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外來施工安裝工程及其他作業過程能夠安全正常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設備及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施工單位員工和我公司相關的部門、車間。
三、術語定義
1、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等未在公司注冊而進入生產區域的任何人員。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聯系外來施工單位、外來業務人員的部門或負責接待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部門。
3、施工所屬單位:外來人員施工現場所屬我公司的車間。
四、引用文件
1、《 安全生產法》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3、《江西鴻飛藥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職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
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
負責外來人員的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建檔。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資格證明的審查。
3、保衛部負責外來人員入廠許可證的辦理,負責檢查、監督考核外來人員所帶車輛在廠內行駛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4、施工所屬單位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現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業過程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5、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的接待單位負責教育安全注意事項,負責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
6、生產管理部負責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區的路線確定,并負責引導講解工作。
六、要求
1、工作程序要求
1.1、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執行“屬地管理”和“誰引進、誰負責,誰界區、誰負責”的原則。
1.2、 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由保衛部警衛人員電話落實業務聯系部門是否準入,業務聯系部門同意進入后由警衛人員登記外來人員情況并發放《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1.3、業務聯系部門在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或人員應選擇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質上有保障,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保存外來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一份,代表公司與外來施工單位簽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寫《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
外來施工單位和公司簽完施工合同后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公司安全環保部接受入廠安全教育,并簽定合法的安全協議,交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根據施工單位規模大小和施工時間不同風險抵押金數額為500元-5000元),由安全環保部建立外來施工人員檔案。
考核合格的外來施工人員持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施工所屬單位接受作業現場安全教育。
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現場進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由業務聯系部門和所屬單位驗收合格后,將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交給安全環保部,根據施工過程中考核情況支取安全風險抵押金。
1.4、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入廠后必須先由業務聯系部門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如需進入生產現場,需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檔案,指定行走路線后,由生產管理部安排專人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廠區。
1.5、未按以上程序辦理的,不準進入生產現場,所屬單位有權制止。
1.6、業務聯系部門對進入現場的人員要進行全方位的管理,負責施工單位與項目的聯絡工作,并負責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對任何違章行為均有權制止。
1.7、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隨時進行監督監察安全作業情況及違章違紀情況,發現野蠻施工、違章作業、不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等現象,有權制止。
如不聽勸阻可令其停止作業、罰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屬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公司安全環保部對外來施工單位的違章違紀情況考核施工所屬單位。
2、外來人員的安全要求2.1、外來人員需隨身攜帶《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以備檢查。
2. 2、在作業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 3、作業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器具等做好檢查,防止事故的發生。
2. 4、進入甲級防火防爆區域,不準穿帶鐵釘的鞋子及產生靜電的服裝,不得隨意攜帶引火物,更不得無證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手機等其他通訊工具必須 。
2. 5、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非允許區域。
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和沒有公司電工人員陪同,不得進入配電室、變電室,不得私自動用電器設備。
2. 6、任何人嚴禁私自動用我公司的設備、器具。
2. 7、登高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垂直作業不得上下亂扔東西。
2. 8、任何人員不得在公司內住宿、睡覺,特殊情況應經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簽字。
2. 9、公司內嚴禁吸煙。
嚴禁酒后作業。
2. 10、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其他作業規程和技術規程。
3、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的安全要求3.1、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取得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施工安裝許可證,或相應資質資格,方可進入本公司施工。
3. 2、外來施工單位進入公司施工時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并設有專職安全員,以便加強聯系。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負責,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實施監察管理。
3. 3、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和制度,若違章作業,野蠻施工,造成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由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3. 4、外來施工單位不得私自接電、水、汽(氣),因施工需要時,必須與生產管理部聯系,征得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或票證。
3. 5、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在指定范圍內作業,并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或警戒線,懸掛安全標志,施工單位的備料不得影響交通。
3. 6、外來施工單位對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公司認可后方可施工。
3. 7、外來施工單位自帶的各種設備、工具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和國家標準;
