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療安全定期分析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杜絕醫療事故隱患,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此我院將定期召開醫療安全隱患、醫療投訴分析會議,并做出如下規定:
一、組織全體醫務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等文件,提高醫務人員法律意識。
二、對于患者的醫療投訴,醫療活動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要進行詳細登記。
三、各科室每月組織全科醫務人員對于本科出現的醫療投訴、醫療安全隱患者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醫務科每季度召開一次相關人員會議,分析本季度發生的醫療安全隱患、醫療投訴案例,分析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五、職能科室要經常深入到科室檢查醫療質量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
第2篇 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工作嚴謹,認真負責,精力集中,堅守工作崗位。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規范,嚴格交接班制度。
3、為增強醫療安全意識,醫務人員須按時參加全員醫療安全培訓。嚴格貫徹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作到依法執業,行為規范。
4、醫務人員堅持'三基三嚴'及繼教培訓工作,將考核成績記入個人技術檔案,作為晉級職稱評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據。
5、新進醫務人員要進行嚴格的崗前質量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6、各科室根據每月進行的醫療質量考核、評價、總結,作出自查缺陷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嚴防醫療缺陷發生。
7、各科室須建立醫療缺陷登記本,針對發生的醫療缺陷,科主任應及時向醫務部報告,認真作好調查核實工作。
8、發生缺陷后,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后果擴大。
9、對已發生的醫療缺陷,應組織醫療安全委員會成員及科室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防措施及處理意見。
10、發生醫療缺陷的科室或個人不按規定上報,有意隱瞞,一經發現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11、醫院開展醫療缺陷管理,定期統計、分析醫療缺陷,改進工作,提高醫療質量。
第3篇 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安全防護制度
為加強員工自我防護和安全意識,提高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個人防護能力,特制定我院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個人防護制度,相關人員須嚴格執行。
1.管理部門為醫療廢物處理工作人員配備防護用品(工作服、防水圍裙、橡膠手套、防水靴、口罩、帽子等)
2、對醫療廢物處理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
3、配置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4、任何在醫院內的醫療垃圾都被認為有傳染性,因此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垃圾的過程中必須著工作服、佩戴橡膠手套、口罩;工作結束后認真洗手,更換衣服。
5、從垃圾桶內拿出垃圾袋時要拿垃圾袋的上部,不要拿垃圾袋的側部,防止扎傷自己,裝車時垃圾袋盡量不要超出車的邊緣,防止在運送過程中碰及到他人。
6、對于在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醫療廢物的過程中,必須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旦發生刺傷、擦傷等職業暴露時按職業暴露要求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并根據種類與受傷害程度,采取相應應急措施,跟蹤隨訪。
7、后勤處與醫院感染管理科對醫療廢物處理人員安全防護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4篇 醫療設備安全監管制度范本
1. 為防止一些特殊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對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檢測。
2. 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周期,對設備狀態進行定期檢測。
3. 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4. 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1.電器安全檢查:檢查各種引線、插頭、連接器有無破損,接地線是否可靠,接地線電阻和電流是否在允許范圍內。2.機械檢查:檢查機架是否牢靠;機械運轉是否正常;各種連接部件有無松動、脫落或斷裂等跡象。
5. 醫療器械使用過程中出現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辦法的要求,逐級上報并立即停止使用。
——人民醫院
第5篇 醫療質量與安全核心制度范本
1、首診負責制度;
2、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3、分級護理制度;
4、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5、會診制度;
6、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7、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8、術前討論制度;
9、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0、查對制度;
11、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
12、交接班制度;
13、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第6篇 初中學校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為了確保我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地避免各種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并順利地完成學校安排的校外勞動技術培訓、軍訓、及各種夏令營和各類外出春游、旅游的活動,學校醫務室特制定《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以確保學生外出期間的安全。
