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總? 則
1.為了切實加強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產、經營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司分管副總裁的領導下,在當地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開展工作。
4.凡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領導體制及組織機構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總裁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消防領導小組。各部門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在消防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組織實施。
8.消防責任制納入領導崗位責任制,逐級進行考核。
三、各級消防責任人職責
9.公司消防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納入行政管理范疇,與其他工作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規章;
(5)組織制定滅火方案,領導教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和處理火災責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進單位和積極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上級和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協助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督促檢查各部門、各車間、實驗室切實執行消防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消防責任制,減少或消除火災隱患;
(3)會同有關部門追查火災責任者;
(4)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購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換;
(5)在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開展一次消防檢查;
(6)發生火災時,協助消防領導小組指揮撲救,并迅速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0.部門的消防職責
(1)各部門負有貫徹落實公司各項消防規章制度的職責,部門經理(主任)是公司二級消防責任人;
(2)定期進行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本著“定隱患性質,定解決措施,定解決時間,定解決問題”的四定原則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或保安部;
(3)經常對本部門師生和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負責所屬轄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保護工作;
(5)按照本規定要求組織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實施細則,公布上墻并認真貫徹執行。
11.生產技術部的防火職責
(1)生產技術部是公司生產區域防火的責任部門,對廠區防火工作負有責任;
(2)協同保安部經常對生產線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3)教育生產線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公司消防規章,愛護公司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4)要嚴禁生產線員在生產車間、倉庫、員工宿舍等私拉亂接電線和焚燒廢紙、廢舊物品。
12、研發中心的防火職責
(1)研發中心是公司研發基地防火的主管部門,對研發基地的防火工作負有責任;
(2)協同保安部經常對科研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3)教育科研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公司消防規章,愛護公司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4)要嚴禁科研人人員在實驗室、試驗車間、員工宿舍等私拉亂接電線和焚燒廢紙、廢舊物品。
四、火災預防
13.各部門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本部門的消防重點部位。報保安部審定后,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批準,確定為消防重點部位。對消防重點部位要專門制訂消防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定期檢查。
14.各部門要從本部門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并報保安部備案。
15.公司內生產、科研、生活需臨時性使用明火的,應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報保安部備案。在重點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臨時用火,需經本部門領導審查,并報保安部批準。
16.電器設備安裝、拆除和大中型維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17.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埋壓、圈占消防水源。
五、主要部門及崗位防火規定
18.辦公室的防火規定
(1)辦公室不得存放與辦公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對于存放有大量書刊、文件、紙張等易燃物品的辦公室,在工作時要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并禁止吸煙;
(2)燒毀無用的廢紙、文件和其它可燃廢品,要在安全地帶進行,并要有人看管,待全部熄滅后方可離開;
(3)每天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時,要進行防火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19.會議室的防火規定
(1)會議室不得私拉亂接電源;
(2)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散會時,經防火檢查無誤后,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4)隨時清理室內紙張、廢物等易燃物品,消除隱患;
(5)會議室要準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以防萬一。
20.配電室的防火規定
(1)非電工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
(2)保持配電室清潔,嚴禁存放易燃物品,嚴禁使用電爐;
(3)經常對變壓器、開關柜進行維護清理,保持清潔,防止因污穢造成短路。對電器設備及電路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與維護,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認真監護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嚴格執行交接制度。
(5)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
(6)停電時,要事先發布告示、通知,請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得知情況,防止正在運行中的電腦和軟件受損。
(7)保持配電室清潔、干燥、通風;
(8)禁止在配電室吸煙。在配電室內動用明火,需提出安全措施,并報行政服務部批準
(9)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并負責保養與維護,做到隨時可用,人人會用。
21.檔案室、接待室、計算機房、資料室、實驗室防火規定
(1)室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內吸煙和動用明火作業;
(2)及時處理廢紙、資料和其它可燃物品。銷毀時需放在安全地點,并派專人看管, 直至完全熄滅為止方可離開;
(3)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
第2篇 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本文結合當前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對目前燃氣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并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燃氣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對策,進行探討。
關鍵詞:燃氣企業 消防管理 存在問題 管理對策
燃氣企業經營的燃氣產品,具有易燃易爆的屬性。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近年來燃氣火災爆炸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燃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談一些思考。
1、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消防設施管理問題突出。消防安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技術不斷推廣應用,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應用也越來越廣。但消防技術在不斷應用中,許多企業的管理跟不上,特別是一些企業的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企業員工流動性大,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器材、設施使用,由于企業本身的經營狀況,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從而出現了單位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員工甚至跟本不會識別和使用。這給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排除。根據公安部61號令規定了企業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但是在實際當中,很多單位就沒有明顯的安全責任劃分,導致相關責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對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和運行狀況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設施的缺少必要的檢查和維護導致其不能正常運行的現象也很常見。
1.4企業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漸減少。近年來,由于部分企業負擔加重,效益差,有的企業處于虧損狀態,消防投入隨之減少。此外,由于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了'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1.5企業消防保衛干部被精簡或事業心不強。有的單位將消防工作與其它工作混在一起,歸屬混亂,職責不清,消防保衛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業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簡人員,消防保衛干部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環境,因此,他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的現在雖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數職,消防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2、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問題的整改對策
2.1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自責任。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對于存在的一些火災隱患就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可想而知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對嚴格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規定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使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到個人,達到各個部門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2加大投入,加強安全培訓力度。針對一些單位人員流動性大,單位臨時性員工較多的問題,單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對這部分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單位在招收季節性人員之前就可以組織短期的安全培訓班,對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設施如滅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訓,培訓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促銷活動。