使用的壓力容器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由主管處室檢查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3. 8、外來施工單位的車輛必須執行廠內交通規則,行車限速,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進入防火防爆區域必須安裝阻火器。
3. 9、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施工,必須根據需要按規定到所屬單位辦理用電、動火、動土、登高、進入容器等作業票證,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內作業安全規程》、《化工企業安全制度》、《化工生產41條禁令》等。
3. 10、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進行特種作業。
3. 1
1、施工單位要督促施工人員嚴格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禁止施工人員在正常生產區內閑遛亂逛或靠近、動用與施工安裝無關的設備、閥門及其他設施。
3. 12、施工中一旦發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設備、電纜等應及時向所屬單位報告,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不得隱瞞或逃跑。
3. 13、外來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并按公司合同要求與業務聯系部門及時聯系,由雙方負責人和施工所屬單位共同進行驗收檢查。
驗收合格后,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即離開施工現場。
七、記錄
1、《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2、《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3、《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第2篇 某技術學院外來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技術學院外來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維護我院教學、生產、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和外來人員的安全,結合學院內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強外來人員治安管理是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須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依靠群眾,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保障安全。
1、凡農民工、合同工、外包工、臨時工(以下簡稱“四工”)到學校務工,均須持有居民身份證,經學院批準后,報用工部門登記造冊并交保衛部門辦理《臨時出入證》。
2、辦證時,每人繳押金10元,證件工本費2元,一寸免冠照片2張(1個月以內不需照片)。
3、“四工”人員進入學院后,必須佩帶《臨時出入證》,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保衛人員的檢查。
4、證件到期或工程峻工后必須在5日內由用工部門負責人集體辦理退證手續,過期押金不退,證件收回作廢。
二、用工部門要做好外來人員的治安管理工作。
1、教育外來務工人員要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及各項治安管理條例和安全防火制度等。被聘用的“四工”人員必須與用工部門簽訂治安合同,并有介紹人擔保。施工單位必須與用工部門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2、“四工”部門要建立治保組織,不足30人的要設治保員;30人以上的要建立治保小組,并接受學校治保機構的指導,認真做好所屬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3、學校保衛處負責對“四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要求每作業小組設1名治保員參加安全培訓,執行學校治安管理規定。
三、外來人員必須做到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校規校紀及各項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衛工作。
2、“四工”人員在學校內嚴禁賭博、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和私拿、損壞公物;不得擾亂校內公共秩序,影響他人學習和正常生活。
3、寄住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住宿手續,服從職能部門的管理,遵守宿舍規章制度,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嚴禁男女混宿。
4、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治安責任人(承包責任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不執行治安整改措施,致使連續發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視情節按有關法規給予警告、經濟處罰或拘留。
四、租賃單位治安管理規定
1、凡借租學院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服務、儲運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經學院同意同出租單位簽訂治安等有關合同,一式三份(本人、出租部門、校保衛處各一份),必須接受學院保衛部門和公安部門的管理,嚴格執行治安管理規定。
2、租賃單位不得利用租賃場所進行賭博、賣淫、嫖娼、奸宿、窩藏等違法犯罪活動和不允許經營的服務項目。
3、租賃責任人(治安責任人)必須對單位職工實行治安責任管理,建立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4、租賃單位人員凡在學校場所住宿,必須按本規定第三項第3條辦理寄住手續,佩帶《臨時出入證》,遵守治安管理規定。
5、租賃責任人未按要求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按本規定第三項第5條予以處罰。
6、租賃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租賃合同協議,違約者按有關法律追究民、刑事責任。
第3篇 外來施工人員臨時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雙方安全責任,特制訂本制度。
2.使用范圍
參加本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
3.制度規定
3.1必須對委外施工單位(乙方)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內容為:
3.1.1驗證乙方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確認程序
4.1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產、安全等有關部門聯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4.2甲乙雙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必須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4.3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外,要由生產技術部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并經甲方審查。
4.5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4.5.1明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4.5.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4.5.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公司管理規定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5.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4.5.5乙方對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全面安全教育后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5.其它規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5.1.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斷路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
5.1.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5.1.3負責現場施工的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按勞動部規定著裝和佩戴防護用品;
5.1.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5.2乙方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應由乙方負責調查和處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甲方主管部門和生產技術部,由甲方上報備案。