1、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尤其是外出參加夏令營和各種形式的旅游活動,必須要有組織、有計劃、有安全措施和保障,并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要有校領導和教師的帶隊和監督。學生要清楚自己的帶隊老師和本小組的主要負責同學或隊員。
2、學生外出期間,盡可能做到有校醫的隨行,以便隨時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校醫要準備好常用的藥品和學生特殊疾病的藥品;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3、做好學生外出前健康情況的了解:對于個別患病的學生要求其不要外出;
4、做好學生外出攜帶衣物、食品、生活用具的衛生指導和外出期間生活衛生安全的宣傳工作;
(1)外出前的準備物品要齊全:帶足換洗的衣服,內衣要穿吸汗的棉制衣服,并且要每天換洗,避免出現痱子和其他疾病。
(2)在外洗澡時注意衛生,洗臉時要盡量使用流動水和干凈的毛巾,不要亂揉眼睛,以避免發生紅眼病;沖涼用的水桶要先洗干凈。有條件的可先消毒后再使用。
(3)關于食品的攜帶:外出時可帶少量的礦泉水和功能性飲料,帶一些高能量、體積較小、獨立包裝的不宜變質的小食品,不要攜帶油炸的體積大的易變質食物。
(4)關于藥品的攜帶:外出時一般都有隨從校醫,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但是,如果哪位同學患有特殊疾病,尤其是患有過敏、哮喘等疾病時,就必須自帶藥品。如果該疾病突然發作,可在校醫的指導和觀察下服藥治療,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5、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外出乘車、住宿的安全教育:
(1)外出活動時要集體行動,要遵守規章和紀律,不要自行外出和亂走小路;不能一個人或幾個同學擅自離開集體去玩,特別是游泳,登山等危險行動,預防由于學生單獨行動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2)不要隨便亂到街邊小食攤點吃飯,不要亂采摘野果食用,以防發生食物中毒和腸道疾病。
6、制定突發問題的緊急處理原則,以確保學生在外出發生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時能及時應付和盡可能地減少意外傷害事故對學生造成重大危害;
7、學生外出時的主要不安全隱患有學生乘車的交通安全;學生的組織觀念、安全意識不強,做一些冒險行為;存在由于環境因素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的隱患(如在野外發生損傷)等,對策是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
第7篇 醫療安全報告制度范例
一、科室每月向醫教科報告醫療安全情況,分析科室一個月內是否存在醫療隱患,并實施討論、提出整改意見,組織科室制訂醫療安全防范措施。
二、當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必須立即報告醫教科,醫院必須在12小時內(重大醫療事故爭議6小時內)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三、醫教科負責對全院醫療安全情況,月報及每季、年度匯總醫療差錯事故發生情況向臨床反饋、通報并分析、講評,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向院長作出分析報告。
四、醫院每半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次,提出整改措施。
第8篇 醫療廢物安全處置規章制度
1. 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2. 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要合理選址,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鼠、防蚊蠅、防盜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潔。
3. 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分類收集、暫存、密閉運送。
4. 醫務人員出診治療后,應將醫療廢物帶回,不得留在出診地點與生活垃圾混放。
5.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的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字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6. 收集醫療廢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統一標識,銳利廢物和高度污染的醫療廢物按規定分別放入密閉、防刺、防滲容器或收集袋內。
7.使用專用運送工具,將分類分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指定的暫存場所,不得滲漏、遺撒、污染環境。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超過2天。
8. 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應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9篇 住院患者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加強住院患者醫療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住院病人應遵守住院制度,聽從醫護人員指導,與醫護人員密切合作,配合治療和護理,安心養病,確保安全。
1、病人入院時,認真聽取入院宣教內容。
2、病人應遵守病房作息時間,保持病室內外環境整潔與安靜,請不要隨地吐痰,不在室內吸煙,不在病房內私自使用電器等。
3、請不要隨意出人醫務人員辦公室,不得翻閱病歷,如有需要,請與主管醫生聯系,履行手續。
4、病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診療場所;不得動用醫療、護理設備以及進行任何護理技術操作。
5、護士不得私自答應病人外宿,若有特殊情況需外出時,必須經科主任及主管醫生批準同意,并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離開。
6、盡量少帶物品到病房,暫不用的物品,由家屬帶回,貴重物品不要帶入病房,如有特殊需要,請注意保管,手機等隨身攜帶。
7、請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休養期間,不要串房間,不要自行更換床位,如遇搶救危重病人需要更換房間,請服從值班醫務人員的安排。
9、在接到出院通知后,到住院處辦理出院手續,請出示出院證,領取出院帶藥,離院。
10、遵守醫院的制度,一旦違反,經勸說無效者,通知家屬,開除出院。
