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托管鑰匙管理規定6
客戶托管鑰匙管理規定(六)
1.客戶在入住后,房間需要維修時,將鑰匙暫交物業部管理、使用,為了保證客戶的財產安全,避免發生問題,特制規定如下:
2.客戶將鑰匙交物業部后,要經物業部經理、保安部主管批準,交專人保管,封存于鑰匙箱內。
3.對托管鑰匙要逐一登記造冊,填寫《鑰匙托管表》定期(一周)由物業部核對一次。
4.每次使用托管鑰匙要填寫《鑰匙使用登記薄》,經物業部、保安部主任同時簽字批準。
5.物業助理負責領取托管鑰匙,同保安部人員(必須二人以上)一起到現場開封,開客戶的門。
6.物業助理同保安部人員負責對客戶財產進行現場監護,如施工需要搬動時,要繪制物品擺放平面圖,對物品進行登記,施工完要恢復原位。
7.每次施工前,保安部要填寫“使用客戶托管鑰匙入室登記表”,必須有保安部、物業部、施工負責人的簽字。
8.每次使用完托管鑰匙,要由物業部、保安部人員共同封好,交回保安部辦公室,存入鑰匙箱,并填寫《封存鑰匙登記表》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