第4篇 外來作業人員安全制度
1 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生產的安全運轉,確保外來作業人員在公司作業期間的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進入本公司作業的外來人員的管理。
3 具體規定
3.1凡外來進廠作業者進入公司辦公區或臨時進入生產區辦事,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告知門衛要聯系人員的姓名,經門衛聯系并取得當事人許可,辦理登記后方可進入。
3.1凡外來進廠作業者,必須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陪同向公司總經辦提供外來人員及其負責人的名單(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等)和作業地點、時間、項目等內容。
3.2總經辦應將要安全培訓的人員通知公司安環質監科,由安環質監科組織外來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培訓,經安環質監科考試合格后,由總經辦發放“臨時出入證”后方能進廠作業。
3.3安環質監科對外來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要向其介紹公司的生產特點、危險區域、安全注意事項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4外來施工單位要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或安全員), 項目負責人要對所在作業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屬下員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及遵守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
3.5外來單位進廠承包工程項目的合同(協議書),必須有安全內容,明確安全職責及違章處分規定,并報一份給安環質監科備案。
3.6外來人員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需經作業區域(車間)主管同意后在其派員監督下方可提早或推遲下班。進出我公司的材料、物品,需接受公司門衛及管理人員的管理。施工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各種相應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3.7外來施工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8外來施工單位在廠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9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來施工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3.10外來施工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11外來施工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3.12外來施工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所在車間(或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車間(或部門)按照規定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證,不得自行其事。
3.13外來施工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3.14外來施工單位焊工要進行電(氣)焊、電(氣)割,使用沖擊鉆、電鉆、風鉆、等離子切割、砂輪機、磨光機、拋光機、噴燈、噴砂等易產生明火、電火花等設備前,必須事先向所在車間(或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車間(或部門)按照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證。油漆工除銹作業視同動火作業。
3.15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3.16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給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3.17外來施工單位人員進入容器(包括坑、罐、井、貯槽)作業前,必須事先向所在車間(或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車間(或部門)按照規定辦理入罐證后,方可入內工作。
3.18外來施工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環部門審批,經安環部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3.19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環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20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21外來施工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3.22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23外來施工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24外來施工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3.25外來施工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
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26因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來施工單位負責。
3.27外來施工人員在我公司作業期間,所在車間必須派人全程進行現場監護;本公司安環質監部、主管部門及車間負責人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3.28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第5篇 外來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施工單位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將考試成績報安全部門備案,經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準許施工。
2 施工人員進入廠區前應接受安全部門的入廠安全教育。
3. 施工人員應到門衛辦理人員入廠登記、出入證件等有關手續方可進廠,煙、火、手機存入門衛煙火柜,每次進出要出示證件,配合門衛檢查。
4 施工人員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
5 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規范使用。
6 施工單位應認真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發生的違章行為,與本單位員工同等處罰對待。
7 施工管理部門指派的監理人員,應熟悉生產現場,監理人員確實做到始終如一,認真負責,監護到位,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8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疑問,應立即停止施工,向監理人員或甲方領導請示,經甲方人員排查清楚后,方可繼續施工。
9 施工單位應通過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護意識,在施工中做到“四不傷害”。
10 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
11 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持證上崗。
12 施工人員在施工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準在施工現場與施工無關的地方逗留,不準隨意串崗,不準亂碰、亂動所有運行的設備,要愛護保護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第6篇 中學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管理制度
山天中學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有序進行,維護學校長期穩定發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門衛工作人員管理。
1、外來人員來訪時,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來意,經保安核實,被訪人同意后,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方可進入校園。
2、來訪人員必須接受門衛管理,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與來訪登記事由無關活動,不得在校內閑逛、推銷、無故逗留等。
3、凡須進入現場的人員,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和其他與本活動無關的物品。
4、如果被訪對象正在進行教學活動,來訪人員必須在門房等候,不得擅自進入教學區。
