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場安全器械使用管理制度3
商場安全器械使用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安全器械的使用進行規定,確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2 主要職責:按規定確保器械的正常使用。
3 對講機:
-安全員在使用對講機時必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根據編號對應備用電池板,不得調錯。
-每班交接班時必須對對講機及附屬設備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于交接班記錄中。
-對講機是崗位之間重要的通訊工具,所以,在頂崗或換崗時,要做好移交,做到機不離人,人不離崗,不準擅自將對講機帶到他處或借給無關人員使用。
-上班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對講機及禁止在對講機中談論于工作無關事由、開玩笑不得在對講機中聯系機密事情。
-本部使用統一頻道,未經安全經理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換。
-根據不同環境,正確掌握最佳音量。在機房等喧鬧之處,可加大音量,清靜之處應相應減輕音量,以聽清為宜。注意在賓客面前減小音量以示禮貌
-妥善保管及使用對講機,不得握拿天線部位,避免碰撞、敲打對講機,避免因浸水、淋雨等而導致對講機受潮。電池板需電量耗盡方可充電。
-對講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應及時報告,嚴禁私自拆卸。 如違反規定而造成對講機損壞的,根據規定給予處罰及賠償。
4 巡更儀:
-安全員在使用巡更儀時必須愛護使用,不得將巡更儀掉落和遭受碰撞,由此而產生巡更儀損壞,
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及賠償。
-員工在巡邏完畢交接時,必須認真檢查巡更儀是否完好。
-在巡邏使用時,不得讓巡更儀淋雨受潮,不得將巡更儀在墻機中重插或重力搖撥。
-嚴禁員工自行拆解機體及調試改動任何內存,一經商場物業發覺,將按規定處罰。
5 手電筒:
-一般照射:在大范圍搜索巡查時使用。
-集中照射:集中一點照射,在辯明可疑事物時使用。
-作為安全人員互相聯絡之信號。
-遇見可疑人物時,直接照射其眼睛,并記錄其特征,以便將來追查時提供線索。盡量少用手電筒,以免暴露自身位置,而遭藏匿暗處之歹徒襲擊。
第2篇 家居商場安全部交接班制度
家居商場安全部交接班制度
1.目的
通過對商場安全部的交接班制度進行規定,確保安全部交接工作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安全部的交接班工作。
3.主要職責
3.1接班領班:必須穿好制服提前十五分鐘到消控室,召開班前會,進行隊列訓練傳達和布置有關工作內容。
3.2交接領班:必須在接班前20分鐘把當班時的工作情況、各崗位情況、未完成事項及物品情況在《領班工作日表》中做好詳細記錄,向接班領班介紹當值情況,跟進落實事項及移交物品和其他注意事項。
3.3接班隊員:應穿好制服,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鐘到指定區域集中。
3.4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一起帶領隊員共同進行崗位交接(列隊交接)、清點、巡查。
4.內容
4.1操練內容:
4.1.1立正、稍息(四遍)
4.1.2立正、跨立(四遍)
4.1.3整裝動作(一遍)
4.1.4形體轉向:向左、向右、向后、左邊45度敬禮(二遍)
4.1.5排列報數(一遍)
4.1.6排列橫向行走(二遍)
4.2操練要求:精神飽滿、動作整齊、思想集中、形體一致、口號響亮。
4.2.1接班人員詳細閱讀交班崗位工作日志,交班人員詳細回答接班人員各類詢問,并雙方簽字確認。
4.2.2交班人員在交接結束后,在指定區域集合召開班后會。
4.2.3接班領班根據巡檢各崗位情況,核對《領班工作日表》中的記錄事項,必要時補充交接時發現問題的情況記錄,然后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4.3若交接班發生下列情況時:
4.3.1 接班人員未按時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并做好此項記錄,聽從接班領班的指揮。
4.3.2 交接班前發現或發生的問題以交班領班為主處理解決,在交接班中發現或發生的問題,則以接班領班為主解決。
4.3.3在交接班中發生重大問題時,交接班雙方領班共同處理,交班方不得離開,并報告安全主管或商場物業經理。
4.3.4處理情況須在《領班工作日表》中詳細記錄。
4.3.5重大事件由負責處理的領班向安全主管提交《事件報告》,安全主管簽閱后呈商場物業經理。
4.3.6交接班中如接班方簽字確認后,對由于疏忽或不按程序交接造成財務缺損、工作差錯的,則由接班方承擔責任。
4.3.7需交接事項未在交班記錄上注明以致該事項未妥善處理,交班方承擔責任,該事項交接了,但未妥善處理,責任由接班方承擔。
5.記錄
5.1安全部工作交辦事項
5.2安全每日班會
第3篇 商場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3
商場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消防安全檢查的進行規定,確保消防安全。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各類消防安全檢查。
3 主要職責: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消防安全。
4 內容:為做好商場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巡邏員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滅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確,鐵箱是否牢固,噴嘴是否清潔、暢通。
