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公司員工職業著裝管理規定
置業公司員工職業著裝管理規定
一、員工工服配置標準:
工服分為行政服和工程服。
二、工服的保管:
1)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補修的責任。
2)員工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3)工作服清洗由個人負擔費用。
4)工作服丟失,失盜或破損時,如因個人原因,應由本人出資另購。
5)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樣式。
6)不得轉讓工作服。
7)工作服破損不能穿用時,由員工申請說明原因由公司補發、更換,費用由公司支付。
8)工服由總經辦統一定制及確定換裝時間,統一著裝。
三、員工胸徽管理
1)公司統一配發胸徽
2)新員工胸徽與工服同時發放,員工對胸徽承擔保管責任。
3)員工出勤期間佩帶胸徽。
4)胸徽如果遺失,重新申領,需扣除工本費10元。
5)員工離職后將胸徽退回。
四、費用
1)所有員工的工作裝費用由公司承擔,工作裝的歸屬權屬公司。
2) 試用期員工不配發工作服,自行穿著與本公司工作服顏色款式相近的職業裝。
3) 正式員工自入職之日起算,一年內離職或被辭退的,按每月遞減10%折算與個人,配裝后滿一年,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工服為100元,如在入職第一個月內離職或被辭退,工服費用按原價的90%(90元)折算給個人)。
表一:
工服、胸徽領取登記表
序號姓名工作服規格型號胸卡編號領用人簽字領用日期
五、著裝管理辦法
1、工作裝由公司總經辦統一安排定制。
2、員工上班時間須統一穿著由公司定制的工作裝并配帶胸徽。
3、所有員工上班時間關加參公司重大商務活動或會議時,必須穿著工作裝。
4、工作裝尚未制作完畢的員工,在上班時間或參加公司公共活動時,必須著與工作裝顏色、款式相同或相近的服裝。
5、工作裝須保持整潔,如有破損須重制新裝,個人承擔全額費用。
6、違反上述規定中任一條款,視情節輕重,予以10-100元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