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5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5
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第2篇 小區物業保安部會議制度
小區物業保安部會議制度
1.每周四下午3:30召開部門工作協調會,參加人員主管、保安隊長,聽取工作匯報、檢查工作進度、執行計劃情況、分析治安防火形勢、提出工作重點。
2.每月25-30日保安部召開主管、保安隊長月工作總結匯報,制定下月工作計劃會。
3.每周二下午保安部經理召開保安隊全體安全教育會,宣講安全防范知識、治安形勢、法制知識、糾正執勤存在問題。
4.重大節日國家重大政治活動日前,保安部分別安排公司各部門職工加強安全防范和治安形勢教育宣講會。
5.每年春季、秋季、冬季和11月9日全國消防日,保安部分別安排公司各部門職工加強防火安全工作教育宣傳會。
第3篇 物業會所會議服務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會所會議服務管理制度
1. 會前準備
1.1 深切了解會議任務單,要知道人數、會議時間、公司名稱、主辦人、會議性質、設備及飲料要求或其它特殊要求;
1.2 根據任務單布置會場,如:臺型、人數、設備、麥克風等;
1.3 會議擺放一定要把各用具對齊,而且要把廳房窗簾拉上;
1.4 按任務單將各類飲品備好(會議中段的休息咖啡、茶和曲奇餅,要另備一張臺把咖啡杯等用具準備好);
1.5 客到前半小時把會議所需文具用品備齊放好;
1.6 如果客人會議過程都是喝咖啡、茶,應另外在廳內擺放一張臺,擺放用具;
1.7 安排服務員到電梯口領位;
1.8 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站于門口迎客。
2. 會議期間的服務
2.1 客人到時主動上前問好,幫客人拉椅;
2.2 問客人喝咖啡還是喝茶(應拿著咖啡壺或茶壺問);
2.3 指導客人如何使用設備和如何調節房間的光線(大多數客人不喜歡會議期間服務員在廳房內,故要教客人使用設備。但大型會議,服務員應幫客人使用設備和調節光線);
2.4 客人全部就座,所有茶水倒過后,服務員退出廳房,關上門,在門外當班(不能隨意走開);
2.5所有工作中的服務員經過有會議之廳房時,都盡量把音量減小,以免影響客人;
2.6每半小時進廳房經給客人加飲料、換煙盅,但一定要禮貌、輕聲、快捷,盡量避免影響客人,為避免會議期間打擾可用瓶裝礦泉水或純凈水;
2.7如客人有其他要求應盡量幫助客人解決;
2.8如有會議中段休息,應在會議休息前20分鐘把咖啡、茶和曲奇餅擺放好;
2.9在客人中段休息時上好咖啡、茶后,把會議廳臺面收拾好(換煙盅、加茶水等)但不要把客人的資料、物品弄亂;
2.10客人休息完,繼續開會,應把門關上,收拾臺面;
2.11會議期間需要離開崗位,一定要通知領導找人替崗;
2.12任務單通常會指出會議結束時間,在會議結束前一小時應把帳單準備好;
2.13會議結束后與客人結賬或簽章,并檢查各類設備;
2.14向客人道謝,提醒客人帶齊物品;
2.15把各類餐具分類收拾,會議設備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6會議中設備應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7會議中如有設備失靈應向客道謙并馬上通知主管,由主管通知工程部維修或更換一套設備;
2.18如發現客人遺忘物品,要立即與客人聯系,盡快物歸原主,如客人已經離開,可交主辦單位代為轉交,但要有轉交手續。
第4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七)
第一條 總則
為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分類及組織
1.全公司會議歸納為三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董事(擴大)會,公司領導層會議、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議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董事會、公司辦公室批準后,由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由分管公司領導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2.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公司級業務會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第三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公司董事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總結評價每月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主管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季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
匯報、總結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部門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第四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兩日經部門或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 凡公司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公司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公司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六條 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七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八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九條 會議的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提前半天提交給有關負責人。
第十條 會議秘書的安排
1.公司級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會議秘書,負責安排會議紀要工作,
辦公室人員配合會場服務;
2.專業會議級部門會議由領導指定會議秘書;
3.公司副總以上參加的會議,由自己擔任會議秘書,會議主持人指定人員做會議紀要;
4.會議紀要應于即日或隔日下發并存檔。
第十一條 會議現場規定
1、進入會場前,必須簽到,否則視為缺席;
2、必須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做到有事須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3、開會期間內,必須關閉手機、傳呼機等所有通訊工具;
4、進入會場內不得大聲喧嘩,嚴禁吸煙;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隨意聊天;
5、參加會議必須攜帶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
6、會議精神需要傳達的,要做到及時、準確。
7、無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執行。
第5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6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6
一、總經理辦公例會
1、總經理辦公例會分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
2、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由總經辦召集。
3、專題會議必須由主管副總經理提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召開。
4、總經理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決議。
二、部門主管工作例會
1、部門主管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
2、公司經營班領導至少應有一人出席,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主持。
三、重大事項專題會議
1、需由部門經理提議,由總經辦統一安排。