-定期檢查消防栓的箱門開啟是否靈活,箱內水槍、水帶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確位置。
-每周檢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
-由設備部會同安全部排定計劃并按計劃分批檢查消防報警器、探測器(溫、煙)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告物業經理并由工程部組織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將每次檢查記錄存檔。
-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備有檢查記錄。
-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巡邏,查找火險隱患,提出整建議,及時給予指導糾正,同時向安全經理報告,并作好備案記錄。
-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努力做好對義務消防員的訓練。
-安全部協同工程部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種的有關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并上報物業經理。
-記錄墻式消火栓、滅火器月檢表。
5 重點:
-消防主機無屏蔽點。
-主機地址碼和現場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電柜開關放置在自動位置。
-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不能關閉。
-報警閥閥門不能關閉。
-卷簾門下限位離地面不能超過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頂。
-卷簾門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簾門控制開關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簾門電機、控制箱附近要有檢修口便于檢查維修。
-卷簾門導軌與墻之間不能留有縫隙,必須封堵嚴密。
-煙感要固定安裝,不能懸掛于半空。
-噴淋頭距離隔斷距離不得小于 0.5m。
-吊頂不能影響噴淋設計噴灑效果。
-未端試水閥門、壓力表不能阻擋。
-消防報警警鈴按鈕不能封堵。
-消防栓內干凈無雜物,設施齊備、完好。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使用消防專用電源。
-無吊頂或網格柵吊頂消防噴淋必須是上噴。
-鋁格柵吊頂噴淋必須移至吊頂下方。
-商場內安全通道防火門要常閉,安裝閉門器并能正常使用,閉門器無脫落、損壞現象。
-噴淋頭底部超過吊頂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煙閥面板開關不能阻檔。
-已開業商場正常營業展位煙感罩必須摘除,煙感、溫感、噴淋頭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第4篇 商場電梯機房防火安全巡邏操作流程制度
商場電梯機房防火安全巡邏操作流程
1.商場客、貨梯機房防火安全管理:
1.1 目的:通過對商場客、貨梯機房防火安全進行責任規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1.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客、貨梯機房防火安全的管理。
-所有電梯機房內嚴禁吸煙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工程人員須經常檢查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
-無關人員不得無故進入機房,如確因工作需要須進入者,必須做好記錄。
-機房內須配備足夠的滅火設備,并保證其完好可用。
-所有機房人員都須經過防火培訓,具有防火滅火的基本常識和技能。
2.安全巡邏操作流程:
2.1 物業的安全巡邏采取治安、消防為主要內容,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交叉流動的方式進行,以預防為主,確保安全為原則。
-安全人員在巡視過程中應文明執勤、依法執勤,不做有損物業的事.
-熟悉和掌握各樓層營業情況和物業設備設施(如電梯機房、油庫、泵房應急發電機房、配電間、電話機房、水箱間、倉庫、餐廳、財務室、辦公室等)的分布情況,發現有異味異聲或其他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工程部查明原因,重要部位應每崗必到.
-加強對營業區域的巡視力度,一旦用戶營業結束應及時清場,如發現沒上鎖的門,須立刻通知領班前來處理(無特殊情況不允許私自進入用戶展位內),并做好記錄(寫明發現時間、處置方法和結果).
-巡視中要勤巡查、勤觀察、勤分析,充分發揮耳鼻眼功能的作用,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詢問,發現事故苗子和隱患及時按相關程序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領班.
-認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消火栓、滅火器、應急廣播、聲光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應急照明、應急指示燈)完好情況,并做 統計,損壞的設施器材及時上報解決.消防安全通道和設備是否有堵塞或圈占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找有關部門整改疏通.