11、看病要采用實名制。
12、需留陪人者嚴格按醫囑執行
第10篇 h中學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
為了確保我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地避免各種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并順利地完成學校安排的校外勞動技術培訓、軍訓、及各種夏令營和各類外出春游、旅游的活動,學校醫務室特制定《學生外出醫療保健安全維護制度》,以確保學生外出期間的安全。
1、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尤其是外出參加夏令營和各種形式的旅游活動,必須要有組織、有計劃、有安全措施和保障,并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要有校領導和教師的帶隊和監督。學生要清楚自己的帶隊老師和本小組的主要負責同學或隊員。
2、學生外出期間,盡可能做到有校醫的隨行,以便隨時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校醫要準備好常用的藥品和學生特殊疾病的藥品;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3、做好學生外出前健康情況的了解:對于個別患病的學生要求其不要外出;
4、做好學生外出攜帶衣物、食品、生活用具的衛生指導和外出期間生活衛生安全的宣傳工作;
(1)外出前的準備物品要齊全:帶足換洗的衣服,內衣要穿吸汗的棉制衣服,并且要每天換洗,避免出現痱子和其他疾病。
(2)在外洗澡時注意衛生,洗臉時要盡量使用流動水和干凈的毛巾,不要亂揉眼睛,以避免發生紅眼病;沖涼用的水桶要先洗干凈。有條件的可先消毒后再使用。
(3)關于食品的攜帶:外出時可帶少量的礦泉水和功能性飲料,帶一些高能量、體積較小、獨立包裝的不宜變質的小食品,不要攜帶油炸的體積大的易變質食物。
(4)關于藥品的攜帶:外出時一般都有隨從校醫,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但是,如果哪位同學患有特殊疾病,尤其是患有過敏、哮喘等疾病時,就必須自帶藥品。如果該疾病突然發作,可在校醫的指導和觀察下服藥治療,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5、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外出乘車、住宿的安全教育:
(1)外出活動時要集體行動,要遵守規章和紀律,不要自行外出和亂走小路;不能一個人或幾個同學擅自離開集體去玩,特別是游泳,登山等危險行動,預防由于學生單獨行動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2)不要隨便亂到街邊小食攤點吃飯,不要亂采摘野果食用,以防發生食物中毒和腸道疾病。
6、制定突發問題的緊急處理原則,以確保學生在外出發生重大意外傷害事故時能及時應付和盡可能地減少意外傷害事故對學生造成重大危害;
7、學生外出時的主要不安全隱患有學生乘車的交通安全;學生的組織觀念、安全意識不強,做一些冒險行為;存在由于環境因素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的隱患(如在野外發生損傷)等,對策是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外傷緊急處理的各項準備。
第11篇 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核心制度
門、急診首診負責制
一、門診首診負責制
門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推委病人,當通過檢查確定病人確患其他科室診治的疾病時,也必須寫好病歷,寫出初步診斷,必要時可請有關科室會診,再把病人轉到有關科室。當病人患有介于本科與其他科室之間的疾病時,則必須負責到底,不得推委到其他科室。當門診中發現病人需要住院時,應及時聯系床位,開出住院證。
二、急診首診負責制
1.一般急診病人,參照門診首診負責制執行,由急診室護士通知有關科室值班醫師。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疇,首診醫師應首先對病人進行搶救,并馬上通知有關科室值班醫師,在接診醫師到來后,向其介紹病情及搶救措施后方可離開。如提前離開,在此期間發生的問題,由首診醫師負責。
3.如遇復雜病例,需兩科或更多科室協同搶救時,首診醫師應首先實行必要的搶救,并通知醫療護理部或總值班,以便立即調集各有關科室值班醫師、護士等有關人員。當調集人員到達后,以其中職稱最高者負責組織搶救。
三級醫師負責制度
一、在臨床科室的整個醫療活動中,必須履行三級負責制,逐級負責,逐級請示,即主治醫師應對住院醫師的診療工作負責,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應對主治醫師的診療工作負責。
二、醫師三級負責制體現在查房、手術、急診、值班、搶救、解決疑難、醫療文件書寫、質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種診療活動中,下級醫師應及時向上級醫師匯報。并聽取上級醫師的指導意見,上級醫師有責任查詢下級醫師的工作,上通下達,形成一個完整的診療體系。
四、下級醫師必須認真執行上級醫師的指示,若下級醫師不請教上級醫師,主觀臆斷,對病人作出不正確的診斷和處理,由下級醫師負責;若下級醫師向上級醫師匯報,上級醫師未能親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實際的處理意見,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級醫師負責;若下級醫師不執行上級醫師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誤診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級醫師負責。
五、若下級醫師對上級醫師的處理意見持不同見解時,仍應執行上級醫師的決定,事后再與上級醫師進行學術探討。
分級護理制度
分級護理共分為4級,即特別護理(專人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普通護理)。病人入院后,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下達醫囑,并分別在住院病人一覽表和病人床頭卡上設不同標記,提示護士根據醫囑和標記具體落實,護士長進行督促檢查。下面是不同護理級別的不同要求。
1、特別護理(特護)用大紅色標記,凡病情危重或重大手術后的病人,隨時可能發生意外,需要嚴密觀察和加強照顧。特護的都是重危病人,但重危病人不一定都要特護。特護派專門護士晝夜守護,有時需把病人搬入搶救室或監護室。按照特護計劃,定時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密切觀察病情,記錄飲食和排出物的量,進行基礎護理和生活護理,翻身按摩等。特護的收費比較高,上級有收費標準,自費病人應考慮病人的負擔能力。
2、一級護理用粉紅色標記,表示重點護理,但不派專人守護。對絕大多數重危病人來說,這就算是高等級的護理。按規定,對一級護理的病人,護士每隔15~30分鐘巡視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療情況,又幫助飲食起居。根據病情需要幫助病人更換體位、擦澡、洗頭、剪指(趾)甲等。
