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洗作業管理規則
1 目的
為了加強酸洗過程的規范化管理,防止爆炸、酸堿酌傷和化學中毒、環境污染等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施工活動中各類酸洗作業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火力發電廠部分) dl5009.1-92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78)水電生第158號
《火力發電廠鍋爐化學清洗導則》 sd135-86
《國家標準汽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88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項目部負責酸洗作業的組織領導工作。
5.2專業公司負責酸洗作業的具體實施工作。
5.3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負責酸洗作業的監督、檢查工作。
6 具體內容
6.1項目部與相關方協商建立酸洗作業領導小組。
6.2酸洗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確定酸洗方案,明確分工。
6.3項目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酸洗作業危險源點的辯識,編制酸洗施工技術措施。
6.4酸洗運行操作單位,建立運行小組,制訂運行規章制度,確定負責人。
6.5相關單位組織酸洗運行操作人員培訓,熟悉酸洗方案、、酸洗工藝流程、操作要領及步驟、酸洗所用化學藥品的理化特性、危險源、危險點及安全防護措施和應
急處理方案。
6.6現場臨時系統和酸洗正式系統安裝完后,酸洗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聯合檢查,確認系統完整,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7酸洗工作開始前,項目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
a) 系統工藝流程;
b) 運行控制參數;
c) 危險源危險點及安全注意事項;
d) 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e) 運行組織分工;
f) 通訊聯絡方式。
6.8酸洗藥品裝卸、調配、使用應嚴格按措施執行。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應進行全過程監督。
6.9相關單位負責事故應急用品到位,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檢查確認。
6.10酸洗過程嚴格執行酸洗措施。
6.11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對酸洗作業進行過程監督。
6.12廢液排放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6.13進入容器內對酸洗效果進行檢查或取出試樣時,應采取設安全監護人等有關保證人身安全的措施。
6.14臨時系統拆除按《酸洗臨時系統安裝、拆除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執行。臨時系統拆除前必須漂洗干凈。
7 相關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及執行管理辦法》
8 相關記錄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記錄”
“酸洗運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