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現場管理5s法
5s來自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頓)、seiso(清掃)、seiketsu(清潔)、shitsuke(修養)發音的第一個字母“s”,所以統稱為“5s”。5s活動不僅能夠改善生產環境,還能提高生產效率、產品品質、員工士氣,是其他管理活動有效展開的基石之一。
一、5s現場管理的內容
5s現場管理包括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修養五方面的內容,具體包括:
1.整理
整理就是將必需物品與非必需品區分開.必須品擺在指定位置掛牌明示,實行目標管理,不要的東西則堅決處理掉,在崗位上不要放置必需以外的物品。這些被處理掉的東西可能包括原輔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設備儀器、工模夾具、管理文件、表冊單據等。其要點如下:
①對每件物品都要看看是必要的嗎非這樣放置不可嗎
②要區分對待馬上要用的、暫時不用的、長期不用的;
③即便是必需品.也要適量;將必需品的數量要降低到最低程度:
④在哪兒都可有可無的物品,不管是誰買的,有多昂貴,也應堅決處理掉,決不手軟:
⑤非必需品是指在這個地方不需要的東西在別的地方或許有用,并不是“完全無用”的意思,應該找它合適的位置。
⑥當場地不夠時,不要先考慮增加場所,要整理現有的場地,你會發現竟然還很寬綽。
2.整頓
除必需物品放在能夠立即取到的位置外,一切亂堆亂放、暫時不需放置而又無特別說明的東西,均應受到現場管理干部(小組長、車間主任等)的責任追究。這種整頓對每個部門都同樣重要,它其實也是研究提高效率方面的科學,它研究怎樣才可以立即取得物品,以及如何能立即放回原位。任意存放物品并不會讓你的工作速度加快,反而使你的尋找時間加倍,你必須思考分析怎樣拿取物品更快,并讓大家都能理解這套系統,遵照執行。這樣:
①將尋找的時間減少為零;
②有異常(如丟失、損壞)能馬上發現;
③其他人員也能明白要求和做法,即其它人員也能迅速找到物品并能放回原處;
④不同的人去做,結果是一樣的(已經標準化)。
3.清掃
就是將工作場所、環境、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上的灰塵、污垢、碎屑、泥砂等贓東西清掃擦拭干凈,創造一個一塵不染的環境,公司所有人員(含董事長)都應一起來執行這個工作。
①最好能分配每個人應負責清潔的區域。分配區域時必須絕對清楚地劃清界限,不能留下沒有人負責的區域(即死角)。
②對自己的責任區城都不肯去認真完成的員工.不要讓他擔當更重要的工作。
③到處都干凈整潔,客戶感動,員工心情舒暢。
④在整潔明亮的環境里,任何異常,包括一顆螺絲摔在地上都可馬上發現。
⑤設備異常在保養中就能發現和得到解決,“不會在使用中罷工”。
第2篇 某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一般要求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準并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采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征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筑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筑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筑物 臨建設施 非易燃庫、站 易燃庫站 固 定明火處 木料堆 廢 料易燃雜料
建筑物 ~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干管直徑不小于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65㎜,并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志,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并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后,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并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 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采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后,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后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 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 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 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后,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 熬制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于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于5米。
5、 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 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 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沙,濕麻袋滅火。
8、 配制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
9、 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 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 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 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 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 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 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 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 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 一般規定
1、 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筑應編制防火措施并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 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 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 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有專人監護。
5、 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 滅火器材適用范圍
1、 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 酸堿滅火器適用于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 干粉滅火器適用于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 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 水的滅火范圍較廣,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 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 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 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銹蝕。
