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第2篇 公司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公司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備等“三同時”評審、驗收的內容和有關要求。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項目“三同時”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建設項目單位。
4.程序
4.1“三同時”的定義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職業健康與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4.2“三同時”評審
4.2.1建設項目設計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具體措施,準備并提供下列資料,報安全部、環保部。
4.2.1.1建設項目名稱、工藝流程圖、工程選址位置平面圖,可能產生環境污染程度、職業健康危害以及安全問題的說明書;
4.2.1.2建設和技術改造工程任務書或建議書;
4.2.1.3采取的預防措施及可行性技術論證報告。
4.2.2安全部、環保部對建設項目的報審資料審核后,組織召開“三同時”評審會,建設項目設計部門、環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門同時參加。
4.2.3在評審會上由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向參加評審的各主管部門介紹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情況、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問題及采取的具體措施。
4.2.4安全部、環保部、工程部分別就安全、環保、設備等方面作出評審意見。只有全部通過方可進入項目建設。
4.3新產品開發、試制
4.3.1需要進行試驗的項目,由制定試驗方案的單位在試驗大綱中同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必須在評審會上,向參加試驗的單位貫徹落實。
4.3.2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試制前,必須要充分了解產品、所用原料、中間體、“三廢”的理化性質、毒性、危險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訂應急處理方法,并配備相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開課題實驗前,必須制訂詳細的試驗計劃,包括應急處理方法,和應配備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并報中央研究所所長批準。
4.3.4在試制過程必須嚴格按試制計劃逐項落實防范器具和應急措施,實驗中用到的劇毒物品,按公司的《劇毒品管理制度》執行,危險性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員監護。安全措施不落實的課題不準開題做試驗。
4.3.5課題總結時,必須要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內容。
4.3.6課題項目移交設計生產時,必須同時提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做到同時設計。
4.3.7新項目、產品工藝付諸中試、大生產實施前,工藝、圖紙、方案等經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論證,由試制、設計、選型負責人詳細介紹工藝情況、設計依據、選型理由,論證修改后,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4.3.8工程項目的發包、安裝期間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落實。
4.3.9工程項目調試前,應進行全方位的嚴格檢查,并明確調試總負責人,由總負責人統一安排,確保設備調試安全。
4.3.10工程項目試生產前,由項目負責人召集安全、設備、環保、生產、技術部門人員進行驗收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產。
4.3.11為減少試產時走不必要的彎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試產前必須初步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員工培訓,必要時進行模擬操作。使全體進入試產人員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進行應急處理。
4.3.12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試制的全過程負責。項目試制總結中必須要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內容。
4.3.1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的設施和技術。
4.4 “三同時”的驗收
4.4.1施工組織部門在竣工后,負責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環保部、質量部、工程部等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對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
4.4.2驗收內容
4.4.2.1項目的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4.2.2建設項目與之配套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和技術標準;
4.4.2.3建設項目和運行狀況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參加驗收的各部門確認建設項目符合標準和要求后,在“技改項目、新建項目竣工驗收會簽表”或“工藝變更評審表”上簽字。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并對工程項目發現的隱患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建設項目設計部門針對存在問題改進設計方案,改進施工組織部門立即組織整改,待問題解決后重新進行驗收。
4.4.4未經“三同時”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3篇 企業公司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委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4篇 建設集團公司項目信息登記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項目信息登記管理制度
浙中建[2022]第7號文
各部門、辦事處、分公司、項目部:
為了規范公司項目招投標管理,經公司會議研究決定,所有項目實行報備制度,由總裁辦公室統一管理,并規范如下:
一、項目登記流程:
1、擬跟蹤的項目須在總裁辦進行項目信息登記,所有項目信息登記后才為有效信息。由經營部總經理**進行登記。**總經理電話**2,手機:**6,郵箱:***m。
2、進行項目信息登記時,首先到**總經理處查詢項目狀態,在經查詢無人登記之后,將項目信息錄入公司項目管理數據庫中,并給登記人員相關回執。
3、項目信息登記必須詳細,見附件《項目登記表》要求。
4、若項目名稱信息登記出現異議,以總裁辦登記資料詳細者優先。
5、對于集團性質的戰略合作伙伴,任何業務人員只能登記該合作伙伴的某一具體項目,否則為無效登記。
二、項目數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總裁名下最多可登記40個項目信息。
2、每名總經理名下最多可登記30個項目信息。
3、每名高級經理名下最多可登記20個項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編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記10個項目信息。
三、項目登記制度為排他性制度,公司保護已登記人員的項目跟蹤優先權,后登記人員想參與已登記人員的項目,須按如下方法處理:
1、新登記人員應主動與原登記人員自行協商合作事宜。如能協商一致,則把該項目的登記人員改為合作登記。
2、如協商無法達成合作意向,則由副總裁或總經理進行協商。
3、如若副總裁或總經理協商不成功,則以誰先獲取標書作為由誰跟進此項目的標準,另一方自動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終中各進行一次項目信息庫清查工作。對于超過一年以上且無合理解釋的在途跟蹤項目給予刪減,項目刪減前將通知登記人員和其主管領導,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五、項目信息庫清查調整按以下規定執行。
1、項目信息登記人超過所規定數量,業務人員自行調整更換,調整出來的信息,進入公司的公共項目信息庫。
2、如有員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記項目超過限制數量,總裁辦通知其本人進行項目登記的調整,如果十個工作日內未按總裁辦要求進行調整,總裁辦有權自行對其所登記的項目進行調整。
3、其他人員跟蹤公共項目信息庫中項目并中標者,從中標人員提成中扣出一萬元作為信息費獎勵給最初登記人員。
六、此前所發布的項目信息登記管理制度廢止。本規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執行。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第5篇 工程建設公司安全組織管理制度