2.3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做到“四個到位”,即“設施、裝備、培訓、管理”四個到位。在消防設施方面,重點單位要嚴格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施工,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并應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在消防裝備方面,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并應按規范要求安裝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在培訓方面,單位要采取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的做法,凡是重點崗位、重點工種、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同時邀請消防機構的人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識、逃生方法、疏散滅火技能。
2.4嚴格落實隱患整改“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不發現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不能及時發現隱患或隱情不報者追究責任,并予以罰款。隱患整改制訂“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表”,記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部位、內容、處理情況,明確隱患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簽字。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或不能及時整改的,形成專題報告,提出具體的方案,并落實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燃氣企業應轉變消防監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嚴格執法是做好重點單位燃氣企業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關鍵,企業消防監督人員必須把服務意識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改變過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熱情服務來改善對重點消防崗位監督管理的效果。對重大危險源、關鍵崗位等做好管控,并把具體的監管單位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消防監督人員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消防安全重點監督檢查視頻資料檔案,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單位時不能僅停留在看匯報材料上,要把被監督單位確實存在的隱患挖出來,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設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實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隱患整改率,并在檢查中既能發現一般問題,又能洞察深層次問題,既講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則,既樹立了監管形象,又保障了單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燃氣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堅持不懈,始終把握住消防安全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各項制度,抓好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運行,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同時充分調動企業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構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第3篇 天然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 總則
(一) 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 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公司財產及生產設備,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 本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四) 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護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經理擔任,部門、配氣站、安裝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長、站長和班組長擔任。
(五)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屬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六) 各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來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三、 消防安全職責
(七)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八)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 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 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十)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 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十一) 各部門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 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十四)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結合崗位職責,做好防火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五) 禁止在有火災隱患的場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相關的明火作業管理規定,遵守作業規程,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證措施后方可動工。
(十六)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定期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應滅火應預案,并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十七)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 獎勵與懲罰
(十八)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
2、 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
3、 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的發生的;
4、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十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二十)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一)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二十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4篇 內貿批發零售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貿系統(含商業、物資、糧食、供銷社,下同)批發、零售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內貿系統批發、零售企業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內貿系統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批發、零售企業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商業、物資、糧食部門和供銷社所屬的批發、零售商店(場)、交易市場(中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企業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責任者,要切實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為便于工作,應由一名副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企業的各部門應設防火負責人,崗位設消防安全員。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實行逐級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企業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同時要加強防范。上級主管部門對反映的問題,應認真研究,切實加以解決。對企業本身和主管部門能解決的重大隱患而不解決導致火災事故發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第五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均要建立安全防火委員會,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500人以上的單位要配備專職防火干部,500人以下的可配備兼職防火干部。不足500人,但危險因素較大的單位,是否配備專職防火干部,由本單位自定。防火干部的變動應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
第六條 企業必須建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明確分工,實行責任區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活動和演練。
第七條 企業要建立周安全日制度,規定時間進行安全教育和三防技能訓練。開展安全普查,整改重大隱患。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和引廠進店的企業要與承包、租賃和引廠進店的單位簽訂防火安全協議。協議中既要明確消防安全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又要明確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和獎懲等內容。必須遵守本規定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第九條 企業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劃分防火責任區域,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抓好防火安全責任制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業務技術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事故隱患;
(三)熟練掌握本單位裝備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報警程序;
(四)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并及時報警。
第三章 火源管理
第十二條 嚴禁在柜臺、交易、堆貨場所、倉庫、禁煙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第十三條 經營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場),嚴禁安裝火爐和使用明火。使用電器必須符合防爆要求。經營一般商品的商店(場)內確需安裝火爐或使用明火時,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管理,落實防火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電爐實行專人管理,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爐門前應設灰檔,熾熱灰燼必需用水燒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準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
(二)火爐煙筒安裝要嚴密,并與商品、柜臺、貨架、電線及可燃屋檐、門窗、頂棚等保持一定距離,或用阻燃材料隔開;
(三)確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需指定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十米范圍內的可燃物,備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四)使用蠟燭、油燈照明時,要放置在安全地點,做到人離火滅。
第十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的倉庫和交易市場的堆貨區,應按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使用鍋爐、爐灶、火炕、火墻、液化氣等,需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建筑設計規范和安全規定,并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 設有辦公室、休息室、業務洽談室的批發、零售企業要加強對煙頭、煙灰、火柴桿的管理,堅持做到“吸煙三不落地”。要加強對電器設備的控制使用,做到人離電斷。
