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院財務分析制度
醫院財務分析制度
財務分析制度是經濟活動分析的一種形式,是財務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組成部分。為提高醫院的理財水平,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促進增收節支,從而更好提高醫院經濟效益,為醫院領導決策服務,特制定財務分析制度。
一、財務分析內容
1、收入的分析:分析各項收入計劃的完成情況,超收、短收的原因,針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防止收入的流失。分析收入潛力的挖掘程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經濟效益。分析收入與相關業務和支出的比例情況,并據以改進工作,提高工作效益。
2、支出的分析:通過采取將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業務費用相比較的方法,分析各項支出的比例關系。是否協調、合理、分析支出指標是否超支以及超支的原因,以改進薄弱環節,加強支出管理。
3、對財產物資管理情況的分析:分析設備的利用狀況,通過對設備投資額與設備取得收入金額相比較,分析材料的損耗情況。
二、基本要求
1、依據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規章制度;
2、依據完整的、能客觀反映醫院經濟業務的核算資料(含憑證、帳簿、報表以及其他部門的統計資料和原始記錄)。
3、以計劃為標準把實際資料與佳話資料進行對比;
4、分析人員以核算為依據,同時盡可能地深入實際,調查了解那些核算資料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
5、結合醫院發展規模,建設和各類資金的增長變化揭示財務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需要改進的工作,從客觀與微觀的結合上,對資金運用的總體效益作業評價。
三、分析方法
1、按時間分類:事前分析、事中分析、事后分析;
2、按對象和內容分類:全面分析、典型分析、專題分析。
按具體方法分類:比較分析法、比例分析法、因素分析法。
第2篇 醫院財務會計檔案立卷、歸檔、調閱、銷毀制度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立卷、歸檔、調閱、銷毀制度
為了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健全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史料的證據。因此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二、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及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會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上半年應由財會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
三、歸檔范圍:
1、會計報表2、會計帳簿3會計憑證
實行會計電算化,年末必須將本年帳套數據軟盤備份,每份數據均要備份二份,異地保管在指定的保管柜內。
四、整理方法:
1、分類:一般按年度形成分類,即首先按會計年度分開,然后按'類別名稱'將會計檔案分為報表、帳簿、憑證三大類。
帳薄:一般是一本為一卷(冊),即一個保管單位。活頁帳應抽出空白頁,再按會計科目順序裝訂成冊,并加具帳簿封面。
憑證:按會計憑證的材料形成時間為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日、旬、月的先后整理裝訂成冊,年內連續編號共幾冊,并填寫封面和備注。每冊厚度要適中,裝訂線處要封角并由立卷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履行簽封手續,以示負責。
報表:按年報、季報、月報、旬報等分別組成保管單位,可按文書立卷要求進行,卷內目錄一般填到月或季表類型。
2、組卷:
會計憑證中工資清單簽名的一頁,應按月、按年歸入到當年度的文書檔案中去,屬長期保管。
3、卷內排列:一般應按會計材料形成時間順序排列,報表卷內文字材料(如決算說明等)在前,表格在后。
4、編頁號:只編有效頁號,一頁一號,活頁空帳頁要抽出。
5、裝訂:應拆除所有金屬物,對已損壞的會計材料要進行裱糊,缺少裝訂線的要加邊。
6、擬寫案卷題名(標題):一般應由責任者(即作者)、時間(針對年月)、內容和名稱四部分組成。
7、案卷排列與編卷號:應先分報表、帳簿、憑證三大類,再按每類的不同保管期限順序由長到短排列,一年度一個流水案卷號。
8、編制案卷目錄:歷年案卷目錄分報表、帳簿、憑證裝訂成三本。
9、歸檔時間: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一年,以方便利用。期滿后,原則上應按期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移交時,財會部門應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案卷目錄)一式兩份,交接雙方應簽字,一份由會計部門留存,一份隨會計檔案移交。若檔案庫房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時,可暫留財會部門保留,但會計部門需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送檔案室存檔。
五、保管期限:
1、會計報表:
年報為永久;月報表和季報表為五年。
2、會計帳簿:總帳十五年;現金日記帳二十五年;銀行日記帳二十五年;明細帳和輔助帳均為十五年。
3、會計憑證:十五年。
六、會計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1、會計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
2、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也可以為上級單位提供利用。調閱時,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借閱,要有調閱單位的正式介紹信,并注明調閱會計檔案的內容,經單位領導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后,辦理調閱手續。在調閱過程中,只能調閱與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調閱與調閱內容無關的資料。原則上檔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冊。外單位調閱會計檔案,要抄錄和復制的由會計主管人員簽署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為會計檔案的利用提供依據。
七、會計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除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涉及房地產權的轉讓契約外),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銷毀清冊,按不同情況分別報請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銷。銷毀后,經銷人、監銷人、批準人均應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
第3篇 醫院 財務管理制度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規范常德微創醫院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 財務機構、會計人員、職責和任務
一、會計崗位和人員編制
醫院財務部設置崗位3個,配備工作人員3名,其中部長1名,會計1名,出納1名。
各醫療分支機構按內控管理制度要求設置相應的崗位。
醫院內財務人員在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各醫療分支機構一般會計人員在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有該單位財務部門的主管人員監交;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醫院派人監交。
二、職責和任務
1.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建立健全財務核算制度。
2.編制和執行財務綜合預、決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資金。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醫院財務部參與研究、審批醫院內有關財務經濟事項,上報、下發有關財會、經濟管理等方面文件。
5.醫院財務部對醫院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會計核算等提出方案。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醫院內的財會人員。
6.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部門負責日常本單位財務工作,醫院財務部負責對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三章 預算管理
一、預算編制原則
1.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按照財政部門下達的事業計劃指標、任務,本著“收支統管,統籌兼顧,積極穩妥,依法理財”的原則。各醫療分支機構編制本單位預算。
2.在編制預算時,收入預算要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對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預算要量入為出,合理安排資金。
3.要堅持勤儉辦院原則,開源節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預算編制
收入預算編制以上年度實際收入情況,結合預算年度各醫療分支機構發展和工作計劃,醫療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變動等因素為編制依據。
1.醫療收入。
門診收入:以計劃門診人次和計劃平均收費水平來計算。
住院收入:以計劃病床占用日數和按病床計劃收費水平計算。
2.藥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門診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藥費的實際收費水平為基礎,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數計算。
3.其他收入。
根據具體收入項目的不同內容和有關業務計劃分別采用不同的計算方法,逐項計算后匯總編制。
三、支出預算編制
支出預算以醫院和各醫療單位發展、工作任務、人員編制、有關支出定額和標準、物價因素等為預算年度基本編制依據。
1.人員經費。根據預算年度平均職工人數,上年末平均工資水平,國家有關調資政策等計算編列。
2.藥品費。根據預算年度藥品收入預算和國家規定的加成率,參考上年度實際藥品加成率計算。
3.衛生材料費。在上年度實際工作量和實際支出數的基礎上,根據預算年度的計劃及有關因素計算。
4.低值易耗品。根據上年的實際執行情況及預算年度業務工作量計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實際支出的基礎上,結合預算年度的計劃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計劃。由各醫療分支機構按月編報。
第四章 財產物資管理
財產物資管理包括固定資產、庫存物資(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藥品管理等,醫院財產物資按 “統一領導,歸口負責”原則,財產物資采購由醫院統一進行。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固定資產的標準: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設備。
2.固定資產的分類: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專業設備。
⑶一般設備。
⑷圖書。
⑸其他類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管理要求
⑴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級帳、卡制度,即財會部門負責總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明細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即臺帳。
⑶實行責任制管理。貴重儀器、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建立技術檔案和維護、保養、交接及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⑷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與財會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做到賬實相符,帳帳相符。
⑸固定資產的購置和修繕要考慮到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要進行科學論證,防止盲目購置,同時對新夠進的設備要及時開展成本核算,防止設備閑置,造成資金投資浪費。
⑹房屋修繕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醫院審批。
⑺固定資產的轉移、轉讓、出租、出借、捐贈、報廢必須先報醫院審批,按有關規定報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置。
⑻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庫存物資的管理
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
1.要合理的確定儲備定額,既要滿足業務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積壓、占用大量的資金,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庫存物資的購買、驗收、入出庫、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資的庫存和消耗,提高物資的使用效益。
3.加強對庫存物資的清查盤點,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保證物資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對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
三、藥品的管理
藥品的管理要遵循“計劃采購、定額管理、加強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
必須正確的核算藥房藥品的銷售情況,并按月計算藥品綜合差價率,核算藥品費用并結轉支出和以實現的藥品進銷差價。
