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藥業公司藥品質量事故查詢投訴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藥品質量事故、查詢、投訴的管理制度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的要求,為加強公司經營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生危及人體健康或造成經濟損失等異常情況的管理,特制本該制度。
一、質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1、質量事故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兩大類。
⑴重大質量事故:
a、因質量問題造成整批報廢的。
b、藥品在有效期內由于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c、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霉爛、污染破損等不能藥用的。
d、藥品發生混藥、嚴重異物混入或混入質量低劣藥品,并嚴重威脅人體健康或造成醫療事故的。
e、藥品因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量藥品過期失效的。
f、出售假劣藥等造成不良影響的。
⑵一般質量事故:除以上事故外的其它事故。
2、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和時限
⑴各環節發生的一般質量事故由部門負責人從速處理,當日報質量管理部。
⑵質量管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會同有關部門了解事故的原因及處理經過,報公司領導。
⑶發生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質量事故,事故發現部門應一小時內報質量管理部、公司領導,公司應及時派人查明原因、責任,并在24小時內報當地藥監局,及時妥善解決。
⑷發生一般質量事故應在三天內上報,并在一周內將質量事故原因報公司領導。
3、質量事故的處理
⑴首先調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人員、事故經過、后果,做到實事求是,準確無誤。
⑵分析事故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預防措施。
⑶事故的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不接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
⑷發生一般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在季度質量考核中進行經濟賠償。
⑸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可辭退,觸犯刑律的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質量查詢的管理制度
1、質量查詢的分類
⑴供貨方或客戶向我司查詢。
⑵我司向供貨方或客戶查詢。
⑶我司向藥監部門查詢。
2、查詢程序
⑴我司向供貨方查詢由業務部負責。
a、來貨經驗收有質量問題的品種,驗收員填制《采購來貨待處理通知》,業務部向供貨單位查詢,等候答復處理。
b、庫存藥品檢查發現并確認有質量問題的品種,質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單》,業務部向供貨單位查詢,等候答復處理。
c、省市藥檢所抽檢不合格的品種,質量管理部出具《停售通知單》,業務部憑該單向供貨單位查詢,等候答復處理。
d、對查詢情況,業務部應做好記錄。
⑵供貨方或客戶向我司查詢由質量管理部負責并做好記錄。
a、客戶單位收貨時發現有嚴重質量問題而拒收的藥品,公司銷售員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部,質量管理部對藥品質量進行調查后,報告公司領導,妥善處理。
b、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客戶以電話、公函、信件等形式向我司的質量查詢,對查詢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及時答復。做到樁樁有答復,件件有交待。
⑶我司向藥監部門的查詢由行政人事部或質量管理部進行,并做好記錄。
三、質量投訴的管理制度
1、公司銷售的藥品,客戶或顧客由于質量問題向公司提出的投訴,無論口頭、書面、電話等形式都要認真對待。
2、公司各環節、各部門接到顧客投訴后,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配合做好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實真相,給投訴者一個滿意的答復。并做好記錄。
3、對產生重大問題的質量投訴,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向公司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2篇 藥業公司內部資料管理制度怎么寫
藥業公司內部資料管理制度1.目 的:公司內部資料有利于促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為了加強公司內部資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 權責說明:3.1成立編委會負責內部資料的組織工作。
3. 2編委會由各單位指派一名人員組成,并由編委會選出編委會主任一名負責編委會的日常事務。
3. 3編委會成員在此項工作中的表現將作 人考核的參考指標。
4. 內部資料組織
4.1為了提升內部資料的制作質量,各單位領導應重視內部資料的采集等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自己的工作范圍。
4.2 各單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記者,負責本單位內部資料的采集工作。
5.內部資料不得有如下內容
5.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5.2危害國家的統
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5.3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5.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5.5泄露國家秘密的;
5.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5.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
5.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6. 酬勞:內部資料鼓勵原創,并經編委會確定后予以一定獎勵。
7. 工作流程
7.1 各單位指定的記者或編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單位內部資料;
7.2 各單位領導負責審定本單位報送的內部資料;
7.3 將內部資料報送編委會;
7.4 編委會對收集到的內部資料匯總、篩選、編輯,制作內部資料初稿;
7.5 將內部資料初稿報送分管領導及其他相關領導審閱;
7.6 匯總定稿;
7.7 分送公司各單位。
8. 附則
8.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修改時亦同。
附:
第3篇 藥業公司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特殊管理藥品的管理制度
為強化特殊管理藥品的經營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藥品的購、存、銷行為,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經營的特殊管理藥品范圍
公司經營的特殊管理藥品是指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
二、特殊管理藥品的購進要求
1、公司經營的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從取得經營或生產資格的批發企業或生產企業購進。
