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6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6
一、總經理辦公例會
1、總經理辦公例會分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
2、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由總經辦召集。
3、專題會議必須由主管副總經理提議,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召開。
4、總經理會議都應做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決議。
二、部門主管工作例會
1、部門主管工作例會于每周一定期召開。
2、公司經營班領導至少應有一人出席,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主持。
三、重大事項專題會議
1、需由部門經理提議,由總經辦統一安排。
2、會議由部門經理召集、主持,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四、部門內工作例會
1、部門內工作例會召開時間由部門自定。
2、部門經理主持。
五、以上會議共同事項:
1、專題會議的召開應填寫《會議提案表》。
2、會議經核準召開后,由總經辦發《會議通知單》。
3、所有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
4、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5、以上第一、二、三項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6、與會者應做好會議準備,準時出席。
7、因故無法出席或無法準時出席者,應以書面形式請假,報上級領導批準,否則作無故缺席處理。
8、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考勤工作。
9、會間應關閉通訊工具,或將其消音。
第2篇 某物業保安部會議學習訓練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部會議學習訓練考勤制度
(一)會議
1、早檢查:每天一次,由值勤領班組織。主要對不上崗隊員個人的儀容進行檢查
2、班務會:每周進行一次。由領班主持。本班隊員參加。主要是對一周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對下周工作進行重點布置。
3、隊務會:每月進行一次。由隊長主持,領班參加。主要是對階段性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傳達上級的文件和指示的精神,布置下月工作。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提出整改時間并討論研究獎懲決定。
4、隊務大會:每季進行一次或根據需要每月進行。由隊長主持,必要時請公司相關領導列席,全體隊員參加。主要進行一月或一季度工作講評,查找不足,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激勵后進。
(二)學習
1、每月一到三周周三、五為學習時間,主要進行法律和相關知識的學習。除輪休人員和當值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要請假必須經過主管批準。無故缺課以曠工論。
2、每月最后一周為考試時間。缺考人員要進行補考。
(三)訓練
1、每月前兩周二、四、六為訓練時間,主要進行隊列、體能和特殊情況處置的訓練。除輪休人員和當值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要請假必須經過主管批準。不得無故缺課,否則按曠工論。
2、每月倒數第二周為考試時間。缺勤人員進行補考。
(四)考勤
1、隊員上班時要按時打卡,未打卡者按缺勤曠工處。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要立即報告當值領班或主管,當值領班或主管查清屬實由主管在未打一欄里簽名確認。但每月不得超過兩次。
2、任何隊員不得代本部門員工或其他部門員工打卡,一經發現代打者按照公司規定處罰。
3、如發現其他部門員工代打卡未上報者按代打卡論處。
4、打卡后脫崗者,按曠工論。
第3篇 物業某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怎么寫
物業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證集團公司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和規范有序使用,加強會議室管理,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
二、范圍:適用于嘉園辦公區內各類會議室的使用管理。
三、職責:各會議室統一歸口管理處客服中心負責管理,協調安排會議室使用。
四、工作流程:
1、會議室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2、會議室只限本管理處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客服中心主管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
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3、管理處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會議室鑰匙。
4、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
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5、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6、會議室內的衛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7、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8、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9、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
第4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5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制度范文5
一、會議召開之前應確定議題,參會對象,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二、各種會議由召集者負責組織安排,并對出席對象提前發出通知。
三、會議出席者應安排好工作,準時到會,并帶筆記本及相關會議資料,如因故無法參加會議,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四、會議堅持講效率、開短會原則,發言者做到事先準備,簡明扼要,暢所欲言,使會議起到應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會議為:物業部辦公會議、公司經理辦公會議、項目區域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班組例會。
1、物業部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物業部正、副經理、經理助理、各公司經理、物業部職能主管及相關人員。
2、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會對象為公司經理、各項目區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及相關人員。
3、項目區域辦公會議,于每月10號召開,參會對象為常務經理、經理助理、項目區域職能主管、管理處主任。
4、部門例會,于每旬第一個星期五召開,參會對象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組長(負責人)以上。