第五章 對外投資和籌資
醫院的對外投資是指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或院企業、事業單位的投資和購買國家債券。由于對外投資直接影響到醫院的利益和發展,其決策權力統一集中在醫院,醫療分支機構不允許自行對外投資。
要做好預期風險和投資收益論證,把握投資能力,確保資金收回。
對外投資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報經財政部門或主管單位批準。
醫院是籌資的決策者,醫療分支機構不得擅自發生籌資行為。所籌資金專款專用,不準變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 貨幣資金管理
醫院貨幣資金管理包括:銀行存款管理、現金管理、往來款項管理。各醫療分支機構的貨幣資金使用,必須報使用計劃,由醫院總院長審批。
一、銀行存款管理
1.各醫療分支機構銀行賬戶由醫院統一開設和管理。
2.銀行存款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3.各醫療分支機構所收款項要及時存入銀行,財會人員要及時和銀行對賬。
4.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白、空頭、遠期支票,作廢支票要妥善保管和處理。
二、現金管理
1.各醫療分支機構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不得以白條抵現金。
2.現金必須按規定的范圍使用。凡超出現金支出限額的,一律通過銀行劃轉。
三、往來款項管理
1.醫院加強對往來款項的管理,下屬醫療分支機構要及時處理本單位債權債務。
2.對應收款項要及時收回,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呆賬,按有關程序報經核準后核銷。
3.個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 財務分析與監督檢查
一、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組織醫療分支機構對醫院內的經濟活動資料進行收集和分析。
二、財務分析主要包括預算執行情況、業務收支及資金運用情況。
三、醫院財務監督檢查要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有關規定為依據,對醫療分支機構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資金使用,以及醫療服務收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 考核與獎懲
一、醫院對財務工作要實行考核與獎懲制度,以保證醫院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考核財務工作按規定的管理要求及有關內容進行。
三、醫院對醫療分支機構的獎勵制度,兼顧國家、醫院、職工三者利益。具體辦法由醫院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財務部崗位職責
一、部長職責
1.在總院長領導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負責進行醫院財務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法規,核查監督財務收支、財務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3.指導醫療分支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單位各項財務管理辦法。
4.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行政開支。按照國家規定的支出范圍和批準項目,嚴格控制支出。
5.組織與編制醫院及醫療分支機構的綜合財務預算,并監督執行。
6.經常檢查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有關會計核算的內容及有關財產帳實情況,要求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7.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政策制定工作。
8.負責向醫院領導層報告醫療分支機構財務情況,并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9.組織安排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務人員培訓計劃,參與會計人員的任用、調配工作。
10.定期組織清查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嚴格控制欠賬。
11.保證醫院資金財產的安全,協助相關部門進行經常的監督和必要的檢查。
二、會計核算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會計法》及相關的財經法規,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按有關規定填制會計憑證。
2.原始憑證審核內容:原始憑證內容是否完整,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合法,對記載不完整、不準確、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應退回補充或更正。
3.根據經濟業務內容情況和有關規定分別設置明細賬,按記賬規則及時登記明細賬。
4.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
5.按時編制會計報告,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經濟活動分析明了,報送及時。
6.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裝訂和保管當年會計憑證、賬薄和報表。
7.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制度。
2.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和銀行結算業務,保管好庫存現金及現金、銀行賬薄。
3.嚴格遵守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不得以“ 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
4.每天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并與庫存現金及總賬核對相符。
5.每月與銀行對賬,按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相符,及時查詢處理未達賬款。
6.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7.保管好出納印簽章、空白支票、保險柜鑰匙,做好現金、銀行憑證的保管、傳遞及交接工作。
8.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4篇 醫院財務制度
2023年,醫院財務方面會制定出哪些財務制度呢每個醫院可能會有不同的財務制度,以下的2023年醫院財務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醫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以及國家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醫院是公益性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保持醫院的公益性。
第五條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經濟管理,實行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實施績效考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加強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六條醫院應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人員,會計人員須持證上崗。
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置。
第七條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醫院的財務活動在醫院負責人及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集中管理。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九條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
定項補助的具體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條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條醫院應按照國家有關預算編制的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編制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醫院預算應經醫院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上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
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對醫院預算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穩妥性等進行認真審核,匯總并綜合平衡。
財政部門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申報的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第十三條醫院要嚴格執行批復的預算。經批復的醫院預算是控制醫院日常業務、經濟活動的依據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標準,醫院要嚴格執行,并將預算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定期將執行情況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及時發現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證預算整體目標的順利完成。
第十四條醫院應按照規定調整預算。財政部門核定的財政補助等資金預算及其他項目預算執行中一般不予調整。當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五條年度終了,醫院應按照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編制決算。
醫院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對財政部門批復調整的事項,醫院應及時調整相關數據。
第十六條醫院要加強預算執行結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將預算執行結果、成本控制目標實現情況和業務工作效率等一并作為內部業務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步建立與年終評比、內部收入分配掛鉤機制。
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應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對醫院預算執行、成本控制以及業務工作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并將結果作為對醫院決策和管理層進行綜合考核、實行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收入是指醫院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八條收入包括:醫療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醫療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
1.門診收入是指為門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掛號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化驗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藥事服務費收入、其他門診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為住院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化驗收入、治療收入、手術收入、護理收入、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藥事服務費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按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補助收入和項目支出補助收入。基本支出補助收入是指由財政部門撥入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政策性虧損補貼等經常性補助收入,項目支出補助收入是指由財政部門撥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承擔政府指定公共衛生任務等的專項補助收入。
(三)科教項目收入,即醫院取得的除財政補助收入外專門用于科研、教學項目的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業務、科教項目之外的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訓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資收益、財產物資盤盈收入、捐贈收入、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第十九條醫療收入在醫療服務發生時依據政府確定的付費方式和付費標準確認。
第二十條醫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醫院門診、住院收費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并切實加強管理,嚴禁使用虛假票據。
醫療收入原則上當日發生當日入賬,并及時結算。嚴禁隱瞞、截留、擠占和挪用。現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發生的資產、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二條支出包括醫療支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教項目支出、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