3、二級護理用藍色標記,表示病情無危險性,適于病情穩定的重癥恢復期病人,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動的病人。對二級護理病人,規定每1~2小時巡視1次。在這之間,如病情有變化或有特殊需要,病人可用呼喚電鈴呼叫醫生護士。
4、三級護理是普通護理,不作標記。對這個護理級別的輕病人,護士每3~4小時巡視1次。
各級護理病情依據和護理要求
住院病人由醫師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并下達醫囑,分為ⅰ、ⅱ、ⅲ級護理及特別護理四種。護理人員要在病人床頭牌內加放護理等級(按省衛生廳《醫療護理文書規范》要求)標記。
一、特別護理
(一)病情依據:
1.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和監護的病人。
2.病情復雜的大手術或新開展的大手術,如臟器移植等。
3.各種嚴重外傷、大面積燒傷。
(二)護理要求:
1.設專人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備齊急救藥品,器材,隨時準備搶救。
2.制定護理計劃,設特別護理記錄單。根據病情隨時嚴密觀察病人的生命體征變化,并記錄出入量。
3.認真、細致地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嚴防并發癥,確保病人安全。
二、一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重病、病危、各種大手術后及需要絕對臥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種內出血或外傷、高燒、昏迷、肝腎功能衰竭、休克及極度衰弱者。
3.癱瘓、驚厥、子癇、早產嬰、癌癥治療期。
(二)護理要求:
1.絕對臥床休息,解決生活的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思想工作,給予周密細致的護理。
3.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一次,定時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根據病情制定護理計劃,觀察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做好各項護理記錄。
4.加強基礎護理,定時做好口腔、皮膚的護理,防止發生合并癥。
5.加強營養,鼓勵病人進食,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空氣新鮮。防止交叉感染。
三、二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癥狀消失、特殊復雜手術、大手術后病情穩定、骨牽引、臥石膏床、需臥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后或輕型先兆子癇等。
(二)護理要求:
1.臥床休息,根據病人情況,可在床上做輕度活動。
2.注意觀察病情變化,進行特殊治療和用藥后的反應及效果,每1~2小時巡視一次。
3.做好基礎護理,協助翻身,加強口腔、皮膚護理,防止發生合并癥
4.給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顧。如洗臉、擦身、送飯、遞送便器等。
四、三級護理
(一)病情依據:
1.輕癥、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孕婦等。
2.各種疾病術后恢復期或即將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二)護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測量體溫、脈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況。
3.督促病人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飲食,每日巡視二次。
4.對產婦進行婦幼衛生保健咨詢指導。
5.進行衛生科學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病例討論制度
一、臨床病例討論
(一)選擇適當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臨床病例討論會。
(二)臨床病例討論會可以單科進行,亦可多科聯合舉行。有病理檢查的病例,可邀請病理科醫師參加。
(三)舉行臨床病例討論會,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寫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與會人員,以便做發言準備。
(四)臨床病例討論會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負責介紹和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檢查、治療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會議結束時主持人應做總結,主持科室要做好記錄,及時整理,歸入病案。
二、疑難病例討論
凡遇疑難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召開討論會,有關人員參加,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三、術前病例討論
一般手術經主治醫師決定即可,但中、大、重大疑難手術或開展新技術的手術,必須術前討論。討論會由科主任主持,主治醫師、手術醫師、麻醉師參加,訂出手術方案、注意事項、術后監護要求等,討論情況整理后記入病案。
四、死亡病例討論
(一)凡死亡病例討論,一般應在死后一周內召開。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論是否屬于醫療事故,都要及時單獨討論(當日完成), 并報醫療護理部和院領導。
(三)用于做尸檢的病例須在病理報告做出后的一周內進行。
(四)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護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療護理部及院領導參加。討論會要有完整記錄,整理后主治醫師簽字,入病案存擋。不準以死亡小結代替死亡病例討論會記錄。
會診制度
一、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意義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醫師主動提出,主任醫師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關衛生技術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以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并分析診療情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二、科間會診
(一)門診會診
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會診或轉專科門診者,須經本科門診年資較高的醫師審簽,由病人持會診單和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詳細記錄在會診單或門診病歷上,并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病人可回轉給邀請科室或再請其它有關科室會診。