3、 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曬干,收藏時單層卷起,豎直放在架上。
4、 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松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堿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 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注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 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于完好狀態。
四. 料場倉庫存防火
1、 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 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 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 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 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 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 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 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 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 設專業防火監視巡回檢查;
4、 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 地下室施工防火
1、 保持出入口暢通;
2、 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 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 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 熬制瀝青防火
1、 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 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 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后進行。
4、 熬制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于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于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于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于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涂(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涂料、稀釋劑的工具應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第3篇 工程現場對建設單位管理人員要求
工程現場對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的要求
1 所有參加現場工程管理的人員,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對各參建單位進行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
2 嚴禁對各參建單位有吃、拿、卡、要的行為,如有類此的違規行為,各參建單位有權利和義務向建設單位公司領導及董事會申報,建設單位將根據性質及情節輕重對其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直至辭退。
3所有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在進入施工管理現場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管理規定,否則監理單位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第4篇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管理
1.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設置
(1)設置原則。現場應設總配電箱(或配電室),總配電箱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設備。
施工現場的照明配電宜與動力配電分別設置,各自自成獨立配電系統,以不致因動力停電或電氣故障而影響照明。
(2)位置選擇與環境條件。總配電箱是施工現場配電系統的總樞紐,其裝設位置應考慮便于電源引入、靠近負荷中心、減少配電線路、縮短配電距離等因素綜合確定。
分配電箱則應設置在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
開關箱與所控制的用電設備的距離應不大于3m。
配電箱、開關箱的周圍環境應保障箱內開關電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電箱、開關箱周圍的空間條件,則應保證足夠的工作場地和通道,不應放置有礙操作、維修和對電氣線路有操作損傷的雜物,不應有灌木、雜草叢生。
2.配電箱與開關箱的電器選擇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能保證在正常或故障情況下可靠地分斷電路,在漏電的情況下可靠地使漏電設備脫離電源,在維修時有明確可見的電源分斷點。為此,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器選擇應遵循下述各項原則:
(1)所有開關電器必須是合格產品。不論是選用新電器,還是使用舊電器,必須完整、無損、動作可靠、絕緣良好,嚴禁使用破、損電器。
(2)裝有隔離電源的開關電器。
(3)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路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
(4)開關箱與用電設備之間應實行“一機一閘”制。
(5)配電箱、開關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安全可靠(一般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a.s。),并有合適的分級配合。但總配電箱(或配電室)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最高應限制在30ma·s以內。
第5篇 對現場質量管理操作者檢驗員要求
對現場質量管理操作者和檢驗員的要求
1.對操作者的要求
(1)學習并掌握現場質量管理的基本知識,了解現場與工序所用數據記錄表和控制圖或其他控制手段的用法及作用,懂計算數據和打點。
(2)清楚地掌握所操作工序管理點的質量要求。
(3)熟記操作規程和檢驗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和檢驗規程(工序質量管表)的規定進行操作和檢驗,做到以現場操作質量來保證產品質量。
(4)掌握本人操作工序管理點的支配性工序要素,對納入操作規程的支配性工序要素認真貫徹執行;對由其他部門或人員負責管理的支配性工序要素進行監督。
(5)積極開展自檢活動,認真貫徹執行自檢責任制和工序管理點管理制度。
(6)牢固樹立下道工序是用戶、用戶第一的思想,定期訪問用戶,采納用戶正確意見,不斷提高本工序質量。