(一)醫療支出,即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耗用的藥品及衛生材料支出、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提取醫療風險基金和其他費用,不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其他費用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
(二)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即醫院利用財政補助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實際發生額全部計入當期支出。其中,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發生的支出,應同時計入凈資產,按規定分期結轉。
(三)科教項目支出,即醫院利用科教項目收入開展科研、教學活動發生的支出。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發生的支出,應同時計入凈資產,按規定分期結轉。
(四)管理費用,即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為組織、管理醫療和科研、教學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耗用的材料成本、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費用,以及醫院統一管理的離退休經費、壞賬損失、印花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經費,不包括計入科教項目、基本建設項目支出的管理費用。
(五)其他支出,即醫院上述項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及維修費、食堂支出、罰沒支出、捐贈支出、財產物資盤虧和毀損損失等。
基本建設項目支出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醫院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項目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向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報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報送項目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四條醫院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醫院規定。醫院的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醫院應嚴格控制人員經費和管理費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有關規定并結合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工資總額和管理費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標。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國家關于藥品采購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條成本管理是指醫院通過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醫療成本的活動。
第二十七條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實、準確反映醫院成本信息,強化成本意識,降低醫療成本,提高醫院績效,增強醫院在醫療市場中的競爭力。
第二十八條成本核算是指醫院將其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核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計算出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過程。
成本核算應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關性、分期核算、權責發生制、按實際成本計價、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則。
第二十九條根據核算對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為科室成本核算、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病種成本核算、床日和診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應以科室、診次和床日為核算對象,三級醫院及其他有條件的醫院還應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等為核算對象進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對象為基礎進行成本核算的同時,開展醫療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醫院,應將財政項目補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納入成本核算范圍;開展醫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醫院,還應在醫療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將科教項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納入成本核算范圍。
第三十條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將醫院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以科室為核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計算出科室成本的過程。
(一)科室區分為以下類別: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醫療輔助類和行政后勤類等。臨床服務類指直接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并能體現最終醫療結果、完整反映醫療成本的科室;醫療技術類指為臨床服務類科室及病人提供醫療技術服務的科室;醫療輔助類科室是服務于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為其提供動力、生產、加工等輔助服務的科室;行政后勤類指除臨床服務、醫療技術和醫療輔助科室之外的從事院內外行政后勤業務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歸集。
通過健全的組織機構,按照規范的統計要求及報送程序,將支出直接或分配歸屬到耗用科室,形成各類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計入方法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而發生的能夠直接計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計算后直接計入的各種支出。間接成本是指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而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分配計入的各項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攤。
各類科室成本應本著相關性、成本效益關系及重要性等原則,按照分項逐級分步結轉的方法進行分攤,最終將所有成本轉移到臨床服務類科室。
先將行政后勤類科室的管理費用向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和醫療輔助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人員比例、內部服務量、工作量等。
再將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人員比例、內部服務量、工作量等。
最后將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工作量、業務收入、收入、占用資產、面積等,分攤后形成門診、住院臨床服務類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條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為對象,歸集和分配各項支出,計算出各項目單位成本的過程。核算辦法是將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和醫療輔助類科室的醫療成本向其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進行歸集和分攤,分攤參數可采用各項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條病種成本核算是以病種為核算對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歸集相關費用計算病種成本的過程。核算辦法是將為治療某一病種所耗費的醫療項目成本、藥品成本及單獨收費材料成本進行疊加。
第三十三條診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診次、床日為核算對象,將科室成本進一步分攤到門急診人次、住院床日中,計算出診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條為了正確反映醫院正常業務活動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進行醫院成本核算時,凡屬下列業務所發生的支出,一般不應計入成本范圍。
(一)不屬于醫院成本核算范圍的其他核算主體及其經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二)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資本性支出。
(三)對外投資的支出。
(四)各種罰款、贊助和捐贈支出。
(五)有經費來源的科研、教學等項目支出。
(六)在各類基金中列支的費用。
(七)國家規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醫院應根據成本核算結果,對照目標成本或標準成本,采取趨勢分析、結構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時分析實際成本變動情況及原因,把握成本變動規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條醫院應在保證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種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預定的成本定額、成本計劃和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對成本形成過程中的耗費進行控制。
醫院應建立健全成本定額管理制度、費用審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費用支出差異,控制成本費用支出。
第六章收支結余管理
第三十七條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業務收支結余、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當期各類收支結余計算公式如下:
業務收支結余=醫療收支結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醫療收支結余=醫療收入+財政基本支出補助收入-醫療支出-管理費用
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財政項目支出補助收入-財政項目補助支出
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入-科教項目支出
第三十八條業務收支結余應于期末扣除按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后,結轉至結余分配,為正數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為負數的,應由事業基金彌補,不得進行其他分配,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轉入未彌補虧損。實行收入上繳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業務收支結余率、次均費用等控制指標。超過規定控制指標的部分應上繳財政,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統籌專項用于衛生事業發展和績效考核獎勵。
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醫院應加強結余資金的管理,按照國家規定正確計算與分配結余。醫院結余資金應按規定納入單位預算,在編制年度預算和執行中需追加預算時,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安排使用。醫院動用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應嚴格執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和報批程序。
第七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醫院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四十一條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醫院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醫療款、預付賬款、財政應返還資金和其他應收款等。
醫院對應收及預付款項要加強管理,定期分析、及時清理。
年度終了,醫院可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等方法計提壞賬準備。累計計提的壞賬準備不應超過年末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余額的2%-4%。計提壞賬準備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主管部門確定。
對賬齡超過三年,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可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壞賬損失經過清查,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報批后,在壞賬準備中沖銷。收回已經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