-巡視中發現有設備損壞時應向物業部開具維修單保修,緊急情況(如漏水、電梯關人、設備發出異聲異味等)立即通過對講機和電話保修.事后做好記錄.
-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施工須由物業部開具施工單且按照二次裝修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方能施工。期間各部門按照裝修程序進行檢查和驗收。
-商場內如有動用明火的施工情況,物業部和安全部按照《動用明火操作程序》進行相關操作。
-當接到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并及時向領班匯報,事后應作好記錄。
-巡視中如發現有遺失遺留物品(除可疑爆炸物之外),須及時上交,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為己有。
-發現有大件貨物運輸沒有保安人員監護或一般貨物亂乘客梯現象,應及時制止,不聽勸告者將停止乘用。
-巡邏中不得擅自脫崗、漏崗,嚴格不按巡邏操作規定程序進行巡視。
-巡邏中應具有節能意識,及時關閉不必要的照明或其他用電設備,關閉門窗。
-不得進入不相關的場所或客戶辦公區休息、閑聊。
-巡邏時必須佩帶通訊工具,通訊工具必須質量完好,對講機聲音不要開的過大,輕步細查,充分利用聽、聞、觀察的方法進行巡查,夜間巡視須攜帶照明用具。
-發現問題應作準確的記錄,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5篇 家具商場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家居商場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目的
通過對消防安全檢查的進行規定,確保消防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各類消防安全檢查。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消防安全。
4.內容
為做好本商場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4.1巡邏員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滅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確,鐵箱是否牢固,噴嘴是否清潔、暢通。
4.2定期檢查消防栓的箱門開啟是否靈活,箱內水槍、水帶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確位置。
4.3每周檢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
4.4由工程部會同安全部排定計劃并按計劃分批檢查消防報警器、探測器(溫、煙)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告物業經理并由工程部組織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4.5將每次檢查記錄存檔。
4.6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備有檢查記錄。
4.7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巡邏,查找火險隱患,提出整建議,及時給予指導糾正,同時向物業經理報告,并作好備案記錄。
4.8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努力做好對義務消防員的訓練。
4.9安全部協同工程部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種的有關消防工作。
4.10安全部定期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并上報物業經理。
5.記錄
5.1墻式消火栓、滅火器月檢表
第6篇 商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衛科每天按時對商場進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絕各種消防隱患,并進行詳細記錄。
2、每月對商場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有損壞、失效的消防器材、設備及時維修和更換,并做好詳細記錄。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時有專人值班,并對場內消防設施進行全面監控,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發現險情隨時啟動消防安全預案。
4、各樓層營業大廳要合理擺放柜臺,不許遮擋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顧客流通的寬度;主通道應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車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場內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6、商場內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7、場內禁止吸煙,禁煙標牌應當鮮明完整,必須有禮貌的制止顧客吸煙。
8、廢棄包裝物品及垃圾應隨時清理,放到指定地點,當晚清除。
第7篇 商場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加強商場正規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經營秩序,為公司今后長遠發展保駕護航,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認真做好商場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覺遵守國家《公共安全管理條例》要求,貫徹安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原則。
3、公司物業管理處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他部門員工應配合物管人員工作。
4、商場公共安全管理勤務應每日24小時不間斷巡查, 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領導,能現場整改的要馬上整改,如無法進行現場整改,以書面形式向集團主管部門領導匯報,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見。
5、安保人員在巡查過程中要認真仔細,遇有重大事故發生時,要臨危不亂,果斷敏捷,做適當處理,并立即上報上級。
第二章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設施、設備的不安全狀態,二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因此,要確保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必須提高人員的安全素質,加上相應的安全管理手段進行制約。
1、經常性組織公司所有員工和商鋪租戶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人員安全意識,使其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隱患部位張貼明顯警示標志,如樓梯口、衛生間等位置,提醒過往人員注意安全。