(7)填好數據記錄表、控制圖和操作記錄,按規定時間抽樣檢驗、記錄數據并計算打點,保持圖、表和記錄的整潔、清楚和準確,不弄虛作假。
(8)在現場中發現工序質量有異常波動(點越出控制限或有排列缺陷),應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2.對檢驗員的要求
(1)應把建立管理點的工序作為檢驗的重點,除檢驗產品質量外,還應檢驗監督操作工人執行工藝及工序管理點的規定,對違章作業的工人要立即勸阻,并作好記錄。
(2)檢驗員在現場巡回檢驗時,應檢查管理點的質量特性及該特性的支配性工序要素,如發現問題應幫助操作工人及時找出原因,并幫助采取措施解決。
(3)熟悉所負責檢驗范圍現場的質量要求及檢測試驗方法,并按檢驗指導書進行檢驗。
(4)熟悉現場質量管理所用的圖、表或其他控制手段的用法和作用,并通過抽檢來核對操作工人的記錄以及控制圖點是否正確。
(5)做好檢查操作工人的自檢記錄,計算他們的自檢準確率,并按月公布和上報。
(6)按制度規定參加管理點工序的質量審核。
第6篇 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
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工作業;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學徹底清洗 ,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動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焊割;
(10)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第7篇 現場作業方法管理實踐
現場管理實踐:作業方法管理
1、工時真的不能再降了嗎:作業工時越短,付出的人事成本越低,但是標準工時的確立,并不是以最快的某個人為基準,需要綜合考慮。
2、試做就是找問題:通過試做可以設定最佳組合的生產要素;可以為重大決策指明方向,但是天天都在試做的產品,其品質八成不穩定。
3、寫好標準書:實際作業與標準書的要求必須完全一致,寫好標準書,對企業來說就像制定一部“國家法律”一樣重要。
4、出廠號碼是“天線”:出廠號碼里濃縮了大量有關制造條件的信息,通過它可查出該產品的來龍去脈,為及時、準確地向客戶提供服務打下基礎。
5、不良品發生先別慌:斬除不良品,原本就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經歷的越多,經驗越能得到積累;管理能力越能得到提升。
6、運用qc七手法:優良的品質是靠科學的方法管理出來的qc七手法正是現場品質管理最常用的科學工具之一。qc七手法---排列圖、因果圖、散布圖、直方圖、檢查表、層別法、管制圖。
7、工序診斷看看病:就象一年一次的身體健康檢查一樣,通過診斷可以發現工序上潛在的“病因”,使問題消除在初級階段。
8、識別沒做好,東西真難找:生產要素的識別做不好,要么就你一個人知道,別人都不知道;要么別人都知道,就你一個人不知道。人員識別;設備、夾具識別;材料識別;作業方法識別;作業環境識別。
9、推進5s活動:5s活動不僅能夠改善作業環境,還能作業效率、品質、士氣,牽一而動百,是其它管理活動有效開展的基石之一。整理(seiri)、整頓(seiton)、清掃(seisou)、清潔(seiketu)、修養(shituke);再加上2s---堅持、習慣。
10、文件歸檔要好找:任何人有需要的時候,在固定的地方,都能夠找到最新的文件,這才是文件歸檔的目的所在。
第8篇 局部通風機現場管理
1.局部通風機要有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管理。牌板上要填明使用單位、使用地點、局扇型號、功率、工作面需要風量、局扇吸風量、風筒節數、維修人、司機等,管理人員必須掛牌留名,牌板內容齊全、司機牌規范。有人工作地點由該迎頭當班組長為兼職司機,一名兼職司機只能負責一套局部通風機管理;無人工作的地點要安排專職司機管理,司機要執行現場交接班,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發生。否則每項罰款100元,并按違章處理;無人管理的按停頭考核。
2.局部通風機要保證連續可靠、穩定運轉,不得隨意停開,嚴禁無計劃停風;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因檢修等原因需要停局部通風機時,必須提前辦理批準手續,并不得造成瓦斯積存,如因情況特殊可能造成瓦斯積存時,要制定相應的停電停風和排放措施。否則按事故分析處理,對責任者嚴肅處理。
3.在局部通風機處懸掛“嚴禁無計劃停開局扇”牌板,巷道門子口懸掛“局扇停風危險,立即停電撤人”牌板。牌板清潔、懸掛規范。否則每缺少一塊罰款100元。
4.通修隊對局部通風機實行牌板管理,井下與地面牌板必須相符,其內容包括:使用地點、局扇功率、型號、風筒節數、管理人等。
5.局部通風機必須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制度,由各使用單位落實檢查維修人員。發現運轉異常,要立即準備局扇及時更換。掘進工作面的雙局扇、雙電源,必須每個班試驗一次,保證能自動切換。發現風機出現異常或不能自動切換,必須及時進行處理,否則對責任者記違章。
6.局部通風機必須配備安裝同等能力的配用局部通風機,并能自動切換。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專用變壓器)供電,專用變壓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供電;備用局部通風機必須取自同時帶電的另一電源,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時,備用局部通風機能自動啟動,保持掘進工作面通風。
7.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使用鐵質分風器。局部通風機與鐵質分風器之間用風筒短節相連通,鐵質分風器與風筒短節規格必須一致。
8.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失電停止運轉后,當電源恢復時,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均不得自動啟動,必須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9.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保證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停風后能切斷停風區內全部非本質安全電氣設備的電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切換到備用局部通風機工作時,該局部通風機通風范圍內應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復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后方可恢復工作。
10.加強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管理,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甲烷風電閉鎖試驗,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與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現場備有記錄本,有記錄備查。無記錄、記錄不全、不按規定實驗的,每次罰款100元,并按違章處理。
11.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將人員全部撤至全風壓進風流處,并切斷電源。恢復通風時,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有指定人員開啟局部通風機。
12.上井局部通風機交礦機修廠進行檢查維修。領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確保完好。領用局部通風機不完好每次罰款300元,對單位扣月度考核3分。
13.局部通風機的設備和供電管理由機電科具體負責,出現問題,機電科要組織專業人員參加處理和分析考核。
第9篇 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對策
一、消防部門要規范執法、依法監督、嚴把審批關,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