第四十三條存貨是指醫院為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而儲存的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藥品、其他材料等物資。
購入的物資按實際購入價計價,自制的物資按制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盤盈的物資按同類品種價格計價。
存貨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合理確定儲備定額,定期進行盤點,年終必須進行全面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對于盤盈、盤虧、變質、毀損等情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根據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及時進行處理。
低值易耗品實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物資管理部門要建立輔助明細賬,對各類物資進行數量、金額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況。低值易耗品領用實行一次性攤銷,個別價值較高或領用報廢相對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攤銷法。低值易耗品報廢收回的殘余價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醫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藥品、材料管理制度,按類別、品種進行成本核算。自制藥品、材料按成本價入庫。
第八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醫院固定資產分四類:房屋及建筑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圖書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加強實物管理,不計提折舊。
第四十五條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計量。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相關支出作為成本。
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價格的比例對購置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成本。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運輸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作為成本。
(四)無償取得(如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比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確定。
大型醫療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購建和租賃,要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經過科學論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第四十六條在建工程是指醫院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按規定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醫院除按本制度執行外,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嚴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預算管理,工程完工后應盡快辦理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并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
第四十七條醫院原則上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性質,在預計使用年限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1)。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計提折舊的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規定或審批。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四十八條為增加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改建、擴建或大型修繕等后續支出,應當記入固定資產及其他相關資產;為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等后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支出。大型修繕確認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十九條醫院應設置專門管理機構或專人,使用單位應指定人員對固定資產實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賬一卡制度,即:財務部門負責總賬和一級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分類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臺賬)。
大型醫療設備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醫院應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條醫院應當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根據規定的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及時進行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對固定資產采取電子信息化管理,定期與財務部門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五十一條醫院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者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時,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理。
第九章無形資產及開辦費管理
第五十二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醫院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醫院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應用軟件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支出計價;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捐贈方提供的資料或同類無形資產估價計價;商譽除合作外,不得作價入賬。
無形資產從取得當月起,在法律規定的有效使用期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單位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單位申請書都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攤銷。
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開辦費是指醫院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開辦費在醫院開業時計入管理費用。
第十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五十四條對外投資是指醫院以貨幣資金購買國家債券或以實物、無形資產等開展的投資活動。
對外投資按照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投資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為長期投資。
第五十五條醫院應在保證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對外投資,投資范圍僅限于醫療服務相關領域。醫院不得使用財政撥款、財政撥款結余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
投資必須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并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批準。
第五十六條醫院投資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并按評估確定的價格作為投資成本。
醫院認購的國家債券,按實際支付的金額作價。
第五十七條醫院應遵循投資回報、風險控制和跟蹤管理等原則,對投資效益、收益與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負債管理
第五十八條負債是指醫院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醫療款、預提費用、應付職工薪酬和應付社會保障費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
第五十九條醫院應加強病人預交金管理。預交金額度應根據病人病情和治療的需要合理確定。
第六十條醫院應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還的負債,按規定計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條醫院原則上不得借入非流動負債,確需借入或融資租賃的,應按規定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并原則上由政府負責償還。
醫院財務風險管理指標和借款具體審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十二章凈資產管理
第六十二條凈資產是指醫院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事業基金、專用基金、待沖基金、財政補助結轉(余)、科教項目結轉(余)、未彌補虧損。
(一)事業基金,即醫院按規定用于事業發展的凈資產。包括結余分配轉入資金(不包括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結轉)、非財政專項資金結余解除限制后轉入的資金等。
事業基金按規定用于彌補虧損,用于彌補虧損的最高限額為事業基金扣除醫院非財政補助資金和科教項目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凈值。
醫院應加強對事業基金的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對于事業基金滾存較多的醫院,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安排一定數量的事業基金。
(二)專用基金,即醫院按照規定設置、提取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風險基金等。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業務收支結余(不包括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結轉)的一定比例提取、專門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的資金。
醫療風險基金是指從醫療支出中計提、專門用于支付醫院購買醫療風險保險發生的支出或實際發生的醫療事故賠償的資金。醫院累計提取的醫療風險基金比例不應超過當年醫療收入的1‰-3‰。具體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醫院應加強對職工福利基金和醫療風險基金的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對于職工福利基金和醫療風險基金滾存較多的醫院,可以適當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暫停提取。
其他專用基金是指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設置的其他專用資金。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專用基金要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三)待沖基金,即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資本性支出凈值。
(四)財政補助結轉(余),即醫院歷年滾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財政補助結轉(余)資金,包括從業務收支結余轉入的基本支出結轉以及項目支出結轉(余)。
(五)科教項目結轉(余),即醫院尚未結項的科教項目累計取得科教項目收入減去累計發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醫院已經結項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學項目結余資金。
(六)未彌補虧損,即事業基金不足以彌補的虧損。
第十三章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醫院發生撤銷、劃轉、合并、分立時,應當進行清算。
醫院清算時,應由各級政府授權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財政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組成清算機構,并在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工作。清算機構負責按規定制訂清算方案,對醫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處理醫院財產。
醫院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的全部財產和清算期間取得的財產。
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盤盈、盤虧或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等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十四條在宣布醫院終止前六個月至宣布終止之日,下列行為無效:
(一)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應屬于醫院的債權。
第六十五條醫院撤銷時清償的順序為:
(一)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二)應付未付的醫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三)債權人的各項債務;
(四)剩余資產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后并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醫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先按照規定支付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再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六十六條醫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后,報送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審查備案。
第六十七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宣布醫院劃轉、合并、分立時,其資產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四章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六十八條財務報告是指反映醫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開展成果的總括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業務收入支出明細表、財政補助收支明細情況表、基本建設收入支出表、現金流量表、凈資產變動表、有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醫院的業務開展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狀況、成本控制情況、負債管理情況、資產變動及利用情況、基本建設情況、績效考評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十九條醫院應通過相關指標對醫院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具體分析參考指標詳見附2。
第七十條醫院應當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告。
醫院年度財務報告應按規定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醫院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并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按本制度規定及時處理。
第十五章財務監督
第七十二條財務監督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醫院的財務活動及相關經濟活動所進行的監察和督促。
第七十三條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的監督、收入管理的監督、支出管理的監督、資產管理的監督和負債管理的監督等。
第七十四條醫院的財務機構履行財務監督職責。醫院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和經濟責任制。
第七十五條醫院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接受財政、審計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的監督。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醫院舉辦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的收支是醫院財務收支的一部分,必須納入醫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十七條醫院必須在取得行醫資格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向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進行財務登記,并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向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十八條醫院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除按照本制度執行外,還應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投資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可依照本制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衛生部備案。
第八十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八十一條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八十二條本制度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執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國執行。1998年11月17日財政部、衛生部發布的《醫院財務制度》(財社字[1998]148號)同時廢止。
附:1.醫院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表2.醫院財務分析參考指標
第5篇 五一醫院財務科工作制度
第五醫院財務科工作制度
一.正確貫徹執行各項財政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同一切貪污盜竊、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二.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檢查各項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根據事業計劃,對于臨時所急需得開支,應按規定審批手續辦理。
三.根據醫院需要,正確及時編制年度預算、監督預算資金正確使用,認真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報表。
四.加強醫院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室經濟核算管理工作。
五.對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帳單、收據等)。原始憑證應由規定人員簽名審批后,方能憑據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報銷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有關領導審批后辦理,任務完成后應及時辦理好接報手續(一般規定三天內)
六.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七.監督、配合有關科室,定期對醫院財產如房屋、醫療設備、家具、器具、藥品材料等進行清點,防止浪費和積壓。
八.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每日收入的現金要當日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出納人員不得以長補短,如有差錯,由經辦人詳細登記,每月集中討論,找出原因后,報領導批準處理。
九.認真做好會計檔案的立卷工作。每年終將原始憑證帳本、財務決算等資料立卷造冊,按規定定期交送檔案室。
十.會計人員工作交接,應按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十一.對醫院各下屬部門的會計工作,每月實行監督指導不定期的抽查。
第6篇 第2人民醫院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醫院財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務制度,實行財務記賬一本賬、財務審批一支筆。
二、財務主管人員對全院財務收支要起到監督保證作用,認真做好財務預算、決算,既要及時保證醫院業務用資金的需要,又要對不合理的開支把好關,為院領導當好財務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收取的各項款項要及時上交,不得挪用。對收取的款項隱瞞不報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貪污論處。因不及時上交款項而造成的丟失被盜,責任自負,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加強票據管理,所有收費人員領用發票一律進行嚴格登記,發票存根上交財務科保管。票據管理人員應隨時對票據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作廢票據、退票及損毀票據要分別登記、分別保管。對開據虛假發票者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厲查處。
五、所有財務開支,必須有院長簽字方可報銷入賬;對科室及職工有關財務的獎勵處罰決定需經院長簽字生效。對業務往來中的應付款項應按院長批示數字支付,否則造成的財務損失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
六、嚴格控制各項差旅、辦公、招待費用。出差及外出進修人員按國家規定報銷出差補助和車船住宿費,進修費、會務費、培訓費。業務招待須報院長批準并嚴格控制用餐標準。
七、醫藥、器械、物資采購按程序報院長審批,各種臨時性開支需報院長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所需費用不予報銷。
八、出納人員要做好原始票據的審核工作,對不符合財務制度的虛假、涂改票據及白條堅決不能入賬。對外單位大額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對個人的款項、購買零星辦公用品及結算起點以下的款項可支付現金。
九、醫院工作人員因公借款必須經院長簽字批準,事后及時償還。財務科每年底要進行職工借款清理,對逾期不還者從工資中扣除。
對收費人員、司機及其他經常外出人員所借周轉金要進行定期核查,嚴禁挪作他用。
十、財務人員對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工作時要認真、細心、負責。因工作不細、賬目不清而給醫院造成損失的要酌情給予責任人處罰,出現重大失誤追究責任人責任。
十一、財務收費人員要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醫院有關財務信息、并保障資金安全。
十二、財務工作人員要接受醫院領導及廣大職工的監督,院領導可隨時檢查財務人員的賬目和收支憑證以示責任,確保財務工作順利進行。
第7篇 某醫院財務科安全保衛制度
市醫院財務科安全保衛制度
為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財務科特制定以下安全保衛制度:
一、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現金管理制度和有價證券的管理制度。
(一)財務機關的現金只能保留銀行核定的庫限范圍,超過要及時送存銀行。
(二)出入院處只準保留允許數額范圍(原則上是3000元以下)的現金,當日收取的現金必須交送款人員送存銀行。
(三)門診收費處要及時結帳,定期查庫。對收取的現金,要及時交送款人員送存銀行,個人保留的現金不得超過允許的范圍(原則上是3000元以下)。
二、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制度,下班要關水、關電、鎖好門窗,保險柜鑰匙要專人保管,不得隨意亂放,發現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三、財務檔案要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應歸檔的一切單據和憑證必須按時送交檔案保管處。
四、財務科微機要有專人管理,專人使用,為了保障數據安全,未經允許嚴禁他人使用電腦及局域網絡接口。
五、各收費處要妥善保管好收據、醫療收費章和各種有價證券。
六、出具支票或發票必須填寫金額。
七、各收費窗口必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第8篇 第2人民醫院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醫院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毀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編制造冊,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注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柜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第9篇 三二醫院財務工作制度
某第二醫院財務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及醫院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協作。
三、根據事業計劃,正確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計劃(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年報表(決算)。
四、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絕支付。臨時必需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五、當好領導參謀,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匯報業務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醫院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賬單、收據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并經財務會計審核制單后,出納方可付款結算。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主管部門和院領導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賬報銷手續。
七、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八、財務科應與有關科室配合,定期對房屋、設備、家具、藥品、器械等醫院資產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清查庫存,防止浪費和積壓。