2、購進時,如《藥品經營許可證》上已載明了特殊管理藥品的范圍,則不需另收取其他證明材料或批件;如《藥品經營許可證》上未載明的,則應收取經批準的證明材料或批件。
3、公司經營的醫療用毒性中藥材,可以進行收購。但國家規定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除外。
三、特殊管理藥品的驗收
1、必須執行雙人驗收制度,驗收記錄上也應雙人簽字。
2、特殊管理藥品的質量驗收應遵守一般藥品的驗收標準,同時應對其規定圖樣標志進行檢查。
四、特殊管理藥品的儲存保管
1、必須做到專庫或專柜存放,雙人雙鎖管理。
2、專用倉庫或專柜應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采取鐵門、鐵窗、鐵皮柜等形式)。
3、特殊管理藥品應設立專賬,做到帳物相符;管理人員應經常性核對帳、貨相符情況。
五、特殊管理藥品的銷售
1、只能銷售給有經營或使用權的單位,不得銷售給無經營或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2、要收取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或批件。
3、特殊管理藥品的銷售憑證,實行制票人簽字或簽章制,同時憑證要加蓋特殊管理藥品專用章。
4、要及時了解、掌握具有經營或使用權限的單位的變動情況,當無經營或使用權時,應及時停止供應。
六、特殊管理藥品的出庫、復核及運輸
1、實行雙人發貨制度,發貨人均應簽字或簽章。
2、出庫復核必須雙人復核,并雙人簽字或簽章。
3、特殊管理藥品出庫后,應與送貨人或收貨人完善交按手續,并履行簽字手續。
4、特殊管理藥品的運輸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特殊管理藥品的報損、銷毀
1、特殊管理藥品的報損審批按照一般藥品的報損審批要求執行,嚴格履行報損審批手續。
2、特殊管理藥品的銷毀應有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銷。
3、做好銷毀記錄,銷毀人、監銷人均應簽字。
第4篇 藥業公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為保證設施、設備規范化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運行的儀器、設備。
二、管理范圍
1、質量管理部門儀器設備。
2、倉庫溫濕度監測與調控設備、儲存設備。
3、倉庫消防用具、手動液壓叉車、升降機等相關設備。
三、設施設備的使用及記錄
設備的使用實行專人使用,做到正確使用。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人員負責,多人使用的設備由專人負責。在對主要儀器設備使用前,應分別對其建立管理臺帳及明確其相對管理和記錄人員。在對主要儀器設備使用時,應分別對其建立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質量管理部門應負責建立養護用儀器設備、溫濕度檢測和監控儀器、倉庫在用計量儀器及器具等的管理臺帳及養護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
四、設施設備的檢定、檢修
1、對需要強制檢定的設施設備應按其循環周期進行檢定,真實記錄檢定結果并保存備查。
2、操作人員在對儀器設備使用中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公司找人進行檢修,正常的繼續使用。對有損壞或不正常的設施設備,經檢修后無法繼續使用的,應及時進行設施設備的更換及重新記錄。
五、設備的維護保養與檢查
平常保養檢查是設施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防止事故發生的基礎。儀器設備使用部門的操作人員在每季度進行一次設備的檢查、保養,通過對設施設備的檢查、清掃和擦試,使設備處于整齊、清潔、安全良好狀態。在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與檢查后,應分別建立其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記錄或檢查記錄。特殊情況及時保養和維修。
第5篇 藥業公司論壇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論壇管理制度
1.目 的:為了規范論壇的管理,維護公司良好的信息及言論自由秩序,充分發揮這一信息交互平臺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公司信息部負責對論壇的規范管理工作。
4.會員id注冊
4.1 在注冊會員id前必須同意本論壇所有相關規定,注冊時按步驟填寫個人信息,不允許出現非法字符。為了避免密碼被盜,注冊時請添加密碼提示問題和回答問題后及時提交信息部認證。
4.2 id注冊注意事項
4.2.1 請勿以黨和國家領導人、公司領導或其他同事之名注冊;
4.2.2 請勿注冊和其他會員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2.3 請勿注冊和使用與其他會員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稱;
4.2.4 請勿注冊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稱;
4.3 簽名檔與頭像注意事項
4.3.1 簽名檔內容規定要積極健康;
4.3.2簽名檔圖片最多使用1張圖片其寬和高均不得超過200象素;
3.3.3 簽名檔與頭像不能影響論壇頁面瀏覽速度;
4.3.4 嚴禁使用色情,封建和*圖片作為頭像。
5. 發貼須知
5.1 論壇管理員、版主有權刪除以下帖子:
5.1.1 反對國家政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
5.1.2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和封建迷信的;
5.1.3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5.1.4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1.5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1.6 煽動公司內部矛盾,影響內部團結的;
5.1.7 危害論壇穩定性類等;
5.1.8 嚴重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其id號或封其ip。
6. 回復貼須知:回復貼的刪貼標準同上,此外,與發貼主題嚴重無關無聊的回復貼也可能將被刪除。
7.修復貼
如果帖子出現了排版或其他錯誤,造成不能正常顯示,版主有權修改,使之正常顯示。
8.精華貼的認定
8.1 對符合以下標準的帖子,管理員、版主有可能將其加入精華貼或增加其積分。
8.1.1內容健康向上,對公司經營發展有一定價值的,原創貼優先考慮;
8.1.2 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創內容,能夠讓用戶學到有用的知識的內容,或心靈上得到升華,思想得到提高的;
8.1.3 對公司合理、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的。
9.id的不予通過、鎖定及ip封鎖的標準
9.1 不符合'注冊id注意事項'的;
9.2 注冊id后沒有通過信息部admin身份確認的;
9.3 發違反論壇規定的帖子屢教不改的,受到鎖定后反復注冊的id的;
10.版主職責
10.1 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版塊。
10.2 版主需保證每天1小時以上的論壇在線管理。
10.3 服從論壇管理員的領導和管理,根據論壇管理規定' 發貼須知'、' 精華貼的規定'自覺管理好相應的版面。
10.4 建立和維護版內正常的秩序。
10.5 及時回答會員提出的問題。
10.6 版主應推動該版面的討論風氣,并盡可能經常發表與該版內容有關的文章或回答網友提出的問題,確立該討論區的風格和主題。
10.7 負責相應版面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對于版面存在的技術問題要及時提交給管理員處理。
10.8 負責相應版面內容的更新和變換,不斷適應網友瀏覽和交流的需求。
10.9 對于蓄意或惡意灌水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可向管理員反映或投訴,采取相應措施)。