第十七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的電工房、木工房、廣告室和服裝、食品加工車間、修理部等,要根據其特點制定相適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確防火負責人,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第四章 電源管理
第十八條 企業用電必須符合設計規范和安全規定,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及保險裝置。生產、營業性用電線路必須與照明用電線路分開,下班時必須切斷生產、營業性用電電源。
第十九條 企業要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對電線、電器設備等每年至少要徹底檢查一次,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超負荷用電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檢修更換。
第二十條 經營電器的柜組,要制定安全測試方法,測試所用電源必須單設,并安裝安全保護設備,測試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一條 嚴禁在柜臺內、附屬倉庫、堆貨場地,安裝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第二十二條 消防用電必須設專用線路,不得同其它線路相聯,并經常檢測,隨時保持暢通。
第五章 建筑及場所管理
第二十三條 新建、擴建、改建及原店裝修的企業,施工前必須向消防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建,并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竣工后,需經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企業要制定值班制度并嚴格執行,尤其要加強非營業時間的值班、巡邏制度,不能出現空檔。按其規模和有關規定配備責任心強、能處理應急情況的值班人員,建立值班檔案。值班巡邏人員要配備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班;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單位領導要帶班、查班。
第二十五條 經營油漆、農藥、汽油、酒精等化學品的企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時,要懂得商品特性和滅火方法,必須分柜出售,遠離其它商品柜臺,并備有滅火器材,嚴密監視,確保安全。
第二十六條 每天停止營業后,必須對營業場所進行徹底清場、打掃,清除包裝等易燃物,關閉好門窗,處理好火源、電源,辦理交接手續后,有關人員方可離開。
第二十七條 不準在堆貨場所停放、修理汽車,不準在非正式油庫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準在非指定專用場所存放液化氣罐和易燃易爆危險品。
第二十八條 包裝物料要有專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點,及時清理、打掃、處理。嚴禁在樓梯、門廳、通道銷售商品和堆放雜物。
第六章 消防設備、器材管理
第二十九條 批發、零售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配齊、配足消防設備、器材。消防給水應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壓力不足的,要設增壓泵。
第三十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營業大廳、倉庫和設在地下的商店(場),應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并建立總監控室。
第三十一條 消防設備、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以保證暢通。
第三十二條 消防器材配備與分布要與附近商品性質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和取用方便的地點,嚴禁挪作它用,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第七章 火災撲救與獎懲
第三十三條 企業及附屬倉庫一旦發生火災,要即組織撲救,同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十四條 對發生的火災事故,必須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和單位領導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部門令其改正,而拖延不改或拒絕執行的,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或在撲救火災中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獎勵。
第八章 消防檔案管理
第三十七條 必須逐級建立消防檔案,一式三份,分別由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消防監督部門各存一份。
第三十八條 消防檔案包括本規定一至七章的內容,并嚴格按檔案規范記錄、歸檔、呈遞、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九條 消防檔案應如實記載本單位消防工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地方消防監督部門及涉及本單位消防工作的全部內容,做到詳細、準確。應歸檔的新材料要在規定期限內歸檔。
第四十條 消防檔案是各單位(地區)與上級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消防部門溝通情況的媒介,也是處置各類問題、隱患,確定各自職權、責任,總結經驗,實施獎懲的客觀依據。要經常檢查,妥善管理,逐級分析,將分析結果定期填報呈送。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貿系統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規定對所屬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也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國內貿易部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商業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四日發布的《商業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5篇 內貿系統批發、零售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貿系統(含商業、物資、糧食、供銷社,下同)批發、零售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內貿系統批發、零售企業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內貿系統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批發、零售企業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商業、物資、糧食部門和供銷社所屬的批發、零售商店(場)、交易市場(中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企業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責任者,要切實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為便于工作,應由一名副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企業的各部門應設防火負責人,崗位設消防安全員。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實行逐級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企業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同時要加強防范。上級主管部門對反映的問題,應認真研究,切實加以解決。對企業本身和主管部門能解決的重大隱患而不解決導致火災事故發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第五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均要建立安全防火委員會,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500人以上的單位要配備專職防火干部,500人以下的可配備兼職防火干部。不足500人,但危險因素較大的單位,是否配備專職防火干部,由本單位自定。防火干部的變動應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
第六條? 企業必須建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明確分工,實行責任區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活動和演練。
第七條? 企業要建立周安全日制度,規定時間進行安全教育和三防技能訓練。開展安全普查,整改重大隱患。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和引廠進店的企業要與承包、租賃和引廠進店的單位簽訂防火安全協議。協議中既要明確消防安全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又要明確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和獎懲等內容。必須遵守本規定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第九條? 企業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劃分防火責任區域,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抓好防火安全責任制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業務技術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事故隱患;
(三)熟練掌握本單位裝備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報警程序;
(四)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并及時報警。
第三章? 火源管理
第十二條? 嚴禁在柜臺、交易、堆貨場所、倉庫、禁煙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第十三條? 經營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場),嚴禁安裝火爐和使用明火。使用電器必須符合防爆要求。經營一般商品的商店(場)內確需安裝火爐或使用明火時,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管理,落實防火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電爐實行專人管理,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爐門前應設灰檔,熾熱灰燼必需用水燒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準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
(二)火爐煙筒安裝要嚴密,并與商品、柜臺、貨架、電線及可燃屋檐、門窗、頂棚等保持一定距離,或用阻燃材料隔開;
(三)確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需指定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十米范圍內的可燃物,備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四)使用蠟燭、油燈照明時,要放置在安全地點,做到人離火滅。
第十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的倉庫和交易市場的堆貨區,應按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使用鍋爐、爐灶、火炕、火墻、液化氣等,需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建筑設計規范和安全規定,并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 設有辦公室、休息室、業務洽談室的批發、零售企業要加強對煙頭、煙灰、火柴桿的管理,堅持做到“吸煙三不落地”。要加強對電器設備的控制使用,做到人離電斷。
第十七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的電工房、木工房、廣告室和服裝、食品加工車間、修理部等,要根據其特點制定相適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確防火負責人,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第6篇 某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1.0 目的: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業的火災危害。增強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或減少重大特大火災發生,把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0 內容
3.1 防火負責人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責任制)
a認真貫徹、遵守國家《消防條例》技術規范、標準,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之內。
b主持消防委員會工作,指導職能部門和車間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職工報告消防工作。