九、銀行賬號和支票不得出借給任何單位和任何人。簽發空白支票時須嚴格登記,不得簽發空頭支票,領用支票要辦理手續,支票領出不得轉讓他人,并在5天內交回注銷。支票填錯,不得涂改,應加蓋作廢章以示作廢,丟失支票要立即向銀行掛失。
十、每月核對銀行存款,填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發現差錯及時查詢,做到賬賬相符。
十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或以“白條”頂現金庫存。嚴禁挪用公款,或以長補短。出現差錯應如實反映,經領導研究處理。
十二、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送交銀行,編制日報表。收款收據存根及時復核,并簽章。發現差錯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賠償的應及時匯報領導,酌情給予賠償處理。
十三、做好原始憑證、賬本、工資清冊、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工作,并由財務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醫院檔案部門保管。
第10篇 醫院財務工作制度
醫院財務工作制度
一、財務部門工作制度
1、按照《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全院財務實行統一管理,建立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物價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財務部門相應的崗位責任制。
2、正確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政策,加強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對一切貪污盜竊、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3、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對各項開支實行預算管理。對于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4、根據事業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決算)。
5、加強醫院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對外采購開支等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帳單、收據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能以據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任務完成后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7、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8、財務部門應與有關科配合,定期對房屋、設備、家具、藥品、器械等國家資財進行經常的監督,及時清查庫存,防止浪費和積壓。
9、每日收入的現金要當日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的規定限額。出納和收費人員不得以長補短。如有差錯,由經手人詳細登記,每月集中討論,找出原因后報領導指示處理。
10、原始憑證、帳本、工資清冊、財務決算等資料,以及會計人員交接,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11、按照國家統一的招標投標目錄進行采購,建立目錄外的藥品、耗材、設備、物資、勞務的采購管理制度。
12、獎金分配的原則、標準、程序公開透明,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堅持獎金分配不得與藥品收入掛鉤的原則。
13、加強醫療機構經濟活動內控制度建設,建立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經費審批及報銷制度(新增)
為規范會計行為,明確職責權限,適應醫院預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強財務管理職能,使醫院各項經費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定。
1、醫院的一切財務收支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醫院經費開支權限應體現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集中控制的原則,執行“三重一大”的規定,堅持財務開支由授權審批、層層負責的原則。
3、醫院各項經費開支的審批有明確審批權限規范與程序,授權范圍和內容應在授權書中明確,實行先下級,后上級逐級上報審批的制度。
4、院長辦公會集體討論審批的事項:醫院年度預算;預算內開支金額在限額以上的經費支出;追加和調整預算項目;對外投資、合作、捐贈、技術轉讓等事宜;其他重大經濟事項。
5、報銷的原始單據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必須是由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或財政部門監制的、適用的正式收據;字跡清楚,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出票單位的公章;對不符合規范的原始單據不予報銷。
6、所有的借款必須在經濟活動結束后 1 個月內報銷,
7、嚴格現金管理,大于現金支付額度的支出,應使用銀行轉賬支票結算,
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現金時,應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8、堅持權責對等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經濟事項實行領導負責制。9、如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醫院帶來經濟損失的,應由直接經辦人和第一審批人承擔主要責任,并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三、醫療收費制度(82-57)
1、收費員工作必須細心負責,態度要熱情和藹,準確掌握藥價和各種醫療項目的收費標準,簡化手續,減少排隊。
2、交付現金要唱收、唱付,當面點清,開出收據,留有存根復核和備查。對醫療保險、公費醫療、記帳合同,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3、病員出院,住院處根據病房的出院通知單結算、收費或記帳。
4、病員住院期間,住院處應定期進行結算。自費者,要隨時與家屬聯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帳。對欠帳者,應抓緊催收。
5、收費處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時現金必須當面點清,最后匯總,清點錢、帳相符合交會計、出納處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6、收費員收取的現金,每日下班前向財務部門完成繳結,不得超限存放備用金。
四、財產物資管理制度(82-58)
1、凡醫院所需的各種財產物資(除藥品和圖書外),均由物資部門統一負責采購、調入、供應、管理、維修。要盡可能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節約使用。
2、物資部門負責管理的財產、物資,應建立健全帳目,指定專人采購、領發、保管,加強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點實物,核對帳目。要求帳物相符,保證物資安全,防止積壓損壞、變質、被盜。有關人員要經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導、協助有關人員管好、用好物資。
3、各科室所需物資,按月、季、年編制計劃送物資采購部門,經院領導審批后列入采購計劃進行購買,按計劃供應,由配送中心實行送貨上門。屬于交回物資要交舊領新。
4、各種物品、被服的報廢,要辦理報廢手續。物資部門對報廢物資要妥善處理。醫院的財產物資,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財產物資的報損、報廢,及財產物資變價、轉讓或無價調撥,須根據具體情況,經科室評議,由物資部門審核轉院領導報主管部門批準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5、各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物品請領、保管及注銷工作。
五、票據管理制度(新增)
1、醫院使用各種票據,須由財務部門派專人向有關部門購買,或由財務部門根據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印制。
2、財務部門指定專人保管票據,出納不得兼保管或核銷票據。
3、票據管理人員負責登記收費票據的購買、發放、核銷的日期、名稱、起止號碼、規格及數量等。票據領取人應對相關內容確定后簽字。
4、各種票據只限于規定的業務范圍中使用,不得超范圍使用,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票據。
5、作廢票據要求聯式齊全,作廢后應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6、票據的核銷。各種收據應以結賬單的收據區間號碼、存根及日報表為依據進行審核后核銷。票據遺失、短少應及時向財務部門報告并登記備案。
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82-7)
1、 凡產權屬于本單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種附屬設施、各種醫療儀器和專業設備、辦公與事務用的設備、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屬于固定資產的范圍,均應按規定計價原則計價,列入固定資產范圍管理。
2、 醫院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核算的管理原則,單位設置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調配、維修、清查盤點、報廢、明細賬核算、資料檔案管理以及辦理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工作。
3、 購置大型設備要對設備的價格、性能、適用范圍、預測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進行可行性論證。
4、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出借、出租和調撥應有報告制度和審批手續。凡報損、報廢的,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鑒定,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銷賬,報廢和轉讓的審批權限按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5、 醫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由管理部門、使用科室、財務部門統一組織并實施。發現余缺應及時記錄,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七、門診收費處工作制度(82-13)
1、收款員必須 奉公守法,遵守財經紀律,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文明服務,禮貌待患,不和患者吵架。 工作盡職盡責,熟練掌握各項檢查、治療的收費標準,準確劃價,如發現少收、漏收按丟款處理。
2、審核人員應加強對各種收據、收入日報等的審核,防止錯收。
3、退費手續要完備。退費患者必須持醫院開的收據和交款單,并有醫生在后面簽字、蓋章,經審核蓋章后方可退費。對部分退費所剩金額,必須另行補開收據,并在原收據后面注明補開收據的號碼。
4、每天要對所收款項進行日清日結,除必要的備用金外所收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
5、妥善保管好各種單據、現金和印章。
6、必須有專人負責每天審核收費員的收費單據、收入日報表和患者退費手續。
八、住院處收費工作制度(82-14)
1、收費員必須按照規章制度對住院患者的費用進行核算和會結算。在對住院患者費用進行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收費準確。
2、為了加強住院收費管理工作,防止漏費、欠費、組織合理收入、提高經濟效益,收費員每天將患者所發生的費用(藥費、檢查費等)記入患者賬戶,有漏費情況要及時查找原因,并和病房取得聯系,堵塞漏洞。對長期住院病人應定期結賬,費用大的患者要隨時結賬,并填發催費通知單,通知病房和家屬催要欠費。
3、對所管理的病房,住院處有權要求醫師或護士對原始憑證的填制和所有醫療費用的書寫要嚴肅認真、字跡清楚、價格合理,并標明項目,經辦醫師簽字或蓋章。
4、退費手續要完備。退費患者必須持醫院開的收據和交款單,并有醫生在后面簽字、蓋章,經審核蓋章后方可退費。對部分退費所剩金額,必須另行補開收據,并在原收據后面注明補開收據的號碼。
5、每天要對所收款項進行日清日結,除必要的備用金外所收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
6、妥善保管好各種單據、現金和印章。
7、必須有專人負責每天審核收費員的收費單據、收入日報表和患者退費手續。加強對收費系統安全性和穩定性的管理。
九、住院病人退費管理制度(新增)
住院病人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后,需要退費,應按下列規定及程序辦理:
1、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票證齊全;
2、嚴格執行多崗位權責制,不得一人獨立負責全程退費工作;
3、費用的減少,必須能在收費系統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費窗口退費;
4、根據所退費用類別的不同應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4.1 涉及病房醫囑收費的退費,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護士長(或主管護士)共同簽署退費說明、退費項目及退費金額,千元以上退費需由科室負責人簽字;
4.2 涉及檢查、化驗的退費:原始記賬憑據上應有科室負責人簽署退費意見及簽名;
4.3 金額大于千元以上的退費,同時還需由住院處主任簽字同意;
4.4 由審核人員對退費單據、原始收據進行審核后,在收費系統上進行退費操作后,將原始收據及賬袋轉交到窗口出納,由窗口出納進行款項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費憑證。
5、未實行計算機收費系統的醫院同樣應按上述規定的程序運作。