(二)病房會診
申請會診科室必須提供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所見,以及初步診斷、會診目的與要求,并將上述情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主治醫師簽字后,由護士送往會診科室。被邀請科室按申請科的要求,派高年資住院醫師(5年)以上年資醫師根據病情在24小時內完成會診。會診時經治醫師應陪同進行,以便隨時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共同研究治療方案,同時表示對被邀醫師的尊敬。會診醫師應以對病人完全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會診,并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于會診記錄單或病歷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復雜病例,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盡快作出診療方案并提出具體意見,供兄弟科室參考。對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許推諉扯皮延誤治療。申請會診盡可能不遲于下班前一小時(急癥例外)。
三、急診會診
對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它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癥的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況下,可電話邀請。會診醫師應迅速(15分鐘內)到達申請科室進行會診。會診時,申請醫師必須在場,配合會診搶救工作。
四、院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科會診者,由科主任提出,經醫療護理部同意,邀請有關醫師參加。一般應提前1-2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會診人員報醫療護理部。醫療護理部確定會診時間,并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會診由醫療護理部主持,有關醫師參加。主治醫師報告病歷,必要時院長參加。經治醫師作會診記錄,并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五、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可聘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醫療護理部同意。申請科科主任與有關外院專家聯系,確定會診時間及需解決的疑難問題,醫療護理部負責安排接待事宜。會診由科主任主持。主治醫師報告病情,分管住院醫師作會診記錄。
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科主任審簽,醫療護理部批準,持介紹信前往會診。外出會診要帶全有關醫療資料,并寫明會診目的及要求。院外會診亦可采取電話會診或書面會診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會診
外院邀請本院會診者,根據申請會診醫院的要求,醫療護理部派學有專長、臨床經驗豐富的人員前往會診,會診時要耐心聽取病情匯報,認真細致地檢查病人,科學地、實事求是地提出診療意見,供兄弟醫院參考。要謙虛謹慎,杜絕高傲自大;要嚴肅認真,克服粗疏作風,防止不良傾向。
七、會診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會診科應嚴格掌握會診指征。
(二)切實提高會診質量,做好會診前的充分準備,專人參加。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歷,與會人員要仔細檢查,認真討論,充分發揚技術民主,所有參加會診的人員不論職稱、年資,討論問題時一律平等,要暢所欲言,以提出明確的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遇有意見分歧,一面查閱資料,繼續研究,一面獨立思考,綜合分析會診意見,由上一級醫師或科主任提出診療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重危患者搶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搶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醫師負責組織并主持搶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不在時,由職稱最高的醫師主持搶救工作,但必須及時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或本科聽班人員。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協同搶救的病人應及時報請醫療護理部、業務副院長,以便組織有關科室共同進行搶救工作。
二、對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搶救,必須全力以赴,分秒必爭,并做到嚴肅、認真、細致、準確,各種記錄及時全面。涉及到法律糾紛的,要報告有關部門。
三、參加危重病人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明確分工,緊密合作,各司其職,無條件服從主持搶救工作者的醫囑,但對搶救病人有益的建議,可提請主持搶救人員認定后用于搶救病人,不得以口頭醫囑形式直接執行。
四、參加搶救工作的護理人員應在護士長領導下,執行主持搶救工作者的醫囑,并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隨時將醫囑執行情況和病情變化報告主持搶救者。執行口頭醫囑時應復誦一遍,并與醫師核對藥品后執行,防止發生差錯事故。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日夜應有專人負責,對病情搶救經過及各種用藥要詳細交待,所用藥品的空安瓿經二人核對方可棄去。各種搶救物品、器械用后應及時清理、消毒、補充、物歸原處,以備再用。房間進行終末消毒。
六、安排有權威的專門人員及時向病員家屬或單位講明病情及預后,以期取得家屬或單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搶救的重危病人,原則上由醫療護理部或業務副院長領導搶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搶救工作者。參加跨科搶救病人的各科醫師應運用本科特長致力于病人的搶救工作。
八、不參加搶救工作的醫護人員不得進人搶救現場,但須做好搶救的后勤工作。
九、搶救工作期間,藥房、檢驗、放射或其它特檢科室,應滿足臨床搶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遲,總務后勤科室應保證水、電、氣等供應。
十、各科每日須留有1-2張床位,以備急、重癥病人入院治療、搶救時使用。
手術前討論制度