5、各班組每月至少組織1次例會,進行業務培訓、學習(具體時間由部門確定)。
六、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召開會議。上一級別會議與本級別會議在時間有沖突時,以上一級別會議為主,本級別會議作相應時間調整。
七、凡會議所作的決議、決定及重要事項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經辦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發并貫徹執行。
八、開會時與會者應尊重他人發言,使會議正常進行,將手機調至振動檔或關機。
第5篇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會議管理制度(七)
第一條 總則
為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分類及組織
1.全公司會議歸納為三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董事(擴大)會,公司領導層會議、全公司職工大會,全公司技術人員會議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董事會、公司辦公室批準后,由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由分管公司領導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2.上級或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公司級業務會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第三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全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公司董事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公司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總結評價每月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主管以上干部大會(或全公司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匯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匯報總結前季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術工作會
匯報、總結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部門會
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第四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于會議召開前兩日經部門或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 凡公司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公司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公司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六條 對于準備不充分、或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七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辦公室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八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九條 會議的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會議議程、提案、匯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提前半天提交給有關負責人。
第十條 會議秘書的安排
1.公司級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擔任會議秘書,負責安排會議紀要工作,
辦公室人員配合會場服務;
2.專業會議級部門會議由領導指定會議秘書;
3.公司副總以上參加的會議,由自己擔任會議秘書,會議主持人指定人員做會議紀要;
4.會議紀要應于即日或隔日下發并存檔。
第十一條 會議現場規定
1、進入會場前,必須簽到,否則視為缺席;
2、必須按時到會,不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做到有事須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3、開會期間內,必須關閉手機、傳呼機等所有通訊工具;
4、進入會場內不得大聲喧嘩,嚴禁吸煙;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隨意聊天;
5、參加會議必須攜帶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
6、會議精神需要傳達的,要做到及時、準確。
7、無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執行。
第6篇 物業某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證集團公司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和規范有序使用,加強會議室管理,提高會議室使用效率。
二、范圍:
適用于**嘉園辦公區內各類會議室的使用管理。
三、職責:
各會議室統一歸口管理處客服中心負責管理,協調安排會議室使用。
四、工作流程:
1、會議室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2、會議室只限本管理處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客服中心主管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3、管理處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會議室鑰匙。
4、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5、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6、會議室內的衛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7、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8、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9、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
第7篇 某物業公司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項目會議室管理制度
1.0客服部負責項目會議室(多功能廳)的使用管理工作。
2.0客戶使用會議室時,請提前與客服聯系,填寫《客戶會議通知單》注明會議時間、地點、要求等。
3.0如需懸掛橫幅、標語時,應在客服部指定的位置用大頭針釘或用膠帶粘,不可在樓道、地毯、墻壁等處張貼。
4.0客戶如需要使用廳內各項專用設備、物品時,應與客服部聯系,按項目規定付費,客服部安排工程技術人員協助操作使用,如未請示,擅自使用及造成損失的,除補交正常使用費用外還需賠償全部損失。
5.0與會人員,不可在廳內吸煙、使用明火,禁止堆放雜物、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及吐口香糖等,不可大聲喧嘩、嬉笑,以免影響客人辦公,違者將視情節賠償一定的清洗及損失費。