3、未經管理處工作人員同意,無關人員決不允許私自登上商場天臺,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吹風、觀看風景等情況。
4、再無大人監管下,不得隨意讓小朋友在商場內玩耍,尤其是樓梯和電梯口處;不得讓小朋友單獨攀爬樓梯、電梯,以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現場工作人員發現有類似情況時要及時制止和引導。
5、商場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工作人員及鋪面租戶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商場。
6、禁止在商場內追逐、打鬧,以免在發生碰撞時對身體造成傷害。
7、商場工作人員在實施高空作業時,要做好安全預防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8、不得在商場和店鋪內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電飯鍋、電磁爐、電焊機等,以免電量負荷過大造成開關跳閘,線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災事故。
9、嚴禁在電房,機房門口擺放或堆放貨物,以免在發生意外情況時影響工作人員的工作,延誤搶險的最佳時機。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內或門前擺放、堆積貨物,以免在火災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線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專業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場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或改變原擺放位置;保證設施、設備周圍1米范圍無遮蔽物阻擋。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
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4、成立義務消防隊,制定本單位《火災應急預案》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按照《火災應急預案》的救援方案進行搶救工作。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由指揮,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組成。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 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并做好相關記錄。
6、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和商鋪租戶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7、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對在防火重要崗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9、在商場、庫房禁火區域張貼明顯警示標志。
10、嚴格執行動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場、庫房禁火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向管理處提交動火書面申請,經允許后方可動火作業。
(2)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3)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4)必須在施工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防止發生意外時得到及時處置。
11、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2、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3、商場、庫房、辦公場所和員工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4、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15、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16、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的晝夜執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斗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
17、發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
18、報警后,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
19、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達到火場投入滅火戰斗。
20、熟悉火警(119)電話及報警方式。以下文為例:
(1)牢記火警電話119。
(2)報警時要講清著火單位、所在區、街道、門牌號、樓層或鄉村地區。
(3)說明什么東西著火,火勢怎樣;有無人員傷亡和毒氣泄漏。
(4)講清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和住址。
(5)報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指引消防車去火場的道路。例如:
問:您好,這里是119火警臺,你要報警嗎
答:是啊,我要報警。
問:請說出起火單位
答:大嘉匯.東盟國際商貿港。
問:請說出具體的街道名稱 或門牌號碼和樓層
答:興寧區昆侖大道5號/大嘉匯.東盟國際商貿港12#*層。
問:有沒有被困和受傷的人員
答:有三名員工被困在*樓。
問:是否有爆炸物品和毒氣泄漏
答:沒有爆炸物品和毒氣泄漏。
問: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電話
答:我叫***,電話是186********。
報警完畢:我們將迅速趕往火災地點,請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并保持聯絡。
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為搞好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 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2)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后停閘刀開關;
(3) 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1) 每天下班前,工程部主管要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2) 遇上加班時,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要經常檢查樹脂、溶劑輸送管的防靜電鋼絲是否妥善接到管頭上。