2、會議由部門經理召集、主持,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四、部門內工作例會
1、部門內工作例會召開時間由部門自定。
2、部門經理主持。
五、以上會議共同事項:
1、專題會議的召開應填寫《會議提案表》。
2、會議經核準召開后,由總經辦發《會議通知單》。
3、所有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
4、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5、以上第一、二、三項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6、與會者應做好會議準備,準時出席。
7、因故無法出席或無法準時出席者,應以書面形式請假,報上級領導批準,否則作無故缺席處理。
8、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考勤工作。
9、會間應關閉通訊工具,或將其消音。
第6篇 商街物業會議制度
步行街物業會議制度
1目的
加強對會議的規范管理,確保會議的質量和促進問題的解決。
2適用范圍
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的會議。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會議的安排、檢查及監督、落實。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的工作例會安排、檢查及監督落實。
4工作程序
4.1會前準備
4.1.1確定會議時間、地點
4.1.2明確與會者,確定與會者名單。
4.1.3擬定議事日程,包括會議內容、討論事項、各項事宜的時間分配、開會時間和地點等。
4.1.4會場布置,包括會場空間安排、會議座位安排以及會議用品和設備調配。
4.1.5由綜合文員負責會議通知的落實。
4.1.6會前審核,以免出現重大的疏漏。
4.2會中工作
4.2.1參加會議人員進入會場時要在《會議記錄表》上簽到,以便更好地安排會議工作。
4.2.2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表》的記錄工作
4.3會后工作
4.3.1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紀要。
4.3.2會議內容總結(包括會議紀要的撰寫、會議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會議經驗總結)。
4.3.3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會議事項的檢查催辦,使會議精神落到實處,防止不重視會議交辦的事項。
5例會制度要求
5.1例會種類
5.1.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
5.1.2部門工作會議;
5.2例會召開時間
5.2.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視總經理的工作時間安排,如無重大事項,或總經理出差,可不必召開;如有必要,亦可隨時增加會議次數;
5.2.2部門工作會議由部門經理視部門員工人數多少及工作必要不定時召開;
5.3會議記錄發放要求
5.3.1公司例會應安排工作人員好做好會議記錄,或紀要;
5.3.2公司例會會議記錄/紀要整理后,應注意歸檔及下發工作;
5.3.3下發單位與份數為各部門及與會人員各一份。
6相關記錄
6.1《會議記錄表》
第7篇 某物業項目業主委員會會議制度
物業項目業主委員會會議制度
(20**年*月*日業委會會議通過)
第一條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為保證執行中的正確性、科學性,業主委員會的一切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會議決定。
第二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參加。業主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采用一人一票表決,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每月的最后一個周六下午3點在物業樓會議室召開(時間地點有變化,須提前5天公告)。經三分之一以上業主委員會委員提議或者業主委員會主任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召開臨時業主委員會會議。
第四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一般采用集體討論方式,在急需表決又來不及召開集體討論會議的情況下可采用電子郵件、短信、電話方式表決,并在下次業主委員會會議上補簽書面表決意見。
第五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秘書長召集,或由三分之一的委員推選的委員召集。
第六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須由委員本人參加,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應當出具書面意見行使表決權。
第七條 會議議題由召集人提出,會議召開前3天,秘書長負責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及議題通知到每一位委員。
第八條 每位委員有向業主委員會會議提出議案的權利和義務,其議案如有三位委員書面贊同,業主委員會會議應作為議題進行討論和表決。
第九條 業主有向業主委員會會議提出議案的權利和義務,其議案如有10位業主書面贊同,業主委員會會議應作為議題進行討論。
第十條 所有建議案以實名制通過三種方式遞交:①書面遞交業主委員會辦公室,②傳真到業主委員會辦公室,③用電子郵件發送到業主委員會郵箱。書面和傳真建議案,最好提交電子文本。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有建議案進行登記存檔,及時提交給秘書長,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各位委員,由委員決定是否立即召開臨時業主委員會會議還是留待定期業主委員會會議進行研究決策;超出《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授權范圍內的建議案留交業主大會會議進行表決。
第十二條 每位委員對會議議題充分發表意見,并簽字表決。對非原則性問題和條 文修改采用舉手表決方式。
第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作出決定,應當由參會委員簽字確認,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同時在山莊網站公布。
第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會議的錄音存檔,書面記錄由與會委員簽字后存檔。
第十五條 業主可旁聽業主委員會會議并發表意見,但不得影響會議議程。
第十六條 本制度的修改、補充、解釋須經主委員會會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并按照《議事規則》第二十六條 公示。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業主委員會會議三分之二委員同意通過,按照《議事規則》第二十六條 公示后生效。
第8篇 物業某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證集團公司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和規范有序使用,加強會議室管理,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
二、范圍:
適用于**嘉園辦公區內各類會議室的使用管理。
三、職責:
各會議室統一歸口管理處客服中心負責管理,協調安排會議室使用。
四、工作流程:
1、會議室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2、會議室只限本管理處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客服中心主管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3、管理處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會議室鑰匙。
4、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5、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6、會議室內的衛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7、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8、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9、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