6.0入住公司需要會議室時,應填《客戶會議通知單》,由客服部將單據發送有關部門,按客戶要求做好準備。如需音響設備時,由客服部通知工程部專人負責。
7.0客戶如有其它儀器、設備安裝用電等要求時,由客服部征求工程部、保安部意見后,嚴格按消防安全規定實施,客戶自請工程人員操作時,應主動服從項目工程技術人員、保安人員的監督指導,違章操作并造成損失時,項目有權處以適當的經濟賠償。
8.0對非入住公司租用會議室由客服部上報經理領導審定。
第8篇 某某物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某物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為了減少公司會議的召開次數,縮短會議的召開時間,提高會議召開的效率以及會議決定的權威性和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1.1.1 本規定包括公司會議的分類、各類會議的人員組成、主持召開、主要內容、決議的貫徹執行以及會議的管理工作等項內容。
1.1.2 本規定適用于物業公司及各部門。
2. 0. 公司會議的分類 公司會議是由經理(或副經理)召集或主持,具體包括公司周例會、公司月度會議、公司專題會議、早晨碰頭會、公司全體員工大會五大類。
3. 0 公司周例會3.1 會議組成人員 周例會由公司經理、經理助理、各部門主管參加。
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經理可以要求有關人員列席。
3. 2 會議召開 會議原則上每周六下午4點召開,如果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會議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由人力行政部門通知。
3. 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或經理助理召集并主持。
3. 4 會議內容
3.4.1 各部門主管報告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和本周工作計劃。
3.4.2 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提出工作疑難和合理化建議,經理解答。
3. 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更變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3. 6 決定的執行 公司各部門主管負責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決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4.0 公司月度會議
4.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公司經理、副經理、各部門主管參加。
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經理可以要求有關人員列席。
4.2 會議召開 會議原則于每月28日召開,如果遇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召開,會議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人力行政部門負責會議通知。
4.3 會議主持 經理召集并主持會議。
4.4 會議內容
4.4.1 如何落實經理制定的下月重點工作。
4.4.2 經理進行綜合協調、平衡,確定公司下月工作計劃。
4.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變更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4.6 決議執行 公司各部門主管負責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決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5.0 專題會議
5.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與會議相關的經理和副經理與會議主持人協商確定的人員參加。
5.2 會議召開 會議由經理組織召開,也可由副經理提出申請,經經理批準后召開。
5.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會議申請人或副經理及其指定人員召集并主持會議。
5.4 會議內容 公司為協商討論某一專項業務問題而召開的會議。
5.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更變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5.6 會議執行 各相關人員負責會議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會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6. 0 早晨碰頭會
6.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各部門主管以及管理員與經理一一碰頭。
6.2 會議召開 會議由經理組織召開。
6.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及其指定人員召集并主持會議。
6.4 會議內容 公司為協商討論前一天的業務問題和本日的計劃工作內容而召開的會議,以便達到及時解決問題的目的。
6.5 會議決定 以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決議內容更變權在經理或會議主持人。
6.6 會議執行 各相關人員負責會議決定的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會議內容與精神,并適時向會議主持人匯報。
7. 0 全體員工大會
7.1 會議組成人員 會議由公司全體員工參加。
7.2 會議召開
7.2.1 例會: 原則上于每年春節前的最后一周召開,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7.2.2 臨時會議:經理根據公司各項工作具體情況臨時組織召開,也可由副經理提出會議申請,經經理批準后召開。
7.3 會議主持 會議由經理召集并主持。
7.4 會議內容7.
4.1 公司經營活動情況或其他重大事項。
7.
4.2 總結公司本年度工作,部署公司明年工作計劃。
7.5 會議決定 全體員工大會的決定,以經理授權范圍內的決策為基礎。
決議內容與精神的變更權在經理。
7.6 會議執行 經理負責執行,及時貫徹落實會議內容與精神,全體員工必須按決議內容與精神認真執行。
具體實施決議的各部門主管有義務和責任在規定的時間,對決議具體實施向經理匯報。
8. 0 公司會議的管理
8.1 經理辦公室(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會議的統一管理,其他部門應按照會議有關要求做好準備和落實工作。
8.2 會前準備管理
8.2.1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8.2.2 所有非例行性的公司會議,均須填寫會議申請單,并交人力行政部門履行審批程序,待審批結束后方可召開會議。
8.2.3 公司例會、經理召集的專題會議和全體員工大會的會務工作主要由人力行政部承辦。
8.2.4 公司會議資料由人力行政部負責整理、立卷、存檔。
8.2.5 人力行政主管負責對重要會議文件和資料進行檢查,以確保會議的有效召開。
8.2.6 人力行政部根據會議要項擬定會議通知單,并提前下達會議通知。
8.2.7 會議主持人應提前檢查會務準備情況。
8.3 會議召開
8.3.1 與會人員到會后先簽到,公司人力行政部負責簽到薄的提供和整理工作。
8.3.2 為了保證會議的效率,會議主持人在會議開始后應首先闡明會議的議題、預達成的目標、與會人員發言的順序及要求。
在會議期間會議主持人有權打斷游離主題的發言,并于會議結束時最終確定會議的議定事項。
8.3.3 公司會議記錄由人力行政部或會議主持人指定代理人全權負責。
記錄方式主要是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
8.4 會后管理8.