10.10 嚴禁版主有人身攻擊或帶頭罵人灌水現象出現,嚴禁版主利用其版主權限謀求個人利益或攻擊他人。
10.11 負責收集網友對bbs建設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并提交給管理員。
10.12 管理員平時將從版面人氣、帖子數量與質量、精華區整理、版主回帖、版面風氣與氛圍等多方面對版主進行監督,工作不在狀態的版主,管理員有權提交意見至公司領導并取消其版主資格。
11. 特別說明
本公司認證論壇,僅供內部員工交流使用。為了方便管理,凡注冊會員,其id號需建立與之真實姓名相對應的id使用清單,但管理員有保密的義務,不能將此資料用于其他用途。
認證論壇的帳戶管理與rt*帳戶管理相同。
12. 相關工作程序及流程圖
12.1 公司論壇id管理
12.1.1 公司論壇id管理程序參見rt*管理程序。
12.1.2 公司論壇id管理流程圖參見rt*管理流程圖。
12.2 公司網站留言版管理回復
12.2.1公司網站留言版管理回復工作程序:
12.2.1.1 公司信息部指定網站管理員負責下載公司網站留言版欄目的留言內容,并分類;
12.2.1.2 網站管理員將網站留言分發給公司領導、各單位;
12.2.1.3 收到留言的公司領導、各單位需在2個工作日內回復留言中提及的問題;
12.2.1.4 將回復內容傳遞給網站管理員;
12.2.1.5 網站管理員上傳回復;
12.2.2 公司網站留言版管理回復工作流程圖:
13.附 則
13.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13.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3.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6篇 藥業公司內部資料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內部資料管理制度
1.目 的:公司內部資料有利于促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為了加強公司內部資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
3.1成立編委會負責內部資料的組織工作。
3.2編委會由各單位指派一名人員組成,并由編委會選出編委會主任一名負責編委會的日常事務。
3.3編委會成員在此項工作中的表現將作為個人考核的參考指標。
4.內部資料組織
4.1為了提升內部資料的制作質量,各單位領導應重視內部資料的采集等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自己的工作范圍。
4.2 各單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記者,負責本單位內部資料的采集工作。
5.內部資料不得有如下內容
5.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5.2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5.3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5.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5.5泄露國家秘密的;
5.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5.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
5.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6.酬勞:內部資料鼓勵原創,并經編委會確定后予以一定獎勵。
7.工作流程
7.1 各單位指定的記者或編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單位內部資料;
7.2 各單位領導負責審定本單位報送的內部資料;
7.3 將內部資料報送編委會;
7.4 編委會對收集到的內部資料匯總、篩選、編輯,制作內部資料初稿;
7.5 將內部資料初稿報送分管領導及其他相關領導審閱;
7.6 匯總定稿;
7.7 分送公司各單位。
8.附則
8.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內部資料流程圖:
第7篇 醫院收入管理制度藥業公司
醫院收入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醫院收入是指醫院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四條 醫院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者主辦單位取得的財政性事業經費(包括定額和定項補助)。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或主辦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三)醫療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察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化驗收入、護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藥品收入,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業務活動中取得的中、西藥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培訓收入、救護車收入、廢品變價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贈和對外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條 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醫院門診、住院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并切實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醫藥費用原則上當日發生當日入賬,并及時結算。門診、住院的現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條 醫院藥品收入實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繳”的管理辦法,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醫院藥品收入的總額(包括藥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項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規定上交衛生主管部門。
第8篇 某藥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要想各事務正常發展,人才的合理利用,企業的利益全面提高,就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整理的藥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和規范人事管理制度,創造一個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工作環境,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的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任人唯賢,為才是舉
(二)培引結合,既要重培養,又要重納新
(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
(四)注重團體協作精神,營造一個團結、和諧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建立一支素質高、具有良好團隊精神和具有奉獻開拓精神的員工隊伍,使人才成為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力。
第四條凡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二)事業部經理、各部門經理助理——由人力資源部提請總經理任免。
