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住戶搬出物品管理規定
業主(住戶)搬出物品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業主、暫住戶、裝修人員、商鋪等物品搬出行為的管理。
第一條業主、暫住戶的搬出,應在搬出的前一天由業主親自到護衛隊進行登記,并領取搬出放行條;在搬出之時,由業主簽名搬出。
注:暫住戶搬出時,必須由業主親自簽字,開出放行條。
第二條裝修人員的搬出,須先由房管員在放行條上簽字認可,后由業主簽字認可,護衛人員檢查無誤后放行。
第三條商鋪承租戶的搬出,須由綜合經營部主管文員在放行條上簽字認可后,由護衛人員檢查放行。
業主(住戶)搬出物品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業主、暫住戶、裝修人員、商鋪等物品搬出行為的管理。
第一條業主、暫住戶的搬出,應在搬出的前一天由業主親自到護衛隊進行登記,并領取搬出放行條;在搬出之時,由業主簽名搬出。
注:暫住戶搬出時,必須由業主親自簽字,開出放行條。
第二條裝修人員的搬出,須先由房管員在放行條上簽字認可,后由業主簽字認可,護衛人員檢查無誤后放行。
第三條商鋪承租戶的搬出,須由綜合經營部主管文員在放行條上簽字認可后,由護衛人員檢查放行。
業主(住戶)搬出物品管理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業主、暫住戶、裝修人員、商鋪等物品搬出行為的管理。第一條業主、暫住戶的搬出,應在搬出的前一天由業主親自到護衛隊進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