c 組織制定本企業消防規章制度,督促和檢查貫徹落實。
d組織消防宣傳教育、考核效果。
e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f消防設施建設與企業發展建設同步。
g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h發生火災時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i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
3.2 安全主任(消防干部)職責
a組織實施安全規定和企業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員會決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規劃、計劃規章制度、草案,提供領導審定。
d負責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等組織工作。
e負責消防器材配備、檢查、維修等組織工作。
f對違章、違法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g根據企業領導的指揮,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
3.3 生產車間防火責任人職責
a建立健全本生產車間各級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組織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火險等活動。
d領導本車間義務消防隊,維修消防器材。
e及時傳達上級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
3.4各部門防火責任制
3.4.1生產部門防火責任制。
a編制生產計劃同時編制消防建設項目,改善消防條件整改火災隱患。
b實施、檢查計劃時,同時檢查消防項目的實施、落實情況。
3.4.2工程技術部門防火責任制
a在編制工藝規劃、工藝守則、設計工藝設備時要考慮防火安全技術和措施。
b研究、開發新產品時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進行技術改造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時,要考慮消防要求,采取相應措施。
d對生產工藝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4.3質量管理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和審查防火安全技術規程和消防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b參加企業防火檢查、負責審批重點部位動火作業手續。
3.4.4設備部門防火責任制
a制定機械、電器、動力設備技術操作規程時,應包括消防安全內容。
b新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檢查,管道的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消防規定。
c對引進的重要設備,應將其有關消防安全資料報安檢、消防部門備案。
d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要嚴格要求,不準帶病運行。
3.4.5動力能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設計變、配電所時,要遵循有關防火規定。
b定期對用電設備、線路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不準帶病進行。
c檢測、維修防雷設備,確保靈敏好用。
d設計、施工、維修消防供水系統,確保滅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銷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有計劃、定量購入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規定分類存放,并將有關資料上報消防部門備案。
b嚴格貫徹執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定和防火制度。
c嚴格貫徹執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各類物資儲運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強對保管人員防火知識教育(持證上崗)。
3.4.7綜合辦公室防火責任制
a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b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負責企業內職工生活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資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防火教育。
b對臨時工、入廠實習人員進行防火教育。
c與有關部門協商配備重點工種工人,并負責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規章制度遵守情況,列入勞動紀律檢查的重點內容。
3.4.9安全部門(安全員)責任制
a組織實施上級和本企業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辦法。
b收集、整理有關消防信息,掌握本企業消防工作綜合情況給領導當參考。
c起草消防工作計劃,各項消防工作進度。
d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e組織宣傳教育,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f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g督促和檢查各種消防設施配備和維修工作。
h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工作。
第7篇 煤化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對措施
面對上述制約煤化企業消防安全工作深入開展的因素,我們必須切實提高對煤化工行業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把煤化工消防安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曲靖市化工行業消防安全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結合本人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提出如下應對煤化企業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一) 與煤化企業建立良好的工作溝通機制,解決煤化工程建設的多邊化問題。當前國內經濟迅速發展,煤化企業的發展已成為地方經濟和能源建設的支柱性產業,受到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由于煤化企業工程建設周期緊、進度要求快,不可避免存在邊摸索、邊設計、邊施工,邊使用的情況。因此,消防監督機構要提前介入,主動與煤化企業進行溝通交流,要求企業在工程項目建設流程上嚴格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流程報送有關方案、報告、消防設計專篇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審查。對于不能及時完成的工程設計,要提前把有關的消防設計方案及內容與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研究探討,確定科學合理的消防設計。工程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可能影響建設工程和消防安全的,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家論證,確保工程建設科學合理。
(二)加快建立煤化工企業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從根本上保障煤化工企業安全發展。一是要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機制。要切實加大煤化企業的消防安全投入,按照一流的裝備、一流的專業隊伍,強化隊伍建設,強化消防機構和人員配備,強化消防裝備配置,盡快從根本上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水平。二是建立嚴格的責任機制。要把消防安全作為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成立以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機構,各級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部門,對所監管環節的安全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同時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嚴格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狠抓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三是要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職,逐步建立起“專家查隱患,政府搞督查,部門抓監管,企業抓落實”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四是建立事故查處機制。要通過建立事故責任追究機制,實行更加嚴格的安全生產問責制,認真開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整改工作,責任追究和教育,不斷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五是要建立應急機制。要著眼于早防、早控、勤管、勤抓,加快建立一整套應急管理機制和安全生產體系,落實必需的滅火救援裝備和設施,建立科學合理、實用實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配齊專業人員和設備,切實增強煤化企業消防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煤化企業防火防爆技術處理措施,提高煤化企業自身的防控能力。防火防爆技術是煤化企業生產的重要內容之一,有效控制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是防止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的基本措施。從理論上分析,一是按照煤化企業原料和產品的物理化學性質采取防火防爆技術;二是按照火災爆炸發生的條件采取防火防爆技術;三是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采取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和減少爆炸危害的技術措施。在實際生產中,由于受生產條件的限制或某些不可控制因素的影響,應該按照有利于生產、保證安全的原則,從預防性措施、限制性措施和疏散性措施等幾個方面綜合制定防火防爆技術措施,以減少危害,降低損失。加強消防監督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煤化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業務素質。針對目前公安消防機構的人員構成和知識結構的類型,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強化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培訓工作,并且從人才選拔上招收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通過內部培訓、專家授課、實地講解等多種培訓模式不斷提高基層消防監督員的業務能力水平,確保做好煤化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四)隨著各地煤化企業的不斷發展,今后煤化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是我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如何做好煤化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成為了現今我國消防安全監督的重點研究課題,以上論述只是結合個人的一些經驗和知識做的簡單分析論述,大量的專業技術措施還要靠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摸索研究,確保煤化企業的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第8篇 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民營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伴隨著改革開放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我國民營企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尤其是近幾年來,個體私營企業如雨后春筍,方興未艾。民營企業的發展也反映出許多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據統計,近年來發生在民營企業的火災、爆炸事故占火災總數的30%左右,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時有發生。
本文將通過問卷調查和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情況,了解當前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的現狀及其存在問題的原因,并結合國家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實際消防工作中解決問題的對策進行分析研究,就如何做好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些探討。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在經濟結構中民營經濟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已直接影響到縣域的經濟發展和群眾的經濟收入,加強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是民營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事關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研究,給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建議,以促進民營企業健康快速的發展。
