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眾裝修管理規定
小區公眾管理規定:裝修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金華庭'裝修工程的監督與管理,保證住宅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業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特制訂本規定。
一、裝修范圍
室內裝修只限于房屋本體單元的自用部分。
二、裝修申請與施工
1、業主(使用人)裝修須提前三個工作日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裝修審批手續,
2、施工必須辦理如下手續:
--裝修單位同業主前往物業服務中心填寫裝修申報表,并報裝修方案。
--物業服務中心在二個工作日內審批(如較復雜的最遲不超過七天)。
--裝修方案由物業公司物業服務中心審批同意后須簽訂裝修管理協議書及消防責任書。
--業主/租戶持審批后的申請表,帶上裝修工程隊的施工資質證明和裝修工作的身份證,辦理室內裝修許可證及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
3、以上手續辦完后,按已批準的內容進行裝修。并服從物業服務中心對施工的監管。
三、裝修保證金
1、業主(使用人)和施工隊辦理裝修申請時,應向物業公司交納裝修保證金。
2、裝修工程完工后由物業公司驗收,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退還保證金。
3、因違章裝修造成滲、漏、堵、壞等情況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
4、因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損壞等,裝修責任人負責修復和賠償。
四、裝修管理實施細則
1、裝修施工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小區。
2、為保證鄰里不受干擾,裝修時間必須在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