9、輸送泵、風扇接地電源線,嚴禁人踩車壓,有違反者,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及檢查處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維修部,不得私自處理。
11、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維修部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2、配電房不能堆放雜物,要定期做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電線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1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14、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禁止私拉、亂接電源,防止發生用電安全事故。
15、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禁止使用熱得快、帶有明火電器或“三無電器”產品等大功率電器。
16、各種用電設備設施應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不允許超負荷運載;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17、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絕緣包扎良好。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18、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后開電器開關,用完后應關掉電器開關后拔電器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禁止不用插頭直接接電行為。
19、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20、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濕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電扇、計算機等)。不要用濕手觸摸電源的開關、插頭、插座等。
21、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22、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關閉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
第五章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庫房商品管理規定。
1、非租戶本人,嚴禁他人進入庫區內。因公進入應由管理處出具證明,在庫區安保陪同下方可進入。
2、庫區安保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許竄崗聊天,因有事離開庫區時,應向領班匯報,領班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接替人員到達后,做好工作交接當班人員方可離開。
3、庫區安保人員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隨時對庫房門鎖進行檢查,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上一級領導。并在當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記錄。
4、租戶到庫房內提貨時,要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并積極配合庫區安保人員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庫提貨。
5、出庫時,安保人員要認真檢查出庫貨物,點清出庫數量,做好記錄后,租戶方可離開庫區。
二、商場物品管理規定
1、經常性組織人員對商品安全管理知識進行學習,提高安全理念。
2、管理處要與各商家簽訂商品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負責人。營業期間由商家人員具體負責商品安全工作,安保人員行協助管理。營業結束后交由夜間值班人員負責。
3、各商家下班后,應當自行將鋪面門鎖鎖好后方可離開。
4、商場營業期間,監控室值班員要時刻留意商場人員動態,發現可疑人員立即通知商場內巡邏安保跟進,對其進行監視。防止發生商品被盜案件。
5、當發現可疑人員實施盜竊行為時的注意事項:
(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竊,不可以截停嫌疑人;
(2)在截停及查詢嫌疑人期間,必須保持有適當的禮貌;
(3)必須確保有當場證人及相關物證不受破壞;
(4)在控制嫌疑人時,要小心嫌疑人把有關物證及商品銷毀;
(5)執勤時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獲嫌疑人時遇到反抗及自衛原因例外。
(6)及時與轄區派出所聯系,將犯罪嫌疑人和證物一并預交公安人員處理。
6、安保人員對每天進出商場的商品認真盤查,并在物品出入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對不符合進出手續的物品當場扣留,并上報管理處處理。
第六章商場管理公約
為了更好地加強商場管理,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利益,使商場成為一個衛生、安全、優雅 、舒適的經營購物環境,為經營者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商場公約如下。
1、商場營業時間是每天8:30~17:30。各業戶必須提前10分鐘到齊各自檔位,不按時進場作遲到處理,17:30停止營業,顧客離場,各業戶在17:45分退場完畢,未經同意擅 自關檔離場作早退處理,凡遲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三次及以上作書面檢討,視情況給予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處理。
2、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關檔停業或缺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關檔停業,須經管 理處同意,否則作缺業處理。缺業半天罰款人民幣50元,缺業一天罰款人民幣100元,當月 缺業三天作停業整頓處理,3天以上停業,視情況作自行退檔處理,取消其經營資格。遲到 早退1小時作缺業半天處理,遲到早退4小時作缺業一天處理。由于缺業遲到、早退而丟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負責,并要追究其缺業責任。
3、每位經營者須憑本人的營業證進場(營業證在管理處辦理),營業時間必須佩戴本人的營業證,并在檔口顯眼處掛出營業執照,以備工商管理部門檢查。
4、每位經營者退場時,須收好物品,鎖好各自檔口,保管好鎖匙,否則丟失物品自己 負責。
5、經營者必須衣冠整齊,營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睡覺,不準大聲喧嘩,不準粗言 穢語,不準辱罵顧客,不準占用公用通道,違者須作書面檢討并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作停 業整頓,如仍不能認識錯誤將取消當事人的營業資格。
6、愛護公共衛生人人有責,在商場內不準有隨地亂扔亂吐、亂堆亂放、影響整個經營 環境的行為,違者除責令清除外,罰款人民幣50~100元。