5、門衛應嚴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時交接,由帶班人員將值班情況交待清楚,保證值班正常進行。
6、來訪車輛必須按規定的線路低速行駛,按規定的地點停車 7、來訪完畢離開時,來訪人員在門房登記后離開,由保衛人員簽注離開時間。
第7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目的
為加強外來參觀、實習、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證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所有入廠區的外來人員
3、 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3.1 外單位來廠參觀學習,必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接待,并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廠,并由專人陪同,做好登記。
3.2參觀學習人員進廠前,對口接待部門應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3.3參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觀過程中不準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打鬧,不準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4、 實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4.1外單位來廠實習,需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2實習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凡實習期限超過一個月的,負責安排的部門必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4.3負責安排的部門對參觀、實習整體工作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4.4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可在所在崗位職工的帶領、指導下進行實習。
4.5實習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私自亂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等。
4.6如遇突發事件,實習單位負責人要按要求組織實習人員緊急撤離,保證人員安全。
5、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5.1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由總工辦對該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核內容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5.2簽訂協議。外來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到企業施工和工作,在簽訂工程項目協議書的同時,安全與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消防責任。
5.3職業體檢。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
5.4安全教育。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進行施工作業。
5.5安全管理
5.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5.5.2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所適用的各種工器具,要齊全完好,安全可靠。
5.5.3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志等。
5.5.4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5.5.5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業施工安全要求,按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線。
5.5.6加強監管。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外來廠家維修人員安全管理
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設備處負責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廠,并由專人陪同。
第8篇 外來施工人員安全環保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的行為,確保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作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包括:土建、設備安裝、獨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來施工方管理人員需接受我廠安全培訓教育后方可進入廠區,此項培訓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進行。
3.1.1培訓內容包括:規章制度、環保知識、產品特性。
3.2外來施工方的施工人員由其施工管理人員負責安全培訓。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須先同甲方簽定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3.4經雙方培訓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員應到甲方公司保衛部門辦理進入廠內務工的出入證。沒有經過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衛部門申辦出入證。
3.5施工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工作,不得隨意進入與工作無關的生產場地,要服從廠方工作指派人或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超出廠方規定范圍行動。
3.6施工方廠區施工時必須單獨辦理我廠規定的各類作業票證,不得隨意動用甲方的一切設備。
3.7外來施工人員不得私自接水、電、汽(氣),因施工需要必須征得我廠同意,并安裝相應的計量儀表,按規定繳費。
3.8安全環保科有權審查進入廠區的施工隊伍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對無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權予以清退出廠。
3.9安全環保科有權經常監督、檢查外來施工人員對安全要求的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加以制止和處罰。
3.10凡因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環保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11所有外來施工方施工前,根據實際情況向安全環保科交納1000-10000元的安全風險保證金,待施工完畢退還。廠方各相關管理部門(如設備科、土建辦、安全環保科、生產科等)對在現場檢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的處理可在此保證金中扣除。
第9篇 外來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本工程的治安秩序,管理好外來務工人員,保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 凡常住戶口不在本市的外來務工人員,來本地參加工作,必須“三證”齊全(身份證、勞務證、計生證),并同時上繳一寸免冠照片4張(暫住證、勞務證、工作證、)。
二、 在三日內上報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勞動部門辦理《勞務證》,工程安保部門辦理《工作證》。
三、 務工人員必須隨時攜帶三證,不得轉借、涂改,上下班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工作證》,以便出入生活區
四、 三證如有遺失,必須在于24小時內上報安保部門,并說明原因,經查明后補辦。
五、 《暫住證》期滿需留住的,應在期滿前5日內上報安保辦公室,以便統一向當地派出所辦理延長手續,期滿離開時,應繳銷《暫住證》。
六、 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服從安保、后勤部門的統一安排,在指定
的房間、床鋪居住,積極參加安保部門組織的法律法規學習,和有關教育培訓活動,嚴格遵守本工程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 外地來本市探親、訪友人員,除安保部門統一登記外,暫住或預期暫住7日以上者,必須當日上報安保部門,并繳2張一寸照片,3日內報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第10篇 職工及外來實習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職工及外來實習人員必須接受公司、車間(部門)、工段、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職工承諾書》后才能上崗,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經安全教育后辦理《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現場作業。