第1條安全機構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第十九條的要求,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選派懂技術、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的職工擔任,并具備上崗從業資格。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須征得上一級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方可調動。
第2條公司的安全組織機構:縱向到底,即由公司、項目經理部、班組組成,實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橫向到邊,即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各崗位人員和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行安全責任制,各負其責;縱橫聯鎖,形成管理網絡的安全保證體系。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經理任主任,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工會主席、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公司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決策和指揮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并設安保科為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日常的安全、環境管理和監督檢查的組織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車間等)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車間主任等)任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副主任等)、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各職能部門和各作業隊(作業班組等)的負責人為組員,負責本項目經理部(車間等)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管理和檢查工作。
三、作業隊(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各項安全活動的開展以及有關記錄的填寫、保管,經常檢查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協助作業隊負責人(班組長等)管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6篇 建設工程公司定額用工制度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定額用工制度
1、用工量與工時記載,一律根據公司內部的勞動定額規定,這樣可以杜絕虛報、假報、多記、出工不出力的不合理現象,激發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生產率。對項目定額制度具體作如下規定:
1、定額用工是實行班組或個人分項分部的包干制度,其中包括工程量、施工時間、質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全部在內,所以一般情況下不存在點工,如有特殊情況的點工由項目經理簽字。
2、各項目部的預算要把工程主體和裝修工作量,分部分項計算出來上報總部,由總部結合內部的勞動定額標準折合成工時,然后再下撥項目,各項目經理和施工員按規定分給各個工種。
3、各項目部必須自開工第一天起到竣工收尾嚴格執行總部土定額用工量,不得隨意篡改。
4、某項工作發生的工程量、職工用工都得由預算員、項目定額員按圖紙或其他實物量計算定額發生數,在施工前由工長向職工交底,交底后方可施工。
5、各項目預算員必須提前一個月分工將月定額用工量下達給定額員,項目定額員每天一次下達給工長,工長必須按定額限量安排班組施工人員操作,不得超支。
6、定額用工決算首先必須由項目經理、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在定額計劃單上簽字,由定額員審核后,工長負責組織施工并按施工實際記載各施工人員應得工時。
7、定額員收到工長簽字、職工簽字認可的定額用工單時,必須認真審核:檢查用工單上有關負責人是否全部簽字;審核預算定額數與職工工時實際發生數是否相符;職工有否簽字。
第7篇 建設工程公司費用報銷制度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費用報銷制度
1、每次業務招待費:總經理不限,副總經理1500元以內,項目經理1000元以內,各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500元以內,特殊情況請示總經理同意。
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關領導控制在200元以內,招待一般人員控制在100元以內。
3、各項目部工程交際用煙,每月按所在工地職工每人2元計算。
4、逢時過節需要拜訪的合作單位,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否則所發生費用不予報支。
5、各項目部正副項目經理、各科室科長、采購員,從2002年元月起開始每月報銷市內電話費,長途費及ip電話費不報。市內電話費按報銷金額暫記個人帳戶,次年1月份匯總后根據各項目的工程量、業務量把超支部份由財務轉個人借款。
6、五大員以上管理人員報銷bp機服務費,凡報銷電話費者不再報銷bp機服務費。
7、干部職工年內總出勤180天以上者,進京及年終回家差旅費按包干使用發放;三個月以上者不滿180天者發放單趟路費;中途招收職工離返京,差旅費另行處理。
8、一般管理人員出差差旅費,火車報硬座,飛機票不報,住宿費每夜10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長以上人員報支火車硬席,乘飛機與小車須征得總經理同意,住宿費200元以內。
9、管理人員經領導同意中途探親差旅費每年12月份報支。項目經理15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出勤180天以上者允許報支,報銷額度不超過400元。喪事差旅費報支對象: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其余一律不報。
10、干部職工市內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車,辦證、外出開會、去醫院照顧病人等,無特殊情況出租車一律不報。
11、采購人員每年車貼300元,差旅費每月按100元包干使用。材料會計外出一律乘坐市內公交車,予以按實報支;去甲方領用支票或來總部領取支票、生活費所乘坐的出租車車費按單趟計算,每月月末報銷。
12、項目經理、科長以上管理人員報支差旅費,暫記個人帳戶,年終根據需要而定,不符合報支部分轉個人借款。預算員等招投標乘出租車由科長嚴格把關按招投標項目及時報支,其它業務活動,一律報公交車票。
13、新項目的臨設,一般按原來的常規搭設。辦公室、接待室裝飾及高檔辦公桌椅的購置,必須征得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支;項目正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預算負責人、材料會計為單人宿舍,其他人員一律集體宿舍。
14、各項目部因材料搬運、職工調動工地使用臺班,應由項目經理、施工員簽字,任何管理人員凡利用職務之便去辦私事的,舉報查實后將全部費用記入個從帳戶,并給予每次罰款200元。
第8篇 建設分公司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為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使至符合施工規范,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滿足用戶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集團公司的整合體系程序文件等,確保工程質量管理目標的實現。
2、施工員必須依據國家有關驗收標準、設計文件、國家及省市的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集團公司整合體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進行合理、科學地組織施工,每一分部分項施工作好質量技術交底工作,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與控制,對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落實整改,對每道工序完成進行技術復核,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訂各項專項方案,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督促觀砌、翻樣的日常工作,做好產品的防護工作,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做好對翻樣圖及料單等技術復核工作。