7、營業時間在場內不準以任何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如打撲克、打麻將等,若查獲某檔 發生此類事情,按管理條例罰款(50~100元),并追究檔主及當事人的一切責任。
8、經營者必須禮貌待客,文明經商,應主動為顧客調試商品,商品必須保證質量,遇 有質量問題,必須保證退換,并應提供保修和維修服務,對購買不滿意,在72小時內要求退 貨、換貨者,在原商品沒有受損的情況下,均應滿足其要求。
9、為維護消費者利益,各業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守法經營,不得出售舊貨、次 貨、偽貨、冒牌貨,如經查出,沒收貨品及送工商部門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并實行經濟制裁,吊銷營業執照。
10、未經商場管理處同意,不得擅自裝設用電設備,如需臨裝或加裝電器設備者,須向 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裝設,違反者作書面檢查并罰款人民幣100元,沒收安裝工 具和私裝設備,嚴重者作停電處理。
11、每位經營者,須自己到保險公司對自有財產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辦,費用自 理。否則,如因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12、為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必須加強防火措施(每檔位需備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兩個,并擺放明顯處),嚴禁擅自用電熨斗、電飯煲等未經許可使用的電器用具,違者罰款100元并追 究當事者的一切責任。
13、自覺維護商場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亂寫、亂畫、亂張貼廣告和宣傳資料。
14、以上制度如有違反者,且拒不接受處理或罰款,管理處有權停止電力供應或要求 停止營業,待其認識錯誤并接受處理后方能開業。停業期間,租金管理費照常計算。如業戶在被停業后仍置之不理,超過三天,將被取消營業資格,沒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檔位。
(注:以上數據只是范例,具體安排由公司統一制定)
第七章班后清場制度
1、明確重點部位和區域,對各樓層的強弱電井、管井、地下車庫、設備房、各樓層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及各樓層辦公室逐一進行排查。
2、采取從上至下逐層巡視的方式巡樓,全面巡查并注意對重點部位
區域安全巡視。
3、巡樓路徑為:左右分開,兩邊包抄,各管一邊,首尾銜接。
4、巡樓將對講機音量調小,不允許喧嘩;夜間巡樓時應帶上相應的
警備器械。
5、巡邏過程中嚴格執行公司節能計劃,關閉部分照明和其他電器。
6、檢查樓層有關設施(消防門、消防通道、滅火器材、煙感、照明
等是否正常)。
7 、發現有到樓層推銷等不符合進入商場的人員,及時做好教育勸離
工作。
8、發現可疑人員及可疑情況,要進行盤問和檢查,及時報告當值領
班并通知安防監控室做好控制工作。
9、在非營業時間重點檢查樓層商鋪門是否關好、鎖好,注意房內有
無異常情況。
10、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房門未鎖的,應及時登記,幫其代鎖。
11、商場每天歇業后,安保立即對商場內外公共區域均進行一次清
場,清場完畢后,將各出口進行封閉,不準無關人員進出,并加強各樓層的巡邏。
12、具體清場工作由巡邏崗安保及當班領班聯合共同進行。逐層檢查清點驗證各樓層商鋪情況,并填寫“商場清場記錄表”。
第八章附則
本制度上報公司領導核準后實施,如有不足之處,敬請領導指正,并做修改,使其更為完善、合理。
第8篇 商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9
商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九)
消防安全是企業經營的重要保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強化每一名員工、專兼職消防人員在安全意識的增強方面和提高消防防范經驗及技能的熟練掌握程度等的重要手段。同時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也是企業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的有力保證。因此,只有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才能更好地保證企業的消防安全。為此,特擬訂以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位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年應進行兩次,主要做法:
1、對單位員工集中舉辦學習班,并進行實際操作考評或書面考試;
2、對廠商進駐人員發放有關安全教育培訓資料,以自學為主,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集中(可分批組織授課)安全教育培訓,由單位辦公室協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兼職消防員進行授課。
二、單位專兼職消防人員定期參加公安消防部門舉辦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培訓費用由公司出資承擔,所獲崗位資格證書由單位統一保管;
2、專兼職消防人員離職時須根據本人自取得培訓證書之日起在單位的服務時限繳納一定比例的培訓費:未滿半年的個人付80%,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個人付60%,滿一年未滿一年半的個人付40%,滿一年半未滿二年的個人付20%,滿二年以上個人免繳培訓費用。
三、單位每半年應針對應急預案組織一次滅火和疏散演習,在培訓班學習和演習過程中由單位專兼職消防員對參加人員給予考評并建立考評臺帳并存檔,不達標者不得上崗。
四、新職工、轉崗職工及廠商進駐人員在上崗前(無論人數多少)必須首先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和滅火技能培訓,由由單位辦公室協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兼職消防員進行授課,未經培訓者不得上崗。
五、單位各部門消防安全負責人和專、兼職防火人員每年集中教育培訓一次,由集團市場管理中心組織并考評。
六、主要教育、培訓內容:
1、學習消防安全理論知識和各項管理方針政策及日常防范措施;
2、案例分析教育;
3、本單位的火災特點和火災預防措施及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
4、公眾聚集場所員工消防安全常識--'四懂、四會'教育培訓;
5、其它相關安全管理的內容。
七、各單位參加學習、培訓的人員,必須按時到課,在學習、培訓過程中不得遲到、中途退場或早退,相關部門領導應積極支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撓。確實有特殊原因,當期不能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者,必須由商場總經理書面批準。
八、認真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考評記錄,并納入員工年終績效考核。
第9篇 商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經營風險,也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規定.
