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區寵物管理規定-18
住宅小區寵物管理規定(十八)
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確保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根據丹東市城市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中所指寵物為住戶合法飼養的狗、貓、鳥類等,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如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二、凡本小區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站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必須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養犬登記證,并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三、養犬人須持有(動物健康免疫證)、養犬登記證,到物業公司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并將其逐出本小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四、園區內每戶只準豢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為放置意外事件的發生,小區內嚴禁遛犬。
六、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寵物,避免飼養犬只狂吠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無人時,應妥善安置。對于不采取措施的,物業公司由權采取強制手段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七、養犬人攜犬出戶時應加以束縛(如束犬鏈、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看管。不得在樓道內或大堂區域內遛犬。
八、養犬人應文明攜犬出戶,并攜帶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糞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區域內隨地便溺。如經發現由飼養戶自行清理,或由物業公司代為清理并收取相關保潔費用(每次20元)。
九、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兒童游樂場所和居民休閑活動區等公共場所,應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及兒童。
十、如飼養人所養寵物侵擾他人時,物業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責令整改,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養寵物傷害他人時,飼養人應及時將傷者送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承擔相關醫療費用、賠償責任以及法律責任。
十二、業主應為所養寵物定期注射疫苗,預防傳染病,并保存相關證明以備檢查。
十三、寵物死亡時,飼養人需及時與畜牧獸醫部門聯系,并在其指導下對寵物尸體進行處理。嚴禁隨意丟棄或在小區內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發生時期,須按省、市政府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執行。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的住戶,一次警告、二次則由物業公司會同業主委員會討論,在小區內進行公告,接受廣大業主監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對屢教不改者將呈報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2篇 小區寵物管理規定
商住小區寵物管理規定
為了給**全體業主/使用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保證居民的安全和健康,維護公共秩序,使每位業主/使用人能夠在**愉快的生活、共同創造整潔、和諧的社會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凡是飼養寵物的業主(同住人),必須到物業辦理寵物檔案手續,備案存檔;
二、小區養任何寵物不得占用公共區域,不得在樓宇外墻上懸掛各種籠舍,不得污染環境,妨礙他人休息;
三、業主/使用人所養犬類,必須獲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養犬登記證和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每年須定期到當地公安機關做養犬登記證年檢;
四、業主/使用人所養犬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到**物業服務中心客服部進行登記備案;
五、本小區提倡文明養犬,禁止無證養犬,禁養市公安機關命令禁止的大型犬、烈性犬;
六、養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如拒不處理,物業公司有權幫助處理,所產生的后果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七、攜犬乘坐電梯時,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并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袋、犬籠,避免咬傷他人;
八、不得攜犬進入公共綠池、商業區、幼兒園、會所、辦公區等場所;
九、攜犬出戶時,應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攜帶養犬登記證,并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避免發生意外;
十、因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并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一、攜犬出戶時,應隨身攜帶寵物便帶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對拒不執行的,物業公司有權公布其養犬戶主的房間號,張登版面;
十二、養犬人飼養的犬侵擾他人休息時,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后,有權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及通過法律訴訟向養犬人追討賠償;
十三、定期為犬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
十四、在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滅鼠藥投放、蟲害噴藥等工作,請各寵物飼養人留意您的寵物安全,否則,造成寵物的死亡,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十五、飼養人對病犬、傷犬、死犬應當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棄置;
十六、對違反本規定的養犬行為,每位業主/使用人都有權指正、勸阻,或者向物業服務中心及有關行政部門舉報,以便及時得到處理;
十七、發生狂犬病等疫病的業主/使用人應當及時向**物業報告,并協助公安機關劃定疫點,采取緊急滅犬等防治措施。
十八、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將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第3篇 東匯小區寵物管理規定
東領小區寵物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
第三條 本小區準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四條 其他寵物豢養規定。參照以下養犬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章 法律依據
第五條 《市犬類綜合治理實施意見》;