關鍵詞:民營企業 問題 對策 消防安全
云南省地處中國西南邊陲,國土面積39.41萬平方千米,轄區人口4700多萬人。據初步核算,2008年全省實現生產總值5700.10億元,全省一般預算收入完成613.63億元,一般預算支出完成1470.70億元。云南是一個高原山區省份,近幾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全省招商引資力度進一步加強,投資環境逐步改善,民營企業得到迅猛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為深化改革和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作出了貢獻,但是與此同時,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問題也非常嚴峻。由于企業自身經濟實力的限制以及企業主缺乏對消防安全的認識,特別是僥幸心理嚴重,不能正確處理好效益與安全關系等問題,致使各種致災因素增多,消防安全面臨嚴峻挑戰。據統計,僅去年,全省就組織檢查組5340個,檢查單位 79700個(次),發現火災隱患48600條,因此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狀況不容樂觀。
一、民營企業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
1、重效益、輕安全現象普遍存在。
近幾年,隨著云南省地方經濟的發展,民營企業數量增長迅速,除了少數規模較大的企業外,企業管理的模式仍帶有濃厚的家族管理色彩。企業主缺乏現代管理理念,因而對消防安全管理與企業經濟效益密切相連、相輔相成的關系認識不足,尚未認識到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不可分割、無法替代的組成部分。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以致特大火災和群死群傷事故在民營企業中頻頻發生。如2023年3月云南會澤者海鎮農貿市場里的一家百貨商品批發部起火,造成三人重傷一人輕傷,后經過調查就屬于“三合一”場所,上下兩層商鋪既是批發辦公又是燒火做飯,商鋪老板全家4人還在里面住宿,里面商品堆放雜亂無章,起火時下層門被商品阻隔,無法逃生,人員迫使從二樓上往下跳,才造成這起嚴重的事故。
2、企業法人消防意識淡薄,安全責任制僅掛在墻上。
民營企業往往過于片面地追求經濟效益,忽視與企業正常運轉密切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企業管理者缺乏應有的消法法制意識,對《消防法》和消防法規知識了解不多,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殘缺不全,執行具有較大的隨意性,使得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處于管理無據可依,出事無章可循的境地。許多企業“一把手”還沒有擔當起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一問三不知,遇有上級檢查,往往拉出什么生產主任、保衛科長招架應付,對企業消防器材和人員的配備則能省就省,不能省也省,導致企業消防組織不健全,消防器材配備不到位。在調查中,許多企業主都有“消防安全防不勝防,買了保險不用再防”的錯誤思想,覺得花錢買消防器材不如買保險來得方便,這些錯誤思想直接導致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在民營企業中難以落。有的企業為了應付檢查成立的以員工為主體的消防組織和“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之類的宣傳標語,多數是擺設,難以真正發揮作用。
3、廠房、建筑工程等設施存在嚴重火災隱患。
主要表現在:一是民營企業自身經濟勢力的限制,在企業發展初期,往往盡量減少投資,導致大多數企業起點較低,基礎較差,從而使企業的消防工作在起步階段就沒有和生產、經營等環節同步考慮,在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工藝流程等方面未按國家標準進行消防設計、施工,也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砍掉消防設施,致使建筑消防安全得不到保證;二是民營企業很多是家庭作坊,經過發展壯大而成,民房改建廠房比較多,這樣導致建筑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設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隱患;三是部分民營企業車間、倉庫合二為一,沒有防火分隔,導致疏散通道堵塞,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連片燃燒的局面;四是消防水源缺乏,由于市政配套設施發展滯后,很大一部分民營企業缺乏消防水源,一旦發生火災就會造成無水撲救的局面,如2008年云南會澤者海磷化有限公司著火,附近就沒有消防水源,給火災撲救帶來了難度。
4、企業消防管理人員素質低下,缺乏專業消防知識。
民營企業為求得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在生產、管理成本上追求最小化,在企業管理和人員配備上往往一個人身兼數職,導致消防管理有人負責,但無人落實。企業管理者往往只重視防盜、防破壞、防員工傷亡等顯性安全問題,而忽視最重要的防火這一隱性安全問題。員工多數是流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上崗前基本未經過安全培訓,根本不知道本單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不懂得工藝流程,不熟悉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往往因違章操作造成火災事故。而事故發生后,他們不會使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確的逃生方法,以致小火釀成大災。如2023年出的福建長樂拉丁酒吧,消費者在里面燃放煙花,酒吧工作人員沒有及時制止導致其引起火災,起火后在消防隊趕到前這段時間,酒吧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及時正確使用相關滅火器材自救,最終,釀成了幾十人死傷的慘劇。
5、消防部門管理的承載量與企業大量增加的趨勢不對稱。
由于市場經濟內在的動力,民營企業一直處于較快增長的狀態,涉及行業領域繁多,且規模大小不一。最為顯著的是民營企業以公眾聚集場所為主要的投資方向。此類場所的大量增加,在現有監督部門警力沒有增加的前提下,帶來了監督管理空前的壓力,如曲靖會澤全縣有21個鄉鎮90多萬人,民營企業近200多家,另外還有近40家公眾聚集場所和大量在建、待建項目,而一個縣消防大隊只有5個消防監督管理干部。很顯然,這種狀況造成的兩個層面問題:一是公安消防監督部到位。民營企業點多面廣,較為分散且規模曾參差不齊,消防機構難以監督管理,且由于消防監督人員少、任務重,對這類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部能全部到位,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也不能有效開展,這樣容易造成失控漏管。二是監督檢查任務繁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安消防部門疲于應付,不深不細的工作狀況。重監督、輕指導,重處罰、輕服務的現象在民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中較為普遍,以致削弱了監督檢查的工作效率。
隨著民營企業的發展,上述消防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而企業自身又存在很多原因,沒有及時整改,給社會很多方面帶來了負面影響。
二、民營企業消防安全問題存在的原因
民營企業在企業性質、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利益分配及職工心態等方面與國有、集體企業有較大的區別,這些方面的區別決定了兩者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差異。目前民營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問題,雖與消防機構警力不足、監督檢查跟不上又一定的關系,但主要還是民營企業自身因素決定的。
1、民營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快速發展但消防規劃滯后。
地方為了富強,一般都是先引資、建企業,后規劃或者無規劃,各項社會保障措施和制約機制落后于經濟發展水平,消防規劃滯后于企業的建設發展;另外,企業動態性強,企業往往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隨意新建、改建、擴建、和改變建筑物的性質,而這些企業只有想辦理房屋產權才會主動申報消防審核和驗收,這樣就會導致火災隱患的出現。
2、消防監督力量相對企業數量的增長出現弱化。
近年來,民營企業的數量在不斷增加,而且符合重點單位標準的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消防監督人員的數量卻沒有增加,這樣就導致了消防監督力量形成了負增長。目前按照現在的消防監督規定重點企業是一年抽查一次,以前是每季度抽查一次,也就是說現在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重點企業的監督頻率是降低了,另一方面消防監督人數長期不變,人員年年更迭,導致地區消防情況不熟悉,漏管失控的現象頻頻出現。
3、企業消防安全和培訓教育普及率低。
現在的民營企業主對消防安全不夠重視,不愿意在消防安全上過多的投入。我們在對大量的鄉鎮企業的消防監督和調研過程當中發現,很多企業主認為,消防安全工作只要配備滅火器就行了,防火分區、防火間距、建筑物耐火等這些概念都沒有得到認識,更談不上重視了。
4、審批門檻高導致企業自我申報檢查意識薄弱。
近年來,政府部門在簡化審批程序、提高服務質量方面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消防審批過于強調建筑用地的合法性、設計圖紙的規范化、設計施工資質的等級化和消防設施的一步到位。而新生的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完全自主,投入后急于產出的心情迫切,不知申報規定、躲避或拖延申報情況增多,為先天性火災隱患埋下了禍根。此外,一些廠房出租單位向承租方承諾一旦有關部門要求辦理有關手續,由其負責,也延誤了一些申報項目。
5、企業法制觀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識不強。
長時間從事消防工作發現,多數民營企業主缺乏應有的法制意識,對《消防法》和消防法規了解不多,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殘缺不全,執行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致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處于無據可依、無章可循的狀態。如曲靖市民營企業各類建筑工程中近10%未經消防審核,近15%的工程項目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少數工程項目未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有的甚至擅自降低標準,致使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在源頭上得不到保證。
三、做好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對策。
1、認真完善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民營企業要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認真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范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2、引導企業消防規模化、正規化。
政府要抓住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有利時機,加快工業園區規劃,將那些散、小的企業搬遷到工業園區,引導企業規模化、正規化。同時要規范園區建設,在進行規劃時,政府要積極協調好計委、城建、公安、土地、勞動、供水、供電等部門的關系。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必須將消防安全納入規劃,步入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同時,要加強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加強工程監督,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從而在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3、提高業主消防安全意識,加大宣傳教育和培訓力度。
消防安全對于民營企業的安全生產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消防監督執法要建立社會消防技術培訓中心,通過消防站對外開放,舉辦消防競賽、消防演習等形式,加大對企業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力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規,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充分發揮社會綜合力量。
民營企業數量較多、分布零散且隨著經濟發展還在不斷增加,使消防部門的管理難度也越來越大,要使消防管理能夠適應民營企業的發展,必須大力推進消防社會化。現在本縣各鄉鎮派出所和消防警務都已經建立,公安消防部門不易管到的民營企業可逐步轉交給當地派出所和社區消防警務負責管理,這樣可以實現力量轉化,使警務力量前移,在緩解消防部門警力不足的同時,也加大了對民營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減少民營企業消防監督執法中的“盲區”和“死角”。
5、確保消防安全資金的投入,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
民營企業可以借鑒中央企業要建立長期持續投入機制,保證足夠的安全投入的要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設施管理費用,形成企業消防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據企業生產發展和新開發項目的情況,按年度生產量和效益來確定提取安全費用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基金實施辦法》,在企業和企業所屬單位予以實施。安全經費要列入企業年度預算,確保消防安全實施所需資金的投入。