3、項目質量員要做好日常督促與檢查,發現有不符要求處及時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強隱蔽工程驗收和技術復核,把好工序質量關,進行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評定,參加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對質量通病提出解決方法,確保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4、觀砌翻樣必須對本管轄的工種所施工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把關,根據規范要求、設計文件,指導班組正確施工,對所轄工種進行質量技術交底,進行技術復核和工序交接檢查,墻體砌筑前由觀砌立好皮數桿,翻樣必須及時正確完成翻樣圖和大樣,參加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對不合格的分項及時督促與返修,觀砌與翻樣必須相互配合,協調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錯。
5、項目材料員必須嚴把材料進場質量關,不合格材料及無質量保證的材料、產品杜絕采購與進場,材料入庫后做好產品的分類堆放與標識工作,并及時提供材料的合格證明。
6、對鋼材、水泥、紅磚、防水材料等涉及結構安全與使用功能的相關材料及試塊、試件,項目部質量員必須會同監理等有關單位人員按規范標準要求進行見證取樣,經復試(或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7、對建筑物定位軸線、標高、龍門樁;基坑開挖灰線、樁位;基礎及樓層的彈線軸線標高、墻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墻體平面位置尺寸、門窗洞尺寸、標高、皮數桿;施工翻樣圖;構件安裝軸線、標高、平面位置等,由項目施工員組織質量員、觀砌、翻樣等人員進行技術復核,相關觀砌、翻樣在技術復核前進行自查,經技術復核合格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觀砌、翻樣必須督促班組自檢,并參與各工種之間的交接檢查,形成書面記錄,由項目部質量員進行專項檢查驗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報監理(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后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經班組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質量員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符合要求后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形成書面記錄并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檢驗批及分項工程后,由項目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批及分項工程的質量自查,會同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的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參加的質量驗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進行自查,并會同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的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參加的質量驗收。單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對分包單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由分包單位按標準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派人參加。
11、施工現場設立由班組質量員、項目部專職質量員、公司質量部門的三級質量檢查控制管理體制,對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把關,做到檢查人員到位,責、權明確。
12、明確各管理人員崗位質量職責和工作職責,樹立良好的質量意識,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體制。對每道工序進行嚴格把關,嚴格按照施工檢驗程序進行施工作業。
第9篇 建設有限公司會計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公司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和完整,及時、準確的提供經營管理活動所需要的信息和符合國家要求的財務信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需要設置會計核算體系,以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情況以及各預算主體經營狀況信息。
第三條 根據公司現行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機制,董事會是公司現行會計核算的最高權利機構,董事長代表公司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四條 公司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
第五條 公司會計人員依照本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財務部、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第六條 財務部具體實施公司的會計工作,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第七條 公司和各分公司分別設立財務部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并且負責對各責任中心的責任收入、責任成本費用進行輔助記錄。
(一)公司財務部
公司各職能部門是費用中心,公司財務部負責核算其日常費用開支。公司財務部在公司和各分公司收支核算的基礎上編制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公司財務部應同時對各責任中心的成本收入、費用開支進行輔助記錄。
(二)分公司財務部
各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工程項目收入的核算及核算分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成本費用開支;各施工處作為內部利潤中心管理,由各工程項目小組的項目內勤會計在分公司核定的備用金限額內進行日常開支的報賬。分公司財務部提供工程項目實際開支與項目成本費用定額之間的差異情況。并進行下屬各責任中心的收入、成本費用開支的輔助記錄。
第八條 根據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需要,財務部內部實行分工負責制,設財務部經理、總賬、往來賬、電算化、成本會計、出納等崗位,按照崗位確定其工作職責(實施細則見附件一)。日常業務由財務部經理組織實施,并直接對財務總監負責。分公司財務部成員由分公司財務部經理提名,經分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任職。
第九條 會計核算的日常事務主要包括憑證管理、賬務處理、成本核算、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會計監督等。
第十條 財務部內部建立稽核制度,不相容職務要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的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會計主管(含)以上的人員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第十二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部經理監交;會計主管以上(含)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總監監交(實施細則見附件二)。
第三章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財務部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四條 公司發生下列事項,財務部需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6)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十五條 公司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經濟事項必須完全反映在所發生的當期。為了便于及時核算公司的財務狀況,分公司的財務報告必須在次月5個工作日內報送到公司財務部。
第十六條 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各項財產物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相互配比。會計核算應遵循謹慎原則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發生的損失和費用。公司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公司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十七條 會計核算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
第十八條 財務部可在《企業會計制度》所規定的會計科目的基礎上,設置二和三級明細科目、或增添部分會計科目,反映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和參與執行《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預算主體的業績,同時增加內部往來以反映公司統包工程項目在各分公司之間的分配時的內部轉移定價,以及公司以內部銀行的方式調劑各分公司之間的資金余缺。月末由財務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將其相互抵消。
