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物業電梯管理規定2
物業項目電梯管理規定(二)
為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更好地為業主和顧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1、電梯內任何設備非電梯維修人員禁止操作。
2、運行中突然出現故障,工程部值班人員盡可能疏散乘客,并通知電梯工作人員檢修。
3、切勿讓幼兒單獨乘搭電梯,以免發生危險。
4、電梯維修人員每月應對電梯例行檢查,如發現有震蕩,不正常的聲音或電梯損壞,應立即停梯檢修。
5、全面認真執行電梯例保、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中修、大修的維修、保養規則,認真填寫維修保養記錄及故障處理記錄。
6、因維修、保養、正常使用等原因停梯,應在一樓掛牌告示。
7、組織專人應每天用清潔劑擦拭電梯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