6、有效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激勵機制。
消防部門要與企業進行聯動機制,共同建立有效的員工激勵制度,企業給予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成績突出者進行物質獎勵,消防部門給予精神獎勵,并把兩方面列入企業員工年終績效考核,有利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有利于形成“人人關心、個個參與”的良好氛圍,同時,嚴格落實獎勵措施,著實讓員工看得見,摸得著,從被動到主動,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對消防工作毫不懈怠。另一方面,消防人員在檢查中態度要認真,內容要全面,工作要細致,檢查要深入,程序要到位,重點查找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安全規程不達標的員工及違章員工實行教育和處罰并重的方法,切實將消防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2008年5月,曲靖市會澤縣一家修理廠切割機濺起火花飛到油漆桶里,導致油漆桶燃燒,員工迅速用滅火器對其撲滅,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做了匯報,避免了小火釀成大災的后果,事后公司對該員工給予了200元的物質獎勵。
總之,民營企業在發展,民營企業的消防工作更有待加強,民營企業只有不斷強化消防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員工消防素質,把消費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中來,向管理要效益,同時,消防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站在維護穩定,促進改革開放的政治高度,以崇高的使命感、緊迫感,采取多種措施開展消防工作,加強對民營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促使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地方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做好保駕護航工作。
第9篇 物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責任書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相關規定,為確保**步行街不發生火險和消防火險隱患,特制定此防火安全責任書,并確定閣下 ***先生為物業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人 級防火責任人,至閣下離職或調離本工作崗位時自行終止,具體職責如下:
1.擬定年度消防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3.在員工中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及演練;
4.協助一級防火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責任人簽署: 東莞市德信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第10篇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1.0 目的: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業的火災危害。增強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或減少重大特大火災發生,把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0 內容
3.1 防火負責人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責任制)
a認真貫徹、遵守國家《消防條例》技術規范、標準,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之內。
b主持消防委員會工作,指導職能部門和車間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職工報告消防工作。
c 組織制定本企業消防規章制度,督促和檢查貫徹落實。
d組織消防宣傳教育、考核效果。
e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f消防設施建設與企業發展建設同步。
g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h發生火災時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i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
3.2 安全主任(消防干部)職責
a組織實施安全規定和企業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員會決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規劃、計劃規章制度、草案,提供領導審定。
d負責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等組織工作。
e負責消防器材配備、檢查、維修等組織工作。
f對違章、違法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g根據企業領導的指揮,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
3.3 生產車間防火責任人職責
a建立健全本生產車間各級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組織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火險等活動。
d領導本車間義務消防隊,維修消防器材。
e及時傳達上級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
3.4各部門防火責任制
3.4.1生產部門防火責任制。
a編制生產計劃同時編制消防建設項目,改善消防條件整改火災隱患。
b實施、檢查計劃時,同時檢查消防項目的實施、落實情況。
3.4.2工程技術部門防火責任制
a在編制工藝規劃、工藝守則、設計工藝設備時要考慮防火安全技術和措施。
b研究、開發新產品時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進行技術改造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時,要考慮消防要求,采取相應措施。
d對生產工藝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4.3質量管理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和審查防火安全技術規程和消防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b參加企業防火檢查、負責審批重點部位動火作業手續。
3.4.4設備部門防火責任制
a制定機械、電器、動力設備技術操作規程時,應包括消防安全內容。
b新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檢查,管道的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消防規定。
c對引進的重要設備,應將其有關消防安全資料報安檢、消防部門備案。
d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要嚴格要求,不準帶病運行。
3.4.5動力能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設計變、配電所時,要遵循有關防火規定。
b定期對用電設備、線路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不準帶病進行。
c檢測、維修防雷設備,確保靈敏好用。
d設計、施工、維修消防供水系統,確保滅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銷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有計劃、定量購入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規定分類存放,并將有關資料上報消防部門備案。
b嚴格貫徹執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定和防火制度。
c嚴格貫徹執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各類物資儲運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強對保管人員防火知識教育(持證上崗)。
3.4.7綜合辦公室防火責任制
a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b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負責企業內職工生活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資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防火教育。
b對臨時工、入廠實習人員進行防火教育。
c與有關部門協商配備重點工種工人,并負責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規章制度遵守情況,列入勞動紀律檢查的重點內容。
3.4.9安全部門(安全員)責任制
a組織實施上級和本企業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辦法。
b收集、整理有關消防信息,掌握本企業消防工作綜合情況給領導當參考。
c起草消防工作計劃,各項消防工作進度。
d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e組織宣傳教育,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f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g督促和檢查各種消防設施配備和維修工作。
h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工作。
第11篇 某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總 則
1.為了切實加強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產、經營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在公司分管副總裁的領導下,在當地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開展工作。
4.凡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領導體制及組織機構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總裁為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消防領導小組。各部門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在消防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組織實施。
8.消防責任制納入領導崗位責任制,逐級進行考核。
三、各級消防責任人職責
9.公司消防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納入行政管理范疇,與其他工作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規章;
(5)組織制定滅火方案,領導教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和處理火災責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進單位和積極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職責
(1)認真貫徹上級和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協助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督促檢查各部門、各車間、實驗室切實執行消防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消防責任制,減少或消除火災隱患;
(3)會同有關部門追查火災責任者;
(4)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購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換;
(5)在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開展一次消防檢查;
(6)發生火災時,協助消防領導小組指揮撲救,并迅速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10.部門的消防職責
(1)各部門負有貫徹落實公司各項消防規章制度的職責,部門經理(主任)是公司二級消防責任人;
(2)定期進行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本著“定隱患性質,定解決措施,定解決時間,定解決問題”的四定原則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或保安部;
(3)經常對本部門師生和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負責所屬轄區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的保護工作;
(5)按照本規定要求組織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實施細則,公布上墻并認真貫徹執行。
11.生產技術部的防火職責
(1)生產技術部是公司生產區域防火的責任部門,對廠區防火工作負有責任;
(2)協同保安部經常對生產線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3)教育生產線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公司消防規章,愛護公司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4)要嚴禁生產線員在生產車間、倉庫、員工宿舍等私拉亂接電線和焚燒廢紙、廢舊物品。