第四章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
第十九條 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條 會計憑證管理包括原始憑證管理和記賬憑證管理(實施細則見附件六)。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一律不予接受。業經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可以編制記賬憑證。各預算主體對其經濟業務事項的原始單據的合理性負責,財務部對合理性僅作形式上的審查但需對其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會計賬簿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在統一會計賬簿上登記、核算,不得私設會計賬簿。
第二十四條 公司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賬表相符(實施細則見附件六)。
第五章編制和提供財務報告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報告包括對外財務報告和內部財務報告。對外財務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內部財務報告主要是為了管理及考核各預算主體的經營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審核、編制、匯總各預算主體的收
入、成本、可控費用等項目,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第二十六條 財務報告主要由財務部經理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報告,其編制依據一致。
第二十七條 對外財務報告由董事長和財務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名并蓋章。公司董事長應當保證其真實、完整。如果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外財務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提供。(實施細則見附件十)。
第二十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其保管期限和銷毀辦法由財務總監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訂(實施細則見附件七)。
第六章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建立健全本公司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一)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二)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等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在職權范圍內決策,并由財務部具體執行;
(三)財產清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實施;
(四)會計資料由財務總監負責組織人員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內部檢查。
第三十一條 財務部對原始憑證、實物、款項、財務收支進行審核和監督,對各預算主體執行全面預算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保證財務部、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務部、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并授權財務總監制訂具體的會計監督辦法(實施細則見附件八)。
第三十三條 公司行政和作業部門、員工個人對違反本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向公司審計部門檢舉。審計部有權處理的,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及時向審計委員會匯報。審計部應當為檢舉人保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解釋、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一財務部職責分工實施細則
附件二會計人員交接手續規范
附件三會計科目表
附件四主要會計流程
附件五主要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指引
附件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管理規范
附件七會計檔案管理規范
附件八會計監督制度
附件九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10篇 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優秀制度文章供您參考: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 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
第五條 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行。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第二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 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第八條 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 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 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
3、 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 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 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 設計單位答疑。
4、 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 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 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 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 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 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 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 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 各專業之間及設備和系統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 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 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行。第三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 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 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 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 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 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 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
5、 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 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 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 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 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 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 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 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 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 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 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第四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 設計圖紙有差錯。