公安消防部門在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單位要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監督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
三、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要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總承包商要與分包商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只有責任清楚,才能各負其職,才能確保整個環節不發生任何安全問題。
四、建設單位要履行監督檢查,督促隱患整改的職責。
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現行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23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
本規范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認真總結我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經驗和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考慮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最后經審定稿。
本規范共分6章,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
本規范2023年6月6日發布,2023年8月1日實施。)
一是施工現場嚴禁煙火,特別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現場,危險品倉庫,施工工具倉庫,可燃材料堆場等;二是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足夠的符合國家標準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顯、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單位必須確保消防車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五是臨時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強條(共十條)。
1、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lo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2、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3、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廚房操作間、鍋爐房、可燃材料庫房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層數應為1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m2。
4、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 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區內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區的消防安全應配有專人值守,發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4)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5)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安全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外腳手架搭設長度不應超過該建筑物外立面周長的1/2。
5、施工現場的消火栓泵應采用專用消防配電線路。專用消防配電線路應自施工現場總配電箱的總斷路器上端接入,且應保持不間斷供電。
6、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5.3.5的規定。
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5.3.6的規定。
7、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表5.3.9的規定。
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溫、防水、裝飾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室內使用油漆及其有機溶劑、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揮發產生易燃氣體的物資作業時,應保持良好通風,作業場所嚴禁明火,并應避免產生靜電。
9、施工現場用火應符合下列規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然材料對其覆蓋或隔離。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
10、施工現場用氣應符合下列規定:儲裝氣體的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
第10篇 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及管理對策探討
1 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隱患
(1)建筑施工現場總體布局不合理。很多建筑施工企業在工地周圍隨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施工現場雖然作業分區,但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業分區不明確。經調查,一部分施工工地沒有進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與動火作業區(電氣焊割區)的劃分,還有一部分施工工地雖然進行了區域劃分,但未進行有效分隔,一旦發生火災,根本無法阻止火災蔓延。
(2)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可燃廢棄物沒有進行統一處理。據調查,很多建筑施工現場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沒有專職人員進行及時清理,也沒有設置集中場地臨時存放,更有甚者會對這些廢物進行焚燒處理,這些都是極其危險的火災隱患。
(3)不按施工圖紙和消防要求進行施工,隨意降低防火技術標準。據調查,少數建筑工程單位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部門審批,但施工單位仍按著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大量選用可燃材料,嚴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增加了建筑的火災荷載,偷工減料現象嚴重,選用的電線、吊頂、室內家具、地面鋪設材料、墻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且擅自減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數量和設計寬度,從而遺留了先天性火災隱患。
