物進入倉庫。
5.4 倉庫周圍、辦公地點不得會客,其它部門的職工不得圍聚閑聊。
5.5 倉庫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采取相應的措施,符合消防規范。倉庫內不得 存放私人物品。
6 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為了確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時間分可分為臨時借用和長期領用,長期領用又可分個人領用和公共領用。
6.1 臨時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寫臨時借用工具表,經批準后,向倉庫管理員申請領取,并在員工工具借用登記本上登記。在交還時倉庫管理員亦要在該表上寫明交還時間并簽收,簽收時應檢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無損,若發現問題立即記錄并向主管反映。
6.2 個人領用工具的品種根據需要配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經工程經理/主管批準后到倉庫領用,并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后個人負責使用保管,離開公司時交還,倉庫管理人需作簽收記錄。
6.3 公共領用工具由主管/領班申請,經工程經理/主管批準后,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后由申請人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4 工具調換原則上以舊換新,發生丟失和毀損,由保管者寫明原因,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不屬人力不可 抗拒的丟失和毀損,由責任人按該工具現市場價格賠償;屬長期使用正常磨損或損壞,金額在500元以由工程部領導批準辦理報廢手續,超過500元需物業經理批準同意。
6.5 工具一律不得帶出物業,特殊情況經由部門領導批準同意,辦理正式手續后方可借出。
7 物品領用制度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及設備等領用。
7.1 工作人員到倉庫領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領料單,注明數量、規格、名稱、施工內容、安裝位置等,經工程部經理/主管批準后到倉庫領取。
7.2 物品領用一般原則上以舊換新,但在實施過程中可先領后交,若發生多領 ,應主動歸還。
7.3 若項目中確需新增的物品,被盜或遺失的物品,需在領料單上注明,經工 程經理/主管批準后備案。
8 物品報廢制度
物品報廢制度是為了明確物品報廢程序。
8.1 工程部對所有設備除加強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等工作外,還應認真做好設備、材料的更新工作。
8.2 工作人員以舊換新的舊料,如燈具、閥門和礦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數量作報廢處理,對有回收利用價值的金屬、塑料可集中送至廢品回收站,所得款 項交財務入帳。
8.3 申請設備報廢,經工程經理/主管同意后,填寫“固定資產報
廢鑒定書',經財務部和物業經理同意后方可報廢,若設備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還 需報業主/業主委員會審核后方可報廢。
8.4 設備報廢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8.4.1 經預測,繼續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工作)要求,并且大 修需要費用相對更新設備較多的;
8.4.2 嚴重影響安全,又無法改造,繼續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8.4.3 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8.4.4 其它需淘汰或更換的設備;
8.4.5 對倉庫中發現因過期、損壞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倉庫管理員應按年度報工程部領導批準報廢,價值超過500元,需報經物業經理批準,有關人員應吸取教訓,在以后的采購中加以避免。
9 物品盤點制度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倉庫內儲存的物品與賬面物品余額相符,并為采購提供依據。
9.1 為及時反映庫存物品的數量配合編制采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庫管理員應每月編制“倉庫物品申請表'送交工程部領導,每季盤點一次,校核實物和倉庫存貨記錄卡的余額數量是否相符。
9.2 倉庫管理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發現升溢或損缺,應尋找原因,并寫出盤盈、盤虧報告,若差額嚴重,倉庫管理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9.3 倉庫管理員應制訂最高儲備品和最低儲備量的定額,數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請有關
人員協助。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工程部領導提出申購計劃,避免物 資積壓或短缺而影響物業的維護保養。
第7篇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業項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據《消防法》《消防管理條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項目公司全體員工應將消防工作視日常本職工作,人人都是義務消防對員。
2.0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項目管理區域內不得擅自動火,動火時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并辦理動火手續。
3.0動火前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且派人監督其動火情況,完畢后立刻清查現場。
4.0發現私自動火作業的,除補辦動火作業手續外,還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或火災事故的,移交項目公司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5.0需要在重點要害部位施工作業動火時(如:配電室、車庫、機電設備房等),必須經項目公司批準;按消防有關規定動火前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業完畢后負責人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5.1動火前'七不':
5.1.1防火、滅火設施、消防器材不落實到位不動火。
5.1.2動火現場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動火。
5.1.3現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動火。