12、研發中心的防火職責
(1)研發中心是公司研發基地防火的主管部門,對研發基地的防火工作負有責任;
(2)協同保安部經常對科研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3)教育科研人員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公司消防規章,愛護公司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4)要嚴禁科研人人員在實驗室、試驗車間、員工宿舍等私拉亂接電線和焚燒廢紙、廢舊物品。
四、火災預防
13.各部門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本部門的消防重點部位。報保安部審定后,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批準,確定為消防重點部位。對消防重點部位要專門制訂消防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定期檢查。
14.各部門要從本部門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并報保安部備案。
15.公司內生產、科研、生活需臨時性使用明火的,應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報保安部備案。在重點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臨時用火,需經本部門領導審查,并報保安部批準。
16.電器設備安裝、拆除和大中型維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17.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埋壓、圈占消防水源。
五、主要部門及崗位防火規定
18.辦公室的防火規定
(1)辦公室不得存放與辦公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對于存放有大量書刊、文件、紙張等易燃物品的辦公室,在工作時要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并禁止吸煙;
(2)燒毀無用的廢紙、文件和其它可燃廢品,要在安全地帶進行,并要有人看管,待全部熄滅后方可離開;
(3)每天下班后離開辦公室時,要進行防火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19.會議室的防火規定
(1)會議室不得私拉亂接電源;
(2)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散會時,經防火檢查無誤后,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后方可離開;
(4)隨時清理室內紙張、廢物等易燃物品,消除隱患;
(5)會議室要準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以防萬一。
20.配電室的防火規定
(1)非電工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
(2)保持配電室清潔,嚴禁存放易燃物品,嚴禁使用電爐;
(3)經常對變壓器、開關柜進行維護清理,保持清潔,防止因污穢造成短路。對電器設備及電路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與維護,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認真監護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嚴格執行交接制度。
(5)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
(6)停電時,要事先發布告示、通知,請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得知情況,防止正在運行中的電腦和軟件受損。
(7)保持配電室清潔、干燥、通風;
(8)禁止在配電室吸煙。在配電室內動用明火,需提出安全措施,并報行政服務部批準
(9)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并負責保養與維護,做到隨時可用,人人會用。
21.檔案室、接待室、計算機房、資料室、實驗室防火規定
(1)室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內吸煙和動用明火作業;
(2)及時處理廢紙、資料和其它可燃物品。銷毀時需放在安全地點,并派專人看管, 直至完全熄滅為止方可離開;
(3)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
(4)禁止安裝和使用電爐;
(5)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滅火器材,搞好保養與維護,并會使用。
22.化學實驗室、倉庫等重點部位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定相應的防火規定。
六、各類人員防火職責
23.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根據本規定的相關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全面領導、組織好本部門的防火教育以及防范、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并負責向上一級防火責任人匯報防火工作情況;
(2)負責轄區內消防設施及器材的保護、保養工作,并落實到專人
(3)發生火災,第一時間報警,并組織群眾進行撲救;
(4)搞好消防臺帳建設,建立消防檔案。
24.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防火崗位責任制,并監督執行;
(2)對本部門人員進行防火與滅火常識教育;
(3)組織本部門人員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4)負責檢查、保護配置在本部門的消防器材。
25.員工防火職責
(1)嚴格遵守用火、用電規定,工作完畢、下班或離開辦公室、教室時做到滅火源、斷電源;
(2)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匯報公司領導或行政服務部。制止他人違反消防規章行為,并及時報告單位防火責任人或保安部;
(3)保護和保養好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不挪用、不損壞,并懂得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積極參加撲救。火災撲滅后,自覺保護現場,積極提供線索,協助領導追查起火原因。
七、消防重點部門和管理
26.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用火、用電集中的部位,如公司的計算機房、實驗室、檔案室、財務室、倉庫等應列入消防重點單位(部位)管理。
八、火災的報告與責任
27.火警、火災的報告
(1)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撲救;
(2)凡發生火災事故,不論大小,有關部門必須立即報告保安部,并負責保護現場,事后要寫出書面材料;
(3)保安部在接到報告后,要查明情況,向消防領導小組報告。重大火情要向公安機關、消防主管部門報告備案;
28.凡發生火警、火災事故,都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于違章原因造成火警的責任事故,應予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因不可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造成的火警屬自然或意外事故,不追究個人責任。
(1)無章可循造成火警事故,追究消防領導小組和保安部領導責任,有章不循造成火警事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部門主管領導人的責任。
(2)領導強迫職工違章作業,發生火警事故,追究有關領導者責任。
(3)職工違章作業,領導發現后不予制止而發生火警,在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的同時也要追究領導人的領導責任。
(4)發現火險隱患,通知限期整改而過期不改,造成火警事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九、檢查與監督
29.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是公司安全防火的行政主管部門,是公司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監督部門。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級有關消防監督部門的指導與監督,由保安部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監督部門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30.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指導和監督責任。
(1)履行本規定中所確定的有關職責;
(2)負責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業務部門匯報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轉達其指示,并根據其指示提出貫徹意見供領導小組決策參考;
(3)負責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查處火警、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報告消防領導小組審批決定。
十、消防安全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31.消防安全檔案的內容
(1)公司消防安全檔案,由保安部負責,內容包括:
a. 公司平面圖、水電管線圖;
b. 重要儀器設備情況;
c. 防火重點部位情況;
d. 重大火險隱患情況;
e. 消防水源、器材情況;
f. 火警、火災登記;
g. 各級消防安全責任登記表;
h. 各部門防火制度及防火措施;
i. 消防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通知及整改情況;
j. 公司研究消防工作的文件、工作計劃、報告、總結;
k. 有關消防工作的獎懲材料;
l. 其它應歸檔的材料。
(2)各部門消防安全檔案,由二級防火責任人指導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內容為
a. 本部門的基本情況;
b. 本部門的倉庫,重要儀器設備情況;
c. 消防窒防火重點部位情況;
d. 火險隱患情況;
e. 本部門(部門)水源、器材情況;
d. 本部門(部門)消防安全制度及防火措施;
f. 防火檢查記錄,上級防火整改通知與整改情況;
g. 研究防火工作的記錄、決定;
h. 本部門有關防火工作的文件、計劃、報告、總結;
i. 本部門有關防火工作的獎懲材料。
十、檔與歸檔
32.公司的消防安全檔案作為公司檔案的一部分,單獨設立,由公司檔案室保管。
33.二級防火責任單位檔案由部門立檔,作為該部門行政管理檔案的一部分,單獨分類,交公司檔案室保管。
十一、附則
34.本規定如與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相違背,以國家法規為準。
35.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組織實施。
第12篇 通信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防火組織制度
第一條? 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規劃,協調本單位內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第二條? 保衛部門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衛部門和未設保衛機構的單位,應配備或指定專(兼)職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
2、針對本企業的特點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組織和指導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和演練。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提出火災隱患整改建議,并督促整改。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設計審核、設備(防火材料)選型及驗收。
5、負責消防設施管理,定期組織檢測、維護,適時進行設備報廢更新。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制定滅火預案。
7、協助領導組織火災撲救,配合公安消防機關追查火因,處理火災事故。
8、做好其他有關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職責和任務,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疏散自救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
第四條? 根據不同部位,不同崗位的情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 針對通信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在員工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
第六條? 員工必須掌握所在崗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和功能,會報警,會疏散,會自救,會撲救初起火災。
第七條? 對新員工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二章? 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條? 通信樓應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的要求設置防火區域分分隔。
第九條? 通信機房與行政辦公用房,電話會議室不宜設在同一樓內;特殊情況確需設在同一樓內的應分層設置,不能分層設置的要有防火區域分隔;現有機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隨機房改造逐步解決。