4.1 會議結束后,人力行政部或會議主持人指定會議記錄人根據需要整理出會議紀要,經經理審核后,并通過局域網傳達到相關人員。
8.
4.2 經理或會議主持人指定的會議督辦人負責會議決定的督辦工作。
8.
4.3 督辦人要及時向承辦部門下達'督辦通知單',注明督辦內容和承辦時限。
對督辦事項,承辦人要在督辦通知單上簽字后及時辦理。
8.
4.4 督辦人和督辦部門要準確掌握督辦事項的承辦進度,及時發現辦理過程中的情況問題并向上級匯報,同時將會議決議執行結果及時反饋給與會者。
8.5 會議紀律要求8.
5.1 會議必須準時召開,無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遲。
8.
5.2 與會人員要按時到會,因客觀原因而無法與會時,須事先與主持人聯系請假,并說明具體原因。
8.
5.3 對于事先未請假而遲到或未參加的人員,每遲到或未參加一次扣除工資20元,月遲到累計3次者加扣除工資100元。
8.
5.4 會議的發言或討論應集中于規定議題,同時要簡明扼要,遵守會議安排的報告時間。
8.
5.5 與會人員要維護正常的會議秩序,不得有干擾會議順利進行(如發生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會議期間應將手機 或調整到靜音和震動檔,遇特殊情況需回話者,須向主持人請假,獲準后方可離席。
違反此項規定,每次扣除工資20元。
嚴重者執行相關規定。
8.
5.6 開會期間,與會人員不準隨意進出或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向會議主持人說明原因。
8.
5.7 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私下說話、討論,但可傳遞紙條或舉手提出疑問。
8.
5.8 會議主持人要按通知時間準時結束會議。
8.
5.9 與會者須按規定要求嚴格保守會議秘密。
9.0 附則9.
1 本規定由人力行政部負責解釋。
9. 2 本規定自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9篇 關于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建議
關于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建議
近年來,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區面積不斷擴大,城市人口不斷增加,各類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凸顯。城市小區作為城市最小的細胞,如果管理不到位,不僅影響城市的整體形象,而且會成為社會穩定的巨大隱患。
目前物業管理發展總體呈現出“起步晚、膨脹快、問題多、欠規范”的特點。隨著物業管理規模的擴大和業主維權意識的提高,加之農村人口到縣城購買商品房的比例不斷上升,涉及商品住房開發銷售、使用管理和物業服務方面的投訴及訴訟越來越多,這就需要建立覆蓋社區、房管、住建、城管、規劃、公安等多個部門的小區綜合管理機制和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根據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和物業中容易出現的矛盾糾紛的特點,需要建立一個社區聯動、齊抓共管、能夠及時彌補法律缺陷的新機制。物業管理聯席會議主要由分管縣長負責召集,由街道辦事處、開發區、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代表、專業經營單位和城管執法、物業管理等部門參加。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為:研究部署全區住宅物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事項,協調部門之間關系,及時處理重大矛盾糾紛,協調開展聯合執法、集中整治。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交由相關單位具體落實:
(一)縣文明辦:根據文明城市創建標準,會同縣房管局、屬地政府對全縣物業規范化管理進行指導并督促檢查,開展創建工作。
(二)縣法制辦:做好全縣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文件修訂完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縣政府督查室:協助縣物業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對聯席會議相關部門履行職責及聯席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法院:負責物業費糾紛等物業案件的處理,對判決后仍不履行物業費繳納義務的業主實施相應懲戒機制。
(五)縣物價局:負責物業服務收費監督檢查;協助、配合縣房管局、開發區、鎮(街)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設單位履行房屋及附屬工程質量、燃氣等監督檢查;處置建設項目未組織竣工驗收即交付使用違法違規行為。
(七)縣人防辦:負責人防工程設施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
(八)縣規劃局:負責新建物業項目的統一規劃,按規定配置各類公建配套設施;負責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住宅加裝電梯的備案;協調解決涉及規劃的歷史遺留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配合城管執法部門查處物業區域內的違法建設行為。
(九)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治安管理措施;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劃分停車位及行車路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嚴重阻塞交通等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管理;負責依法查處住宅小區內影響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對監控、安防、養犬等開展監督檢查;對惡意堵塞進出通道的車輛實施強制拖離。