十、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2-15)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毀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毀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制造冊,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閱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注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柜嚴密管理。 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
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十一、儀器設備、耗材采購制度(82-51)
1、凡屬醫療、教學、科研所需用的儀器、設備、衛生材料、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均由相關部門統一負責采購,供應、調配和維修。采購工作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依據招標后中標結果定點采購。招標范圍以外的商品,須經院領導批準通過政府招標采購后,方可進行采購。
2、根據院年度工作要點和規劃,編制采購預算。
3、應成立專門的組織負責大型儀器設備的論證、報批、招標、商務洽談等工作。
4、一般醫療用低值易耗品、物資材料等,根據院內工作需要和庫存量制定月采購計劃,進行定點采購。
5、所有采購商品,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質量標準和檢測標準。采購人員要認真查驗注冊證、合格證、檢驗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6、采購員和保管員要嚴格遵守入、出庫驗收制度。每月匯同會計核對盤點一次。年底全面盤點一次,制表上報。
7、庫房物品要按性質分類保管,作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十二、物價工作管理制度(新增)
物價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對醫療服務價格的管理,它包括醫療服務價格的執行、管理和對新增醫療項目收費價格的申報。各醫療機構在執行醫療服務價格中, 必須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項目、擅自分解、增設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1、醫院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執行物價局、衛生局制定的有關物價政策、法規和物價標準;必須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做到合法收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監督制度,對醫療服務項目內容及價格做到明碼標價,公布監督投訴電話。
3、加強各科的收費管理工作,實行“三統一”、“兩公開”、“一固定”。即統一劃價,統一收費,統一使用合法的收費票據:公開住院病人收費明細表,公開手術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費明細表:收費人員要相對固定。
4、控制藥品銷售增長,減輕群眾負擔。各科要采取切實措施,杜絕開大處方和各種不合理用藥,堅決制止醫生按處方提成藥品銷售收入的行為。逐步調整用藥結構,提高國產、有效、低價藥品的消費比重,以控制藥品費用的過快上漲。
5、加強大型醫用設備的收費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醫用設備時,要事先向醫院財務/物價管理部門報送論證報告、合作協議和收費預測標準及進貨價格等資料,未經預審的,不予報批收費標準;同時確認將要開展的醫療技術是否有醫療服務項目,若為新項目,科室應根據規定到相關部門申報新技術立項。
6、財務/物價管理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各類一次性醫用品和器材”購貨和使用、收費的管理規范與程序,凡非醫院購進的醫用品和器材,臨床上原則不得收費。
7、財務/物價管理部門有權對各科醫療服務收費監督檢查,對擅自制定和提高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分解服務的內容重復收費、降低服務質量變相漲價、巧立名目亂收費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要及時向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8、對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服務質量好、一切收費都按規定表現好的部門和個人,物價辦公室有權向院領導提出建議給予表揚。
十三、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新增)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精神,醫院有義務向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項目內容及醫療服務價格的真實情況,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及藥品價格公示。
2、 非營利性醫院必須按照價格部門批準的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在醒目位置公示。營利性醫院按照醫療服務價格公示辦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項醫療服務價格。
3、 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公示。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冊)或電子屏、電子觸摸屏等。
4、 公示要以“豎得起、看得清、留得住”為原則,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合法、標示醒目、字跡清晰,長期固定設置在收費場所或方便群眾閱知又不易損壞的地方。
5、 公示內容不能隨意刪減,實行動態管理,對變更的價格及收費項目和標準,各執行單位應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時變更。
6、 盈利性醫療機構除執行政府定價服務項目之外的自主定價項目,應公示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費,提供收費明細清單。
十四、醫療服務項目的病歷記錄和費用核查制度(新增)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文件精神,醫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病歷記錄及費用情況,沒有病歷記錄的、沒有收費標準的醫療服務項目,不得收取費用。
2、患者出院時,醫院要對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每一筆費用進行復核。
3、對病歷檢查過程發現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現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解決。
4、定期對各科室病歷書寫相關負責人進行物價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最新出臺的管理規定進行培訓,提高病歷書寫規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十五、住院患者費用“每日清”制度(新增)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文件精神,為方便患者醫藥費用的了解和查詢,對住院患者費用實行每日清單制度,或提供計算機網上實時查詢。這有利于改善醫患關系、增強患者診療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對每日診療費用的可信度。
2、醫院應該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費”服務,或計算機網上查詢,包括每一筆醫藥費用收費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
3、 患者出院時,住院費用核實無誤后,給患者辦理費用結帳手續,同時向患者提供總費用清單。
十六、獎金分配管理制度(新增)
1、貫徹落實國家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結合醫院特點,制定相應科學、合理的資金分配與管理制度,不準科室承包、開單提成、醫務人員獎金分配與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鉤。
2、設立獎金管理組織負責全院獎金管理工作,并有相關程序與制度。
3、獎金分配原則。
(1)堅持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則,遵照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不準再實行科室的收入和醫生個人收入掛鉤” 的要求。
(2)逐步健全和規范對醫院的資金分配制度,突出醫療質量、技術水平、醫療服務在醫院的組織績效考核中的權重。
(3)堅持優質、高效、低成本的原則,充分利用醫療資源,降低成本,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安全、便捷和經濟的醫療服務。
(4)堅持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原則。
4、醫院獎金分配的主要依據
(1)醫院內部進行獎金分配時應按照崗位職責,提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指標,考核綜合業績。獎金應與綜合考核指標掛鉤,不得單純與業務收入掛鉤。
(2)醫院內部的績效考核應根據崗位所承擔的責任不同、風險不同、技術不同,并綜合考慮工作質量、服務質量、工作數量、創新能力等因素,在規范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對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門以量化考核為主,難以量化考核的部門主要以崗位職責為基礎進行考核。
(3)醫院內部獎金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獎金的分配應當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分配形式和辦法可以由醫院根據本單位的目標任務和工作特點,根據考核結果自主確定。
十七、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新增)
1、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規范收支管理,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衛生部長令 51 號《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結合本院具體情況,制定相關實施規定或細則。
2、做好內部審計是院長的職責:
(1)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在院長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院規定開展審計工作(2)對本單位及所屬機構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性進行獨立監督審核的行為,并對院長負責。
(3)院長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
3、組織機構與人員設置:
(1)年收入 3000 萬元以上或擁有 300 張病床以上的醫療機構,應當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配備專職審計人員
(2)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也可以授權本單位其他部門履行審計職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審計人員
(3)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 5 年以上的審計、會計工作經歷;
(4)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有審計、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實行崗位資格準入和后續教育制度,各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和保障
4、醫療機構內部審計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1)擬定內部審計規章制度;
(2)審計預算的執行和決算;
(3)審計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5)審計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工程項目;
(6)審計衛生、科研、教育和各類援助等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7)開展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對外投資、工資分配等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8)審計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9)審計內部有關管理制度的落實;
(10)其他審計事項。
5、醫療機構內部審計部門權限
(1)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報送財務預算、財務決算、會計報表及有關文件、資料;
(2)參加本單位基建、設備購置、財務、對外投資等相關會議,主持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3)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規章制度;
(4)審核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現場勘察實物;
(5)檢查計算機系統有關電子數據和資料;
(6)對與審計有關的問題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7)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做出臨時制止決定;
(8)經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予以暫時封存;
(9)根據審計結果,提出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10)對模范遵守財經法規的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提出表彰建議;對違法違規和造成損失浪費的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提出通報批評或者追究責任的建議。
6、工作報告:
(1)內部審計部門每年應當向院長提交工作報告,工作計劃與按排;