第9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
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
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第10篇 某物業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物業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每日利用上下班交接崗時間,提前三十分鐘到達,由當值領班召開每日班前會議,內容:
2.清點當班人數,對遲到、缺勤的人員要問明原因,并記錄在案。
3.檢查值勤上崗用具,如對講機、巡更儀、崗位的布置,以保證值勤時正常好用。對損壞的器材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人,并采取補救措施,填寫《工作報修單》,報工程部門維修或及時報告上級,聯系專業維保單位修理。
4.根據上一班值班隊員填寫《安全員情況交接班記錄》和《安全巡邏日記》、以及上一班領班的口頭反映的當日值勤出現的各種情況,對值勤人員進行特別關照,提請注意事項。
5.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和當日值勤工作的任務,并考慮值勤隊員個人的工作狀態,合理安排好各個崗位的值勤隊員。
6.根據值勤當日的環境狀況,準備好各項保護用具,如雨衣、雨靴、棉大衣、遮陽傘等等。
7.檢查值勤人員的儀容、儀表及服裝的整潔、裝備配置的規范等等。
8.下班領班要集合隊伍做一天的工作講評,把發現的問題要做出解決的方案。
9.每月五日左右召開安全業務部全體安全員大會,由安全部負責人(安全主管主持,內容:對本月安全業務部工作進行總結和回顧;對下一步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和講解;各班組之間的經驗交流和總結等等。
10.每年年底之前,召開安全業務部'工作總結表彰大會',內容:
11.回顧總結一年來安全業務部的工作業績,取得的工作經驗,吸取的教訓等等。
12.表彰一年來工作表現出色的班組和個人。
13.各個班組一年的總結發言等。
14.每年根據情況,不定期的召開各種專項工作會議,內容:重大節日前的安全工作會議;重大貴賓接待任務的工作會議;各項專業培訓工作會議。
15.在各種自然災害前召開防范救災工作會議,如防臺防汛、地震、火災等。
第11篇 某某物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某物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為了減少公司會議的召開次數,縮短會議的召開時間,提高會議召開的效率以及會議決定的權威性和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1.1.1 本規定包括公司會議的分類、各類會議的人員組成、主持召開、主要內容、決議的貫徹執行以及會議的管理工作等項內容。
1.1.2 本規定適用于物業公司及各部門。
2. 0. 公司會議的分類 公司會議是由經理(或副經理)召集或主持,具體包括公司周例會、公司月度會議、公司專題會議、早晨碰頭會、公司全體員工大會五大類。
3. 0 公司周例會3.1 會議組成人員 周例會由公司經理、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參加。
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經理可以要求有關人員列席。
3. 2 會議召開 會議原則上每周六下午4點召開,如果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會議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由人力行政部門通知。
3. 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或經理助理召集并主持。
3. 4 會議內容
3.4.1 各部門主管報告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和本周工作計劃。
3.4.2 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提出工作疑難和合理化建議,經理解答。
3. 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更變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3. 6 決定的執行 公司各部門主管負責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決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4.0 公司月度會議
4.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公司經理、副經理、各部門主管參加。
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經理可以要求有關人員列席。
4.2 會議召開 會議原則于每月28日召開,如果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會議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人力行政部門負責會議通知。
4.3 會議主持 經理召集并主持會議。
4.4 會議內容
4.4.1 如何落實經理制定的下月重點工作。
4.4.2 經理進行綜合協調、平衡,確定公司下月工作計劃。
4.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變更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4.6 決議執行 公司各部門主管負責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決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5.0 專題會議
5.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與會議相關的經理和副經理與會議主持人協商確定的人員參加。
5.2 會議召開 會議由經理組織召開,也可由副經理提出申請,經經理批準后召開。
5.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會議申請人或副經理及其指定人員召集并主持會議。
5.4 會議內容 公司為協商討論某一專項業務問題而召開的會議。
5.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更變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5.6 會議執行 各相關人員負責會議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會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6. 0 早晨碰頭會
6.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各部門主管以及管理員與經理一一碰頭。
6.2 會議召開 會議由經理組織召開。
6.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及其指定人員召集并主持會議。
6.4 會議內容 公司為協商討論前一天的業務問題和本日的計劃工作內容而召開的會議,以便達到及時解決問題的目的。
6.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更變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6.6 會議執行 各相關人員負責會議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會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7. 0 全體員工大會
7.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公司全體員工參加。
7.2 會議召開
7.2.1 例會: 原則上于每年春節前的最后一周召開,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7.2.2 臨時會議:經理根據公司各項工作具體情況臨時組織召開,也可由副經理提出會議申請,經經理批準后召開。
7.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召集并主持。
7.4 會議內容7.
