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二次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范
寫字樓二次裝修施工現場管理
由地盤管理小組向施工單位發放臨時裝修許可證,注明施工有效期限,并同時發放施工工作牌(帶照片),持證上崗,接受監督,規范管理。
施工現場管理的一般管理規定:
(i)地盤管理小組根據施工地盤管理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監督職權;
(ii)進入大廈范圍的施工單位及個人必須遵守有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指揮;
(iii)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較醒目的地方掛上臨時裝修許可證,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工作牌進出大廈,乘坐指定的電梯到達施工現場和離開大廈;
(iv)施工單位應將現場工作人員的花名冊(附照片)一式二份報送公司消防治安處和大廈管理處備案,交付垃圾清運押金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v)施工場地內一律不準住人做飯,違者罰款。夜晚需國加班的應在白天提前申報,并應登記備案;(不超過晚上九時為限)
(vi)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客戶因噪音問題投訴而影響到施工進程;
(vii)施工中所用的裝修材料和施工期間所產生的裝修垃圾一律由電梯運送,裝修垃圾必須實行袋裝化,出大廈不許停留。
(viii)施工期間所用的水、電及其他設備和輔助場地,須按地盤管理合同規定進行管理;
(i*)施工現場不準亂接亂拉電線,臨時線路要排列整齊,并設置安全保護裝置,施工范圍及附近的空調、給派水、電話等設施的使用及試運行、停用等都必須經地盤管理小組同意;
(*)運輔材料和垃圾要按地盤管理小組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
(*i)施工動火作業必須提前提出申請,對施工現場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經地盤管理小組消防監督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ii)地盤管理小組全權監管施工現場,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小組成員有責任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責令其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