第六條 《市犬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條 《市關于依法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
第八條 《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第九條 《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三章 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十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十一條 養犬人必須到所住地的區、縣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養犬登記證》,并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犬許可證》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行為。
第四章 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十三條 園區每戶只準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養犬人應為所飼養犬只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 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只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只妥善安置。
第五章 小區內遛犬規定
第十六條 為避開人流高峰,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養犬人在小區內溜犬時間應在每天早上7:30分以前,晚上20:30分以后,其它時間均不準在小區內遛犬;
第十七條 養犬人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繩,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不得在樓道內或大堂區域內溜犬;
第十八條 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兒童游樂場和居民休閑活動區;
第十九條 養犬人應文明遛犬并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或由物業公司代為清理并收取相應的保結費(每次五元),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或驅逐出本住宅區;
第六章 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物業公司有權進行管理和制止,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并將其驅逐出住宅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一條 對小區內飼養的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公司將對養犬人進行勸阻,若不聽勸阻,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二條 飼養的寵物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對于如所養犬只狂吠不止,建議配帶犬口罩,確保小區安靜。對于不采取措施的,物業公司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采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三條 所養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及時把傷者送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立即通知物業公司,并且,對于受害人要給予一定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養犬人所養犬只侵擾他人,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后,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及通過法律訴訟向養犬人追討賠償。
第二十五條 寵物死亡,養主必須及時與畜牧獸醫部門聯系,在其指導下對寵物尸體進行處理。嚴禁隨意丟棄,嚴禁在小區內火化或深埋寵物尸體。
寵物飼養:根據相關規定,養犬必須為犬只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辦理“準養證”,并在小區物管處申報、登記、建檔管理;
溜狗:在小區內溜狗時,必須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1、溜狗時必須由成人用繩索領,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兒童及殘疾人;
2、犬只乘坐電梯時,養犬人應為犬只戴嘴套或將犬只裝入犬帶內,或由養犬人抱乘電梯,并避開電梯使用高峰期;
3、養犬人不得任由犬只在小區花園、草坪、水池內嬉戲,以免損壞花木或污染水質;
4、溜狗時所產生的糞便,養犬人應及時進行清除;
5、噪聲控制:養犬人應看管好所飼養的犬只,不得因犬叫聲而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對噪聲較大的犬只,應采用加嘴套或牽出小區等方法加以控制;
6、先行賠償:因養犬造成的人員傷害,養犬人應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因犬只損壞花木、草坪,污染水質,應無條件賠償,直至追究民事賠償責任;
7、 流浪狗處理:凡在小區內亂竄,無養犬人牽領管理的犬只,管理處將視為流浪狗,并組織專門人員抓捕,或趕出小區,以確保小區環境整潔、衛生、安全;
以上管理規定,請廣大業主互相轉告,并自覺履行。讓我們共同創造一個文明、和諧、美觀、舒適的居住環境!
第4篇 z教工小區寵物豢養管理規定
教工小區寵物豢養管理規定
為美化、凈化小區居住環境,防止病疫傳播,確保住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本小區禁止飼養雞、鴨、鵝、豬等以食肉或觀賞為目的的家禽、家畜。
2、飼養觀賞鳥、信鴿,不得占用樓道、樓梯間、天臺等公用地方,不得妨礙和影響他人的正常休息,不得污染環境。
3、住戶養犬,應遵照國家、西安市相關規定,必須進行檢疫檢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養犬許可證》和犬牌,并應持所獲得相應證明到物業管理中心備案,本小區嚴禁無證養犬。
4、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妥加看管。每日出戶時間為19時至次日早上7時。犬在戶外排泄的糞便,攜犬人應及時清除,不得損害公共環境衛生。
5、小區重要道路、公共花園、活動場所內嚴禁遛犬。養犬者在遛犬時,應當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及兒童。
6、養犬人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像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7、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承擔被害人的全部醫療費用及其它相應的民事責任,依法賠償被害人其它損失。
第5篇 住宅小區寵物管理規定-5
住宅小區寵物管理規定5
為有效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嚴格規范小區飼養寵物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內嚴禁飼養有危險性的寵物;
2、飼養寵物必須經相關政府部門核準,簽發飼養寵物許可證方可飼養;
3、飼養犬類寵物必須遵守《深圳市經濟特區限制養犬規定》條例;
4、飼養寵物住戶須到管理處登記在冊;
5、住戶飼養寵物原則上不得帶到庭院內逗留,如攜帶犬類在區內活動必須為犬類寵物戴好防護罩,由成人牽領、看管;
6、攜帶寵物在區內行走必須服從安全管理,并及時清理寵物排出的糞便;
7、飼養寵物的住戶不得妨害他人工作、休息;
8、如發生寵物咬傷人意外事件,飼養人必須立即送受傷人就治,并對此負完全責任;
9、飼養寵物的住戶對有病態、傷態及死亡的寵物應妥善處理,不得隨便遺棄、放任;
10、“遵守公德、愛護環境”,飼養寵物之住戶自學應自覺遵守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