各樓層,各商戶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消防工作方針.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各樓層經理和專柜負責人為賣場倉庫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
1. 裝修規定
1.1 如需將倉庫隔開,所用隔斷必須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斷上留有孔洞;
1.2 倉庫內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須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倉庫內所有電源線路必須使用2.5平方以上的電線
1.4 所有電源線路必須加裝pvc防火套管,控制開關必須安裝在倉庫外面;
1.5 每個獨立的倉庫必須配備單獨的漏電保護開關;
1.6 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燈,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燈具. 最好使用防爆燈或燈管;
1.7 投入使用前需報物業管理中心驗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 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如有違規每次處以1000元罰款;
2.2 倉庫內如需臨時動火,必須如實填報<<臨時動火申請表>>,經防火責任人或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作業,現場應做好防火措施且應有專人現場監管,作業結束后必須將現場遺留火源清理干凈;
2.3倉庫內不得私自儲存違禁物品; 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放射性強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節油,汽油,玻璃水,煙花爆竹等)
2.4 人員離場時,應將倉庫內的剩余紙皮,膠袋,廢料等清理干凈;
3.電源管理
3.1 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規范由持有作業資格證書的專業電工安裝,維修. 倉庫內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須到物管中心申請,審批通過后由工程部負責安裝.
3.3 照明燈具應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的商品至少與燈具保持50工分的距離,人員離場后必須關閉電源. 如有違規處以500-----1000元罰款.
3.4倉庫內不得使用電熨斗,電烙鐵,電爐,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3.5物管中心和樓層管理人員應不定期對倉庫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在簽到表上簽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和雜物
4.2各專柜需自行在所屬的倉庫內配備兩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
4.3倉庫貨物需嚴格按照 '五距' 要求堆放;(垛與垛間距不少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少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少于0.3米,物品與燈和噴淋頭的距離不少于0.5米).
4.4 倉庫內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4.5 倉庫的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如有問題必須及時更換 .
4.6所有倉庫的設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擠占,埋壓,圈占,堵塞滅火器,消火栓,煙感,溫感,噴淋,手動報警按鈕,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燈等消防設施;
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物業部
2022.8.1
第10篇 某百貨商場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百貨商場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貫徹安全方針,做好勞動保護,使部門員工按照安全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確保百貨商場管理區域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二)、職責
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安全工作的貫徹、培訓、實施和監督執行。
(三)、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各種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未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本部門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2.各部門必須貫徹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對消防設備、電氣設備、危險品存放、火災隱患、鑰匙管理、設備機房、重要部位、來訪人員登記、車輛出入管理、各部門人員值班等進行定期安全巡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各部門必須限期整改。
3.新員工上崗,必須經過本部門的崗前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或各專業人員培訓介紹本部門的有關制度規定及本百貨設備設施情況。新員工必須在已轉正的老員工帶領下工作,嚴禁單獨上崗進行操作,在熟悉各個控制部位和熟悉各種操作,并經過考核確認后才能獨立開展工作。
4.人員安排應嚴格按照專業分工進行工作,若員工對某項操作未掌握或不熟悉,則不能單獨進行此項操作。
5.在開展各項活動(如:維修、維護保養、消防演習、保潔開荒、商場文化活動等)前,必須由本部門或專業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策劃、討論并制定完善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中應規定:(1)安全注意事項;(2)所需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種工具和材料應準備齊全;(3)具體的操作步驟,操作步驟必須考慮到實施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和具體的細節;(4)人員安排,人員安排合理,每個人必須有明確的分工和職責;(5)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造成的后果,并有各種應對措施。
