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購物廣場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購物廣場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樓)
一、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必須攜身份證復印件到物業部辦理施工證,憑有效施工證進入施工現場,非施工人員請至物業部申請領取施工證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二、所有在施工現場動用明火的,必須經物業保安部同意,辦理動火證,配備滅火器,并有專人負責現場監督,自行制訂防護措施,清理現場可燃物后方可動火。
三、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從事作業,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生活中大功率電器(電水壺、電爐)等。
四、所有留宿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到物業保安部辦理相關手續,登記備案。
五、進入施工現場的員工必須配戴安全帽,并要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六、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七、施工現場嚴禁挪用或破壞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等。
八、施工現場不得在地面拖拉、滾動物品等現象及噪音過大影響賣場經營。
九、不得在施工現場做飯、飲酒及酒后施工。
十、物品外運必須至物業部辦理物品放行手續或持本單位確認負責人簽字之放行單,并配合現場核對檢查。
十一、如有違反施工管理規定的視情節將處以50-1000元罰款。