(十)縣司法局:負責加強與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指導開發區、各鎮(街)設立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物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選聘、培訓調解人員;對物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及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核。
(十一)縣財政局:配合制定有關物業管理的財政扶持政策,統籌安排資金,扶持縣物業服務業發展。
(十二)縣環保局:負責依法查處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排放水污染物及因經營行為引發的噪聲、油煙污染等違法行為,負責調處物業管理區域及周邊建設項目涉及環保的投訴和矛盾糾紛。
(十三)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法廣告行為和規定職責范圍內的無照經營等行為;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監督檢查。
(十四)縣綜合執法局局:負責違法建設、破墻開店、無照經營、亂設攤點、占用和損壞綠地,擅自伐、移、修剪樹木,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等監督檢查。
(十五)縣房管局:負責全縣范圍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包括:負責物業管理項目的區域備案、前期物業承接查驗備案和物業服務合同備案;負責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監管;定期開展物業服務質量專項檢查,做好物業服務企業及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征集、核查和監管工作,并接受查詢;組織開展轄區內物業管理項目調查,建立相關物業管理檔案;指導、服務和監督轄區內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調處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違法決定;負責房屋安全監督檢查。
(十六)開發區、各鎮(街):設立物業管理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建立物業管理矛盾投訴調解機制,調解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負責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之間的關系,落實物業服務企業退出小區時的臨時管理;指導、協助和監督轄區內業主組織開展業主大會籌備、業主委員會選舉、物業服務企業選聘等自治活動,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指導、協助和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項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違法決定,配合做好轄區范圍內物業管理考評等。
(十七)縣消防大隊: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設施和消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依法處理占用消防通道、破壞消防設施等行為,對物業企業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八)供電公司、供暖公司、自來水公司、通訊公司:建立各項責任制度和應急預案,確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暖、通訊等公共服務的正常開展。
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將有利于切實提高我縣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及時化解物業矛盾糾紛,營造良好居住環境,促進和諧社區的建設。
第10篇 商街物業會議制度
步行街物業會議制度
1目的
加強對會議的規范管理,確保會議的質量和促進問題的解決。
2適用范圍
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的會議。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會議的安排、檢查及監督、落實。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的工作例會安排、檢查及監督落實。
4工作程序
4.1會前準備
4.1.1確定會議時間、地點
4.1.2明確與會者,確定與會者名單。
4.1.3擬定議事日程,包括會議內容、討論事項、各項事宜的時間分配、開會時間和地點等。
4.1.4會場布置,包括會場空間安排、會議座位安排以及會議用品和設備調配。
4.1.5由綜合文員負責會議通知的落實。
4.1.6會前審核,以免出現重大的疏漏。
4.2會中工作
4.2.1參加會議人員進入會場時要在《會議記錄表》上簽到,以便更好地安排會議工作。
4.2.2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表》的記錄工作
4.3會后工作
4.3.1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紀要。
4.3.2會議內容總結(包括會議紀要的撰寫、會議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會議經驗總結)。
4.3.3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會議事項的檢查催辦,使會議精神落到實處,防止不重視會議交辦的事項。
5例會制度要求
5.1例會種類
5.1.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
5.1.2部門工作會議;
5.2例會召開時間
5.2.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視總經理的工作時間安排,如無重大事項,或總經理出差,可不必召開;如有必要,亦可隨時增加會議次數;
5.2.2部門工作會議由部門經理視部門員工人數多少及工作必要不定時召開;
5.3會議記錄發放要求
5.3.1公司例會應安排工作人員好做好會議記錄,或紀要;
5.3.2公司例會會議記錄/紀要整理后,應注意歸檔及下發工作;