5.1.4動火現場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凈,未排除殘留的油質前不動火。
5.1.5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5.1.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動火。
5.1.7動火前未準備充分的消防滅火器材不動火。
5.2動火中'四要':
5.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防火負責人。
5.2.2現場防火負責人和作業人員必須注意現場情況,發現隱患時,要立即停止。
5.2.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消防措施進行撲救。
5.2.4要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消防事故等。
5.3動火后的'一清':
現場防火負責人在動完火后,要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6.0重點要害部位和設備機房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設施設備附近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7.0消防通道、樓梯口等公共部位須保持通暢,嚴禁堵塞或封鎖,安全出口指示燈完好。禁止在樓道、樓梯垃圾桶內焚香、燒紙等。
8.0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規定。
9.0執行公司工程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定期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8篇 某某廣電物業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某廣電物業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暫行)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公司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八、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十、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十二、合同管理總經理負總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十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第9篇 某物業公司倉庫管理制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保障公司正常經營的連續性和秩序,使倉庫作業合理化,避免浪費,降低成本,控制物
資,減少庫存資金占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經營、辦公所需各種原輔材料、零配件、外協加工件、工具、辦公、清潔用品等物料的庫存管理規定。
2.管理原則
2.1倉庫管理應保證滿足公司正常經營所需的物資需要,不缺貨斷檔,并使庫存物資、采購成本總額資金費用最小化。
3. 辦理領料時間:
3.1根據公司經營時間特點以及倉庫人員工作安排,制定倉庫領料工作時間為:除星期一(倉庫人員休息日)每天下午14:00-18:00。(特殊情況除外)
4.入庫
4.1物資入庫,倉管人員要親自同送貨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按照申購單核對清點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按要求在送貨單上簽字,應當認識到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2物資入庫時應先檢驗,未經檢驗合格的,禁止放入倉庫,更不能投入使用。
4.3驗收合格后,根據發票(送貨單)上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開具相應的入庫單,交財務記帳。
4.4驗收不合格,或者發現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相關經辦人員處理。
4.5一切物料的::購入都必須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入庫報銷,無稅票的,其物料價格必須下浮到能補足扣稅額為止。同時要注意審查發票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5.物資儲存保管
5.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條件考慮分區保管。
5.2物資擺放原則:在擺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美觀。
6.出庫
6.1物資出庫堅持'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
6.2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領取和專人管理使用物資。
6.3常備用料,凡屬可分割折零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零領用,不準一次性領用。
6.4辦公用品領料程序:使用人填寫領料單(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部門主管審批簽字→倉庫發料。
6.5水電工程配件領料程序:填寫領料單(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注明用途)→部門主管審批簽字→憑領料單并同《委托工作單》或《工作維修單》→倉庫發料。
6.6清潔、綠化用品領料程序:填寫領料單(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注明用途)→部門主管審批簽字→憑領料單并同《委托工作單》→倉庫發料。
6.7所有領用物料要求以舊(壞)換新,否則倉庫有權拒絕發料。
(附:以舊換新物料明細:a、辦公用品:打印機用墨盒、訂書機、計算器、辦公設備及電腦配件等;b、水電配件類:所有工具、燈具、水表、電表、開關類、閉門器、鎖類、設備工具配件、軸承類等;c、清潔、綠化類:所有工具、設備工具配件、膠桶、水管等。
7.倉庫賬目管理
7.1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做好送貨單、入倉單、領料單等各種單據、票據的填寫倉工作,每次認真填寫各種單據、票據。
7.2做好物資盤點工作
7.2.1小盤點,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帳實相符情況。
7.2.2中盤點,每半年一次。倉庫查核是否帳實相符,并矯正成本。
7.2.3大盤點,每年一次。公司資產全面盤存。
7.2.4每年年終,倉管部門會同財務、使用部門總盤存。對盤點情況,填寫庫存物資統計表,各方在清冊上簽名。
7.2.5對盤點出的過期、變質不能使用物品及時處理;對盤盈、盤虧情況,報主管批準后調整賬目。
7.3每月月底做好倉庫月報表并做好電子賬的工作:認真輸入資料,做好備份文件的管理。
8.倉庫防火、防潮、防盜、防蟲管理
8.1做好倉庫防火、防潮、防盜、防蟲工作,確保倉庫物品的質量和安全,配備好必要的滅火器材。
