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用戶搬遷入住管理程序
物業用戶搬遷、入住管理程序
1.0目的
規范搬遷、入住管理。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轄物業用戶搬遷、入住事宜。
3.0職責
3.1秩序維護部負責具體搬遷/入住事宜。
3.2客戶服務部負責審核搬遷人/入住人的身份和檔案管理工作。
3.3 客戶服務部經理負責審批搬遷/入住手續。
4.0工作程序
4.1 入伙的管理
參照《物業的入伙管理程序》執行。
4.2 搬遷的管理
4.2.1 當用戶需搬遷時, 需到物業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辦理搬遷手續,經客戶服務部客服助理核實用戶身份, 開具《物品放行條》。
4.2.2非業主搬遷物品時需由業主在《物品放行條》上簽字或業主書面授權(附在《物品放行條》上)/如果為電話授權(在'業主簽字'欄內注明)。
4.2.3 客戶服務部客服助理填寫《物品放行條》,經客戶服務部經理批準后將交用戶。
4.2.4 用戶搬遷完畢, 大門崗護衛員收回《物品放行條》,并于次日交客戶服務部存檔。
4.2.5 客戶服務部客服助理將《物品放行條》及附件存入業主檔案。
4.3 入住的管理
4.3.1 已辦理入伙手續的業主入住,大門崗護衛員可直接放行。
4.3.2 未辦入伙手續的業主入住參照《物業的入伙管理程序》執行。
4.3.3 非業主(租戶)入住時, 客戶服務部客服助理應查驗用戶的《租房合同》,請租戶填寫《業主/住戶情況登記表》,在備注欄內注明為租戶;租戶退房搬遷手續辦理流程同4.2內容。
4.3.5 客戶服務部客服助理應及時將《業主/住戶情況登記表》、《物品放行條》存入業主/租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