5.3.3下發單位與份數為各部門及與會人員各一份。
6相關記錄
6.1《會議記錄表》
第11篇 物業會所會議服務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會所會議服務管理制度
1. 會前準備
1.1 深切了解會議任務單,要知道人數、會議時間、公司名稱、主辦人、會議性質、設備及飲料要求或其它特殊要求;
1.2 根據任務單布置會場,如:臺型、人數、設備、麥克風等;
1.3 會議擺放一定要把各用具對齊,而且要把廳房窗簾拉上;
1.4 按任務單將各類飲品備好(會議中段的休息咖啡、茶和曲奇餅,要另備一張臺把咖啡杯等用具準備好);
1.5 客到前半小時把會議所需文具用品備齊放好;
1.6 如果客人會議過程都是喝咖啡、茶,應另外在廳內擺放一張臺,擺放用具;
1.7 安排服務員到電梯口領位;
1.8 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站于門口迎客。
2. 會議期間的服務
2.1 客人到時主動上前問好,幫客人拉椅;
2.2 問客人喝咖啡還是喝茶(應拿著咖啡壺或茶壺問);
2.3 指導客人如何使用設備和如何調節房間的光線(大多數客人不喜歡會議期間服務員在廳房內,故要教客人使用設備。但大型會議,服務員應幫客人使用設備和調節光線);
2.4 客人全部就座,所有茶水倒過后,服務員退出廳房,關上門,在門外當班(不能隨意走開);
2.5所有工作中的服務員經過有會議之廳房時,都盡量把音量減小,以免影響客人;
2.6每半小時進廳房經給客人加飲料、換煙盅,但一定要禮貌、輕聲、快捷,盡量避免影響客人,為避免會議期間打擾可用瓶裝礦泉水或純凈水;
2.7如客人有其他要求應盡量幫助客人解決;
2.8如有會議中段休息,應在會議休息前20分鐘把咖啡、茶和曲奇餅擺放好;
2.9在客人中段休息時上好咖啡、茶后,把會議廳臺面收拾好(換煙盅、加茶水等)但不要把客人的資料、物品弄亂;
2.10客人休息完,繼續開會,應把門關上,收拾臺面;
2.11會議期間需要離開崗位,一定要通知領導找人替崗;
2.12任務單通常會指出會議結束時間,在會議結束前一小時應把帳單準備好;
2.13會議結束后與客人結賬或簽章,并檢查各類設備;
2.14向客人道謝,提醒客人帶齊物品;
2.15把各類餐具分類收拾,會議設備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6會議中設備應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7會議中如有設備失靈應向客道謙并馬上通知主管,由主管通知工程部維修或更換一套設備;
2.18如發現客人遺忘物品,要立即與客人聯系,盡快物歸原主,如客人已經離開,可交主辦單位代為轉交,但要有轉交手續。
第12篇 某某大學物業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管理制度
某大學物業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管理制度
為更好地貫徹民主集中制和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總經理辦公會議質量和決策水平,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則:
一、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范圍
(一)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的貫徹和落實。
(二)公司發展戰略以及規劃的制訂、調整,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訂。
(三)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維修改造項目和投資項目。
(四)公司年度工作要點和計劃。
(五)財務預決算和公司自建工程預決算,5萬元以上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以及年度預算執行中發生的額度較大的追加或調整。
(六)對外合作、合資事項及經營開發事項。
(七)公司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工會、團委、文化建設、民主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八)安全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政策,重大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
(九)審議公司管轄干部的任免、調動、處理、獎懲,以及后備干部的選拔,干部隊伍和員工隊伍建設的計劃和方案。
(十)機構的成立、撤并和領導小組、委員會的成立,規章制度的制訂、修改和廢除。
(十一)工資待遇、職稱、技師評定等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獎懲事項的評定,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確定。
(十二)公司各部門的重大請示事項。
(十三)審議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或投資方案。
(十四)審議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變更方案。
(十五)公司各類考核結果的審批。
(十六)審議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十七)車輛、大型設施及其他重大設備的購置。
(十八)其它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提交和確定議題的原則
(一)堅持公司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凡上述事項之外而且公司領導職權范圍內能決定的問題,可不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個人不便做出決定的,能與其他公司領導協商決定的,或請示總經理能決定的也不提交總經理辦公會。
(二)凡通過正常行文或經總經理辦公會能解決的問題,不安排會議討論。
(三)如有緊急事情,總經理也可以采取靈活方式與班子成員交換意見、溝通情況。
三、總經理辦公會的組織原則
(一)總經理辦公會實行例會制度,至少每兩周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總經理可以決定隨時召開。