2、教育內容
⑴公司教育為一級教育,內容為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經驗教訓,以及防火、防爆、防毒等基本常識,教育后簽定“安全生產職工承諾書”。憑承諾書領勞防用品。
⑵車間(部門)教育為二級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機械設備狀況、預防事故措施、各種規章制度等,教育后分配到工段。
⑶工段、班組為三級教育,內容為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生產特點、機械設備性能、安全生產防護設施、工具、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崗位中曾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教育后指定師傅負責帶領上崗實習。
⑷職工在公司內調動工作需重新進行二、三教育。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
從事起重機械作業、電工作業、金屬焊接作業、公司區域內機動車輛駕駛、電梯駕駛等工種人員必須按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規定執行。由生產技術部安排具體事宜,人事部登記會簽。
4、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要根據新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5、設備和重點項目大修,以及進行危險性作業之前,檢修和施工部門應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和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檢查及安全生產教育。
6、公司、車間、工段、班組應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交流先進經驗,提合理化建議,討論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各班組必須開展“班前五分鐘警示教育”及“下班前(后)三分鐘安全檢查”。
7、根據不同工作重點,確定相應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11篇 臨時工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我校教學區、家屬院的安全管理,根據公安局對暫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凡來我校工作的、臨時工、承包基建、總務各項任務的施工隊伍及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安分守法。
2、臨時工、外來人員,入院門衛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
3、施工隊、臨時工、應由用工單位和帶隊負責人對其加強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個人的現實表現、個人經歷、家屬情況,對來歷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應堅持誰用工、誰教育、誰管理的原則。發現有違法亂經盜竊等不良行為,應立即妥善處理或辭退。
4、嚴禁在教學區、家屬區、工地住區使用電爐,明火做飯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違者罰款30元。
第12篇 外來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生產的安全運轉,確保外來作業人員在公司作業期間的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進入本公司作業的外來人員的管理。
3? 具體規定
3.1凡外來進廠作業者進入公司辦公區或臨時進入生產區辦事,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告知門衛要聯系人員的姓名,經門衛聯系并取得當事人許可,辦理登記后方可進入。
3.1凡外來進廠作業者,必須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陪同向公司總經辦提供外來人員及其負責人的名單(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等)和作業地點、時間、項目等內容。
3.2總經辦應將要安全培訓的人員通知公司安環質監科,由安環質監科組織外來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培訓,經安環質監科考試合格后,由總經辦發放“臨時出入證”后方能進廠作業。
3.3安環質監科對外來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要向其介紹公司的生產特點、危險區域、安全注意事項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4外來施工單位要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或安全員), 項目負責人要對所在作業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屬下員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及遵守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
3.5外來單位進廠承包工程項目的合同(協議書),必須有安全內容,明確安全職責及違章處分規定,并報一份給安環質監科備案。
3.6外來人員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需經作業區域(車間)主管同意后在其派員監督下方可提早或推遲下班。進出我公司的材料、物品,需接受公司門衛及管理人員的管理。施工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各種相應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3.7外來施工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8外來施工單位在廠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9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來施工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3.10外來施工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11外來施工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3.12外來施工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所在車間(或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車間(或部門)按照規定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證,不得自行其事。
3.13外來施工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3.14外來施工單位焊工要進行電(氣)焊、電(氣)割,使用沖擊鉆、電鉆、風鉆、等離子切割、砂輪機、磨光機、拋光機、噴燈、噴砂等易產生明火、電火花等設備前,必須事先向所在車間(或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車間(或部門)按照規定辦理動火作業證。油漆工除銹作業視同動火作業。
3.15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3.16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給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3.17外來施工單位人員進入容器(包括坑、罐、井、貯槽)作業前,必須事先向所在車間(或部門)提出申請,再由車間(或部門)按照規定辦理入罐證后,方可入內工作。
3.18外來施工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環部門審批,經安環部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3.19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環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20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21外來施工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3.22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23外來施工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24外來施工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3.25外來施工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
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26因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來施工單位負責。
3.27外來施工人員在我公司作業期間,所在車間必須派人全程進行現場監護;本公司安環質監部、主管部門及車間負責人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3.28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