第十條? 樓內電纜井和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燒體作防火分隔,井壁檢修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第十一條? 電纜井、管道井與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地槽;已裝電纜的,其空隙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應用非燃燒材料封閉。
第十二條? 中央空調通風管道穿越機房隔墻、樓板時,與垂直總風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應設防火閥門,通風管道的保溫應使用非燃燒材料。廢棄的空調管道應予拆除。
第十三條? 通信機房禁止裝飾性裝修。不設吊頂,工藝上沒有特殊要求的不設活動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墻裙、塑料壁紙、可燃窗簾等材料。機房內原有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拆除,一時難以拆除的,要定期進行阻燃處理,提高耐火等級,并隨機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條? 通信樓內設有營業室、會議室、行政辦公用房的,裝修應符合通信樓的耐火等級要求。
第三章 通信樓共用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要求
第十五條? 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范安裝。
第十六條? 通信機房所有電源線應采用銅線,接頭處應安裝封閉接線盒。電力線不得在鐵釘上固定或用金屬絲捆扎。
第十七條? 通信樓設計供電容量與用電量相適應,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符,不準超負荷運行。
第十八條? 通信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臨時線,并采用雙護套線。禁止臨時線長期使用。
第十九條? 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第二十條? 電源線與信號線應分別敷設,如必須必須共同敷設時,電源線應穿金屬管或采用鎧裝線。
第二十一條? 配電箱內不得堆放易燃、可燃雜物,閘刀必須使用額定保險絲,嚴禁使用銅、鐵、鋁絲代替。
第二十二條? 開關、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通信機房嚴禁使用齒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四條? 白熾燈、鎮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白熾燈、距周圍可燃物應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條? 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石英爐)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準,設專人負責,有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 非閥控密封電池室及貯配室應采用防爆型燈具,不應設插座及開關,排風機應直接接入電源,開關一律設在室外。電池室內禁止明火和吸煙。
第二十七條? 通信機房、高低壓配電室嚴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攜帶食物進入通信機房和配電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壞電纜。采取預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防止造成電氣短路。
第二十八條? 油機房與儲油間應分別設置,儲油量不得大于8小時用油量。
第二十九條? 動力配電架要干凈整潔,無蜘蛛網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蓋板必須阻燃且不得擠壓電纜。
第三十條? 應對長期通風的ups不間斷電源的發熱情況進行監視,防止長期連續工作發熱而引發火災。
第三十一條? 通信樞紐大樓直擊雷防護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各項要求,應確保接閃裝置和引下線、避雷帶、接地連線裝置等電氣接觸良好。各連接點應做防腐保護處理,每年雷雨季節之前應對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第三十二條? 通信大樓的接地方式。應按部標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組接地體的聯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條? 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保安防護裝置等定期測試與維護,保安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第四章? 消防設施、配置、維護
第三十四條? 通信樓必須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固定滅火裝置及相關的聯動設備。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固定滅火等裝置的,宜設消防控制室。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的通信建筑應在下列部位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一)通信電機室、電纜進線室;
(二)配電室、油機發電機室、空調機室;
(三)樓梯間及其前室、樓內主要走道、電梯機房;
(四)值班室、倉庫、休息室、會議室、營業室、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通信建筑中,下列機房應設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
(一)國際電信局、大區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中心的長途通迅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室。
(二)二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程控交換機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第三十七條? 高層通信建筑內除按規定安裝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外,還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可燃氣體易侵入的電纜進線間和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應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有條件的可將可燃氣體報警器納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第三十九條?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的應明確值班管理人員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第四十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消防設施運行、報警、故障、維護監控記錄,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進行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各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公安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 根據消防法規設置消防給水,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維護保養和進行出水實驗,消火栓周圍處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遮擋、埋壓、圍占。
第四十一條? 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合理送配滅火器,通信樓內除安裝固定滅火裝置的區域外,每層配備適量25-50kg推車滅火器。
第四十二條? 滅火器應布放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設有指示標志。應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條? 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消防設施維護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制定維護計劃,定期維護。嚴格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等消防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及維護,填寫季(年)檢查登記表。
第四十四條? 消防設施要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發生故障及時修復。建立健全維護檔案。
第五章? 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條? 多個通信企業合用通信樞紐大樓的,原則上按照產權歸屬確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產權屬我公司的應與其他租憑單位簽定防火安全協議;產權不屬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圍內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時,應服從產權單位的統一管理;多個通信企業共同擁有產權的,可由幾家單位協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員會,共同承擔通信樞紐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 通信機房內嚴禁吸煙。
第四十七條? 通信機房內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為倉庫堆料,必須放在機房的資料和少量備件應使用鐵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條? 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在通道堆積雜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條? 通信樓內嚴格禁止設置營業性舞廳、卡拉ok等文化娛樂場所及商店、飯店。禁止將房屋出租給非通信部門,改變其使用性質。
第五十條? 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燃液體擦試地板;必須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擦試設備接點時應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不得在機房內保存。
第五十一條? 通信樓內施工時,必須嚴格防火安全管理,實施審批制度,建設部門要與施工部門簽定防火安全協議書,并報保衛部備案。
第五十二條?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保衛部門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認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記錄,制定整改計劃,適時整改。
第六章? 無人值守機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 無人值守機房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應采用早期火災自動報警。火災自動報警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將報警信號并入環境監控網,實行二級監視。明確值班人員的責任,制定火災報警應急處置方案,報警后及時到現場處理,不得延誤。
第五十四條? 無人值守機房內要切斷非生產電源,控制終端經濟要盡量遠離機架,非檢查測試時要關閉測試電源,確有困難的應關閉顯示器電源。
第五十五條? 建立健全無人職守機房的巡視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和保衛部門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章? 火災撲救
第五十六條? 要認真制定通信機房滅火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貽誤戰機。
第五十七條? 通信機房失火、煙霧濃、毒氣大,為及時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通信樞紐樓應配置2-3具空氣呼吸器,通信機房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滅火的義務,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組織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主動介紹情況,積極配合滅火工作。
第五十九條? 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查清火災原因。
第六十條? 火災發生后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
第六十一條? 發生火災后要立即做好恢復通信的準備,火災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重大以上火災2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不得隱瞞。
第六十二條? 對認真執行防火規定,重視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對在撲救火災中,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 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職責,違反規則,造成重大火險事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責任人、發生事故的單位以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和經濟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