(4)由于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人員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在建筑工地隨處可見一些搭建的工棚,如辦公室、庫房、廚房、人員宿舍等連成一片。這些建筑,一般為鋼結構,建筑耐火等級較低,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配備不齊全,每間宿舍內人住的人員很多,這些人員一般受教育程度較低,而且消防安全意見淡薄。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和群死群傷的不良局面。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備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據調查,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數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沒有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員為了圖方便,將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暢。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2 消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公安部第61號令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有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總承包方應加強對分包方的監管力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對建筑物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
(2)加強施工現場平面規劃布局,曾強消防安全意識。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情況,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加強儲存氧氣、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儲存要設立專用倉庫,要求與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間距,不得超量儲存,同時派專人負責收發登記。
(3)加強消防審核和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檢查。一要限制可燃復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別是建筑物內部裝修材料,在審核中一定要準確適用規范對各類建筑物內部不同部位應采用的裝修材料。二要對內部裝修是否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有無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把好建筑裝修電氣審核關。主要是防止由于電氣設備和線路敷設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可燃隔斷夾層內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護 四要依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檢查。在施工過程中,要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用火用電和危險品的儲存情況、職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備情況等。
(4)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要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電氣設備周圍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險物品庫房內電氣設備、燈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5)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首先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干凈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其次要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鼴防火設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
(6)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對工人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要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新《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總之,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建筑施工單位管理層的高度重視、消防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個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減少火災隱患的產生,確保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第11篇 施工現場暫設用電管理
由于施工現場暫設用電管理關系到整個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全國產目標的實現,所以作為承包單位的電氣主管應當抓好相關各項工作。建設單位主要檢查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這項工作是施工中要做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在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特點,向全體工作人員詳細進行交底,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防護技術措施,確保工程和工人的安全。
對安全交底的具體要求有:
1、在施工之前及時做好安全書面交底。交底人與被交底人應在交底內容交清之后,分別在交底書上簽字,一式三份。專職安全員保留一份;作業班組長同時要反復向班組成員交待有關內容,落實到每一個人。
2、交底時,應對在施工程的概況、特點作簡單說明,并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季節的變化極不安定因素,分基礎、結構、裝修、設備安裝及調試等階段,結合電氣工程特點理出施工中應該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
3、書面文字的交底內容及布置的安全設施越具體越好,應做到具體、詳細、明確、確實可行。
4、對大型工程和重點工程、采用高新技術或首次安裝的設備(如高低壓變配電設備等)和調試(全負荷試驗等),為了保證安全,安全交底中應明確規定專職安全員、電氣負責人、兼職安全員應親到現場參加并負責組織施工與調試工作。
5、施工前充分準備好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并保證其性能可靠有效,預先為施工班組創造出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是安全交底中又一個重點,也是實現預防為主的關鍵。
6、安全交底及各項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應貫徹到電氣施工的全過程中去。
二、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預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其目的主要是:
1、通過檢查,發現問題,查出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堅持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通過檢查,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共同提高。