4.1 公司經營活動情況或其他重大事項。
7.
4.2 總結公司本年度工作,部署公司明年工作計劃。
7.5 會議決定 全體員工大會的決定,以經理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
決議內容與精神的變更權在經理。
7.6 會議執行 經理負責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會議內容與精神,全體員工必須按決議內容與精神認真執行。
具體實施決議的各部門主管有義務和責任在規定的時間,對決議具體實施向經理匯報。
8. 0 公司會議的管理
8.1 經理辦公室(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會議的統一管理,其他部門應按照會議有關要求做好準備和落實工作。
8.2 會前準備管理
8.2.1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8.2.2 所有非例行性的公司會議,均須填寫會議申請單,并交人力行政部門履行審批程序,待審批結束后方可召開會議。
8.2.3 公司例會、經理召集的專題會議和全體員工大會的會務工作主要由人力行政部承辦。
8.2.4 公司會議資料由人力行政部負責整理、立卷、存檔。
8.2.5 人力行政主管負責對重要會議文件和資料進行檢查,以確保會議的有效召開。
8.2.6 人力行政部根據會議要項擬定會議通知單,并提前下達會議通知。
8.2.7 會議主持人應提前檢查會務準備情況。
8.3 會議召開
8.3.1 與會人員到會后先簽到,公司人力行政部負責簽到薄的提供和整理工作。
8.3.2 為了保證會議的效率,會議主持人在會議開始后應首先闡明會議的議題、預達成的目標、與會人員發言的順序及要求。
在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有權打斷游離主題的發言,并于會議結束時最終確定會議的議定事項。
8.3.3 公司會議記錄由人力行政部或會議主持人指定代理人全權負責。
記錄方式主要是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
8.4 會后管理8.
4.1 會議結束后,人力行政部或會議主持人指定會議記錄人根據需要整理出會議紀要,經經理審核后,并通過局域網傳達到相關人員。
8.
4.2 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指定的會議督辦人負責會議決定的督辦工作。
8.
4.3 督辦人要及時向承辦部門下達'督辦通知單',注明督辦內容和承辦時限。
對督辦事項,承辦人要在督辦通知單上簽字后及時辦理。
8.
4.4 督辦人和督辦部門要準確掌握督辦事項的承辦進度,及時發現辦理過程中的情況問題并向上級匯報,同時將會議決議執行結果及時反饋給與會者。
8.5 會議紀律要求8.
5.1 會議必須準時召開,無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遲。
8.
5.2 與會人員要按時到會,因客觀原因而無法與會時,須事先與主持人聯系請假,并說明具體原因。
8.
5.3 對于事先未請假而遲到或未參加的人員,每遲到或未參加一次扣除工資20元,月遲到累計3次者加扣除工資100元。
8.
5.4 會議的發言或討論應集中于規定議題,同時要簡明扼要,遵守會議安排的報告時間。
8.
5.5 與會人員要維護正常的會議秩序,不得有干擾會議順利進行(如發生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會議期間應將手機 或調整到靜音和震動檔,遇特殊情況需回話者,須向主持人請假,獲準后方可離席。
違反此項規定,每次扣除工資20元。
嚴重者執行相關規定。
8.
5.6 開會期間,與會人員不準隨意進出或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向會議主持人說明原因。
8.
5.7 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私下說話、討論,但可傳遞紙條或舉手提出疑問。
8.
5.8 會議主持人要按通知時間準時結束會議。
8.
5.9 與會者須按規定要求嚴格保守會議秘密。
9.0 附則9.
1 本規定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
9. 2 本規定自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12篇 物業某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怎么寫
物業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集團公司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和規范有序使用,加強會議室管理,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
二、范圍:適用于嘉園辦公區內各類會議室的使用管理。
三、職責:各會議室統一歸口管理處客服中心負責管理,協調安排會議室使用。
四、工作流程:
1、會議室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2、會議室只限本管理處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客服中心主管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
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3、管理處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會議室鑰匙。
4、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
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5、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6、會議室內的衛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7、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8、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9、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