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轄區空置房管理規定
物業轄區空置房管理規定
為規范空置房的管理工作,保證房間設施的完好和清潔,特制定本辦法。
1、空置房指開發商未售出和業主辦理空置手續的房屋;服務中心客服部為空置房管理的總負責部門。
2、對管轄區域的空置房,客服部應進行登記匯總《空置房登記表》,并于每月5日前進行更新。
3、空置房的鑰匙由客服部經理統一管理,因各種原因需進入房間時如工程維修、客戶看房、清潔等,須經客服主管以上簽字,在《鑰匙借用登記表》進行登記,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同時經辦人員應督促使用人及時歸還。
4、對空置房內配套設施,客服部和工程部應每月10日前進行檢查,確保水電等無跑、冒、滴、漏現象,門窗關閉完好,認真詳細做好《空置房檢查記錄表》,客服部主管需于每月12日前將相關檢查情況以短信形式發送給業主。
5、對于發現的問題,如為水電門窗等一般問題,由客服主任直接派發客戶質量投訴處理單進行維修;如為墻面、地面、天花裂縫等較重大問題,需由客服部經理請示服務中心總經理后再行處理。
6、根據季節變化,客服部應負責定時對空置房進行開窗通風、散熱,以及做好防寒防凍工作。必要時進行烘干處理,避免墻面、天花發霉。
7、區域客服主任應密切關注空置房的情況,以及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
8、對空置房內的衛生,保潔部應每月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清掃。
9、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到空置房內拆換任何設施和零配件,違者重罰。
支持文件:
1、《空置房登記表》
2、《鑰匙借用登記表》
3、《空置房檢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