(二)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總經理臨時委托副總經理召集主持,公司行政辦公室為會議秘書,負責會議安排、記錄和起草會議紀要。
(三)參加總經理辦公會的會議人員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可以根據議題需要,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四)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必須有公司領導成員半數以上參加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領導參加方能舉行。
四、關于提交議題的程序
(一)總體原則,議題一般由公司領導提出。有關部門擬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題,須經各部門分管領導同意。
(二)凡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問題,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之間和相關部門之間事先都應進行充分溝通與醞釀,取得共識,重大事項都應有充分論證。涉及職工利益的問題,應參照有關政策,并考慮到政策的連續性,涉及法律法規的重要問題或涉及重要的對外簽署協議事項,都應向法律顧問咨詢。對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涉及公司發展的重要問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在提交議題前,視情況還應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或根據有關規定提交相應的會議討論。
(三)總經理辦公會提交的議題根據需要和慣例準備書面材料,重要議題的材料一般應包括議題原由、論證材料、政策依據、可供選擇的若干個方案或建議。涉及職工利益方面的事項,應著重提出會引起哪些不穩定因素,涉及投資、經營方面的問題要有利弊分析,涉及重大經濟決策,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調研報告上簽字,以示負責。
(四)會議材料一般應在會議召開的兩天前提交給行政辦公室,如屬復雜而重要的議題應在一周前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根據需要臨時決定召開的,不受此限,但議題也必須準備充分。
(五)行政辦公室負責對議題進行排序,“會議通知單”呈總經理審定。
(六)公司辦公室應將“會議通知單”和會議材料及時呈參會領導閱知,除臨時召集的會議外,都要提前一天通知與會人員。與會人員要認真閱讀會議材料,準備意見。
五、關于會議討論和決策的原則
(一)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問題時,匯報人應是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或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匯報時要嚴格控制時間,以保證有充分的討論時間。討論時不要提出、議論與議題無關的問題。除緊急、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討論臨時動議的議題。
(二)總經理辦公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多數一致原則,總經理負責的原則。決定問題要經過認真討論,會議成員有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對意見不夠集中、討論不成熟的問題,除緊急情況外,總經理有權暫緩做出決定,進一步調研,待意見成熟后,再提交會議議決,或向上級領導請示。必須決定,而又不能行成多數一致意見時,總經理有最終決定權。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并有繼續反映的權利。經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任何人不得私下改變,執行中如發現確有問題,應再次提交會議討論。
(三)需要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但因特殊情況應緊急處理、做出決定的事項,分管領導應及時正確處理,并及時向總經理辦公會報告。
六、總經理辦公會決定事項的落實與督辦
(一)總經理辦公會決定事項的同時,應明確承辦人或牽頭人(牽頭單位),明確辦理期限。
(二)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要按領導分工認真組織落實,通過“工作進程匯報”向總經理辦公會報告。根據工作分工,公司各部門要協助有關領導搞好督促檢查和落實情況的反饋。必要的還應采取調查的方式了解梗阻的原因,向主管領導或者總經理辦公會匯報。
(三)嚴格保密紀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干部任免、紀律處分和其他涉密問題,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外傳,更不能向當事人透露,否則視為違紀。
(四)公司領導如需查閱不涉及本人任免的會議記錄,可到行政辦公室查閱,其他與會人員需要查本人在場時討論事項的會議記錄,由公司行政辦
公室按指定范圍查閱后告知結果。
七、責任追究
凡屬下列情況給學校、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公司決定的。
(二)未經公司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及時通報的。
(三)未向公司領導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四)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五)其他因違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對給學校和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要依據職責范圍,明確公司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事實、性質、情節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紀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