(2)對重大問題及警示信息做到及時報告,并能落實院長的批示意見。
7、委托審計根據審計業務的需要,報經院長批準,或是本院不具備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條件的,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檢查監 督審計業務質量。
8、持續改進:
(1)院長及領導班子集體對內部審計部門或是委托審計單位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夠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審議,每年至少一次,有記錄。
(2)能夠從管理組識體系上、制度上、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
(3)相關職能部門并認真組織落實、督導、反潰。
(4)并對整改結果要用數據效果予以評價,提出再改進的意見,達到持續續改進。
第11篇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范例
醫院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了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機構、會計人員、職責和任務
一、會計崗位和人員編制
醫院財務部設置崗位3個,配備工作人員3名,其中部長1名,會計1名,出納1名。
各醫療分支機構按內控管理制度要求設置相應的崗位。
醫院內財務人員在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各醫療分支機構一般會計人員在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有該單位財務部門的主管人員監交;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醫院派人監交。
二、職責和任務
1.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建立健全財務核算制度。
2.編制和執行財務綜合預、決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資金。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醫院財務部參與研究、審批醫院內有關財務經濟事項,上報、下發有關財會、經濟管理等方面文件。
5.醫院財務部對醫院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會計核算等提出方案。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醫院內的財會人員。
6.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部門負責日常本單位財務工作,醫院財務部負責對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三章預算管理
一、預算編制原則
1.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按照財政部門下達的事業計劃指標、任務,本著“收支統管,統籌兼顧,積極穩妥,依法理財”的原則。各醫療分支機構編制本單位預算。
2.在編制預算時,收入預算要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對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預算要量入為出,合理安排資金。
3.要堅持勤儉辦院原則,開源節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預算編制
收入預算編制以上年度實際收入情況,結合預算年度各醫療分支機構發展和工作計劃,醫療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變動等因素為編制依據。
1.醫療收入。
門診收入:以計劃門診人次和計劃平均收費水平來計算。
住院收入:以計劃病床占用日數和按病床計劃收費水平計算。
2.藥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門診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藥費的實際收費水平為基礎,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數計算。
3.其他收入。
根據具體收入項目的不同內容和有關業務計劃分別采用不同的計算方法,逐項計算后匯總編制。
三、支出預算編制
支出預算以醫院和各醫療單位發展、工作任務、人員編制、有關支出定額和標準、物價因素等為預算年度基本編制依據。
1.人員經費。根據預算年度平均職工人數,上年末平均工資水平,國家有關調資政策等計算編列。
2.藥品費。根據預算年度藥品收入預算和國家規定的加成率,參考上年度實際藥品加成率計算。
3.衛生材料費。在上年度實際工作量和實際支出數的基礎上,根據預算年度的計劃及有關因素計算。
4.低值易耗品。根據上年的實際執行情況及預算年度業務工作量計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實際支出的基礎上,結合預算年度的計劃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計劃。由各醫療分支機構按月編報。
第四章財產物資管理
財產物資管理包括固定資產、庫存物資(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藥品管理等,醫院財產物資按 “統一領導,歸口負責”原則,財產物資采購由醫院統一進行。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固定資產的標準: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業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設備。
2.固定資產的分類: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專業設備。
⑶一般設備。
⑷圖書。
⑸其他類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管理要求
⑴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級帳、卡制度,即財會部門負責總賬,財產管理部門負責明細賬,使用部門負責建卡即臺帳。
⑶實行責任制管理。貴重儀器、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建立技術檔案和維護、保養、交接及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⑷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與財會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做到賬實相符,帳帳相符。
⑸固定資產的購置和修繕要考慮到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要進行科學論證,防止盲目購置,同時對新夠進的設備要及時開展成本核算,防止設備閑置,造成資金投資浪費。
⑹房屋修繕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醫院審批。
⑺固定資產的轉移、轉讓、出租、
出借、捐贈、報廢必須先報醫院審批,按有關規定報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置。
⑻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庫存物資的管理
庫存物資要按照計劃采購,定額定量供應的辦法進行管理。
1.要合理的確定儲備定額,既要滿足業務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積壓、占用大量的資金,影響資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庫存物資的購買、驗收、入出庫、保管、領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資的庫存和消耗,提高物資的使用效益。
3.加強對庫存物資的清查盤點,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保證物資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對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舊換新”等管理辦法。
三、藥品的管理
藥品的管理要遵循“計劃采購、定額管理、加強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
必須正確的核算藥房藥品的銷售情況,并按月計算藥品綜合差價率,核算藥品費用并結轉支出和以實現的藥品進銷差價。
第五章對外投資和籌資
醫院的對外投資是指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或院企業、事業單位的投資和購買國家債券。由于對外投資直接影響到醫院的利益和發展,其決策權力統一集中在醫院,醫療分支機構不允許自行對外投資。
要做好預期風險和投資收益論證,把握投資能力,確保資金收回。
對外投資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報經財政部門或主管單位批準。
醫院是籌資的決策者,醫療分支機構不得擅自發生籌資行為。所籌資金專款專用,[fs:page]不準變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貨幣資金管理
醫院貨幣資金管理包括:銀行存款管理、現金管理、往來款項管理。各醫療分支機構的貨幣資金使用,必須報使用計劃,由醫院總院長審批。
一、銀行存款管理
1.各醫療分支機構銀行賬戶由醫院統一開設和管理。
2.銀行存款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3.各醫療分支機構所收款項要及時存入銀行,財會人員要及時和銀行對賬。
4.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白、空頭、遠期支票,作廢支票要妥善保管和處理。
二、現金管理
1.各醫療分支機構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不得以白條抵現金。
2.現金必須按規定的范圍使用。凡超出現金支出限額的,一律通過銀行劃轉。
三、往來款項管理
1.醫院加強對往來款項的管理,下屬醫療分支機構要及時處理本單位債權債務。
2.對應收款項要及時收回,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呆賬,按有關程序報經核準后核銷。
3.個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財務分析與監督檢查
一、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組織醫療分支機構對醫院內的經濟活動資料進行收集和分析。
二、財務分析主要包括預算執行情況、業務收支及資金運用情況。
三、醫院財務監督檢查要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有關規定為依據,對醫療分支機構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資金使用,以及醫療服務收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考核與獎懲
一、醫院對財務工作要實行考核與獎懲制度,以保證醫院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考核財務工作按規定的管理要求及有關內容進行。
第12篇 y新醫院財務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加強醫院財務管理和監督,規范醫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以及國家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醫院是公益性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四條醫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保持醫院的公益性。
第五條醫院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真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經濟管理,實行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實施績效考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維護國有資產權益;加強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六條醫院應設立專門的財務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人員,會計人員須持證上崗。
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設置。
第七條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醫院的財務活動在醫院負責人及總會計師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集中管理。
第二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九條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地方可結合本地實際,對有條件的醫院開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繳、差額補助、獎懲分明”等多種管理辦法的試點。
定項補助的具體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條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決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條醫院應按照國家有關預算編制的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預算;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編制支出預算,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醫院預算應經醫院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上報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
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對醫院預算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科學性、穩妥性等進行認真審核,匯總并綜合平衡。
財政部門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主管部門(或舉辦單位)申報的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