8.2保持適當::的溫度、濕度、通風、照明等條件,倉管員加強對倉庫日常防火、防潮、防蟲工作,注意清潔衛生,定期實施安全檢查。
8.3倉庫嚴禁吸煙,非倉庫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入內。
9.廢舊物資管理
9.1所有廢舊物資統一交回倉庫,使用人員不得自行處理。
9.2廢舊物資嚴格按照《廢舊物資報廢處理申請表》要求處理。
10.其它有關事項
10.1倉庫人員工作調動時一定要辦理移交手續,列明移交物資清單(一式三份),經三方確認后,要求各方簽字確認,以免發生糾紛。
10.2倉庫的盈虧反映出倉庫人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差錯。
10.3對倉庫人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的虧損,要進
行處理以及賠償。
10.4及時了解各部門使用物資確保庫存量,及時補倉;及時了解采購情況,保障采購物品及時到位順利開展工作;努力協調好與各部門的工作。
11.附則
11.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10篇 物業公司職務任免崗位調遷員工離職制度
物業公司職務任免、崗位調遷及員工離職制度
一、職務任免制度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為賢、量才而用”的原則,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對各級主管以上職務的任免由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經總經理簽發職務任免令生效,工資隨職務變動。
二、崗位調遷制度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員工的崗位,被調動的員工應服從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調動其管轄內員工時報公司核準后方可調遷。
3.公司跨部門調動員工由總經理批準簽發調動令。
4.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應按指定時間到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及時到新崗位工作。
三、員工離職制度
1.被招聘員工如在試用期內要求辭職,必須提前7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如在轉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如員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夠的時間或沒辦妥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3.合同期內,如屬本公司之原因辭退員工,則提前1個月通知本人并按勞動局規定發給補助工資。
4.凡辭職或被辭退之員工必須填寫《員工離職會簽表》。在限期內,按規定辦妥離開公司手續及退還公司宿舍后,再領取當月應得工資和福利;若已辦理離開公司手續,但拒不遷離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價收取房租外,有權按法律程序進行處理。
5.若本公司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富余勞動力時,本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公司將會提前1個月通知并按規定發給停工生活費。
第11篇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一、 正式聘用及試用
1、新進員工必須通過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門及用人部門兩次面試,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門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須先辦理錄用手續并簽定合同(或勞動協議)。辦手續時需填寫各類個人資料供存檔、需上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其他培訓資料證書復印件(如有),個人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提供虛假資料,可招致辭退的嚴重后果。需攜帶好有關證件原件,有員工本人親自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門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或勞務協議后方能上班。
2、新進員工自上班之日起試用期為三個月(特殊部門除外)。
3、員工對于自己所擔任之工作有任何問題,需先征詢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意見。
4、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請到原單位/社保中心將養老金帳戶轉至本公司,以便公司為您辦理養老金等。若原單位/社保中心從未辦過或從學校新畢業之員工,請書面向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說明并提出申請新開戶頭。到原單位轉帳戶之前必須先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開具證明。
二、 離職辦法及手續
1、凡員工欲離職者,應按合同/勞務協議之規定,提前向用人部門提出書面離職申請;試用期間則于一周前提出書面申請即可。
2、凡員工未按合同書承諾提前離職者,公司將扣除相應的薪金作為通知期以賠償公司損失(除非特殊情況,經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準予提前離職)。
第12篇 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物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十三)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制度和紀律,用新型的財務管理對本公司的經濟管理進行全面、準確的核算、反映、監督和控制,為提高本公司的經濟效益而發揮以財務管理為龍頭的作用。
二、加強財務管理核算,按期編報會計報表,全面反映公司經營活動和資金變化情況,為公司領導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使公司領導經營決策有可靠的數字依據。
三、加強財務管理,認真編制執行財務計劃,按時收繳小區業主的水、電、暖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管好財產、管好財務資料,合理使用資金。加強現金管理和支用,及時清理債權債務,精打細算、增收節支,提高管理經濟效益。
四、搞好會計監督,嚴格履行公司賦予的工作職權,尊重宣傳和維護國家有關財經制度、法令和紀律在本公司的執行情況。
五、加強財務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要求每位財務人員忠于職守、秉公辦事,按財務制度辦事,杜絕業務差錯。
六、小區內有關重大經濟協議或有關經濟文件擬定要以財務參與和核算為依據,進行準確分析和管理。
七、所有財務現金支出必須有經理簽字后,報總公司主管理領導及總經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