一、凡難度較大及大手術和新開展的手術,都需認真討論和周密準備,并邀請麻醉科及有關人員參加。
二、討論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案(包括一切檢查資料)提出診斷與鑒別診斷、手術指征及術前準備情況,然后由分管主治醫師補充。
三、術前診斷,手術適應癥,術式,麻醉和輸血選擇,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等,預計術中可能出現的意外及其并發癥,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
四、討論時應充分發表意見,全面分析,任何意見均應有充分的理論根據,最后盡可能達到意見統一,并作出明確結論。
五、術前討論意見及結論應及時記入病案。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討論,一般應在死后一周內召開。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論是否屬于醫療事故,都要及時單獨討論(當日完成), 并報醫療護理部和院領導。
(三)用于做尸檢的病例須在病理報告做出后的一周內進行。
(四)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護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療護理部及院領導參加。討論會要有完整記錄,整理后主治醫師簽字,入病案存擋。不準以死亡小結代替死亡病例討論會記錄。
查對制度
查對制度是保證患者安全,防止差錯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措施。因此,護士必須在工作中具備嚴肅認真的態度,思想集中,嚴格進行三查七對,才能保證護理安全及護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一、醫囑查對制度
⒈醫囑應做到每班查對并登記全名。
⒉下班核對上班醫囑并登記全名。
⒊護士長每日核對全天醫囑。
⒋執行醫囑須嚴格執行三查七對。
⒌護士長每周組織總查對醫囑二次。
二、服藥、注射、輸液查對制度
⒈服藥、注射、輸液須嚴格執行三查七對。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對: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和用法。
⒉備藥前要檢查藥品質量,注意水劑、片劑有無變質,安瓿針劑有無裂痕,有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或標簽不清者,不得使用。
⒊擺藥后必須經兩人核對無誤方可執行。
⒋易致過敏藥物,給藥前應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時,要經過反復核對,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種藥物時,要注意有無配伍禁忌。
⒌發藥或注射時,如患者提出疑問,應及時查對無誤后方可執行。
三、輸血查對制度
⒈查采血日期,血液有無凝血塊或溶血,并查血袋有無破損。
⒉查輸血單與血袋標簽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號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報告有無凝集反應。
⒊查對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及血型。
⒋輸血前配血報告必須經兩人核對無誤后方可執行。
⒌輸血完畢,應保留血袋,24小時后送化驗室。
四、飲食查對制度
⒈每日查對醫囑后,以飲食單為依據,核對患者床前飲食卡,對床號、姓名及飲食種類。
⒉發飲食前,查飲食單與飲食種類是否相符。
⒊發放飲食時在病人床前再查對一次。
病歷書寫制度
一、病歷書寫的一般要求:
(一)病歷記錄一律用鋼筆(藍或黑墨水)書寫,力求字跡清楚、用字規范、詞名通順、標點正確、書面整潔。如有藥物過敏,須用紅筆標明。病歷不得涂改、補填、剪貼、醫生應簽全名。
(二)各種癥狀、體征均須應用醫學術語,不得使用俗語。
(三)病歷一律用中文書寫,疾病名稱或個別名詞尚無恰當譯名者,可寫外文原名。藥物名稱可應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診斷、手術應按照疾病和手術分類等名稱填寫。
(四)簡化字應按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的規定書寫。
(五)度量衡單位均用法定計量單位,書寫時一律采用國際符號。
(六)日期和時間寫作舉例1989.7.30.4am或5pm。
(七)病歷的每頁均應填寫病人姓名、住院號和頁碼。各種檢查單、記錄單均應清楚填寫姓名、性別、住院號及日期。
(八)中醫病歷應按照衛生部中醫司的統一規定書寫,要突出中醫特色。
二、門診病歷書寫要求:
(一)要簡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別、生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或住址。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各種陽性體征和陰性體征、診斷或印象及治療處理意見等均需記載于病歷上,由醫師簽全名。
(二)初診必須系統檢查體格,時隔三個月以上復診,應作全面體檢,病情如有變化可隨時進行全面檢查并記錄。
(三)重要檢查化驗結果應記入病歷。
(四)每次診療完畢作出印象診斷,如與過去診斷相同不準寫上“同上”或“同前”。兩次不能確診應提請上級醫師會診或全科會診,詳細記載會診內容及今后診斷計劃,以便復診時參考。
(五)病歷副頁及各種化驗單,檢查單上的姓名、年齡、性別、日期及診斷用藥,要逐項填寫。年齡要寫實足年齡,不準寫“成”字。
(六)根據病情給病人開診斷證明書,病歷上要記載主要內容,醫師簽全名,未經診治病人,醫師不得開診斷書。
(七)門診患者需住院檢查治療時,由醫師簽寫住院證,并在病歷上寫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診斷,記錄力求詳盡。
(八)門診醫師對轉診患者應負責填寫轉診病歷摘要。
三、急診搶救病歷書寫要求:
原則上與門診病歷相同,但應突出以下幾點:
(一)應記錄就診時間和每項診療處理時間,記錄時詳至時、分。
(二)必須記錄體溫、脈搏、呼吸和血壓等有關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難的病歷應體現首診負責制,應記錄有關專業醫師的會診或轉接等內容。
(四)對需要即刻搶救的病人,應先搶救后補寫病歷,或邊搶救邊觀察記錄,以不延誤搶救為前提。最遲在搶救結束后六小時內據實補記。
四、住院病歷(完整病歷)書寫要求:
(一)由試用期住院醫師、進修醫師書寫的住院病歷,應當經過在本院合法執業的醫務人員審閱、修改并簽名。
(二)對新入院患者必須寫一份住院病歷,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籍貫、工作單位、住址、主訴、現病史、既往史、家族史、個人生活史、月經史、婚育史、體格檢查、化驗檢查、特殊檢查、病歷小結、鑒別診斷、診斷及治療等,醫師簽全名。
(三)住院病歷應盡可能于次晨上級醫師查房前完成,最遲須在病人入院后24小時內完成。急癥、危重病人可先書寫詳細的病程記錄,待病情允許時再完成住院病歷。須行緊急手術者,術前應寫詳細的病程記錄,術后再補寫住院病歷。接收大批病人或傷員時,住院病歷完成時間可由科主任酌情規定。
(四)實習醫師書寫普通住院病程前的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應在住院醫師指導下進行。