(三)各部門、市場部職員——由部門經理任免。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條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人力資源部批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呈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七)未滿十六周歲者。
第六條新進人員除另有規定外,自到職日起一個月為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七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良者,由其直屬部門主管填報《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經人力資源部核準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并申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備。
第九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公司應聘人員登記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復印件一張;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四)繳驗個人身份證復印件2張。
第十條本公司與錢、物直接接觸的員工均應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擔保人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并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方可擔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區有固定職業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區有固定資產。
(三)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擔保人。
第十二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擔保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盜竊、挪用公司財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十三條擔保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擔保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擔保人認為不能承擔擔保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找擔保人。
第十五條擔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擔保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擔保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擔保書后方得解除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本公司員工的擔保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七條本公司對員工的擔保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八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擔保書解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本公司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為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規定辦理。詳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定詳見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員工的工資為月結算。結算時間為每月1—14日結算上月工資。
(二)員工工資每月15日發放。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綜合評核后計發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為準。
第七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遷與差假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二條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接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離職。
第三條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條下列日期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第七條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經營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六)探親假——公司給予駐外員工每年兩次探親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數后探親10天。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八)指定假——因市場停止經營,暫時無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九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十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工資制度》規定支給。
第十一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送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十二條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呈請批準:
(一)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人力資源部核準,超過三天者呈總經理核準。
(二)事業部經理、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主管經理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人力資源部核準,超過七天者,呈總經理核準。
(三)其余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主管核準;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核準;超過七天者,呈人力資源部核準。
第十三條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之責任。每季度一次,應按《員工考核實施細則》(由各部門、市場部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年度工作考核應于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后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
第四條部門經理、市場部經理、經理助理之考核由總經理評核。事業部經理及以下人員的考核,由其直屬主管層轉人力資源部核定,其余人員均由各部門主管核定。