3、通過檢查,經常給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敲起警鐘,及時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冒險行為。
安全檢查必須貫徹專業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以專業檢查為主的方針。
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的重要手段與方法,必須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有針對性的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知識。安全教育同樣必須貫徹專業教育與群眾教育相結合,以專業教育為主的方針,建筑企業必須堅持公司級安全教育、施工隊安全教育以及班組安全教育的三級基本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抓好以下工作:
1、總結安全生產歷史及優良傳統、安全生產特點,當前安全生產情況,存在問題及教訓等;
2、經常工作地點的安全和環境衛生要求;
3、經常使用的設備、安全裝置、工具、儀器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預防事故的方法;
4、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動的要求;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維護知識;6、特殊工種的安全專門教育的日常檢查與鞏固及其它日常經常性安全教育。
四、施工現場暫設工程安全生產的六項紀律和應掌握的基本安全技術知識
1、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
(3)、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禁止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爆破和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2、安全技術知識
(1)、掌握各種觸電事故的急救方法。
(2)、了解并掌握各種電氣設備的操作方法。
(3)、能正確選擇導線和合理使用保險絲或熔斷器。
(4)、熟知各種接地保護的作用和保護方法。
(5)、掌握變配電裝置和送電線路的操作規程。
(6)、了解各類電氣設備的絕緣要求。
(7)、掌握各種電工安全工具的使用方法和定期試驗時間。
(8)、掌握登桿高空作業人員的保護方法和要求。
五、建筑施工現場暫設用電工程安全生產與安全用電的一般要求
建筑施工現場暫設工程安全生產的一般要求
1、對從事電工的新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的學習,對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的人員均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均要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嚴禁電工私自搭設架子,需要時請專業架子工搭,安裝重型設備應按規定搭架子,否則不準施工。
3、在光線不足的地點或夜間工作,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并根據要求采用安全電壓。
4、在坑井,隧道和孔樁中工作,除應有安全電壓照明(12v)外,還要有通風換氣設備,必要時上方設專人看護。
5、嚴禁電工用鋼腳手板反面當人梯。
6、加強電工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防煤氣中毒。
7、在沒有可靠的防護措施而又必須在高處作業時,工人必須掛好安全帶。在施工或維修時嚴禁在石棉瓦、刨花板和三合板頂棚上行走。
8、施工現場的一切孔洞,必須設牢固的蓋板蓋好,電氣工程使用的設備孔洞必須執行孔洞口掛牌制,使用完按規定將孔洞口閉嚴蓋好。
9、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需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一切電氣設備未經證實確實無電時,不準用赤手去觸摸導電部分。
10、凡從事電氣工作人員其身體素質須經醫生鑒定,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病癥(如心臟病,精神病,色盲癥等)。
11、各種電動機具及設備必須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手持及移動電動機具必須裝設符合國家標準的漏電保護裝置,凡露天使用的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和妥善的防雨措施。
12、采用接零保護的單相220v電氣設備,應有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
13、暫設電工應嚴格按照本執照業務范圍進行工作。凡超出業務范圍的必須補考新業務范圍執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氣設備安裝維修等工作。
14、凡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掌握觸電人工急救方法。
15、在室內施工時常用的高凳和梯子,這兩種登高作業工具作用不當也會出現墜落傷亡,因而在使用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單梯只準上一人操作,支設角度60-70度為宜。梯子下角采取防滑措施,上角要綁牢。
(2)使用人字雙梯時,兩梯夾角應保持60度,兩梯間要牢固,移動梯子時,電工必須下梯。
(3)單登凳只準站一人登腳要平穩。用雙凳時,兩凳間距不得超過3米,只準站二人,腳手板上不準放置電氣材料或工具等。
(4)、使用超過兩米高的高凳時或人員在較高的梯子操作時,要加護欄或掛好安全檢查帶。
六、暫設用電工程安全用電的相關措施
1、施工現場、生活設施及加工區的供電工程,工期在半年及半年以內的稱為臨時用電工程(或暫設用電工程)。凡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要求施工。
2、臨時用電工程安全用電的各項措施主要包含在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等規程內,下面介紹一些要點:
(1)暫設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否則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暫設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1)現場勘察;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3)進行負荷計算;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和電器的類型、規格;5)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6)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暫設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證上崗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第12篇 施工現場產生的噪聲管理
①項目經理部按《施工現場粉塵、噪聲、廢水、廢氣管理規程》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噪聲實施管理。
②使用切割機、風機、電鉆、刨、錘、鋸、磨等設備時,盡可能安排在隔音效果好的房間進行,減少噪聲傳播。
③控制施工時間,依現場周邊環境合理安排重噪聲作業時間,避開學生上課及居民休息時間。必須取得夜間施工許可證后方可夜間施工。
④施工人員施工時實施個人防護(如戴耳塞),減少人體傷害。
⑤對產生噪聲的施工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⑥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
⑦項目部定期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