如果對某項活動的實施沒有一定的把握、或者對可能出現的后果沒有預測、或者技術水平達不到要求、或者人員力量準備不充分、或者安全措施未落實到位,則不能實施此項活動。
6.在進行各項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實施方案中所規定的具體操作步驟逐項實施,對重要步驟由本次活動負責人進行檢查、落實和確認。
7.活動過程中若出現未曾預料到的情況和問題,應立即停止操作,待落實解決方案后繼續進行;如果問題暫時難以解決、或可能出現難以預料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較大,經領導同意可以取消本次活動,并恢復原狀。
8.活動結束后要進行總結,應有整個過程的完整的記錄和總結報告,對存在的問題給予歸納,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9.高空作業:必須首先對所使用的工具(如梯子、繩子、保險帶等)進行檢查,并有人監護,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后再開始實施。
10.電氣操作
(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實行填寫工作票制度,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實行工作許可制度,有觸電危險的工作現場實行專人監護制度,電氣操作實行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和帶電作業證制度。
(2)電工作業前應穿戴防護用品,并保證使用工具的絕緣性能良好。
(3)在進行低壓線路和設備的檢修作業時必須停電進行,并在明顯處懸掛安全警示牌(如: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4)在進行線路檢修作業時,應在各供電回路的隔離開關上懸掛明顯的標識牌。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盡量避免帶電作業;如不能避免,則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6)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如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11.水暖操作
(1)應首先確定設備低壓電氣開關部分處在斷開位置并懸掛標識牌后再進行設備維保工作。
(2)進行維修工作時,應在被檢修設備上懸掛'暫停使用'或'正在檢修'的標識牌。
(3)檢修設備時,要防止水滲入設備而燒壞電機。
(4)進行電、氣焊作業時應穿好工作服,戴好防護罩,防止燙傷,及剌傷眼睛。確保工作場所周圍無易燃、可燃物品,并備有手提滅火器。工作結束后或暫離現場前,應關閉電焊機及氧氣、乙炔瓶閥,檢查并確保工作場所無火災隱患。
12.電梯操作
(1)嚴格執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其它安全操作規程。
(2)對檢修、保養的電梯,應懸掛'檢修停用'等相應告示牌。
(3)保養、檢修時,應斷開相應的電源開關,非必要不得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遵守帶電作業有關規定,設專人監護,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井道工作:經批準后使用開鎖裝置或鑰匙;確定工作是否需要電力,如果不需要應將主電源開關斷開,鎖定并掛標識牌;應盡量避免在井道內上下同時工作,必須同時作業時,應戴上安全帽;完成工作后,在確認所有員工、工具及設備均已離開井道之前,不允許將電梯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5)在轎頂工作時:確定工作是否需要電力,如果不需要應將主電源開關斷開、鎖定并掛標識牌;確保電梯在專業維修人員控制下慢車運行;如存在墜落危險,必須采取墜落保護(戴安全帽、使用護欄、護網等);在移動的轎頂工作時,不準穿戴可能被鉤住或纏住的任何物品,不準在口袋內攜帶工具。
(6)在底坑工作時:必須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的檢修急停開關斷開;主電源開關必須掛牌、鎖閉在斷開位置上;在底坑入口處
必須放置一個適當的警告標記來指明里面有人作業。
(7)在機房工作時: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防火器材應齊備;機房內必須保持干凈,不得有油和雜物;所有電接觸點、斷路器和電接頭,必須加以保護以防止電擊。
(8)電梯運行時:防止有水滲入電梯或機房,如有水滲入必須立即停止使用電梯,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切斷水源,在確認水浸部位完全干燥后才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第11篇 某商場區域安全巡視工作程序制度
商場區域安全巡視工作程序
*商場巡視區域包括地上、地下商場所屬區域。
*巡視間隔最長不得超過半小時。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保安員巡視后,應寫出詳細巡視記錄。
*保安員在巡視中應檢查以下內容:
*商場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聚眾、爭吵、推銷等)。
*商場區域內有無易燃、易爆及其它不明物品。
*租戶下班后門鎖的安全狀態。(未鎖門、門縫過大及玻璃破損等)
*商場區域內消防設施及監控器材的完好狀態。
*商場區域內的各施工單位有無違反治安、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及其它違章行為。
*對金融網點及收銀室做重點巡視,及時掌握情況。
*檢查商品庫房的完好狀態。
*巡視人員應做到如下要求:
*巡視中保持高度警惕,有情況及時上報。
*巡視中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與崗上人員聊天、打鬧。
*巡視中無正當理由,不得進入租區店內。
*巡視結束后,認真做好巡視記錄。
*發現問題后的處理方法及相關程序:
*對巡視中發現的違反治安、消防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并上報領導。
*巡視中發現未鎖門時,應及時與租戶聯系,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租戶安全。
第12篇 迪柏商場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商場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1 目的:通過對高低壓配電室防火事項進行責任規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高低壓配電室防火的安全管理。
-值班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操作證,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上班時必須集中思想,經常檢查各電器儀表和設備。
-高低壓配電室內嚴禁吸煙,不得在配電室門內外堆放易燃眉之急物品。
-非機房人中不得無故進入配電室,如確因工作需要面進入,必須經設備部主管同意,并作好進出記錄。
-配電室須配備足夠的滅火設備,保證完好可用。
-所有電工都有要受過防火培訓,具有防火滅火的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