第五條員工之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之行為,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后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6.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足資為證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六條員工之懲誡,分為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公司參觀者。
2.擅用他人經管之物品及設備者。
3.涂寫墻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4.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4.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5.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6.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7.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在公司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業務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而任意謾罵者。
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未按照規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0.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11.在公司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為的。
12.在公司內打架斗毆者。
13.散播有損公司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過失行為,而引起災害者。
15.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七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并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八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九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離職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公司規章之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立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止營業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員工對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
第六條依照第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本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期滿一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為準。
第七條員工辭職,應于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部門主管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一條本公司視業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培訓。
第二條有關教育與培訓,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為教育與培訓之執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諉。
第四條本公司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務講習。
第五條各種教育與培訓或講習,于期滿后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為員工考核資料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程經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二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人力資源部呈請總經理核準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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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藥業公司衛生和員工健康狀況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衛生和員工健康狀況的管理制度
為保證經營環境質量,創造有利于藥品存儲、存放、運輸等的良好環境,創造有利于員工身體健康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
1、環境衛生管理
(1)庫區內不得種植易長蟲的花草、樹木,地面平坦、整潔、無積水、無垃圾、溝道暢通。
(2)倉庫周圍環境要地面清潔無粉塵,無有害氣體及污水等嚴重污染源。
(3)庫房內空氣流通,地面平整、無縫隙,門窗結構嚴密。
(4)倉庫應有防鼠、防蟲、防塵及防污染措施。
(5)倉庫衛生應勤打掃,在收、發貨后,應做到“工完、貨盡、場地清”。
2、藥品的衛生管理
(1)應保持藥品外包裝整潔,無破爛,無污染。
(2)廢舊包裝等應及時清理,不得堆放在藥品存放庫內。
(3)清潔藥品外包裝衛生時,禁用濕法清潔。
(4)特殊氣味、易串味的藥品應與其他藥品分庫存放。
(5)禁在庫房內施放毒餌、鼠藥等易污染藥品的滅鼠材料。
3、員工個人衛生管理
(1)儀容儀表儀態自然得體,不夸張,不奇異。
(2)工作服應整潔,穿戴規范。
二、人員健康管理
1、每年組織從事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2、健康檢查后應對員工健康狀況進行匯總。
3、凡發現有精神病、傳染病或患有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其工作崗位。
4、在健康檢查中,如員工出現有重大疾病時,管理員工健康的工作人員應慎重,不得輕易泄露,須報公司領導審定。
5、建立員工個人健康檔案。
第10篇 唯康藥業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湖南三九唯康藥業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湖南三九唯康藥業有限公司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規范思想政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各黨支部負責定期組織員工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愛國注意等形式教育;定期安排政治理論學習和組織開展普法教育,教育干部樹立法律意識、學法知法守法,堅持依法辦事,依法律己。
二、公司班子成員要經常深入員工中了解和掌握公司員工思想狀況,各黨支部、黨委班子要定期召開員工思想分析會。
三、通過電化教育、上黨課、專家輔導、召開座談會、組織生活會、個別談心、家訪送溫暖等形式達到思想教育目的。