2、 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 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 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 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 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 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 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 一般小型設計變更(1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2、 較大設計變更(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行。
3、 重大設計修改(10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 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 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一歸檔。第五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 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 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第六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2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礦區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 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 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 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 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節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 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 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 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 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 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 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 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 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 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 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 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 隱蔽工程記錄。
6、 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 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 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 確定驗收日期。
2、 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 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 檢驗或抽檢。
5、 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 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 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或代保管手續。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 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 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 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 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 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 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 設計變更。
6、 結算方式。
7、 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 爭議解決方式。
9、 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 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合同協議書。
2、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 圖紙。
4、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第五十四條允許分包的工程,應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發生抵觸時,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五十五條 工程承包單位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完畢并向建設單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終止。合同終止后,施工單位應遵循誠信原則,履行保密義務。第十章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 安裝工程除滿足安裝規范和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安裝的準備工作,對各種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各種圖紙齊全。
2. 具有設備清冊及出廠合格證。
3.熟悉安裝指南。
4. 仔細參閱國家和企業規定的設備安裝質量和驗收規范。
5. 有廠家和廠家委托試驗單位對設備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性能調試結果的報告。
6. 使用說明書。
7. 基礎強度與尺寸要符合規定,環境要滿足安裝和運輸起吊要求,要有能滿足安裝要求的中間驗收。
8. 編寫具體施工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等。以上條件具備后,方可申請開工。
第五十八條 安裝的經濟技術要求。
1.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它專業安裝調試規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計劃組織施工。
2. 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設備,如主立井提升設備安裝、礦井膠帶運輸設備安裝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必須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記錄。
4. 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安全、快速、經濟的要求,重大安裝項目必須進行工程網絡技術優化。
5. 必須嚴格按安裝技術規范及設備質量標準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條 設備調試管理程序。
1.根據具體設備確定調試要求。
2. 找出該設備運行的基本環節和基本元件,確定調試項目。
3.按照被調試設備出廠說明及使用要求,確定調試參數,以確保誤差允許值。
4. 制定調試方法、程序和使用設施。
5. 編制調試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
6. 檢查各項調試準備工作準備完善后,方可實施計劃。
7. 整理數據、編寫調試報告。報告應包括對設備性能的評價及使用后的意見。并向使用單位提出初步驗收申請。
第六十條 試運轉程序及要求。
1、 對安裝調試的設備初次驗收合格,方可批準組織試運轉。