(五)住院病歷必須由主治醫師以上上級醫師及時審閱,做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修改住院病歷應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如系錯字、錯句,雙劃線在錯字、錯句上,如系添加,在保持原記錄清晰可辯認的前提下,在空白處書寫,注明修改時間,修改處數并簽名。被修改六處以上者應重新抄寫。
五、入院首次病程記錄書寫要求:
(一)入院首次病程記錄是住院病歷的縮影。要求原則上與住院病歷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內容要重點突出,簡明扼要。
(二)入院首次病程記錄由住院醫師或考核合格的進修醫師書寫,一般應在病人入院后6小時內完成。
(三)對既往史及系統回顧、個人史、婚姻史、月經、生育史、家族史及體格檢查中與本病無關的資料可適當簡化,但與診斷及鑒別診斷有關的陽性及陰性資料必須具備。
六、再次入院病歷和再次入院記錄的書寫要求:
(一)因舊病復發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住院醫師書寫再次入院記錄。
(二)因新發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寫再次入院病歷和記錄,應按住院病歷和入院記錄的要求及格式書寫,可將過去的住院診斷列入既往史中。
(三)書寫再次入院記錄時,應將過去病歷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與治療經過,詳細記錄于病歷中。但若有新情況,應加以補充。
七、表格式病歷的書寫要求與格式:
(一)表格式病歷必須包含有住院病歷要求的全部內容。
(二)表格病歷由住院醫師以上技術職稱的醫師填寫。
(三)表格式病歷入院記錄的內容同入院記錄的內容。
八、病歷中其它記錄的書寫要求:
(一)病程記錄: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記錄,在病人入院后由住院醫師或值班醫師及時完成,應包括主要臨床癥狀和體征,實驗室檢查,診斷和診斷依據,初步診療計劃,重危病人觀察病情變化的注意事項。病程記錄應包括病情變化(癥狀、體征)、上級醫師和科室內對病情的分析及診療意見,實驗室檢查和特殊檢查結果的分析和判斷,特殊治療的效果及反應,重要醫囑的更改及理由,各種會診意見,對原診斷的修改和新診斷確立的依據。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記錄,一般病人每 l~3天記錄一次.慢性患者可5天記錄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惡化者應隨時記錄。
(二)手術患者的術前準備、術前討論、手術記錄、麻醉記錄、術后總結,均應及時、詳細地填入病程記錄或另附手術記錄單。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醫師均需作出交班小結,接班醫師寫出接班記錄,階段小結由經治醫師負責記錄在病程記錄內。
(四)凡決定轉診、轉科或轉院的患者,住院醫師必須書寫較為詳細的轉診、轉科、轉院記錄。轉院記錄最后由科主任審查簽字,報醫療護理部或業務副院長批準。
(五)出院記錄和死亡記錄應在24小時內完成,出院記錄內容包括病歷摘要及各項檢查要點、住院期間的病情轉變及治療過程、效果、出院時情況、出院后處理方案和隨診計劃,由經治醫師書寫。死亡記錄的內容除病歷摘要、治療經過外,應記載搶救措施、死亡時間、死亡原因.由經治醫師書寫或當班醫師書寫,主治醫師審查簽字。死亡病例應有詳細的死亡討論。死亡討論至少在一周內完成并有記錄。
(六)中醫、中西醫結合病歷應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診斷和治療內容。
值班、交接班、聽班制度
一、醫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節假日均須設醫師值班。原則上應由住院醫師任一線值班,主治醫師任二線,副主任醫師可參加第三線值班。值班醫師取得執業執照后,由科室上報醫療護理部批準備案后,方可單獨值班。
(二)值班醫師應提前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班的醫療工作,交班時,應巡視病房。危重病員,應于床前交接。
(三)醫師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情況和處理事項記錄于交班簿,值班醫師亦應將值班期間的病情變化處理情況記于病程記錄,并同時重點扼要記入交班簿。交接班內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術病人及手術后三天之內的病人。
(四)值班期間急診入院病人,原則上要及時完成病歷書寫,如需急救處理或急診手術來不及書寫病歷時,應記首次病程記錄,然后根據時間情況補寫病歷。
(五)值班醫師在班期間,必須盡職盡責,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的臨時處理,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上級醫師處理。
(六)值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便找人頂替,確有特殊情況時經科主任批準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調換。
(七)值班醫師若有事需暫時離開,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當護理人員請叫時立即前往診視。
(八)值班醫師一般不脫離日常工作,如因搶救病員或其它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時,過后酌情予以適當補休。
(九)每日晨,值班醫師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報告,并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病員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
(十)值班醫師每晚查房,包括對陪伴人員、病房衛生及安全等全面檢查一次。
(十一)值班醫師負責值班室的整理、清掃。
二、聽班制度
(一)各臨床和醫技科室必須安排聽班和咨詢人員,以處理或協助值班人員處理臨時性醫療工作。
(二)聽班醫師由主治醫師以上的醫療人員擔任,聽班時間和該科值班醫師相同,聽班時如因醫療工作影響休息,次日可給予補休。
(三)聽班醫師有對值班醫師進行業務指導的義務和權力,對處理不當者,應及時予以修正。
(四)聽班醫師要在院內聽班室值班,嚴禁在家中聽班。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如因擅離職守而影響病人的搶救,按脫崗處理。聽班人員值班地點必須相對固定,如臨時有變動,應通知值班人員聯系方法及地點。
三、有關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藥房、檢驗、放射、心電圖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崗.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儀器等交班工作并記入值班本。
(三)盡職盡責完成班內所有工作,保證臨床醫療工作順利進行。