四、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領導,實行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管一級的責任。公司黨委主要負責人負責抓黨委班子其他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委副書記負責抓好各部門正副職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門負責人負責抓好本人部門(車間)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黨支部負責抓好支部所在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實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實處。
第11篇 藥業公司質量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藥業公司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
為全面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提高員工專業技術水平和專業技能,以工作質量確保經營商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量教育與培訓政策
1、公司提倡員工加強自身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的自學。
2、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與晉升,并提供學習時間。
3、公司鼓勵具備專業條件的員工積極報考執業藥師資格,公司給予相關政策。
4、公司內已取得執業藥師、從業藥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公司支持其參加每年的繼續教育培訓,并提供一定經費和給予培訓時間。
5、《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中規定的必須按年參加省、地級培訓的人員,上級職能部門一旦組織培訓,公司按時送培。
6、公司的內部培訓,從事驗收、養護、計量、銷售的人員及所有崗位員工都必須參加,每年都應舉行一至二次,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決定次數。
7、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上崗前的短訓,然后到部門進行以老帶新式的技能學習。
二、質量教育與培訓的分類
1、外部培訓:指gsp中規定的須參加上級培訓的人員和執業、從業藥師的繼續教育及其他以會代訓的學習,由公司送培。
2、內部培訓:指公司內部組織的對全體員工的教育和培訓,采取集中學習的方式進行。
三、質量教育與培訓的負責部門
1、公司的質量教育與培訓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和下達培訓計劃。
2、各部門按職責中的規定,協助行政人事部門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四、質量教育與培訓的程序
1、每年年初下達年度培訓計劃;
2、每次培訓前下發培訓通知;
3、組織師資力量,準備教材或培訓資料;
4、培訓;
5、考試或考核;
6、建立培訓檔案。
五、質量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藥事監管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及勞動安全。
2、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職責、操作程序。
3、藥品知識及專業技能。
4、職業道德。
六、質量教育與培訓的考試和考核
1、公司組織的培訓,培訓后均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者,可給予一次補考機會。
2、考核將視崗位工作情況而定,一般采取現場問詢、現場操作的方式考核。
七、質量教育與培訓檔案的建立
1、企業培訓檔案:包括培訓計劃、培訓通知、員工簽到、空白試卷、成績匯總、培訓教材或講課資料。
2、員工個人培訓檔案:包括履歷表、教育培訓登記表、每期考試試卷。
第12篇 藥業公司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藥業公司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生物制品的經營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生物制品的購、存、銷行為,確保依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gsp》、《生物制品批簽發管理辦法》、《生物制品規程》及《關于開展生物制品批簽發工作相關事宜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物制品的采購、驗收、儲存養護、銷售、銷毀等管理工作。
3職責
按此規定嚴格管理生物制品,保證經營安全。
4定義
生物制品是應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細胞工程、蛋白質工程、發酵等生物技術獲得的微生物、細胞及各種動物和人源的組織或液體等生物材料制備用于人類疾病預防/治療和診斷的藥品。目前已經納入生物制品批簽發管理的藥品有:人血白蛋白及疫苗類生物制品。
5內容
5.1生物制品的經營
5.1.1經營生物制品,必須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方可經營,否則不得從事生物制品的購銷經營活動。
5.2生物制品的購進
5.2.1購進生物制品,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內容進行,從具有生產、經營資格的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購進。
5.2.2所購進的生物制品運輸設備/記錄必須符合生物制品儲存運輸的相關規定.
5.2.3質量管理部對供貨企業的合法資格和質量保證能力進行審核,并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復印件/《藥品注冊證》及生物制品批簽發文件復印件,進口生物制品除按照《進口藥品管理制度》索取相關證照外還應提供加蓋供貨方原印章的原生產國或者地區藥品管理機構(或者授權批簽發機構)出具的批簽發證明復印件
5.3生物制品的驗收
5.3.1驗收生物制品應根據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同批次《生物制品批簽發》復印件及檢驗報告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驗收進口生物制品還需索取《進口藥品注冊證》/進口生物制品檢驗報告或通關單.
5.3.2生物制品應在來貨運輸儲藏條件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在1個小時內驗收完畢,并交保管員及時入庫.
5.4生物制品的儲存與養護
5.4.1儲存
5.4.1.1生物制品必須嚴格按照品種的說明書規定的儲存條件儲存,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5.4.1.2生物制品應做好出入庫登記,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如發現差錯問題,應立即報告公司質量管理部.
5.4.1.3由于破損/變質/過期失效而不可供藥用的品種,應清點登記單獨妥善保管,并例表上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等候處理意見.
5.4.2養護
5.4.2.1生物制品因其特殊性,應例為重點養護品種,按規定進行養護檢查,做好相關記錄并建立養護檔案.
5.4.2.2在養護過程發現質量異常和超過有效期/貯存溫度不符合要求/破損/污染/霉變等情況,應及時采取隔離/暫停銷售等有效措施,報質量管理部等候處理意見.
5.5生物制品的出庫
5.5.1生物制品在出庫復核時要對品種/數量進行復查核對,并做好出庫復核記錄,出庫時盡量安排生物制品最后發出,縮短其保溫箱內的時間.
5.6生物制品的運輸
5.6.1運輸生物制品要及時,盡量縮短運輸時間.
5.7生物制品的銷售
5.7.1應按依法批準的范圍經營生物制品.
5.8生物制品的銷毀
5.8.1生物制品的不合格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處理和銷毀,應例表登記,并上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