2、 為檢查和鑒定安裝質量和設備性能以及設備之間、系統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綜合能力,在設備與系統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試運轉和試生產。在運行前,應檢查、核對電源、通訊、水源、風源、氣源情況,然后進行空負荷運行。空負荷調試正常后,再帶負荷調試。在設備和系統試運行時,首先制定具體的試運轉細則,同時還要精心組織,認真檢查,嚴明程序,密切配合,統一指揮。
3、 設備試運轉正常后,方可辦理交接驗收手序。
第六十一條 交接驗收程序。
1.驗收組織。為評定設備安裝質量,劃分其責任,由公司生產管理部組織規劃發展部、安全監察部及設備使用單位進行交接驗收。其主要職責是:1) 檢驗單位工程技術檔案、施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及設備清冊。2) 對工程標準和安裝質量進行抽檢與復驗,對質量和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3) 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編制試運行計劃,檢查試運轉情況。4) 根據《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它專業設備安裝評定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評定,填寫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2. 驗收終結后,對下列資料應歸檔:1) 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2) 固定資產清單,包括未安裝設備和已訂未到設備。3) 裝配圖和隨機配件圖。4) 基礎圖。5) 調試記錄和調試報告。6) 隱蔽工程記錄及實測圖。7) 系統圖。8) 施工預算及決算。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條 井巷工程除滿足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業規程或施工技術措施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和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
2. 建立質量管理責任制。從施工單位到質量管理部門實行工程質量逐級負責制。施工單位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材料質量,管理部門負責提供相關圖紙及施工作業規程的審查。
第六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布置施工任務時,必須始終抓好質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質量的職工教育工作,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使其在思想認識及技術上達到要求,方可上崗。第六十四條質量管理部門在提供相關圖紙前必須認真審查圖紙,以保證施工圖紙的質量。第六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把好設備及材料質量關。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試驗機構,認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復查工作,凡是沒有合格證明、材質不清的,嚴格按規定進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準使用。
第六十六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中,制定相關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及時督促、檢查是否認真貫徹執行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十七條 開工前檢查施工準備工作完善程度,并重點做好測量放射線、計算復核,施工大樣圖的校審、復核等。施工過程中做好各個施工環節的質量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質量隱患消滅在施工過程中。
第六十八條 嚴格按照施工質量標準及檢驗辦法實行,在施工過程中認真檢查,對于查出的質量問題,應及時反饋,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驗收。
第六十九條 如需變更原設計的材料品種規格時,必須征得設計部門的同意。
第七十條 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質量驗收員,負責每班的質量驗收工作,做好班組質量驗收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有關材料質量檢驗記錄。
第七十一條 改擴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有重點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國家其它有關標準。第十二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條 第對單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一、安全
1、 單位工程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甲方代表責令整改連續通知兩次而拒不整改的,視情節處以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其停工整改。
2、 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上, 0萬元以下罰款。
二、 進度
1、 未按審定的開工報告規定的日期開工,延期5日以內,處以1000元罰款;超過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罰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處以10000元罰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 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于施工進度計劃,處以 元罰款。
3、 未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對公司生產、經營等造成影響的,除嚴格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外,另處以 0元罰款。
三、 質量
1、 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100-500元以下罰款。
2、 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只影響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500- 元以下罰款。
3、 對影響使用功能,但無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令施工單位整改外,處以 -5000元以下罰款。
4、 對存在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外,處以5000-10000元以下罰款。
5、 工程技術資料和質保資料未能及時編寫和完善,或弄虛作假,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補上或整改外,并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三條 罰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財務部,在當月應付工程款中扣除。罰款列專帳作為工程獎勵使用。第七十四條獲得省“飛天獎”和“省優質工程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0.5進行獎勵;獲得國家“魯班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2進行獎勵。第十三章附則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第七十六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現行施工規范》及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執行。
第七十七條本制度由規劃發展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更多制度范文,盡在:
第11篇 集團建設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
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三、安全檢查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安全紀律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五、班組安全管理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
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件行為的職工,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干部違反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第12篇 建設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