(四)如遇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科室,應向院總值班說明去向,以便尋找,避免影響工作。
抗菌藥物分級分類使用管理細則
分類原則
第一條按照抗菌藥物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不良反應以及藥品價格等因藥物,將抗菌藥物分為第一類藥物(非限制使用藥物)、第二類藥物(限制使用藥物)與第三類藥物(特殊使用藥物)三類。
(一)第一類藥物(非限制使用藥物):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第二類藥物(限制使用藥物):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三)第三類藥物(特殊使用藥物):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
分級使用
第二條一般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第一類(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進行治療;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第二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第二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治療;第三類(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的選用應從嚴控制。
第三條臨床醫師可根據診斷和患者病情開具第一類(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處方;患者需要應用第二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治療時,應經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同意并簽名;患者病情需要應用第三類(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臨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經第一、二類抗菌藥物治療無臨床效果或有關專家會診同意,處方或醫囑需經科主任同意并簽名,方可使用。
第四條病房在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經值班組長同意,并在處方或醫囑上簽名方可使用高于權限一級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
第五條無論一類、二類抗菌藥物,只要是三種以上聯合用藥必須經科主任同意,并在處方或醫囑上簽名,方可使用。
第六條門診患者因病情需使用抗菌藥物治療的,原則上只能選擇使用第一類(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第二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治療的,應經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同意并簽名;嚴禁在門診治療中應用第三類(特殊使用)抗菌藥物。
使用原則
第七條選用抗菌藥物應遵循《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根據體溫、血象、傷口及創面的大小、感染部位、嚴重程度、致病菌種類以及細菌耐藥等情況、患者病理生理特點、藥物價格等因藥物加以綜合分析考慮、選用療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價格相對較低的品種,進行抗菌藥物治療。其治療性應用應遵循的四項基本原則如下(詳細使用原則見附件三):
1、診斷為細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應用抗菌藥物;
2、盡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據病原種類及細菌藥敏試驗結果選用抗菌藥物;
3、按照藥物的抗菌作用特點及體內過程特點選擇用藥;
4、應綜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種類及抗菌藥物特點結合病人的經濟承受能力選擇抗菌藥物治療方案。
第八條凡使用二類以上的抗菌藥物或三種以上的抗菌藥物聯合使用及更改和停用抗生藥物必須在病程記錄以內申述原因。
處罰條例
第九條堅決抵制行業不正之風、反對無指征的預防用藥、無指征治療用藥、選擇錯誤的品種、劑量、給藥途經、給藥次數及不合理的療程等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現象。醫院將抗菌藥物的使用情況納入《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的范疇,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作為參照,由醫務科每月進行檢查,發現不合理或不按分類使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和個人視不同的程度,將予以口頭警告、全院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1、口頭警告:發現該科室內亂用抗菌藥物一次,對該科室的主任和當事醫生給予口頭警告并扣除該病歷質質量分一分。
2、全院通報批評:發現該科室內亂用抗菌藥物兩次,對該科室的主任和當事醫生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并扣除該病歷質量分二分。
3、經濟處罰:如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扣分累計達到8分以上者將參照《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方案》病歷的扣分標準即使該病歷屬于甲級病歷也視同乙級或者丙級病歷的標準處罰。
注:當日的一組使用抗菌藥物不合理的醫囑作為一次(扣一分)。
第12篇 醫療安全例會制度范例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安全管理,不斷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和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 醫療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醫療組長、護士長及及各站主任參加。
2.會議主要通報全中心醫療糾紛和事故發生情況,分析醫療安全形勢,討論典型案例,吸取教訓,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管理制度。
3. 按照質量控制標準,定期監控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工作,對監控結果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改正。
4. 制定醫患糾紛管理規定,完善接待程序,發生糾紛,即時上報,妥善解決。
5. 對醫患糾紛進行統計分析,定期通報,制定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