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研究生以上學歷新進人員管理規定
醫院研究生以上學歷新進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為促進研究生以上學歷新進人員(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長,保證醫院相關學科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學歷新進人員(包括研究生)管理暫行規定。
一、適用對象:三年內新進臨床及醫技部門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及學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員
二、管理細則
1.嚴格按照審定后的培養計劃進行培養和考核。
2.每年發表醫學統計源期刊論文一篇以上。
3.能按時完成繼續教育及規范化培訓工作。
4.每年內應有一項獨立或合作的科研課題,或引進一項新技術、新項目。
5.每年承擔科室學術講座一次以上。
6.協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質量管理工作。
7.完成醫院交待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三、考核
1.合格標準:上述培養細則完成六項以上(包括六項)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終進行綜合考評。
3.考核處理:半年不達標者及時進行面談督導,年終不合格者,待遇暫停發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達標后再享受績效工資相應系數待遇。
四、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同時*人醫政字(2022)45號文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